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现代言情 > 纯喜欢当替身 獠牙竹子

18. 无人山

小说:

纯喜欢当替身

作者:

獠牙竹子

分类:

现代言情

我认识赵云铮比我哥认识赵云涵早。

十七八那阵,我彻底不读书,拉帮结伙混社会,没钱了就到处打工,有点钱又继续混,处于一个饿不死,又剩不下钱的状态。

跟我一个地方出来的孙哥看我干得辛苦,推荐我去他工作的商K做服务生。

说是服务生,其实也带点陪酒性质,我年轻,又没皮没脸的,什么鬼话都说得出来,因此业绩还算不错。

当了几个月的销冠,钱也拿够了,正准备辞职,老板来找我,说他朋友的高端会所缺人,一个月五万,酒水小费提成另算,问我要不要去。

谁能和钱过不去?

我和钱过不去。

我没去。

我得过且过胸无大志,对未来没有规划,觉得自己三十岁之前就该嘎巴死了,也从来没考虑过买车买房之类的事,因此消费理财观念非常自由。

有钱就花,没钱就赚,哥们活着就图俩字,快乐。

当时正好又处个对象,辞完职后我给哥留了一半的钱,没和他报备,偷偷和我小男朋友跑去爬山。

这个男朋友,姑且称他为小众哥,学音乐的,为人孤僻高傲,爱好广泛且小众。

至少我觉得小众。

如果不是他,我不会知道有个吹起来像放屁的乐器叫卡祖笛,更不会知道像鬼上身一样演奏的乐器叫特雷门琴。

所以爬的山也是很小众的山。

我和小众哥没什么经验,一上来就挑战高难度,毫不意外地翻车了。

地图有问题,我俩迷路五天,几乎弹尽粮绝,小众哥策划的这事,特别愧疚,精神状态濒临崩溃,后来直接变态了,半夜不睡觉割腕,把血往我嘴里喂。

如果不是我及时安慰他,估计还得割块肉给我吃。

到了第七天,最后一块饼干也吃完了,我好说歹说才让小众哥在帐篷里休息,自己趁着还有力气,出去看看能不能找点吃的。

就是这时候遇到的赵云铮。

他专业的,在山里玩野外求生,出来打猎,追在后面把我当猎物射。

国外,荒郊野岭,无人区,森林,分开的年轻情侣,再加上一个穷追不舍压迫感很强的猎人。

恐怖片要素太多,按照正常发展,我就是那个出现在开头,为了小小震撼下观众,被一枪崩死的那个炮灰。

但电影归电影,现实归现实。

我没被一枪崩死,追我的也不是变态杀人狂,他追我跑,我跑他追,后来可能是追得急了,他开了两枪,我一惊,脚下没留意,摔倒。

他也很快冲上来,我们俩扭打在一起,最后我稍占上风,制服他,坐在他身上,夺了他的枪,学着电影里的样子,枪口对准他的脑袋。

他定定地看着我,表情很复杂,过了一会突然说了两句外语。

我是真没长学习那脑子,对于外语的认识仅限二十六个字母,他讲得又快,叽里咕噜得像在嘴里炒菜,我不耐烦,凶他,说听不懂。

他就那么瞅着我笑,笑得我莫名其妙,但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我看他笑的怪喜庆,也跟着乐。

再一想,我他妈跟着乐什么玩意,要不是哥们身强体壮,就刚才摔那一下,包骨折的。

于是立刻正色,一边说话一边比比划划用手势告诉他我要吃的。

他很快明白我的意思,点点头,对我比ok,又拍了拍我的大腿,示意我从他身上起来。

我心想这小老外还挺通人性,这么抽象的交流方式也行,好感顿时高了不少。

没想过他是懂装不懂,假老外,骗我。

他带我来到他建在林子里的小屋,屋子干净,还养了条大狼狗,谄媚得很,一见它主人回来就摇着尾巴过来迎,扒着栅栏哟哟地叫。

我喜欢动物,尤其喜欢狗,但我的生活不稳定,养不了动物,只能看着别人家的眼馋,想伸手摸摸,又怕它咬我。

没想到他看出我的纠结,拍了拍狗头,狗就热情地过来谄媚我。

那狗,真的是非常英俊潇洒,皮毛油黑发亮,身上全是紧实肌肉,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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