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应谌拎着买回来的换洗用品往回走的时候,距离他走出林未眠居住的公寓已经过去了了四十五分钟,算一算时间,她已经早就已经洗好澡了。
他对周围的环境并不陌生。
初中的时候第一次来,他就把路线全都记下来了。尔后的每一次,他心里都抱着“或许能再见到她一次”的想法,假装不经意地从这里路过。只是不知道当时林未眠是搬了家,还是他运气实在不好,他再没遇见过林未眠。
期间黎应谌不是没有想过,利用家里的关系找到她,真正认识她,和她先从朋友做起……
可理智告诉他,仅仅只是因为自己的一个动心起念,就让父母知道,去打搅她的生活,是一件极不公平的事情。
更何况她什么都没有做,仅仅只是被他看了一眼,如果只是为了这一眼,就让那两个人知道她的存在,显然是得不偿失的。
两人的第二次见面,就是在高二的时候。
饶是黎应谌从小被高压环境严格培养长大,性格比同龄人会早熟些,到底也是个才十几岁的少年。在他看见林未眠从教室门口走进来,当着所有同学,老师的面坐在他边上,成为他的新同桌时,心跳在加速。
心理学上说,一见钟情往往是“瞬间的荷尔蒙”冲动,是人在特定环境下产生的一种短暂迷恋。它的存在总是与“吊桥效应”,“光环效应”脱不了干系。
而一旦和钟情的对象长期相处,这份感情很容易就会因为幻想的破灭而告终。
可林未眠不一样。
黎应谌总是下意识在观察她。
她身上有好多好多的坏习惯。
她写题目遇到困难时蹙起来的眉,算出来的答案不在选项里时,眼睛会微微放大,睫毛快速地眨两下,然后嘴角就撇起来了。来找他求解题思路时,一定会快速地看他两眼,然后悄悄露出惊讶但又不服输的表情
她趴在桌上午休时垂落的头发,乌黑的发尾上还沾着前一天晚上留下的洗发水的香气,落在他的手心里,仿佛一只小猫的尾巴轻轻扫过。当他收拢手心时,她会像感受到了什么似的转过脸,把另一边被压出印子的红扑扑的侧脸露出来,看起来又可怜又可爱。
她喜欢吃重口的食物,胃却不是很好,经常会因为营养不良和乱吃东西而胃痛。
她有熬夜做题的恶习,经常因为一道题写不出来就绞尽脑汁地思考,到最后第二天挂着很浓很浓的两个黑眼圈过来上课。
英语和语文这两门课,她的基础很好,上课不怎么听也没关系,于是每次在上课都时候,她总是努力地睁着眼睛,装出一副认真听讲的样子,实际上已经在走神了。
她父母都去世了,监护人的权利挂靠在一个远房亲戚身上,但是不和她同住,平时也基本来往,因此一个人住在家里,也没有人能照顾她……
托林未眠的福,黎应谌身上也多出了许多莫名其妙的,被她叫做“富家公子病”的坏习惯。
林未眠午休睡的不安稳,总是因为身上的肉太少而椅子太硬碰到,他干脆把自己的椅子换成了人体工学椅,并以平时上课可能会需要和同桌换位置为由,把她的椅子也换了。
林未眠的胃敏感又不容易消化食物,食堂里的饭菜她吃了总是会容易腹泻。他干脆让家里做了菜送过来,并且总是以“不小心多做了一份”硬塞给她吃。
林未眠不喜欢吃水果和蔬菜,营养不良的同时膳食纤维也不足,他每次都用自己吃不了这个产地的水果会过敏,家里的管家采买不严格,为了不浪费只能吃掉当理由让她吃下去。
有段时间,林未眠的状况看上去格外不好。
她写不下去字,看不下去书,再没有找他问过问题,晚自习甚至还和班主任请假提前离开。
她和班里除了他之外的同学关系都很一般,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在又一次早退后,黎应谌也离开了教室,跟着她走到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原站】
ggdown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