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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成婚

小说:

被我抛弃的前夫登基了

作者:

娴白

分类:

穿越架空

这场婚事办在裴家小院,成亲这天,来了许多街坊四邻。炮竹声起,吹锣打鼓,好不热闹。

载着新娘的花轿在白云村绕了一圈,最后拐进裴家草屋。沈明玉被喜娘掺着出辇,便看见夕阳下,一身赤袍的裴书悯正在等她。

灿烂的夕阳斜照院门,木匾上的刻字熠熠生辉。如珠似玉的光芒落在少年肩头,忽而微风起,衣袍猎艳。

这一年,裴书悯十七,而她刚满十六。

“裴郎!”

沈明玉见到人,露出甜甜的笑窝。

她惊讶地看见,一贯不怎么爱搭理自己的裴书悯,耳根竟然红了,凸浮的青筋宛如血蛇爬上脖颈。

裴书悯匆忙别开眼,并不去看她,只是过来牵起那柔软的手。

......

裴家并不大,拢共三间屋子——墙壁是用泥土掺着石块夯的,村里大多数人家都穷,裴家也不例外,为了平整些,只能用稻草抹墙。

正北面的堂屋作宴宾用,蘸着米浆,糊了大大的双喜,摞满小山高的花生、枣子。

左侧那间是寝屋,也就是新房,铺了大红被,挂满喜绸。右侧则是堆杂物的茅屋,旁边还搭了个生火灶台。

席面就摆在小院里。

月上梢头,热燥的空气全是酒香,宾客喧晔。接连的笑声、贺喜声乘着晚风,卷进新房轻掩的门扉。

过了戌时,夜渐深,宾客散去,这座不大的院子又在沙沙的风声中归于宁静。

此刻新房内,沈明玉身着大红绣莲嫁衣,正乖静坐于帐中。

案边摆了一座并蒂高烛。

她乌亮的眼眸打量着,这支双头烛刀工精细,刻的纹路乃展翅翱翔的凤凰。不同于寻常蜡烛,这是裴书悯为了成亲买的。

“饿吗?”

裴书悯的声音突然响起。

沈明玉想得太入神,连对方何时进来都没发觉。

裴书悯展了展衣袍坐下,摘下簪花长翅帽。与她对视一眼,脸淌着绯色,眸光转悠悠地挪开。

他倏尔起身,再回来时,手里端着一碗热腾腾的面。

是用香菇与鸡肉炖的鲜汤长寿面,撒了星点葱花。

“你先吃,垫垫肚子。”

裴书悯拉她,走到一张狭小的木桌边坐下。

确实已经有两个时辰没进食了。沈明玉虽不好意思,却捱不住饿,对他羞赧笑了笑,也便端起碗筷。

这是裴书悯自己煮的面,汤汁鲜甜,炖到软烂的鸡肉。一筷子下腹,热乎乎的。

很久没吃肉了,沈明玉有些惊喜,埋头吸面。

头顶时不时飘来一道目光,望着她,灼烫的视线让沈明玉无法忽视。可每当她抬眼,那目光又若无其事地移开,留下对方略微透红的侧脸。

沈明玉悄悄咬唇,待吃完,却将筷子一放,眼眸明亮:“我饱啦,裴郎!”

每回她填饱肚子,都是如此开心。

裴书悯轻抬眼,飞快地端走碗筷。再回来时,她却踢着绣鞋,坐在床沿等他,怀里还抱着一只粗布袋。

“裴郎。”

沈明玉小心翼翼翻开包袱,再望向他时,露出两颗小笑涡:“这是我做的新衣,还没来得及给你。”

“你勤俭惯了,衣裳打满补丁也舍不得换。不过成亲后我们就是夫妻啦,日后裴郎的衣裳我来做。”

