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你为什么偏偏就拿盗圣的名头来试探我呢?这江湖上以偷术闻名的,除了盗圣之外,不还有偷王、偷侠、盗神、盗帅吗?他们也是有作案动机和作案能力的啊。”
白玉汤就想不明白了,这姑娘为什么一下子就认准了自己呢。
拂衣掏出绣帕擦了擦汗,然后打开包裹里的水囊喝了口水,整理一番后才慢悠悠地说道:“错了又没有什么损失,反而还让我排除一个错误答案,不是吗?”
白玉汤:……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听到这个回答后,他心里怎么就更加憋屈了呢?
拂衣见他面目狰狞,快要憋出内伤了,笑了笑也就没再刺激他。
其实她没有说的是,即使眼前这个人并不是盗圣,她也没打算放过他。
早在第一次见着这人的时候,拂衣便被他周身的气运给吸引到了。要知道,普通凡人当中,除了贤明有德的人间帝皇,一般也只有被天道选中的人,才会拥有这般浓厚的气运。
拂衣没想到的是,自己才刚刚来到这个小世界,便这般好运的遇到了天命之子。想来借着对方的气运,自己也是能够躲过天道的追查的。
说起来,拂衣算是郭芙蓉,亦不全是郭芙蓉。
她原本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现代人,由于机缘巧合,死后意外穿越到了一本修仙小说里。
熟知剧情的她,自然知道所谓的得道成仙,不过是上界仙人为了收割下界修仙者的灵气,而设下来的惊天骗局罢了。
天庭,早就被那些初代修仙者给把控,已然没有了后来者的位置。
而后来那些渡劫成功的修者,早就在飞升入天庭的那一刻,便化作了供养上界仙人修炼的肥料罢了。
所以打从一开始,拂衣就没有飞升成仙的打算。
奈何这该死的修为并不是人力所能控制的,随着岁月折转,几千年的光阴虚度,即使不努力修炼,被这下界灵气不断地滋养,也足够她从一个无名之辈,修炼成一方大能了。
而为了在危机丛生的修仙世界里活下去,拂衣又怎么可能不逼迫自己强大起来呢?
而她渡劫期的修为也愈发地压制不住了,雷劫可能随时都会降临到她的头上。
好在她并不是一个刚刚踏进新手村的白板菜鸟。
熟悉剧情的她,当然知道主角后期会得到一本名为《造化诀》的功法,正是凭借着这个金手指,主角才能在飞升上天的那一刻躲过“化作春泥更护花”的命运。
只不过故事的走向,在主角使用《造化诀》化身三千凡人转世后,便烂尾了。
至于《造化诀》有何副作用,作者更是一概没提。
为了保命,拂衣没有别的办法,在明知道这个金手指可能存在风险的情况下,她还是选择了用《造化诀》进行修炼。
当然,拂衣也很虚伪地誊抄了一本,将复制的那本放到了原来的位置。
至于主角会不会拿到,又会不会因为她这个变数而错失金手指……已经被修仙界弱肉强食的法则强行洗礼的拂衣表示,生存已经让她面目全非。
好在大道五十,天道总算给了她一线生机。
就在雷劫落下来的那一刹那,拂衣运转体内的《造化诀》功法,忍着疼痛,将自己的灵魂分裂成无数碎片,任由它们散落进了三千小世界里。
而郭芙蓉的灵魂,便是她无数灵魂碎片中的其中一片。
呼吸乾元,造化阴阳。
造化者,乃天地自然也,阴阳交替,生生不息,衍生灵而造万物。
拂衣就是靠着《造化诀》给予的强大生命力,才能在灵魂破损的情况下,身残志坚地活了下来的。
如今虽然只找到了一片灵魂,但与郭芙蓉灵魂融合的那一刻,还是让她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
现在看来,不管《造化诀》是否有害,但起码它给了自己重生的机会。
而作为异世的闯入者,虽然开局便有了一个名正言顺的土著身份,但心虚且不足以与天道抗衡的拂衣表示,猥琐发育才是王道。
她暂时不想与天道正面刚上,还是先苟上一波,借用大气运者的命格,遮掩自己外来者的身份吧。
而白玉汤就成了那个被她选中的幸运鹅。
好在被天道看重的人,一般来说还是比较善良的,所以拂衣才敢赖上这个人,若是换个城府极深的人,哪怕再有所求,拂衣也是不愿意与之有所牵连的。
向江南折花,路漠北饮马,两人就这样走走停停,竟然也去过了不少的地方。
这期间,拂衣已经将郭芙蓉的武功给融会贯通了,虽称不上绝顶高手,但放在江湖上,已然算是一流。
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已经改名为白展堂的白玉汤,更是毫不吝啬的将自己的独门轻功和点穴手法传授给了拂衣。
拂衣投桃报李,便将自家的惊涛掌和分筋错骨手教给了对方。
而白展堂对于拂衣的称呼,也渐渐地从“郭姑娘”转变到了“小郭”,再到后来的“芙妹”。
而拂衣对于白展堂的称呼,一直是“老白”,“老白”和“老白”。
毕竟在她看来,只有“白”这个字才是他最真实的一面,至于“白大哥”、“展堂”什么的,拂衣觉得自己好像有些叫不出口。
好在白展堂并不介意,依旧笑嘻嘻地在她身边插科打诨,这倒让她莫名有了几分愧疚之情。毕竟这人虽然憨了一点,但对她却是极好的。
虽说修仙界的残酷,让她早早地在心门外竖起了道道冰墙,但对世界仍抱有一丝希望的她,也不并会拒绝别人毫无所求的善意。
对于别人的恶意,她习以为常,并且泰然处之,但是对于别人的善意,她偶尔还是会感到惊慌失措。她不知晓该如何回应,于是便习惯于用等价值的东西去回报对方。
知道这人喜欢“白大哥”这个称谓,所以即便觉得有些难为情,拂衣偶尔还是会唤他一声“白大哥”。
听到这声称呼,这人便也能因此而乐呵一天。本来还有些不好意思的拂衣,见他如此开心,便也就随他了。
“白大哥,我们就在这家客栈歇一歇脚吧。”拂衣看了看尚儒客栈的牌匾,转身和白展堂商量了起来。
“都听你的,芙妹。”
拂衣见他累得都出汗了还这般高兴,无奈之余又有些心疼。
掏出手帕,替他擦了擦额上鬓角的薄汗,略带责备地说道:“不是都跟你说了吗?我只是有些好奇而已,并不见得有多喜欢,你全都买了下来,费银子不说,你也不嫌沉得慌。”
白展堂讨好地笑了笑:“没事儿的芙妹,白大哥不累,这些东西都是些吃食和小玩意儿,也不是多贵重,既然入了你的眼,便是只有半分喜欢,那也应该买下来,错过了得有多遗憾啊。”
听到白展堂这般回答,拂衣觉得似乎有一股暖意从心头流过,她看了看还在傻笑的白展堂,兀自夺过了他手上的包袱,不待他反对,便自顾自地拎着包袱走进了尚儒客栈。
白展堂看着心上人娉婷的身影,觉得整个人生都圆满了。他笑着抖了抖肩上的包袱,便也紧跟了上去:“芙妹,你等等我。”
进了客栈才发现,这家客栈名字听起来很有文化,但掌柜的就不一定是个善于经营的人了。
一进门便有一股扑鼻的木质腐烂味道,拂衣捂着鼻子放眼望去,并没看到什么多余的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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