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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二八 私飨

小说:

读心厨娘不简单

作者:

猫不皂

分类:

穿越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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竺晨风醒来的时候,明杨和长信已经走了,是姜老三和金玉露几个人回来的动静把她吵醒的。

看她困得眼皮都睁不开,金玉露劝她赶紧回去睡觉。

姜老三昨天拿着玉兰花酥到豆腐西施云娘那里献宝,收获了不少夸赞,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对竺晨风的态度有着微妙的好转——说她做的菜学生们都吃腻了,今天午饭自己来做,让她快走,别在这里碍事。

竺晨风也知道自己现在这游魂一样的状态不适合继续坚持,只能在心里对孩子们说声抱歉,梦游一般地回了庐舍,钻进被窝呼呼大睡。

然而接连两日,她没见着明杨和长信,也不知道那放长线钓大鱼的计划进行得如何,更不知冷烟姑娘是否安全,想要去县衙打听,又觉得名不正言不顺,不是很合适。

全衙门上下都知道,当夜她一个小厨娘在审讯那拐子的时候屡次出言都没有被县令大人怪罪,似乎大人对她青眼有加,在这件事还没有传成绯闻的情况下,她就不要再自己去添砖加瓦了。

尽管竺晨风想要抱住县令大人的大粗腿,但也不想以这种花边新闻的方式被人知道。

她思考再三,决定先从魏子涵那里打听打听。

贸然去问也不合适,于是她趁中午吃饭的时候,悄悄告诉孙莽,让他们下课之后先到后厨来一下,有好吃的给他们,记得叫上魏子涵。

其实不是为了读心,跟小孩子直来直去就行,做点好吃的主要还是心疼他们。

小胖子哪受得了美食诱惑,当即就点头答应。

中午饭忙完过后,竺晨风就开始着手准备给孩子们的美食。

上午她去菜市采买,自己掏腰包买了一大块非常完美的下五花,五花三层,肥瘦均匀相间,四四方方切好放在那里,好似一块规整漂亮的石头,肉皮细腻,肉质柔软鲜嫩,想来那屠夫也是技艺高超,杀猪时把血放得干净,使得这块肉闻起来味道都显得清新。

这么好的五花,不拿来做红烧肉实在可惜。

切肉之前,先把锅烧热,猪皮朝下在热腾腾的锅里贴一会儿,把表皮上的猪毛给燎了,等到表皮有些焦黑的时候取出来,放在温水中刷洗干净,就没必要再焯水了,焯水会让肉的香味大打折扣。

说起来,这古代的猪肉真的比现世的养殖猪香多了,肉味特别浓郁。

竺晨风以前听过一个up解说,据说以前大家吃的都是黑土猪,肉质紧实,肥瘦得宜,但这种猪长不了太大,一头顶多也就二百多斤。后来为了经济效益,养殖猪渐渐被外国品种大白猪代替,这种猪每头可以长到三百多斤,长得也快,养殖户们为了温饱,这样也无可厚非,只是到现在家家户户桌上吃的肉就再也没有过去的香了。

虽然现在黑猪肉也有地方在卖,但价格确实要贵不少,普罗大众们即便买得起,但在有平替的情况下,还是会舍不得,只能退而求其次。

燎完猪毛,将清洗干净的五花肉切一点五厘米左右的小块,而不是东坡肉那种大四方块,备好料之后,就可以开炒啦!

重要的第一步就是炒糖色,糖色炒得好,出来的菜肴颜色才正。

锅里烧油,温度不用太高,为了追求颜色透亮,竺晨风下的是冰糖,接着用炒勺不停搅动,直到糖全部融化,呈深琥珀色,并且开始冒大泡,抓紧时间把适量的热水倒进去搅拌,油锅里发出“嗞拉”的鸣叫声,水和糖均匀混在一起,是漂亮的金红色,持续冒泡。

这个时候将切好的五花肉块下入,均匀翻炒,让每一块肉都沾上糖色,然后下入五香料和葱姜煸香,再翻炒几下,放入酱油和黄酒,香味儿立刻就窜出来了。

竺晨风看着这满满一锅肉,自己都馋得吞了吞口水。

不管什么时候,吃肉总是让人觉得幸福啊!

