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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身材

小说:

七零大力美人

作者:

忽沐

分类:

现代言情

于冬月看着江展江颖吃完,把碗放在那让他们结束一并拿回去,自己就去了后山。

她讨厌现在做事都要有所顾虑,导致那些极品家人还在她面前蹦哒,这让她感到烦躁。

她坐在河边闭着眼睛听潺潺的流水声。

听到脚步声,她抬眸,是周信阳。

“我来后山找木材。”

好此地无银三百两、好蹩脚的解释。

于冬月扯了一边嘴角,没搭茬,收回视线看向前方。

周信阳一时尴尬,他刚才去田里找到了江展,江展告诉他于冬月来后山了,他毫不犹豫地就朝这边来。

现在周围的一切都安静下来,他才得空去给自己寻找一个更合理的解释。

一定是因为在梦里他是因救她而死,但是最终却是于冬月救了他,他感到疑惑才……

“我能自己去卖野猪吗?”

于冬月看见山上有几个男人抬着一只野猪往山下走,遂有了想法。

周信阳思绪被打断,也瞧见那几个抬着猪的男人,声音听不出情绪,“首先你要先抓住它,然后再杀了它,之后再谈卖的事情。”

于冬月眨巴眨巴眼睛,又问,“所以我可以卖吗?不用交给队里也行?”

周信阳微微蹙眉,“嗯。”

“只要你别大张旗鼓的。”

话音刚落,于冬月起身,随地捡了块尖头的石头往林子深处走。

周信阳见她气势汹汹,忙不迭跟了上去。

于冬月走了好远,路上蹦过去一只野兔子她也没管,今天就想逮个大家伙。

她听见了猪特有的呼吸声,放慢脚步,猫着腰,不远处瞧见一只黑粉相间的大花猪,估摸有180斤,肥头大耳。

她悄悄靠近,趁其不备,一扑!侧着身子把大花猪压在身下,这猪感受到生命受了威胁,滋哇乱叫。

于冬月扬起手中的石头朝它脖子砸去,它太胖了,毫发未伤。

周信阳见她这架势,蓦然一怔,忽而想起自己腰间别着一把小尖刀,是刻花纹用的,他拔出来,走过去,在大花猪的脖子上剌了一下。

它的皮太厚了。

于冬月拿过刀,干脆利落,刀尖插进大花猪的脖子,没拔出来,再使劲往下剌了长长一道。

血噗呲喷了两人一身一脸。

于冬月下意识闭上眼睛,周信阳袖子抹了把脸,发现于冬月眼睛被猪血糊住了,用另一只干净的袖子帮她擦干净眼睛周围。

于冬月缓缓睁开双眼,和周信阳小心翼翼的眼神对上。

氛围不对。

于冬月把刀拔出来,在地上随便擦了两下,还给周信阳。

周信阳收进腰间装刀的皮套子里,“我们抬到哪去?”

于冬月发现他竟然说了我们,心下有些东西融化开来。

她背对着大花猪蹲下,抓住它的两只前蹄,往身上一提,便往前走。

“去你家吧。”

周信阳有些犹豫,但是于冬月好像并没有问他意见的意思,径自往前走,即便不知道他的家在哪。

不过她没有走错方向。

周信阳看她没有很吃力的样子,就没说让他来背着猪,反正他是背不动的,最多能拖着走。

他快步走到前面带路,尽量缓和刚才诧异的情绪,“我们走这边小路,这边没人。”

两人把这头死猪放在了周信阳家做木工专门的超大案板上,上面还铺了一层盖木材的防水布。

于冬月:“你杀过猪吗?”

周信阳去灶屋拿了把平时没怎么用过的菜刀,还算锋利。

他瞥了眼在一边皱眉的于冬月,大概她是没杀过猪不知道怎么下手,虽然他也没杀过,但是……

周信阳一刀剁在猪的脖子上,然后猪蹄子,然后开膛破肚……

于冬月一张脸皱紧,“是不是应该先拿开水烫,或是火燎一下,去去猪毛啊?”

周信阳提着刀的手一顿。

于冬月见他身形一僵,想必刚才看上去很有经验地发着狠剁猪头的样子也是装的,没绷住笑出声来。

周信阳一身的血,回头看她笑了,自己也笑。

两人就对着满地的血和一头死猪捧腹大笑。

约莫一个小时,才处理完这头野猪。

肉块切得很大很厚。

于冬月:“这份给你留着吃,这份等下我拿回小姨家,剩下的我拿到供销社卖掉。”

周信阳把她分给自己的放到小姨家那份上,“我不要,你都拿回去。”

于冬月一声不吭,把他那份放在桌子上,别的拿得老远。

周信阳抿嘴笑,这人做事不管别人想法的,只顾自己愿不愿意。

倒也痛快。

周信阳往盆子里倒了水,两人把脸和手洗干净。

借了她一个背篓,肉放在里面,于冬月为了肉质鲜美,这就要去供销社。

可她这身上还喷了些猪血,见了人容易起疑,周信阳给她找了件他小时候的衣服,他把衣服拿在手上,有些迟疑。

于冬月二话不说立刻套在自己衣服外面,还好,看不出是男人的衣服。

周信阳不知道她为什么做什么事情都如此坦荡,一点没有羞涩矜持的样子,再加上她和书里写的性格有点对不上,他甚至怀疑眼前的于冬月并不是书中的于冬月。

“用我跟你一起去吗?”

话还没说完,人已经走了。

周信阳把刚才的一片狼藉收拾好,于冬月要拿回去给宋莲芝的猪肉还放在案板上,就是说等下她还会回来拿。

他边收拾些木材边等她。

于冬月已经想好等下回去给宋莲芝猪肉的说辞了,就说她卖了鱼得的钱和票。

这年头吃鱼麻烦,又不顶饱,所以家里吃鱼的很少。还是猪肉更受欢迎一些,当然是家里有条件的话,很多家庭一年到头吃次猪肉还要等着队里分。

所以她没选择捞鱼去卖,而是杀猪。

说是去供销社,其实她首先去了国营饭店,让服务员去叫了那位大厨。

供销社收肉的价格便宜,但是省心省力。所以她打算饭店要完剩下的再去供销社。

不都说猪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是宝嘛,她这身上背着的,除了留下的两份一共快20斤的肉,身上估计还有100斤。力气倒是够用,但这肩膀还是有点累。

大厨把她带到后厨,负责采买的人看了看肉,还挺满意,收了60斤猪肉,按照他们正常采买的价格,给了4张大团结,和几张票。

于冬月又去了供销社,他们把剩下的都收了,那人掏出小手绢要给钱的时候,她看见有布票,便要了过来,说钱可以少点。

她也学着别人的样子,地上捡了块烂布头,把50块钱和几张票放在里面,再揣到裤兜里。

原本放猪肉的背篓里现在放着一斤富强粉、一袋红糖、一罐麦乳精、半斤大白兔奶糖、十二个饭店买的肉包子,和雪花膏、蛤蜊油。

这一趟收获不少,但是她也知道,大花猪可不是每天都有,今天没被队里人看见,不代表每天都能顺利过关,让人见了又不分给大家,就会被指指点点。

于冬月绕远从后山小路回周信阳家的时候,他还穿着带血的衣服。

“你怎么不换衣服?”

周信阳听见声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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