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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第三十六场雨

小说:

崇明岛今夜有雨

作者:

钦年

分类:

现代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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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屿年生自己的气,沈艾却不生他的气。

他的话从来都是这样,就像是一把锋利的剑,试图砍掉你身上的所有荆棘,直到你毫无棱角,在他面前暴露本真,他依旧会一遍遍确认你内心的真实想法。

在郑屿年眼中,相较于同龄人,他在感性认知这一块,有着很大的空缺。所以,他很难对那些泡沫剧里面的剧情感到共鸣,也很难看到书本里那些动人情节背后的文章主旨。他的文科是美中不足的缺陷,因为没有人告诉过他,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真挚的人和爱。

“淋湿了吗?”

久别重逢,他竟然学会了开口关心人。

“还行,我出来得早,那时候雨还不大。”

那就是没带伞的意思。

郑屿年一眼就识破了沈艾善意的谎言,那么大的雨,她只穿了单薄的一身。外套充作雨披,浑身布满了大大小小的雨点。想也知道,这一路,她是怎么艰难地狂奔过来的。

“这次模拟考的试卷,我给你捎过来的。你有了私教,但是学校里的试卷肯定参考价值更大。我就去你们班,把你的那份带了过来。”

“太感谢你了,”曹管家明显比郑屿年露出了更多的感激情绪,这哪是什么试卷啊,这是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我们少爷正需要这个呢。”

“既然来了,那就一起吃饭吧。”

郑屿年别扭地邀请着,为了显示出自己不算刻意,还补充了一句:“我马上就要开饭了,反正最近胃口不好,扔了也是浪费。”

“行,那我就不客气了。”

这些日子下来,沈艾早就熟知他的脾气,她才懒得和他计较,要是字字都和他较真,恐怕早就气了个半身不遂。

不得不说,郑屿年这大户人家的午餐,简直就和皇宫里的膳食没什么区别。荤素搭配,营养均衡,上好的西冷牛肉,配上鲜美的酱汁,一旁的西兰花炒得入味可口,点缀上胡萝卜和玉米,俨然是一顿佳肴。

“你够吃吗,郑屿年?”

郑屿年忍俊不禁,他要怎么说呢,其实每天,他都让厨师准备着两人份,为的就是这个时刻的来临。

“够吃,你吃你的吧,我不怎么爱吃这些。”

话音未落,沈艾就大快朵颐起来,天知道从自己家到医院要走多少路呢,她一早空着肚子跑到现在,已然饿得前胸贴后背。

直到吃下最后一块肉,她才心满意足地拍拍肚子,发出清脆的两声响声。直到回忆起这里不是家中,她才呆若木鸡般看向郑屿年和曹管家。

这两人并未看着自己,一个站在病床边背着手,一个低头慢条斯理地吃着饭。

“喂,我们……嗝!”

郑屿年和曹管家面面相觑,最终一种扭曲的姿势维持官方:“怎么了?”

“我说……嗝!”

如果尴尬有程度,沈艾觉得自己现在确实挖个地洞给自己赶紧埋了。在郑屿年面前苦心经营的形象算是毁于一旦,你瞧他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哪里像是生了什么病。

吃完饭,曹管家悄悄拜托沈艾一件事情。

郑屿年许久没有外出,照这样下去迟早要闷出毛病,可他偏偏抗拒一切机会接触户外,任凭谁劝也不听。

“这好办。”

沈艾知道郑屿年脾气执拗,可就算再难对付的人,只要你手脚够快,他就没什么理由拒绝。

借着去楼下买水的理由,沈艾连拉带拽地把郑屿年好好带出去溜了一圈。

从公园到街道,从清晨到日暮,郑屿年第一次,在住院之后走出那么远的距离,可他却并不排斥。

“我说,你还要带我去哪里,”郑屿年不是累了,也不想坏她兴致,只是他怕她太晚回家,家里人会怪罪,“水也买了,路也走了,你还不回去吗?”

