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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他输了他投降

小说:

狗男主贤惠杀我!

作者:

燃棘

分类:

穿越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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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不知名姓的便宜新郎出门,晓夏又发了会儿呆,才慢吞吞把衣服穿上。

蓝色的长袖衬衫和黑色的长裤,有股新新的布料味道,还很厚实,针脚细密,宽宽松松,款式老旧,满满的年代感。

她还真是穿了呀。

这些细节,如此连贯,一套扣一套,好像没有尽头。

然而,能怎么办呢?

从那刺啦刺啦卡带的空白记忆里,她发现的最能安慰人的话,也就那一句:来都来了。

千古名言:来都来了。

晓夏放弃思考,慢吞吞挪到洗脸架前,就着搪瓷脸盆洗脸。

“七次郎”太过英武不凡,好在懂事,出门前还知道随手给盆里添上水。

洗脸架上方挂着一块毛巾,台面摆着两把牙刷,一块长方形的肥皂,一盒白色粉末。

晓夏研究了下,才发现小盒子里装的白色粉末是牙粉。

这玩意她就没用过,也算长见识了。

毛巾还是湿的,大概率被用过,晓夏不想用,又找不到新的,挽起袖子,手捧了水扑面,随意搓了搓,抹去水珠,等自然干。

刷牙的口杯没有,只能拿搪瓷杯顶,她从小铁桶里舀了水,取过那把干的牙刷,犹豫再三,涮了又涮,才沾了牙粉刷牙。

因为站着太难受,她搬了把椅子,坐在廊下,就着窗前的小水沟刷牙。

春梦浪得太没边了,和“七次郎”双向奔赴的后遗症,有些严重。

刷完牙,她也不想动弹,随手将杯子放窗台,晒着太阳,打量起暂住地。

院子面积不大,泥巴地,光秃秃的,零星铺了几块碎砖瓦,通向两个门。

正对面的大门关着,挂着厚重的木栓,左边,边角上有道小门半敞,与邻院相通,右边,种了两丛花。

这花不巧,晓夏小时候见过,洗澡花,只在日出日落时开。

眼下,紫色的长柄喇叭花苞不胜骄阳,在墙角的荫影里蜷缩着,很是安静。

花丛边上有一个矮墩墩的草棚子,堆了半面墙的柴火。

整整齐齐的,一看就是强迫症兵哥哥手笔。

青砖瓦房有两间半,她住的新房位于正中,大约有三十平。另一间稍小,现在是杂物间,放了些许杂物。

透过半敞的门,晓夏看到了一辆锃亮的女式自行车。

剩下的半间是厨房,搭着主卧,屋顶要矮上好一截,离柴火棚很近。

屋内搭了灶台,也是泥巴地,饭桌和碗橱都有。也是新新的,全都没用过。

一墙之隔的上空,正飘着炊烟,浓浓的烟火气息携着食物的香气随风入院。

叶盛钧回来得很快,端来一大海碗热气腾腾的面条。

晓夏看着他把碗放桌上,伸手摸了摸碗边边,惊诧,“你手是铁手吗,就这么端着不烫?”

防烫手套都不带一个,牛啊!

叶盛钧把门外的椅子提回来,在晓夏斜对面坐下,闻言伸手,“我手上都是老茧,不怕烫。”

晓夏好奇摸了一下,确实,这老茧手,和铁手也相差无几,“真糙,难怪摸在身上刮人。”

端的是,口无遮拦。

叶盛钧听得头皮一炸,随即无可避免的耳红脸热,只面上很端得住,眼睛瞪得凶,话也讲得凶,“说话注意点。”

训小兵似的,威风。

晓夏微微皱眉,逆反心顿起,“怎么?你做得,我说不得?”

清亮的杏眼眨巴眨巴,浓密的睫毛扑闪扑闪,一脸纯真的样子,语出惊人。

叶盛钧呼吸一滞,伸手捂媳妇儿的嘴,“祖宗,别说了,吃面,坨了不好吃。”

他输了,他投降。

一句话吓退年代文标配男主,晓夏扬起下巴,错开男人的糙手,哼了一声,抓起筷子,挑了挑碗里的面条,嫌弃,“太多了,吃不完。”

这碗比她脸还大,满满当当,好多。

“吃不完我吃。”叶盛钧收回手,下意识屏息,偷偷碾了碾指尖。

他压下旖旎心思,目光不经意略过媳妇儿的细腰,顿时又想起了那一手可握、任他折叠的酥软。

叶盛钧:“你这也太瘦了,多吃点。”

晓夏低头喝了好几口热汤,才慢悠悠回他,“我要多吃,你未必供得起。”

叶盛钧想笑,但忍住了,绷住脸,自信道,“尽管吃,相信你男人,吃不穷。”

晓夏睨他一眼,没回答,埋头吃面。

如果记忆闪回没出错的话,这个已成传说的年代,普遍缺吃少喝,口福难得,门路都不好找。

空口大话,无需理会。

她这轻飘飘的一眼看过来,叶盛钧感觉灵魂都轻了三分,不由想逗她,多理理自己,便问道:“好吃吗?”

