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
因为外面雨下的太大,习惯过“夜生活”的连成没有出门,无聊的独自一人在影音室里看电影。
刚看到最精彩的地方,连成的手机响了。
她看了眼手机上的来电显示,神色立刻变了,毫不犹豫地接通了电话,直接关掉了投映。
“连胜?”
连成坐直了身子,“是,我在家。”
“你过来找我?现在吗?”
连成看了眼墙上的钟,晚上9点20,“行,我一向睡得晚,我在家等你。”
连成挂断了电话,先打了个电话给家里的保全,让他们看到连胜直接将她放进来,然后坐家里的电梯下了楼,直接在楼下等。
半个小时后,连胜打着伞在雨中艰难前行的身影出现在她的眼前。
“发生什么事了?”
连成满脸忧色地冲出楼外,揽着打伞的堂妹就往入户大厅跑,“怎么冒着这么大雨过来?”
屋檐下,浑身湿透的连胜收起了伞,头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地贴在脸颊上,神情狼狈。
“有点事,想请你帮忙……”
她低声说。
“走,上去再说。”
连成拉着妹妹连胜的手腕,将她带回了自家。
一进了屋,连成就找了几条毛巾,先让连胜擦擦身上的雨。
“你说吧,我听着呢。”
连成走向小吧台,准备给妹妹泡一杯热牛奶,示意她可以说了。
“事情是这样的……”
此时正是连胜去找“迷路的雪”的第二天,连胜开始说自己昨天的遭遇。
她已经一天一夜没阖眼了。
因为皮肤过于白皙,她眼底的青黑极为明显,是个人都能看出她休息不好。
“……现在,网上已经有了‘网络作家猝死’的新闻,本地电视台白天也去了我们创梦采访,搜集了不少素材,恐怕是想大篇幅报道这件事。”
连胜擦着湿头发,“可是,我不想让这件事被媒体曝光出去。”
“你说你现在在一家网站做网文编辑?”
相比什么作者猝死,新闻报道,连成显然更在意对堂妹现在的职业规划,“你出来工作,怎么不来连成找我和我爸?”
“我不想和我爸扯上关系。”
连胜一提起父亲,神情就冷淡了起来,“而且当网文编辑也挺好的,我喜欢这一行。”
“你还生二叔的气?”
连成从吧台那边走过来,将牛奶递给连胜,关心地问。
“我们能不提他吗?姐姐,我是真的没办法了,才会来找你。”
连胜接过牛奶时,眼眶都已经湿了。
“我有点不懂,虽然说这个人是你负责的作者,但是他出事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就算新闻曝光出去,也不会影响你什么。退一万步说,就算急也该你们公司急,出这种事,可能会影响到的是你们网站的声誉吧?”
连成蹙着眉头,疑惑地问:“这人对你很重要吗?”