“好好好,那我们就回去,”沈艾顺着他,“你有没有觉得,外面的世界有时候还挺不错的。”

“算是吧,或许。”

郑屿年语焉不详,只是觉得今天海湾的落日分外温柔。

折返途中,他们路过了一家商场。

郑屿年很少来这种地方,或者说基本没有来过这里。于他而言,嘈杂的人群就像是聒噪的鸟雀,扰了他内心最后的一片祥和。

沈艾要进去借厕所,郑屿年帮她拿着大包小包,很奇怪的身份转换。

正当他百无聊赖的时候,身边传来一对母女的争执声。

母亲正怒气冲天不可遏制:“学什么钢琴,天天不务正业,花那么多钱给你学,现在连个三等奖都拿不到。”

“妈妈,可是我喜欢弹钢琴……”

“喜欢?喜欢能当饭吃吗?你看第一名的奖金有多少,整整五千,”母亲指着女孩不断咒骂,“你个没用的东西,一上场就弹错,我看你学,都学到猪脑子里去了!”

这个场景何其熟悉,又何其陌生。那天他钢琴考级失利,郑志扬当着所有人的面,把他贬得一无是处。若不是母亲护住自己,他那卑微的小小梦想,也许早就夭折在襁褓里了。

“阿姨,你刚刚说,第一名奖金是多少钱?”

郑屿年不知为何,主动和人开始聊天。

这一次,他仿佛想救人,救面前的小女孩,救平行时空里的自己。

“五千块,上去就能弹,”那女人不屑地看他一眼,“怎么着,你一个男生,难道还会吗?”

“略懂皮毛。”

“还有没有挑战者了,如果没有的话……”

“我!”

郑屿年高举手,一时间全场目光都聚集在他的身上。

沈艾正好从厕所里出来,郑屿年把衣服精准地丢在她手上,有种将士出征的悲壮感。

他的手一触碰到琴键,便有悠扬的琴声回荡。手指的变换是那样自然而迅速,仅仅是快速的抽离与交替,他却能弹奏出别样的感情。路过的路人也不由得驻足观望,喧闹的商场似乎依稀变得安静,不过一会钢琴边便围满了人。

弹奏间,似乎是曲意催人,郑屿年弹奏得愈来愈快,铮铮的钢琴声像是海边即将远航的号角,伴随着风帆扬起尘埃的那一刻,船只便驶向无垠的大海。

一曲终了,人群中爆发出热烈的掌声,郑屿年的脸上布满了汗珠,或许是病还没好,确实是耗费了很多体力,抑或是他想表达的情感实在是过分强烈,透支了他原本便脆弱的生命。

“弹得好!”

人群中有人喊道。

沈艾头一个鼓掌,紧接着掌声如雷鸣四起。郑屿年面上依旧冷静,心中却是澎湃的,或许这个孤独的灵魂第一次得到了认可,为着他的琴艺,为着这首曼妙的歌。

那都足够了。

曲终人散,商场回归于吵闹,郑屿年拿着五千块钱,递给了刚刚的小女孩。

“哥哥,我不能要……”

“拿着,好好学琴,听老师的话。”

“好了,叫你拿着就拿着!你这小子,倒是够厉害的。”刚才的女人翻脸比翻书快,三两下就把钱紧紧攥在手里。

“阿姨,你知道学琴最重要的一点是什么吗?”

“什么?”

“学琴前,先学做人。”

离别之际,小女孩羞红了脸,问了郑屿年一句悄悄话。

“哥哥,我以后也能弹得和你一样好吗?”

“当然,你会比我更厉害。”

沈艾目送着小女孩和她的母亲远去,又为郑屿年的慷慨与情义动容了一番。

“喂,郑屿年,那小孩刚刚和你说了什么?”

话一出口,沈艾才发现这句话竟然意外带着吃醋的意味。

自己和一个小屁孩置什么气,郑屿年分明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直到下一秒,郑屿年这人罕见地犯贱起来:“你真想知道?”

“想。”

“她说,”郑屿年带着莫名的骄傲感,“怎么会有我这么帅的大哥哥。”

“不要脸。”

沈艾在心中早已把他来回揍了一万遍。

“话说,你刚刚弹的曲子真好听,叫什么名字啊?”

郑屿年只扔下三个字,轻描淡写地。

《诀别书》。

沈艾不解道:“为什么名字是诀别,调子却那么轻快啊!”

“这才是诀别的最高境界,不是吗?人们往往用最深沉最悲哀的曲调去描述别离,将分开比喻成世间最痛苦的事情,好像窒息得不能呼吸一般,”郑屿年耐心地和她说着,“可是真正的诀别,却更加可悲。原因在于,人们往往不能预知某天普通的一次见面,会不会是生命里最后一次相见的机会。”

“郑屿年,你别老是说这些分开不分开的,人生路还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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