晓夏点头,实话实说,“好吃。”

虽然是清汤挂面,但面条软硬适中,咸淡适口,里面放了猪油,下了小把鲜嫩的小青菜,还卧了一个嫩白红心的荷包蛋,卖相也是极好的。

和“七次郎”一样,称得上色艺双绝。

“你这厨艺比我好太多了。”晓夏不吝夸赞,辘辘饥肠垫了个底,好奇心又起,“你是不是在炊事班进修过?”

厉害兵哥必出炊事班,也是年代文流传甚广的一大传说。

进修?这用词有些怪,但也不是不能理解。

叶盛钧点头,“炊事班其实挺锻炼人,是磨砺刺头的好去处。”

晓夏噗嗤笑,“你是说,你曾经也是刺头吗?看不出来啊。”

这贤惠懂事,妥帖周到,莫不是也是在炊事班进修来的?

见叶盛钧提溜起开水瓶拿搪瓷杯倒水,她哎了一声,忙忙阻止,“你别直接倒,拿开水给我好好涮涮,多涮两遍。”

两个杯子一模一样,混放在一起,她也不知道哪个是自己的,大概率就是混用的。

没办法,开水涮涮,聊胜于无,凑合吧。

叶盛钧愣了下,嘀咕了一句“穷讲究”,麻溜照做,还不忘回她上一个问题:“谁都有年轻气盛的时候。”

晓夏将蛋黄撇开,咬着柔嫩的蛋白道:“说得好像你现在不年轻一样。”

“我二十五,你觉得呢?”叶盛钧默默在心底算了算,比了个六,“我比你大六岁。”

小媳妇儿一派青春活泼的,衬得自己好老。

好在话还挺聊得来,至少……比前几次有聊多了。

叶盛钧不由寻思,莫不是因为结了婚,有了更亲密的关系……熟了,才会这样?

圆润的蛋黄晃动着一颗流动的红心晃悠悠沉底,他没等来晓夏回话,主动发问,“你是不爱吃蛋黄,还是不爱吃糖心?”

晓夏挑了碗底的青菜吃,坦白道,“还行,有更好吃的就不喜欢吃。”

至于被她回避的上个问题,她没答。

她觉得,按照她真实的喜好,她应该不会找年纪比自己大这么多的。

这种大实话,不大适合坦白,不如干饭。

叶盛钧不知媳妇儿心中所想,闻言忍不住又想笑,“以后你想吃什么跟我说,我有空就给你做。”

话出口,又想起等假期过后,他就要回部队,短时间内恐怕也没什么以后。

如此一想,头一个起的念头,竟然是舍不得。

他想把人一起带走,最好别腰带上不离身。

“好啊,你要记得你说的,食言是小狗。”晓夏干脆应了,脑子里主浮起的念头却是,做她的男人,仅仅是有空哪里够?

叶盛钧没有读心术,只觉得媳妇儿说话好有童趣,忍俊不禁。

他好声气应好,一门心思劝她多吃点。

晓夏不得不使劲吃,最后也只吃了半碗。

叶盛钧接手了下半场,顺手推给她一杯凉好的白开水。

晓夏将两个搪瓷杯并在一起,仔细端详又端详,指着其中一个,“这个喜鹊尾巴没斑点的,以后就归我用,你不许混用。”

另外那个应该是瑕疵品,她要挑就挑好的。

叶盛钧不由挑眉,“你嫌弃我?我都不嫌弃吃你剩下的。”

晓夏吃饱又开始犯困,半耷拉着眼皮,慢吞吞喝水,慢吞吞回他:“你那不是节约粮食吗?夫妻一体,这项美德你有就行了。”

反正她是绝对不会吃他的剩饭的。

叶盛钧原本还在故作生气,听到“夫妻一体”四个字,一下就生不起气来了。

突然有种喝了糖水的感觉。

他一顿风卷残云,呼噜呼噜,将剩下的面条和拌碎的蛋黄一扫光。

吃完,很自觉的收拾碗筷——部队里习惯了自己收拾,一时没想到如今本应有人代劳。

至于晓夏,她完全没做人妻子的意识,更没新媳妇儿的自觉,压根没有挣表现的意思。

她稍稍消食,感觉胃没那么撑了,爬回床上,倒头就睡。

贯彻原则,随心所欲。

小院厨房没水,也没水井,叶盛钧只能去隔壁大院。

才进院子,碰上他弟媳从屋后的小菜园子里出来,手里掐着一大把嫩绿的长豆角。

孙红英很惊奇,“这都快晌午了,嫂子呢?怎么还是大哥你洗碗呢?”

她也是长见识了。

这村里哪家新媳妇像她,进门第一天,啥事不干,还得男人伺候吃喝。

没想到呀,大伯子瞧着跟活阎王似的,满身煞气,傲气得很,竟是个懂宠婆娘的。

真是人不可貌相。

话说回来,新娘子也是一样的不可貌相,自家婆婆这回怕是走了眼。

看着贤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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