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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亲当天成下堂妻,转身嫁首辅宠冠京华》

第九十三章 它脚受了伤


“你——”

“行了,看完了就回去吧。我还得歇着。”

戚晚意说完,自顾自走到床边坐下,再不看她一眼。

戚悦玲站在原地,胸口堵得慌。她来探病,本是想看看嫡姐被气成什么样,最好痛哭流涕地求她帮忙在父亲面前说几句好话。结果碰了一鼻子灰。

“走吧。”她咬了咬唇,转身带着丫鬟出去了。

门关上之后,红锦从侧间钻出来,一脸忿忿:“小姐,她就是来看您笑话的!”

“知道。”

“那您还那么镇定——”

“不镇定能怎样?”戚晚意靠在床头,闭上眼,“先把身体养好。这三天灌下去的药,至少得调理半个月。”

她顿了一下:“去街上买些赤小豆、茯苓、山药,用我压箱底的碎银子。另外——”

她睁开眼:“那块玉佩的事,你知道多少?”

红锦犹豫了一下,压低声音:“奴婢看见过……二小姐那天从您屋里出来,袖子里鼓鼓囊囊揣着东西。奴婢问了一句,她说是来借书。可第二天,那玉佩就不见了。”

“你跟原主说过?”

“说了。可小姐……原先的小姐太心软了,不信亲妹妹会害她,还骂了我多嘴。”

戚晚意不说话了。

原主确实心软。心软到蠢。

不过没关系,她不心软。

“红锦。”

“在。”

“往后戚悦玲再来,不用拦,让她进来。”

红锦不解。

戚晚意没解释。猎人想了解猎物,最简单的法子不是去追,是让猎物自己送上门。她的情感共振能力不是白长的——每一次接触都能多摸清一点对方的底。

窗外,枇杷树被风吹得沙沙响。日头偏西了,天光变成浓稠的橘色,照进来的角度刚好够她看清手背上的青筋。

这具身体太弱了。

得先活下去。

她翻出原主的医书,一本一本地看,不是学用药,是记药名。她前世在实验室里被打过太多针、吃过太多不明药物,对药理有种本能的警觉。原主的知识底子厚得出奇——不愧是医仙的弟子,这些医书上密密麻麻写满了批注,笔迹娟秀,有些观点相当犀利。

可惜。这么好的底子,被感情误了。

戚晚意看书看到天黑,红锦给她做了一碗白粥就着咸菜,吃得简陋。隔壁院子传来丝竹声和笑闹声——那是张氏的院子,正在请客吃酒。嫡长女在这头喝白粥,庶母在那头设宴。

红锦气得筷子都握不稳,戚晚意倒吃得很安生。

白粥挺好的。比实验室的营养液有味道。

戚晚意养了五天。

五天里她做了三件事:第一,把身体调到勉强能出门走动的程度;第二,把原主的医书翻了个遍,虽然不会下药,但药理知识全装进了脑子;第三,摸清了知县府的人员分布和日常动线。

张氏院里的丫鬟最多,加上婆子有十来号人。戚悦玲院里五个。她自己这边,就一个红锦,外加一个隔三差五来扫院子的哑巴老仆。

嫡长女的牌面,寒酸到这份上,也算一种本事。

第六天一早,她出了门。

红锦紧张得不行,一路小跑跟着:“小姐,您还没好利索呢,去哪儿啊?”

“城里走走。”

安楠县不大,东西两条主街,南边是集市,北边是官衙。知县府在城北偏东,出门拐个弯就是热闹的铺面。

戚晚意逛了半条街,目的很明确——药铺。

安楠城有三家药铺,最大的叫仁和堂,掌柜姓林,跟原主还有些交情。原主幼年在医仙门下学艺时,偶尔会到仁和堂帮忙辨药材,林掌柜很喜欢她,说她“天分奇高,可惜生在内宅”。

她走到仁和堂门口,还没进去,一条狗从巷子里冲了出来。

准确说,是一条品相极好的细犬,通体雪白,毛发干净顺滑,脖子上系着根鎏金的皮绳,皮绳断了半截,拖在地上。

这狗一头撞进了戚晚意腿上,把她撞得退了两步。红锦尖叫:“哪来的野狗!”

不是野狗。戚晚意低头打量了一眼——这犬种叫细犬,寻常百姓养不起这种犬,都是达官贵人的玩意儿。

狗抬头看她,哼哼唧唧蹭她裙摆,尾巴摇得像风车。

情感共振传来的信号——是的,她对动物也有效——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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