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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 4 章

小说:

[综英美]哥谭日记

作者:

humannotfound

分类:

穿越架空

4

早上好,亲爱的哥谭。

我是伊莱莎·班纳特。

今天是难得晴朗的礼拜天,我拉开窗帘,看窗外稀稀落落晒下来的和煦阳光。

得到阳光温暖的我有了动力,开始完成日常必做的一系列流程:比如起床整理房间,洗漱梳头,带上书籍本子与钢笔,换上方便舒适的工装连体裤——噢是的,和昨天的衣服同款,因为我有两套。

最后,我打开了门,张臂迎接哥谭的清晨。

呼,天气真的好好哦!

要知道,对于总是阴蒙蒙的哥谭来说,已经很难得了!

我来到一家便利店,买了一个三明治与牛奶。

三明治是最便宜的鸡蛋三明治,而牛奶是我每天的必备饮品,这是为了补充平衡营养与身高,尤其是体内缺失的钙——我经常在半夜里突然小腿抽筋,嘶,那种感觉回忆起来真的痛不欲生。

我悠闲走到附近的罗宾逊公园,休息享受早餐。

罗宾逊公园可以说是哥谭经典景点之一,这里发生过许许多多的故事与冲突,在夜晚,蝙蝠侠来过这,罗宾也来过这,可能会有些帮派与灰色交易在这里发生,毒藤女一定喜欢这里葱葱郁郁的植被。

我在罗宾逊公园里的一个长椅坐下,拿出纸笔。

清晨安静的罗宾逊公园并没有那么多人,毕竟哥谭才刚刚苏醒,只有一些零零落落的人们开始晨跑,有些还会带上它们的可爱狗狗一起。

我在长椅上坐了很久很久,画了三四十只狗狗。

速写是我很喜欢的一个项目,画人,画建筑场景,甚至是画动物,我都喜欢,而且今天运气不错,遇上了三只杜宾,两只苏格兰犬和萨摩耶犬,五只金毛猎犬,还有一个可可爱爱的小腊肠狗。

心满意足地完成速写后,我离开了罗宾逊公园。

今天是没有太多安排的悠闲礼拜天,我想了想,决定去一家书店看书,看能不能买下一本心意的书籍——再随便去买一杯廉价咖啡,毕竟在公园里晒了很久,温和的哥谭阳光总让人昏昏欲睡的。

我来到一家时间久远的书店,这里的老板很好。

“你今天也来了呀,班纳特小姐。”

“有什么推荐吗?亚茨拉斐尔店长。”

“都在架子上摆好了,唔,那边。”

得到一位和蔼善良的白白胖胖店长的指引后,我兴高采烈飘到书架前,开始欣赏各有特色且别具一格的艺术封面。

选择要读的书很不容易,首先是一个让人好奇的书名与作者简介,其次是翻页看开头写得如何,能不能符合自己读的爱好,在店铺里自带的休闲座位里读完两章后便可以回去到亚茨拉斐尔店长那里去结账。

“噢!噢!请稍等,班纳特小姐!”

和蔼可亲的亚茨拉斐尔店长在离开前叫住了我。

他离开柜台,往休息区那边走去,这时我才发现克劳利先生已经坐在那里了,克劳利先生是亚茨拉斐尔的同伴。

一身黑衣,一头红发,一双墨镜。

这便是克劳利先生的特点。

他总是离不开亚茨拉斐尔店长身边。

‘同伴’

是克劳利先生选的词。

一开始得知的时候有点惊讶,因为大多数人会选择朋友,家人,或是爱人这样通俗的词,但同伴是第一次听说,起初我还以为克劳利先生是亚茨拉斐尔店长的书店合伙人或是资助人?

不过那一天,亚茨拉斐尔店长给我推荐了丹布朗的《达芬奇密码》。

看完后,我瞬间明白了亚茨拉斐尔店长的意思。

在《达芬奇密码》里,主人公符号学家兰登教授科普了‘同伴’一词,来解释关于耶稣与抹大拉的玛丽的福音,而‘同伴’这个词在过去的语境为‘配偶’。

!!!

也就是说。

同伴即是朋友,家人,与爱人。

自那天开始,我会有意无意偷偷关注克劳利先生与亚茨拉斐尔店长互动,虽然每次都会被发现,就好比现在——

得到远远的克劳利先生犀利视线后,我心虚转过头。

不知道为什么,我直觉预感克劳利先生能看穿人心。

“是你太好懂了,都在脸上。”

走过来的克劳利先生用一种相当刻薄的语气说,随随便便把一杯热乎乎的咖啡塞进我怀里,浑身散发出一种‘我不想理会小傻子’的气息后果断转身离开,换来了店长的咯咯笑。

亚茨拉斐尔店长很包容克劳利先生。

“这是赠送的咖啡!班纳特小姐!”亚茨拉斐尔店长的语气变得更愉快了,他高兴地掂了掂脚:“你已经光顾我们书店一周年了!”

“就这点小事还要祝贺吗?”

克劳利先生相当不爽。

我坐看右看,对于克劳利先生与亚茨拉斐尔店长之间的奇妙气场与化学反应表示惊叹,不过我不应该再这样接着想了,因为似乎能看穿人心的克劳利先生感觉会在下一秒内把踢我出店去。

“谢谢店长!也谢谢你先生!”

我连忙鞠躬,抱紧新书与咖啡。

呼,还好克劳利先生并没有真的踢我一脚。

喝完了克劳利先生神清气爽的卡布奇诺咖啡后,我继续上路。

哥谭的中午,肚子开始饿了起来,我本来想去找个餐厅,但今天买了书,可以用的零花钱剩余不多,于是又返回原来的便利店,买了个火腿酸黄瓜吐司与牛奶当午饭。

午饭过后,我花了两个小时来看新书。

接下来,我要去补上昨天请假的清洁工工作,时间是下午三点到六点,因为昨天理查德先生与芭芭拉主任占用了我的晚上,所以我今天才会用双倍的时间来打扫哥谭街道。

就是捡垃圾,清理大街小巷。

由于我是十八岁,刚刚读完高中,环卫工工头看着我犹豫了半天,最后才应聘,还为我找了一个大人搭档来协助。

虽然是犯罪率最高的城市,但是我遇见的好人更多。

“下午好!杰森先生!”

“嗯。”

杰森先生是工头为我找到的搭档,我们已经搭档一个月了,是良好的同事关系,虽然我总感觉他是工头特意给我找来的保镖。

我抬头,要仰头才能看清他黑色头发里的白色挑染。

我曾经问过杰森先生,为什么会挑染白发。

“可能是从地狱爬回来时头被门碰了下吧。”

杰森先生很有幽默感。

杰森先生很高很高,也很壮,统一的工装也遮掩不住里面显著的肌肉——呜!简直可以媲美米开朗基罗的雕像!杰森先生不应该只干清洁工这份工作的,他明明可以去找更好的地方赚钱。

“看什么呢,班纳特。”

“你要不要开个副业?杰森先生。”

我试探地问,并向他提议了可以去画室当模特赚钱的途径。

“哈!谢谢你对我身材的认可,不过先工作吧,班纳特。”杰森先生轻笑了一下,看样子心情很好,凭借身高差距用大手拍了拍我的发顶。

工作内容很简单,我负责收拾清理垃圾桶里的垃圾,打扫外面街道,而杰森先生的工作则负责各种小巷里遗落积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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