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老破小民宅区,一间散发腐朽气息的房间内乌漆嘛黑,唯一的光源是从破了洞的窗帘里钻进来的惨白月光。
滴——答,滴——答。
是天花板在漏水,万籁俱寂的深夜,水滴落在塑料桶的声音就格外难听。
林适被吵得一整夜都半梦半醒,迷糊间还在想着:楼上住的是死人吗?自家厕所漏水漏了三天也不见修。
她再忍一夜,明天还不修,她必然找上门说道说道!
林适翻了个身,把脑袋缩进被子里,顺势捂住耳朵,这样才觉得终于清净了一些。
然而还没来得及进入深度睡眠,放在枕头下的手机突然铃声大作,林适被近距离的音量轰得瞬间清醒。
上司的公鸡嗓今晚格外刺耳:“带着货来之前的地方,现在立刻马上!”
对面吼完这一句就挂了,林适揉了揉酸涩的眼睛,看向手机屏幕。
此时此刻,凌晨一点十七分。
上一次是凌晨三点半,看来午夜时分适合坏人干坏事。
林适掀开被子翻身起床,胡乱地把头发扎起,披上一件夹克外套,带上“货物”出了门。
她心情挺好,步伐都带着轻快。
她平时是有起床气的,但是干坏事的时候除外:即使再困,一想到是去作恶,身体里的多巴胺就会自动大量分泌,让她充满干劲与兴奋。
没错,林适是个坏胚,天生就坏的那种。
从小她就知道自己跟别人不同,别人玩过家家演爸爸妈妈宝宝吃饭饭,她玩过家家演土匪强盗杀人越货。
林适五岁时就定下了自己的理想:做一万个大恶人的头头,带领这一万个大恶人天天干坏事,干轰天动地的坏事,坏到世界上无人不晓无人不怕。
压抑着嗜血本性,作为一个普通人生活了二十几年,终于等到时机合适,林适开始一步步朝她小时候的梦想迈进了。
这第一步,就是加入这个叫做地心主宰的恶人团伙,成为该团伙一名边角料。
林适期待着血雨腥风,期待着上位,她预想的晋升道路是这样的: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喽啰开始,不断出色的完成任务,不断超越自己的顶头上司,一步步做成核心骨干,然后继续往上卷,卷到能取代该团伙原本的头头,成功上位为止。
可惜的是,入伙已经一月有余,总共才执行过两次任务,一个无聊乏味的长期任务,一个莫名其妙的中期任务。
上次发布任务也是这样,半夜突然让去集合,搞得神秘兮兮,结果任务内容让她大失所望,不过这一次,林适有预感,这次一定会发生什么符合她期待的、有趣的事。
到底是什么呢?
林适拭目以待。
带着好心情,林适意气风发地骑上摩托车朝目的地疾驰而去。
半个小时后,僻静乡道上,林适站在半路罢工的摩托车跟前,翻出跟二手贩子的对话框。
最后一句话是对面发来的:【亲亲,您眼光真好,这车九成新的,保证您用腻用烦都用不坏的呢[微笑微笑]】
用腻用烦都用不坏?
这才入手不到两个月就坏了,还坏在她出任务的途中,坏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土路上,林适越想越生气,飞速地输入一句话发过去:【卖水货,死全家。】
三更半夜,对面当然不可能回复,发出的信息是未读。
又输入满屏的炸弹加菜刀,准备点击发送的时候手机响了起来,看一眼来电显示,林适接了。
“到哪了?”对面是林果刻意压低的声音,“那家伙心情不好,你尽量快点,迟了估计有麻烦。”
“现在车出问题了,我得先修车,”林适四处看了看,“这什么地名我不知道,就一条小路,两边都是瘦瘦高高的树,山路十八弯的那个地方。”
她一说林果便懂:“鬼沟?啧,那地方可恐怖了。”
那语气,不用亲眼看见,也能想象林果单薄的身躯绝对打了个冷战。
林适低笑一声,没有回话,她低头去鼓捣摩托车,东敲敲西扯扯,这里看看那里瞅瞅,她不会修车,纯想碰碰运气。
“别不当回事,那地方以前是乱葬岗,到处埋着尸体的,说不定你脚下就踩着一具。”
“哦。”林适拍了拍摩托车前面板。
“我知道你胆子大,但是这个地方真的很邪门,”林果声音发虚,“我不久前还在网上浏览过一篇帖子,作者说自己半夜在这见过人模人样的鬼,别说你不信鬼神啊,小心点准没错。”
“嗯,鬼要出来,我捉它给你当宠物。”
“靠!我才不要那玩意当宠物!”
这时,林适隐约感到脚下传来一阵细微的痒感,像地底有什么东西正隔着泥土轻轻抓挠她的鞋底似的。
林适把脚挪了个位置,正想说什么,手机那边突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剐蹭声,接着是上司几乎刺破耳膜的吼声:“你特么做贼一样在这干嘛呢?!”
是他们的顶头上司。
这家伙怎么了,那么暴躁?林适皱着眉把手机拿远了些。
“看什么看,林果!你跑这犄角旮旯打什么电话呢,打个电话用得着做贼一样吗?啊?!”手机里传来“啪啪啪”的声音,接着就再也没声了,是电话被挂断了。
这是……扇巴掌了?至于吗?打个电话而已,真拿她们小喽啰不当人看啊!
想到那张一贯耀武扬威的嘴脸,林适表情冷下来,再看这半路抛锚的摩托车更不爽了,忍不住一脚就踢过去。
摩托车晃了晃,车灯闪了闪,然后啪地一下灯就灭了。
“不是吧?”林适咂舌。
灯灭瞬间林适觉得自己好像瞎了一样,什么都看不见了。
眼睛一失灵,耳朵立即变得更敏锐,也就是那一瞬间,林适捕捉到一个细微的响动,就在右上角不远处,类似于什么生物不小心踩断一截细小树枝的声音,就那一声,突兀地起,又突兀地落。
林适朝声源处望去,小野兔?还是小山鸡?
眼睛逐渐适应黑暗,林适看见右上角一团影影倬倬的黑影,看轮廓是一团草丛。
她没用任何照明,悄声走过去。
走近,往里一钻,同时打开手电筒照明——光圈下出现的不是什么野生动物,而是三个人。
首先看见的是两个蹲着的人,一个红毛一个白毛,都瘦不拉几的,然后看见地上躺着个捆成粽子的人,脸上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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