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年,正月初八,吉时已到。
这一日的北城,连老天爷都格外赏脸。连绵了数日的阴云散去,久违的阳光洒在皑皑白雪上,折射出耀眼的金光。
但这金光,都不及长街上那一片铺天盖地的“红”来得夺目。
从听涛苑别院到帅府正门,整整十里长街,全部铺上了猩红的地毯。街道两旁的枯树上挂满了红绸和彩灯,每隔十步便有一盏大红灯笼高高挂起。
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那支正在缓缓行进的送亲队伍。
打头的是一百零八抬聘礼,紧接着是一百零八抬嫁妆。
那嫁妆里,有沈晚清在海城积攒的家底,有华夏制药厂这几个月来的惊人利润折换成的金条,更有陆淮锦以“聘礼”名义送去、又被沈晚清以“嫁妆”名义带回来的稀世珍宝。
金丝楠木的箱子一眼望不到头,箱盖敞开着,里面的珍珠玛瑙、古董字画、甚至是成捆的现大洋和地契,就这样赤裸裸地展示在北城百姓的面前。
“乖乖!这哪是嫁女儿,这是搬金山啊!”“听说那是‘十里红妆’!以前只在戏文里听过,没想到真让咱们见着了!”“这少帅夫人到底什么来头?这排场,怕是皇上娶亲也不过如此了吧?”
围观的百姓挤满了街道两旁,议论声、惊叹声此起彼伏。
在队伍的最前方,陆淮锦骑着高头大马“绝影”。
他今日穿了一身改良式的红色戎装礼服,肩章和纽扣全是纯金打造,胸前佩戴着象征最高荣誉的勋章。那张平日里冷峻肃杀的脸,此刻虽依旧威严,但眉眼间却染上了掩饰不住的春风得意。
他身后,不是传统的轿夫,而是整整一个营的精锐卫队,全部换上了崭新的礼服,腰挎佩刀,步伐整齐划一,护卫着那顶在这乱世中象征着绝对权力与尊荣的八抬大轿。
……
听涛苑别院,闺房。
外面锣鼓喧天,鞭炮齐鸣。
屋内,沈晚清端坐在梳妆台前。
她穿着那件经过陆淮锦“勒令”修改过、减轻了重量却依然华贵无比的凤冠霞帔。正红色的缎面上,金线绣出的凤凰展翅欲飞,每一片羽毛都缀着米粒大小的珍珠,在阳光下流光溢彩。
头顶的凤冠虽然去掉了部分金饰,换上了点翠和红宝石,但依然显得雍容华贵,衬得她那张巴掌大的小脸愈发精致绝伦。
“少夫人,吉时到了,少帅已经进二门了!”
丫鬟小翠兴奋地跑进来,脸蛋红扑扑的,“刚才那个亨利医生还想拦门,出对联考少帅,结果少帅直接让人撒了一把金叶子,把门都快砸开了!”
沈晚清忍不住笑了。
这确实是陆淮锦的风格。简单,粗暴,有效。
“盖盖头吧。”
全福太太走上前,拿起那方绣着鸳鸯戏水的红盖头,轻轻盖在了沈晚清的头上。
眼前的世界瞬间变成了一片朦胧的红色。
沈晚清深吸一口气,双手交叠在膝上,紧紧握着一枚平安扣——那是她母亲留下的遗物,也是她两世为人的见证。
前世,她草草出嫁,凄凉收场。今生,十里红妆,权倾北地。
“咚、咚、咚。”
沉稳有力的脚步声穿过喧闹,一步步靠近。
房门被推开。
一股凛冽的寒气混合着淡淡的**味和好闻的松木香,瞬间涌入了这个充满了脂粉气的闺房。
周围的喧哗声仿佛都在这一刻静止了。
沈晚清在红盖头下,只能看到一双黑色的马靴停在了自己面前。
“晚晚。”
陆淮锦的声音低沉磁性,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我来接你了。”
没有繁琐的催妆诗,没有矫情的誓言。
只有这一句“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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