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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十只反派

小说:

我爹是漫画人气反派

作者:

如日川

分类:

古典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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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稚嫩的手又陆续在他手心磕磕绊绊地写下几个词汇。

是那孩子的名字,还有打算把他送到附近爱神庙收容的事情。

似乎是想要帮助他。

为什么?

自己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只是个浑身肮脏的流浪汉,为什么要来帮自己?

出于善意?

别开玩笑了!

谁会对一个穷鬼施舍善意啊。

当一个人有钱的时候,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温柔善良。

可要是他失去财富,那些“善良”的人只会露出冷漠的真面目,作鸟兽散。

这种事情他可见过太多了。

所谓善良,是用些许财富就能买到的东西。

就算是有些贵族的慈善救济,也不过是为了提高声望、维持领地和平稳定、维持自身地位而已,只要付出少量的金钱就能换得无形的巨大利益,这样的买卖那些狡诈的贵族们算得可清楚了。

倘若这一行为的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想来谁也不会去做。

他才不会将希望寄托于别人虚无缥缈的善良之上,唯有实打实的金子才是真实存在的事物。

这个孩子也一定是想从他身上得到什么利益。

是怀疑他还藏着金子,所以用这种办法来欺骗他吗?

还是认出他了,想假惺惺帮助他,骗取他的资产吗?

说是带他去爱神庙,谁知道是不是要带他去公证人面前,让他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画押,移交资产。

无论是什么原因,他都坚定地认为,这个孩子及其背后的人完全是对他有所图谋。

他伸出黢黑的手,要抓住那个孩子手臂。

一道冰冷刺骨的寒意骤然锁定他。

就像被危险的野兽盯上一般,他霎时间通体冰凉,浑身僵硬。

他立刻想到久远的一幕。

彼时的他尚且是一只低阶魔物,偶然间路过了一只正在进食的高阶魔物,高阶魔物撕咬着鲜血淋漓的猎物,突然向他投来一瞥。

他被盯上了。

会死的!

哪怕如今他已经成了高阶魔物,他也无法忘记那种源于灵魂的恐惧,就像现在一样。

纵使此刻目盲,魔气被封,他也能清晰地感受到在自己前方有个家伙在警告自己。

——不许动这孩子。

弱小的孩子身后竟然有这样可怕的家伙存在!

除了想要立刻逃走的本能之外,他也对自己的之前猜测产生了狐疑。

有这样的实力,他们根本无需大费周章哄骗自己,那他们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

自己身上究竟还有什么他不知晓的利益,以至于让这些人找上来呢?

他深思着。

危险总是与机遇并存。

即使那个人可怕,但他并未感到无情的杀意,这说明他们并不打算杀了自己。

想到这里,他缓缓地向那个孩子点了点头。

“好耶!”阿尔宾见到流浪汉答应接受帮助,拉着对方的手蹦蹦跳跳地欢呼着。

他扭头看向旁边的泽曼。

“我之后一定要学会写字。”

完全是个文盲的他之所以能写出那些单词,都是因为泽曼事先在纸上写好,让他依葫芦画瓢照着写。

他竟然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这怎么行!

从今天开始他一定要好好学习!

不过在学习之前,得先给这个流浪汉洗个澡才行。

阿尔宾牵着对方,和泽曼一起走回下榻的酒馆。

但酒馆的老板说什么也不愿意让这么脏的流浪汉进去,他们只能先用院子外的井水清洁。

泽曼帮他将水打了上来,阿尔宾伸手摸了摸,井水沁凉沁凉的,浇在身上肯定会着凉,那就变成行刑了。

阿尔宾灵机一动,问道:“父亲,如果我控制火元素的话,能不能把水变热呢?”

“如果你有火元素亲和的话,可行。”

阿尔宾立刻尝试起来。

他回忆着前些天感受过的炙热火焰,回忆火焰燎伤自己时的感受。

在泽曼眼中,他周身逐渐汇聚着莹莹的红光。

阿尔宾初学水元素控制时就极快,现在有了经验,操控火元素也极快。

火元素粒子纷纷进入井水中,不一会儿就让井水变得温暖起来。

在流浪汉手上写下“洗澡”的字样,阿尔宾把水桶放在他面前,在流浪汉自己搓洗时,控制水流协助他。

魔法,真好用!

