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临真是披了个少女的壳,实际上里面的芯子已经是三十多岁,经历过几次和不同对象的正常恋爱交往,然后是结婚、失和、争吵……这些从恋情萌发,到爱情坟墓的流程的现代女性。
周冲在她后面期期艾艾,少年怀/春的样子,就算几周前她没有看出来,现在也开始心知肚明:小朋友年轻冲动,对她这个“老阿姨”动心了。
这件事让她好笑又奇怪。
她早就过了被他人爱慕就沾沾自喜、心动揣测的年轻时代,也没有年岁渐长后,热衷拿下年轻男子来显示魅力的想法——毕竟现在这具躯体是属于民国少女,小东西的。她一个异界来客、孤魂野鬼,依傍他人求活,还要在民国这个地界里找个小朋友恋爱?有那个想法不如多搜刮肚子里对这个时代的记忆,看看能不能试着投机倒把,或者文抄一篇,不容易在这个综合了各种名著故事的民国撞上原型的小说,发家致富。
全因路临真她自己原来的模样,便完全不是这副仙气少女白瘦幼的风格。她打从青春期起,就是艳丽高挑,人间富贵花,没有斤两的人不可高攀的那一派。从不缺人讨厌,也不缺人追捧喜欢。男女之情得来的容易,也就不怎么放在心上。成年前后的生活重心更多的在事业,而不是情爱里。
少年周冲对她有意思这件事情,好笑就好笑在,她的实际年纪够当他母亲。但要是从生日说起,真活到她成长时代的民国少年周冲呢,又算得上一个“百岁老人”。二人的年纪,怎么算,怎么奇怪。
好奇是因为想到在原著剧情里,周冲是该喜欢上了家里后来的女仆四凤的。
四凤为人,就话剧本身剧情和周冲对四凤的形容来看,是个美丽纯朴,具有劳/动人民美好品质,但同时又简单天真,是个好骗到了哪怕从父亲鲁贵口中知道了情人周萍,做下过引诱继母的丑事,都在装聋作哑、自欺欺人的笨姑娘。
路临真觉得自己同周冲相处的时间里,既没有展示出善良热心的品质,更没有纯朴天真的行为,和周冲该喜欢上的“四凤”的类型是完全不一样的。
事情奇怪的很了,她在一处僻静的转角停下,回身问周冲:“怎么?周小先生要同我道谢,却不好意思开口?”
周冲被她先占先开口,乱了阵脚,抓着画板的带子磕绊的说:“啊,多谢,多谢路小姐援手。我今天遇到,不,今天学校出来采风遇到你,真的太巧。”
路临真看着他原本合身的西装被抓紧的带子带动的皱皱巴巴的,上面学校的校徽委屈的在男孩胸口缩着,就像周冲在她面前展不开手脚的样子。她暗想原著周冲没有说过四凤是不是他的初恋。
但他年级那么轻,却那样通达长远的为四凤规划出去读书的路子,甚至说出“就算后来不跟我在一块也没事”的话。在一场没有开始的恋爱交往前,就如此通情达理的好少年,难道是存在着原著剧情没有写到提及,但实际上周冲按剧本的人生轨迹,在四凤之前就该有的一桩恋情里,会有一个性格样貌和自己差不多的女同学,教会了他的东西?如今自己穿越来的蝴蝶效应,影响下顶替了那个不知名的女同学,要开始教会周冲怎么去爱一个人?
