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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指,铃铛,孔明灯

小说:

哥哥

作者:

hmst

分类:

现代言情

虽然凌晨才睡,但赵星一醒得不算晚——相对于她自己而言。

因为知道罗阅什么时间回来,像是在大脑里订了个闹钟似的,到点就醒了。

她总是这样,有点什么事就会睡不好,哪怕是很小的事。小学的时候学校组织春游,或者第二天要开运动会,就能让她兴奋到失眠。

这体质延续到现在,似乎是心理素质很差的表现,但她一直也没法改变。

于是十九岁的第一天,她昏沉沉地醒来,摸过手机看了眼时间,才九点刚过。

她睡眼惺忪的,脸也不洗,就这么穿着睡衣出去,先到他房间看了眼,门开着,看样子已经回来了。

下楼果然看到他,正在厨房里忙活,听到声音回头看她,笑了笑。

“小寿星起来了?早啊。”

“也不早了。”

赵星一倒是挺有自知之明,打着哈欠走过去。

“你在干吗?”

“你的早饭。”他习惯性地赶她出去,“好了,快去收拾一下吧,马上就好。”

他身上这围裙还是赵星一给他买的,男款,黑色。虽然他下厨次数也不多,但总算不用围唐阿姨留下来的那些小碎花了。

不过他做的早饭还是唐阿姨同款——长寿面。

赵星一洗漱完,又换了身衣服,坐下来就看到一碗熟悉的面摆到眼前。

熟悉的面条,熟悉的汤色,熟悉的菜码,甚至上面卧的荷包蛋也是一模一样。

她盯着面看了一会儿,笑了,然后拿起了筷子。

“いただきます(我开动了)~”

初春的上午,餐厅的光线很好,有很好的阳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正好映在餐桌上,两个人就坐在这暖融融的阳光下吃早饭。

面的味道还不错,和唐阿姨做的差不多。

她吃了一会儿才发现罗阅根本没动筷子,一直在盯着她看。

“看我干吗?”她有些茫然地问,“你怎么不吃?”

罗阅靠在椅子上,扬了扬下巴,示意她拿筷子的右手。

“戒指很好看。”

“……”

——她完全忘了这回事。

其实她不常戴饰品,戒指更是没怎么戴过,所以手上突然多了个东西,还是有些不习惯的。

甚至刚才洗脸的时候,还被戒指硌了下脸,但因为早上刚睡醒,迷迷糊糊的,也没怎么当回事。

于是她就这么光明正大的,戴着这个戒指吃起了早饭,连个遮掩都没有。

罗阅要是注意不到才奇怪。

她目光也投向戒指,在阳光下,那一圈钻石看起来比昨晚更闪了。

“嗯。”

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只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

显然罗阅并不打算把这个话题应付过去,又问:“谁送的?”

“……一个朋友。”

话说出口,她自己都觉得有些好笑,于是又改了口。

“男朋友。”

之前以为会很难说出口的话,现在就这么直白地说出来了,倒也还好。

她抬起头,直视罗阅的眼睛,觉得像一次压抑已久的释放。

但他的眼睛无波无澜,平静得像一汪湖水。

“嗯。”

——嗯?

她突然想起冯萧说过的话。

是去年,那时两个人在一起还没多久,约好去看演唱会。但她不同意他来家里找自己,因为不想让罗阅知道。

冯萧听了,嘲讽地一笑:“你真以为他不知道?”

她当时很不以为然,现在想来,却觉得他大概没说错。

罗阅虽然对她很宽容,但并不是一个好糊弄的人。而她又实在是很不会藏事,很多时候情绪就写在脸上,还挺好分辨的,尤其是对罗阅来说。

她本以为自己藏得很好,现在却是越想越漏洞百出,他好像真的都知道,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

但还是想确认一下:“就这样?你不问什么?”

他默不作声地笑了,答非所问。

“今天是情人节。”

她看着他,突然烦躁起来。

对,今天是情人节,没必要所有人都来提醒她一下,好像她不会看日历似的。

情人节又怎么样,她只知道今天是自己的十九岁生日。而就在十分钟之前,她还沐浴在阳光下,为吃一碗面而开心。现在心情却阴云密布,看什么都很不爽,阳光也照不透的不爽。

“对。”她学着冯萧那样,讽刺地一笑,“所以你不过吗?”

