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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你只可到此 我不装她会亲我吗?

小说:

死对头成落魄假少爷后

作者:

桃花啤酒深千尺

分类:

穿越架空

愁云惨雾,月落星沉。

年纪很小的时候,傅明堂从四方狭窄的破窗户里向外看,看到的永远是这样一种望而生畏的天空,仿佛是在安慰他,外面的世界或许已经是一阵如同末日般的废墟灰烬了。

他还能活在樊笼里,也算是一种运气。

金属铁链禁锢着他的脖颈,他想拼命的向外看到一抹生机,可是惨白的天空中,只有一只乌鸦立在树梢上,猩红的瞳孔静静的注视着他。

黑白交相辉映,乌鸦逐渐变为一个黑点,天空无限蔓延成雪白色的边界,视线与记忆凝聚在了白清禾瓷白肌肤上,脖侧的那颗小黑痣仿佛成为了乌鸦的驻足。

傅明堂摘下银丝眼镜,没有了镜片反射出的泛冷的微光,他眼里的部分狂热的欲望像是火焰一样,灼得他自己血管中的血液都烫得生疼。

他把眼镜随手搁在吧台上,一只手擒住白清禾雪白的后颈,逼迫两人对视,另一只手捧着她的脸颊,粗糙的拇指轻轻压在她柔软的唇瓣上。

眼神从她半眯的狐狸眼扫到鼻梁,又从鼻尖描摹到唇峰,狭长的眼尾都染上了情动的红,他俯身侧头想要亲上去。

但就在他触碰到唇峰的那一刻,女人突然后仰着拉开了距离。

轻微的喘息声弥漫在两个人中间,周遭嘈杂的一切在此刻都成为了十成的推动剂,气氛实在是过于暧昧了,舞池里的水溅在了傅明堂的身上,从发梢滑过脸部高耸的轮廓上,再埋入深不见底的衣领里。

白清禾用手指抹去他侧脸上的水痕,扯住傅明堂的敞开两颗纽扣的衬衫衣领,将人往身前拉近,语气像是质疑,却更似调情:“你不是惯会克制自己吗?”

傅明堂放在她后颈的手从后背游离到她曲起的腰线,然后手掌往前一推,两人的距离近得只有鼻尖与鼻尖之间的一条微不可见的缝隙。

他低眸又重新侧头吻上了女人嫣红的唇峰,堵住了她的嘴,锋利的牙齿胡乱一通的啃咬着唇瓣,从唇峰吻到唇角,又用舌尖推开两片唇瓣,舔舐交融。

白清禾的醉意逐渐消失殆尽,缺氧到极限的生理性泪水顺着眼尾蜿蜒而下,她浑身上下没有力气,被牢牢的禁锢在男人的手掌里,看似没用什么力道,却不容置疑的把她圈入怀中。

这个吻带着温柔又暴戾的气息,像是在阴雨绵绵的天气出现了太阳,而在阳光弥散在天际的时候,倾盆暴雨狂躁的落下。

一吻作罢,傅明堂把浑身瘫软的女人搂入怀中,她的头无力的搭在他的肩膀上,缺氧让大脑难以运转,他嘶哑着声音道:“你错了,我从来都克制不住自己。”

他跟饿久了闻到腥味的饿狼一样。

宽大的手掌重新按在她塌陷的腰上,侧头用尖尖的犬齿抵住了她脖子侧边的黑痣,轻轻摩擦撕啃,力道重了又用舌尖舔舐,不一会脖子那侧的肌肤就变红了。

“嘶。”

白清禾感觉到那部分皮肤轻微的刺痛,连带着她的心也打着火辣辣颤。

“抖什么?”

傅明堂终于放过了那颗生得可怜的黑痣,撑住吧台起身,将她的发丝拨到了另一个肩膀上,又用拇指轻柔的揉搓着泛红的脖侧。

高挺的鼻梁在灯光照射下投射出一片阴影,戏谑的眼神中蕴藏着更深得占有欲,他像是在看着一只握在手心里挣扎的白鸽一般,极有耐心的又问一次。

“抖什么,嗯?”

白清禾还在轻喘,眼神游离在傅明堂挺拔的鼻峰上,出神的想。

听说鼻梁高的男人,那方面欲望都很强烈。

她现在满脑子都是一个问句。

真的假的??