不过流浪汉洗不到后背,阿尔宾兴冲冲绕到他身后给他搓背。

泽曼蹙起眉。

看着流浪汉享受着他这个父亲都没有过的待遇,他身上冒出嗖嗖的寒气。

流浪汉一个激灵,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又招惹着这位大佬不满。

他加快动作,随着黑水不断流淌到地上,流浪汉被污垢蒙住的原本发色也逐渐呈现出来。

是灿金的颜色。

爱德华的发色是林间阳光般的浅金色,而流浪汉的发色却像纯粹的黄金。

洗完澡,流浪汉猛地甩起头,像浑身湿透的大狗那样甩掉毛发上的水珠。

直到他彻底洗干净,泽曼将之前从村民那里买来的旧衣服抛给他。流浪汉比他稍矮一些,但穿上去差别不大。

阿尔宾打量着焕然一新的流浪汉,浓密的胡子挡住了对方的样貌,只依稀感觉长得还不错。

他学了个新词在对方手上写道:“名字?”

流浪汉顿了顿,反握住这只温暖而小巧的手。

他并非蠢货,光是被这孩子拉着走来走去,就已经明白自己被显然被某个地方拒绝了。

他浑身浑浊,臭气熏天,以泔水为食,旁人都离他远远的,可这个孩子却并没有表现出嫌弃的意思,紧紧拉着他,为他领路。

连给他清洗都用的是温水,像是怕他因此生病似的。

连他自己都怀疑是否有必要。

换做是过去的他,不,就算是未来的他一样,遇到这样肮脏的流浪汉,纵使有所图谋,也断然不会如此对待。

他只会捏着鼻子远离,雇人草草收拾一番。

可这个孩子不一样。

他看不见听不到,却因为触摸这比成人略高些的孩童体温,想象出了一个在黑暗中发着微光,照亮黑暗,传递温暖的孩子。

若善良真的存在……

他猛然挥散脑中天真荒谬的想法。

不,是他的错觉,这是体温而已。

他绝不会轻易落入陷阱!

他驰骋商界多年,心早就和金子一样冷了,狡诈又奸猾,怎么可能栽在一个小孩子身上!

绝不可能!

饶是如此,感受到对方的手指期盼地点着自己的手心,像眨着眼等待回复似的,他还是冷哼一声,嫌弃地想着。

小孩子,真麻烦!

然后用粗粝的手指在对方手心写下一个单词。

阿尔宾:……

果然不认识啊!

记下写法扭头问了父亲,泽曼回复他:“他说他叫戈尔德,这个名字有黄金的意思。”

阿尔宾望向戈尔德的头发,确实很合适呢。

他认认真真在对方手心重复对方的名字,又轻轻碰了碰那头金发,就像在说“我记住你的名字啦!你的名字很适合你”。

感受着对方踮脚伸手时带起的微风,戈尔德仿佛“看”到了一个微笑。

他们在提供住宿的酒馆修整了一夜。

次日,阿尔宾醒来时发现床头有一套新衣服。

和之前的粗布衣服不同,这套衣服摸起来柔软厚实又舒适,红色衣服看起来活泼鲜亮又衬他的眼睛,里面还有暖和的皮毛。

虽然他说了可以不要新衣服,但泽曼显然还是给他买了,连戈尔德也有了一件抵御寒风的斗篷。

阿尔宾抱着新衣服,连鞋都来不及穿,扬起笑扑向坐在书桌前为他准备识字资料的泽曼怀里。

泽曼也穿着新衣服,他习惯了穿白色,习惯了穿太阳神殿的制服,哪怕选私服也是端庄高冷的风格,白色外衣下,里衣的黑色高领收住他的脖颈,宛如束缚,私服也穿出几分禁欲圣洁感。

泽曼接住砸进怀里的小炮弹,他动作生涩,像是面对柔软又活泼的孩子不敢用力,只用手将人围住。

却反被小孩子抱了个满怀。

“早安,我最喜欢爸爸了!爸爸的新衣服好好看!也谢谢爸爸给我买的新衣服。”

泽曼并不适应这份热情,一如既往冷峻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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