“是巧了,今天是我们德功女塾,也出来踏青采风的日子。不过是我不愿意往人多的地方走,才在书店遇上你了。”路临真怎么也想不出自己可能会有被人一见钟情的魅力。加上她认为剧情的力量根深蒂固,越想越觉得自己可能是顶了某位剧情里不知名小姐的缺,才让周冲对自己上心。
比起潘月亭、周萍、周朴园这些人,满怀希望的少年周冲,自然在这个压抑可怖的旧社会里,很让人喜欢。联想他在剧情里为了救四凤触电而死,那让人唏嘘的结局,哪怕硬心肠如路临真也为之可惜,不愿意冷漠的同他说话来打断了他的热忱。
加上不久前,路临真拿到了《侦探半月谈》痛快的采用自己稿子后,寄过来的三百多块钱的花旗银行的支票,距离她自立的路已经踏出一步,无形的命运和剧情的绳索好像被挣扎开了,心情舒畅下看见命运里仍然有一片雷雨乌云的周冲,不由替他打算起来。
“德功女塾?路上我和同学的马车……马车路过时,遇见的几位女同学也是德功女塾的。她们当中有两位是读书互助联合会的,今天要在公园里朗读讨论《侦探半月谈》新刊载的一篇小说,不知道你感不感兴趣?”那几位女同学本来载她们时周冲能坦荡的下车,邀请她们乘坐。但面对路临真,周冲怕她误会什么了,模糊的把这一节带过去,还有些心虚的自我疑问:光天化日,我根本没有同那几位小姐说过什么话,更别说不堪了,为什么我不想要提这个呢?甚至还算的上是同路小姐撒谎了。
周冲的不自然被路临真一起当做少年心动的忸怩,她听闻是朗读《侦探半月谈》上的一篇文章,并没有完全的自信是自己的《宋慈洗冤录新编》——后面的新编二字,是编辑部写信同她商定改过后加上的。
就算她去过很多家书店,亲眼看着一张张“当期《侦探半月谈》售罄,三天后赶制到货”的牌子挂出来,她还是觉得自己文抄后缝合的作品,还是没有那么高的文学性,足以让人各个文学社团朗读讨论。
“好啊,我刚好也很喜欢《侦探半月谈》上的侦探小说,那么就麻烦周同学带路了。”
她看了不少这年头当红的通俗小说、侦探小说,摸清了现在通俗小说果然还是有爽文的元素存在,大胆的进行她的文抄后,想要看看现代的学生、知识分子们是怎么看、评论、赏析通俗小说的。
周冲见她答允了,想到日后就可以用类似的读书活动同她打交道,一扫刚才的惴惴不安,眼睛晶亮亮的点头,一直和她说话时太紧张,加上路上小跑,热的额头发汗,这时才抬起袖子,像是个摔跤了的小孩子胡乱擦着说:“好啊,今天朗读的是新刊载的新人的作品,是一位叫路尚的先生的《宋慈洗冤录新编》,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喜不喜欢?”
路临真来了这个世界才开始习惯带手帕,因为她习惯用纸巾,擦过的手帕老是不小心丢了。手包里被娇惯她的陈白露一齐塞了好几张手帕。这时正拿出一张递给周冲,听到是自己作品时,胳膊一动,正好同少年指甲修剪干净,气盛发热的指头碰在一块,手帕掉在了地上。
周冲头上的汗出的更多了,俊秀的脸上的红色,已经不是太阳和温度可以作掩盖了。他像着只着急蹬地要跑开的兔子一样,立马跳出一丈远,同路临真边鞠躬道歉边往后倒在墙根那:“不,不,对不起,这,我,我失手,手绢…不是有意的,多谢,啊,对不起,是我冒犯唐突……”
有句话是一个女子的脸红比万语千言更加动人。那么男子的何尝不是这样呢?
路临真极少信任别人,更何况在这之前她和周冲只有一面之缘,但是见周冲木木的在那不停道歉,算是明白自己以前同龄的朋友们为什么钟爱年轻的男孩子——周冲这个年纪的男孩喜欢一个人的样子总是笨拙可笑,可少年人说不出口的心意比千般甜言蜜语还要真挚。
心中叹息,因为路临真知道,自己不是良配,起码在这个时代,她不是原住民,更不是皈依者。
周冲慌乱的同路小姐道歉,他受的是西式教育,但家教很严格。家里的女仆都是上了年纪的嬷嬷,从小开蒙的夫子到私塾和中学,都是清一色的男性的环境。周家搬来北方后连亲戚家都少走动,同龄的女孩子根本没有,能接触到的最年轻的女子还是他的生母繁漪。这是他第一次和同龄的年轻女子接触,还是有好感的路临真,彼时虽然已经有男女同校,但周冲知道,前几年街上巡警看见男女同行在路上,不是夫妻是要被抓进警察局的。
可眼前却忽的出现一只手,因为低头的太快,他的一滴汗擦着那只手坠落下去了,抬起头,路小姐并没有笑,但并不是生气,她语气很正式的说:“周同学,多谢你的邀请,作为同学和朋友,我们可以握一握手吗?”
他慢慢的握住了那只手,和小说里说的柔软的白玉和蛋糕一类的比喻完全不一样,路小姐的手不软也不嫩,上面有茧子,不是写字的茧子,是挑水、抓握、做事的茧子。这种茧子小时候替他洗头的嬷嬷手上有,给他驾车的车夫手上也有,虽然和老仆们比起来很薄,但已经显出手掌的主人在过去人生里劳作时吃过的苦难。
换一个人会吃惊、会厌恶,但周冲望着路临真不闪不躲同他对视的眼睛,手掌轻轻的用力,用自己更细致但也更宽大的手掌平静郑重的握住了,羞涩的红色还在脸上,但他不再慌张了:“当然可以,谢谢你,路……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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