“刚刚不是很能耐吗?”傅明堂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只是不悦这女人这种时候竟然还出神。

他弯下腰,将头搁在她上肩膀上,骤然从一只磨牙吮血的饿狼转换为了一条巨型金毛,转换过程十分顺滑。

酒吧里疯狂的摇滚乐把他的嗓音衬托得又低又哑,像是在嗓子里安了一首沧桑的民谣一样,磨着牙尖,宛如魔鬼低语的威胁一般凑在白清禾耳边轻声道:“说说,我和俞叶华,谁更厉害?”

白清禾缓过神来。

伸手用食指勾住他的耳朵,用着摸大型犬的手法摩擦着他的耳廓,带着水汽的狐狸眼微微上扬,她笑道:“太快了,没什么感觉。”

“是吗?”傅明堂的眼神逐渐凝成一层雾,散布着警告勿入的危险标志,“那你刚刚在抖什么?”

“音乐太吵了,震的。”

论嘴硬,白大小姐不遑多让。

“出去亲。”

傅明堂说罢,一只手在下面将白清禾坐的旋转圆凳拔了一下,强迫她整个人转换了个方向。

下一秒,傅明堂当着大庭广众的面,把白清禾从圆凳上硬生生的抱了下来,一只手圈住她的肩膀,另一只手托住腿弯,抬腿就往酒吧外面走去。

放肆疯狂的摇滚乐与喧哗的起哄声不绝如缕。

白清禾整个人突然被悬空了,被吓得双臂下意识的勾住了他的脖子,她差不多有170,但在傅明堂的怀里依然被衬托得十分娇小。

纤长瓷白的双腿与黑沉沉的西装裤交相辉映,艳丽的红高跟和沉稳的黑皮鞋相得益彰,奏成酒吧今夜里最沸腾狂野的一场摇滚乐。

江边的晚风吹得人发丝乱舞,带着旋的风从边界一路抚过山川海洋,穿越层层人群喧嚣,慢悠悠的在江岸打了个卷。

圆月如盘,银辉光晕扩散得很远,离得近的星星已经被完全遮掩住了光芒,今晚的月亮甚至凉得把夜空中的云团照得一清二楚。

傅明堂抱着白清禾的腿弯,大步迈到江边的桥上。

夜深人静,此刻这里只有一滩长江水与一轮凉州月。

他还没把人放下,怀里的女人就主动伸出手臂勾住了他的脖子,仰头亲在他的唇瓣上。

白清禾这个谈了一个未婚夫的人,吻起来竟然比他这个没有感情基础的还要生涩,没有任何技巧,只是厮磨舔舐上嘴啃。

傅明堂的耳根被亲得泛红,在月光的直射下显得氤氲又性感,但他公主抱的手臂依然稳得不行。

白清禾从傅明堂身上下来,他也顺势搂住她的腰身,两人从桥上跌跌撞撞一直亲到了江边。

她鸦青色的长发飞舞在苍凉的月色下,衬托得肌肤剔透极了,狐狸眼紧闭又微微打着颤,从眼尾到唇角再到脖侧的小痣,没有一处不是泛红的。

“要不要做我女朋友,白苗苗。”傅明堂低声道。

这句话穿透了整个即将末尾的青春,重新从辗转许久的嘴里吐出,像是缠眠缱绻的情意落在了遗憾的句点,又重新不甘的流动了起来。

“不要。”白清禾舔了舔嘴边被狗啃破的嘴皮子,直言道,“我玩不过你。”

她一向懂得审时度势,玩不过白成端的时候,她会扮演好被牵线的傀儡女儿,柔软娇纵不堪一击。

白清禾从小生活的环境就告诉她,不要做没有把握的事情,也不要靠近危险系数太高的男人,她这辈子最精通逃避保全自己。

与虎谋皮,焉有其利。

当年在醉酒后的表白,已经是她最大的勇气。

“白苗苗,你不能这样。”傅明堂眼眶都泛着红,像是情动下的欲望,像是血淋淋的疯狂,又像是求之不得的委屈,声音沙哑,一字一句道,“你不能这样对我。”

“傅明堂,你应该比我更懂你自己。”白清禾眼里还沁透着天上的银辉,“你太精于算计了,新科和你的风格完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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