将调料炒匀之后,倒入没过食材表面的开水,再下一点白胡椒粉去腥,然后她又加了一点米醋。这一点量的醋不会给菜肴带来酸味儿,挥发之后只会留下醋香,还有解腻的功效。

等汤汁大火烧开,就可以减点木柴改小火,让肉在锅里慢慢咕嘟去。

要把红烧肉炖得软烂,少说也得一个多钟头,她守着火,觉得时间差不多过半,便开始做菜饭。

一块咸肉加一根腊肠,分别切成小丁,在锅里炒香之后,和米一起放入蒸饭的甑子,再把甑子放进盛有热水的锅里去蒸。

接着她把油菜洗净,切得细碎一些,然后锅里下猪油,油热后将菜碎放进去炒软,别的调味料都不用加,只加一丢丢盐,因为咸肉和腊肠已经足够提供咸味,现在加盐是为了让油菜出一点菜汤。

等饭快焖好的时候,将炒好的菜碎加菜汤倒进甑子里,盖上锅盖再焖个五六七八分钟,然后用铲子把米饭咸肉腊肠和菜碎搅拌均匀。

喷香的米饭散发着菜的清香和肉的咸香,几乎粒粒分明,被油光包裹着,看着令人口水横流。

就算没有红烧肉,光吃这饭就足够管饱了!

不得不说,竺晨风卡时间卡得很准,孙莽也像是跟她心有灵犀,就在她搅拌菜饭的时候,小胖子一马当先地冲了进来,身后跟着云苏、谢福丹和尹玉宝三个萌娃。

原本三个班是同时下课的,但自从有拐子在附近的事传开后,他们劝学班放学要比另外两个班早一些,免得摸黑回家会有危险。

竺晨风见其他孩子都有父母来接,这个五人组互相抱团取暖,父母像是都放心,可能也顾不上,都没出现过。

“好香啊,是炖肉的味儿!”孙莽使劲吸着鼻子,眼睛直勾勾地往锅的方向看过去,吞了吞口水,“晨风姐姐你做了肉吗?”

竺晨风摸摸他的后脑勺,忍俊不禁:“你的鼻子真灵。”

“他爹是屠户,比我们吃肉吃得多,他当然熟啦!”谢福丹叽叽喳喳地说,“要不然他咋长得比我们都胖。”

原来是近水楼台啊,这也难怪,竺晨风心想。

尹玉宝则被那一甑子菜饭所吸引,凑过去看:“咦,饭还可以这么焖吗?也好香啊!”

“你们饿不饿?我先盛出一些来给你们吃,边吃边等怎么样?”竺晨风知道他们不会反对,已经去拿小碗了。

云苏蹦蹦跳跳地说:“好哦!我确实有点饿了呢,一天三顿都能吃晨风姐姐做的饭,真是太好啦!”

四个孩子自觉地排起队,挨个儿领了自己的菜饭,端到墙边的方桌上,爬上条凳坐好。

“小口小口吃啊,刚出锅的,很烫。”竺晨风叮嘱他们一句,掀开炖着红烧肉的锅盖,用炒勺推着肉翻搅了一下,觉得火候已到,便将炉火盖上,拿了一个小砂锅,将红烧肉盛在里边,端到了孩子们的餐桌上。

红烧肉上色非常漂亮,金红色的一块块摞在一起,随着她走路步伐移动,肉也跟着一起duang,不用尝就知道它们被炖得多么软烂入味。

看到这盘珍馐,四个孩子不约而同地把嘴巴张成了O型:“哇!”

他们心里没有太多可以夸赞的词汇,但是最直接的表情和感叹已经可以说明一切。

竺晨风笑着说:“快趁热吃吧。”

“晨风姐姐,你也一起。”云苏伸出小手拉住她的袖子,“刚出锅的肉肉最好吃。”

竺晨风闻着肉香也情难自已,便盛了一小碗菜饭坐下和他们一起吃。她尝了一块红烧肉,肥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瘦肉瘦而不柴,口感非常好,整体味道偏咸口,咸中带甜,汤汁浓稠,很方便下饭。

菜饭很香,里边也有肉和腊肠,但小朋友显然还是对红烧肉最感兴趣,一个个放开了吃,吃得满嘴巴上沾满了汤汁,小花猫似的。

男孩子们能吃能喝,又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很快端上来的那一小砂锅红烧肉就见了底。

云苏肠胃一般,吃了几块肉之后有点腻,抿了抿嘴巴吃不动了,但还是夹了几块到自己碗里,在嘴巴上碰碰再放下,圆溜溜的眼睛转了转,自以为没人看见,狡黠得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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