其实也用不着学,她本来就会的,尤其是在罗阅面前。

十九岁的第一天,她知道自己又要开始耍小性子了。现在唐阿姨也不在,没人会再帮着哥哥说好话。

更何况,她是有正当理由的。

虽然她每次都自认为有,但这次不一样。这次是罗阅先开始的。

而且他似乎也没打算结束。

明明看她的脸就知道她现在很不耐烦,但他还在继续这个话题。

“我现在单身。”

一时间,赵星一竟然不知道该从何吐槽起。

——我,现在,单身。

简简单单五个字,在她听来却无比的好笑,单拿出其中任何一个词,都值得她写五千字的小作文来论述的那种好笑。

于是她真的笑了。

这笑当然不是什么好的意思。她相信自己笑得绝对比冯萧更讽刺,值得拍下来拿给他当教学视频的程度。

笑完,她就不再说话,低下头继续吃自己的面了。

早餐继续。气氛其实很平静,但却像湖面上被投了小石子,泛着一圈圈的涟漪,没人心里真的平静。

他们在默不作声地吵架,而这是第一次。

对罗阅来说是第一次。

****

赵星一躺在房间里生闷气。

她不常生闷气,她生气都是明摆着的生气。但今天这气有点来路不明,后劲又大,于是她只能生闷气。

刚才还暖融融的阳光现在变得有些烦人,她又懒得起身去拉窗帘,于是拉过床边的毛毯盖在头上,让自己沉浸在黑暗里。

其实这也是一个习惯,她不开心或者委屈了,就喜欢蒙着头,好像这样情绪会好一点。

那现在是不开心还是委屈呢?也许两者都有,甚至是委屈更多一点。

她很安静地躺在床上,幻想自己是一滩冰淇淋,在阳光下慢慢融化,变成草莓味的液体流下去,流到外面的春天里。

这种想象让她好受了一点,也可以暂时忘掉现实中的不愉快。

就在她感觉自己快和这种想象融为一体的时候,有人敲了敲门。

什么“有人”,家里现在还有别人吗?

她被迫从想象中脱离,重新变回一个人。

于是蒙在毛毯下面,瓮声瓮气地说了句。

“请不要进。”

罗阅推门进来了。

脚步声走近,她听到他笑了一声,然后把她头上的毛毯拉开了。

阳光又重新笼上来,大概因为有他的遮挡,变得半明半暗的。

“好了,都是我的错,别生气了,好吗?”

这语气是一贯的罗阅,至少是她一贯认识的罗阅,和刚才餐厅里的那个罗阅判若两人。

她终于睁开眼睛,看到他就站在床边,正微微俯身看她。

对上视线,他又笑了。

“起来吧。”

赵星一看着他伸出的手,撇了撇嘴,但还是抓住,被拉了起来。

她理了理头发,语气凶凶的:“干吗?!”

其实已经看到他另一只手拿着的礼物盒。

他果然抬手晃了晃:“礼物。”

有礼物就可以暂时休战。虽然她想也知道礼物大概会是什么,因为这么多年,他送的一直都是同一种东西——铃铛。

她很喜欢丁零当啷的东西,从小就是,走到哪里都要发出点属于自己的声响,才会觉得莫名的安心。

也不知道他是从什么时候发现的,也不知道这怎么就成了一种传统,总之每一年她生日,他都会送她不同的铃铛。

风铃、手链、发簪、耳饰……各种各样带铃铛的东西,各种各样的铃铛。

她身上的这点声响,大多出自罗阅之手。包括她刚才拿在手里的手机。

手机链上的那个铃铛,声音特别好听,她换手机也会跟着把它换过去,已经用了有五六年。

这次是脚链。很细的银色链条,中间闪着蓝莹莹的光,在末尾缀着一个小小的铃铛,也是蓝色的。

他半蹲下,拉过她搭拉在床边的脚,直接帮她戴上了。

赵星一晃了晃脚,铃铛发出小而清脆的声响,清泠泠的,像溪水流过。样子也好看,细细的一条,在脚腕上比看起来更美。

她很喜欢,于是就善良地决定不和他生气了。

罗阅大概也看出了这一点,站起身,抓起她一绺头发,轻轻揪了揪。

“走吧?”

****

他们之前就说好回清江的。

那边今天有个哆啦A梦展,她很想去看的。而且刚好明天就是元宵节,还可以去久违了的流云镇的花灯节。

之前搬到长宁后,他们几年都没有回去过,像是已经彻底遗忘了清江这个地方。

但在爸爸去世后,因为这样那样的理由,清江不再是一个禁忌,也可以被再次提起。

这里虽然有悲伤,但回忆也一直都在,所以干脆就接受,就不再试图忘记。

他们的身上,根本都有清江的印记,再怎么样也抹不掉。

就像流云镇的花灯节。其实只来过一次,但印象却很深刻。赵星一还记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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