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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投身雄鹰(1)

小说:

狂人日记

作者:

余生无我

分类:

现代言情

小明病好了后,摆在我们面前的还是康复问题。带小明去医院要高额的康复费用,不去医院自己又做不来(康复训练),我们身上再也没有多余的钱,小明他爸挣的钱只够勉强维持生活。但是小明现在才两岁多,还是康复的最佳时间,尽管当时的我们已一无所有,但是我们没有想过要放弃。

我曾想过要让小明爸办个银行信用卡(那时的我们还没有用过银行信用卡),但是却是行不通。“羊毛出在羊身上”,我们没有钱每月去还,我们每个月的钱都是不够用的。想过要去借高利贷,但是还是觉得行不通,我还没有丧失理智(因为我本身已背负十几万的债,根本没有能力偿还)。

思来想去,还是看看能不能跟朋友借钱。我翻出了以前工作的□□,里面有以前的同事和朋友(那时做过几年采购,有不少的同事和朋友,但是很多都没有什么联系了),其中有一个工作时关系很好的一个女孩子,我跟她说明了我儿子的情况,她被吓坏了,以为我□□被盗,是骗子,没等我解释完,就把我删除了。当时,我真的很伤心,伤心的不是她没有钱借,而是她把我当成了骗子。我们的友谊也荡然无存。一时间,我失去了再去找过去的朋友借钱的勇气,这种借钱方式无异于大海捞针,还会被人当作骗子,情何以堪……

还有一种更可怕的想法整天整夜地充斥在我的脑海里,难道我真的要带着我儿子上街乞讨吗?!

这似乎是最愚蠢的想法,却是唯一可行的办法。

可是,我真的能跪下我那高傲的双膝吗?!此生只能跪对父母;跪对恩人;跪对德行兼备令我感动之人;为了理想,跪求能助之士;绝不能无能地跪在大街上,遭世人耻笑!我内心强烈的自尊心不允许我这么做,那段时间我的精神有些恍惚,抱着小明走在街上也在想着钱的问题,以至于有好几次别人骑自行车,摩托车过来,我都会直直往前走,别人躲避不及,好几次差点撞上了,还被人骂“神经病!看着车来不会躲啊!”,我整个人都会被吓得发抖,手脚冰凉,我不知道当时的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很想大哭一场。

庆幸的是,孩子他爸跟他很要好的同事,还有几个朋友借了一点钱(我们把支出降到最低,不买衣服,一天三餐都在家里做饭吃,经常煮面吃,省下一点钱,每个月还给同事),我便马上联系了A城儿童医院的老师,那时因为我们离开医院的时间不长,很顺利地续排进去了。我们手上的钱只够做粗大功能运动的训练(也只能维持两三个月时间)。但是,我也想不了那么多了,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烦恼的雨季过去了,A城的五月,迎来了明媚的阳光。

只是一味的付出,没有足够的收入,借来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我打算把自己的一对铂金婚戒卖掉换取现金。之前听别人说,如果卖掉自己的嫁妆自己的家庭会很衰(广东人说的是会走霉运的意思),如果让妈妈知道,我把她给我的嫁妆卖了,她肯定会很生气,难过不已。所以妈妈给我的唯一一条项链我忍住没卖,只卖这一对婚戒。

小明他爸知道了,他心里不乐意,但是他又想不出别的办法,只能同意。

我们抱着孩子一起去金店(卖金银首饰的店)找买家,恰巧这几年的金价居然跌了,铂金的物品买的时候贵(有工艺),再卖就“贱”多了,金店的人都说这对戒看着挺好看的,卖掉可惜了,又卖不到几个钱,不如收藏着。但是我执意要卖,最后找到一家出价高一点的店就卖了,买家说要测试一下,可能会有一点点的损耗,跟我们反复确认是不是真的要卖,我们说是。

那人把两个戒指先称一下,然后放入一个仪器中烧,那仪器喷出的炽烈的火没一会就把这对戒喷得火红火红的,瞬间变成了两颗红扑扑的圈圈,红得发亮。我突然强烈地感觉到我的心脏也被烧得红通通的,它的火光照在了我的心脏上……

心,一下就痛了。灼热的被烧的强烈刺痛。

这对婚戒象征着我们曾经美好的纯真。象征着一生一世。卖掉其实是很不舍的,小明他爸在回去的路上一直唉声叹气。

几千块钱买来的铂金对戒,在这一年,只卖到了不到两千元钱。

尽管如此,我还是义无反顾地卖了。

缓解了燃眉之急,我再次翻出了我的通讯录,把之前能加上□□的同事,朋友都加了上去,互相寒喧问好,其中有一个同事,姑且叫他小李吧!我们曾经在A城共事一年,经常开玩笑,玩得很好。后来,我回老家结婚了,他也有自己的恋人,那段时间的他已经在佛山上了几年班,准备辞工回老家开网店,以后都不来广东工作了。我说起了自己的窘况,也说起了借钱的糗事。

他说他也好不到哪去,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分手了,打算离开广东这块伤心地……

我问他能不能借我点钱,但是短期内还不了,因为儿子要康复几年,可能会一直缺钱。他没有一丝的怀疑,有的不只同情还有透露的对小孩子的一丝关爱(可能骨子里他很喜欢孩子,也可能是他本身就是个很善良的人)。他很爽快的当天转了三千块钱来,并说,不着急还,孩子的病要紧。

我大为感动,喜出望外,并说,你以后也不来广东了,要是真辞工了,得闲,就来A城散散心吧!我老公也是很好相处的,只是他话比较少。来我家,我做顿饭给你吃,当是感谢你!他口头答应了。当跟小明他爸说起的时候,他说世间竟有如此好心之人!请他来我们家吃顿饭是应该的!只怕人家不会来哩。

没过几天,小李真的在回老家前来了A城,一来就直奔医院(下午我和儿子在医院做康复)。

已经有很多年没见到他了,他变得“黝黑黝黑”的,想必经常去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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