自叔叔和婶婶离婚,连胜已经五年没和连家联系过了,这几年过年,她连爷爷奶奶家都没去。
“这个人,是我转正后签约的第一个作者。”
连胜捧着牛奶杯,蜷缩在沙发上,情绪不可避免地低落了起来。“那时候我刚刚转正,我手里的作者都是离职的编辑留给我的。只有这个‘迷路的雪’,是我第一个亲自联系、提出签约邀请的作者。”
“等我真正成为他的责编以后,我非常诧异,因为他来自于……”
连胜说了一个偏远山区的小村落名称。
连成挑了挑眉。
如果真是那个地区,那确实够偏远的。
“我看过他第一本书,明显能感受到他连遣词造句都有问题,可不过才半年,他写的书就已经像模像样,能让我产生签约的冲动了。等知道他来自于哪里以后,我大概明白了他第一本书的文法为什么会那么别扭,也就更加期待他接下来的书会写成什么样子……”
连胜喝了口牛奶,感受着它的温热。“他打字速度特别慢,但是每天都会更新四千字,从来没有断更过。我看着他成绩一点点进步,就像看着一个从山里跑出来的孩子,拼命的跑拼命的跑,眼看着终于快跑到目的地了……”
连胜的话顿住了。
“在这之前,我对他一无所知。我只知道他是一个特别勤奋特别刻苦的写手,他把写书当成一种信仰,一条能安身立命的路。我以为我关注他,是在帮助他。可等我去找了他以后,我特别后悔……”
连胜想起那一刻,熟悉的眩晕感再次袭来。
她闭了闭眼,“这一天多,我不停地在想,我是不是不该给他争取这次榜单。如果他没上榜,他就是一个在我们网站每天混全勤的普通写手,他每天只用写四千字就够了。他不会熬夜,不会想着爆更,他会和往常一样,先去打他的零工……”
“就因为他上了榜……”连胜哽咽着,“就因为我说了‘加油’……”
连成其实不太明白什么是上榜,什么是爆更,但大概能听明白这个作者是得到了什么机会,结果太拼命了,就真的把命拼掉了。
“姐姐,这个作者这辈子已经过得够苦了,我不能让他连最后一点尊严都不能保全……”
连胜睁开眼,用恳求的目光看着连成。
处理完一些手续后,她知道了“迷路的雪”生平。
这个叫“阿布”的彝族男孩今年才二十二岁,可是从出生的那一刻,到死去的那一秒,属于他人生的每一段经历,都篆刻着苦难的印记。
矛盾的是,虽然他的经历如此苦难,可他的文风却积极向上,他的故事也让人读起来热血沸腾。
每一个看过他小说的人,都能感受到他胸中涌动的热血,感受到他对生活的热爱,对生命的珍惜。
正因为一无所有,“迷路的雪”才那么努力地想要为人间留下一些东西,一些能宣告自己来过这世界的痕迹……
“所以,属于他人生的讣告,不该是这样的。”
***
魔都的夜晚,属于每一个想要静静回忆过去的人。
每当回忆起过去,回忆起“迷路的雪”,连胜那双美丽的眼睛里,总是带着挥之不去的伤感。
连胜一口饮尽了杯中的红酒。
“是我那时候太傻逼。”
连胜举起酒杯,敬堂姐连成。
“还好我那时候没傻到底,知道跑去找你帮忙。也多亏有你出面,现在网上才根本搜不到‘迷路的雪’身上发生过的事情。”
“我和我爸,都对你感到很抱歉。那时你能来找我,其实我很高兴,说明你还把我当亲人。”
连成摇了摇头,“你走后,每次我回大宅,看到那个小孩子,我都喊不出弟弟的称呼,他们的想法让我觉得太奇怪了。我爸也不能理解,所以才把创梦那边的管理交给你而不是二叔。”
当年连胜的父母会离婚,其实也和连成有一丢丢关系。
连成是独生女,连成的母亲生育连成时大出血,所以他们夫妻俩这辈子只能有连成这一个孩子。
连国强一直把女儿连成当做自己的继承人在培养,连公司都以“连成集团”命名,明显是要女儿接班。
这家业本来就是连国强打下的,连家其他人当初虽然也有出资,但并没有公司的管理权,在公司里的股份占比也不高,所以连国强未来想把公司交给谁,连家其他人都没有置喙的权利。
连胜的父亲,是连家的老二连国富。
连胜上中学的时候,连国富在外面有了外遇,还有了个私生子。
因为那个孩子是个男孩,连国富硬是要和连胜的母亲离婚,只为了给这个私生子一个“被承认”的身份。
离奇的是,连家上下,除了连国强对此事不发表意见,所有人都在逼连母和连国强离婚。
“老大生了个女儿,老二也生了个女儿,我们连家这一代,一个男孩子都没有!”
当时,连爷爷亲自上门来劝说连胜的母亲离婚,当着连胜的面,在连家的客厅将拐杖敲得咚咚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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