红纱烛影,静静映着她真挚的面庞。

包袱里的,是灰蓝布缎做的衣裳,交领与袖口处绣了大片大片的竹叶,针脚极为细腻。沈明玉的针线素来精巧,着色再素的衣裳,在她一针一线下,也能绣成花儿。

更何况这是一匹上好的料子。

好料子比米粮酒肉更贵,沈明玉平日里接些别家的针线活,省吃俭用,攒了好久才攒出来的钱。

她小心翼翼,把包袱递给裴书悯时,裴书悯的目光却在衣裳上顿了良久。

手指蜷缩着,并没有主动接。

但后来,他还是接过了。

裴书悯突然开口:“明玉,我的家财不多,田地甚至分亩没有。如今这间屋子,还是当年姑姑在时,向别家赁的。你若是后悔……”

”我不后悔。”

“我能嫁给裴郎,已经很知足了。我相信只要咱们脚踏实地,日子会越过也好,钱也会越攒越多的。”

裴书悯闻言抬眸。

她穿着红艳艳的嫁衣,眉心那抹朱砂,是炽红的,热烈的,如她整个人一样明媚。

裴书悯的眼眸仿佛被烫到,迅速遮下,只余袖旁的指尖微微蜷。

他言简意赅嗯了声。

此刻无人说话,沈明玉却在琢磨,乌黑的眼珠陆续转动。她似乎想到了什么,忽而揪着嫁衣站起。

她走到裴书悯的跟前,脚尖轻踮,施施然圈住他的脖颈。

对方不自在地别开眼,漫无目的,脸却更烫了。

沈明玉眨了眨眼眸。

她的目光,不知不觉,落在了裴书悯薄薄透粉的嘴唇上。

而后,她鼓起小小一张脸,凑了过去。

裴书悯骤然瞪大眼睛。

柔软的唇瓣贴上,浑身的血液骤然贲涨。他极力抑制着,却是长睫颤抖地闭上眼,那双骨节修长的手,终于还是忍不住,缓慢蠕动地覆上她的腰。

他的吻是笨拙的,青涩的,并不知如何张合。只是从那芳香的余韵、脸红心跳的热度中,微启一条窄小的缝,等候她柔软的舌尖抚过。

末了,沈明玉热乎乎松了手,推开他紧到勒腰的怀抱。

她的脸很红,耳根充血。

此刻,两个人都有些不太自在。

这是她头一回亲别人,喜娘怎么教,她就怎么学。不知道这学得算不算好,但她晓得,肯定十分丢人。

沈明玉不敢再看他了,只把脑袋轻轻顶在他的怀里。

裴书悯却忽而将人揽住,抱得很紧,很紧。

她甚至感觉到,他的胸膛在发热,那颗心砰砰而跳。

片刻的寂静无声,血液汹涌。沈明玉又试探地抬眸,水灵灵望着他。

只见对方眸光垂漫,只有红脉遍布的颈,昭示此时的心意,连声音音也轻轻的:“明玉,从今往后,我们就是夫妻了。”

沈明玉乖乖点了点头。

裴书悯红着脸,突然低头亲了下她的脸蛋,飞速将人打横抱起,朝那床榻走去。

......

裴书悯将她压在了身下。

他先亲着她的脸颊,再捧起下颌,柔软又青涩地吻过唇瓣。手指不甚熟练地挑开盘扣,磕磕绊绊。最后,他微喘地离开香唇,潮红的脸紊乱不堪,注视她的眼眸试图商量,“明玉,等会儿你唤我好不好?”

沈明玉羞赧不已,忙用十指遮住眼眸。好一番,又松开抱住他的脖颈:“裴郎!”

裴书悯笑了,把头埋进她香软的肩窝。

“嗯,我在。”

......

成婚后,村子里的流言尽在一夜消失。

从前徘徊在耳侧的声音,说她不矜持,说裴书悯不喜欢,沈明玉再也没有听到了。连赵大娘碰见她,也都常是问,明玉呀,你家夫君如何如何。

小娘子人甜心善,还宽容。从前有两三个嘴碎的人,当面讥讽过她,她也都不计前嫌,见面了还会朝人点头打招呼。

对于这样的人,村民们都很喜欢。

婚后,沈明玉更是迅速的,与裴家邻里熟络起来。

裴书悯的家坐落于白云村,靠近后山腰的地方,前面屋子住着一户人家,夫妻俩都是村里的佃户,带着老母亲过活。

那家的媳妇姓何,何秋香,也是外乡人,只比她大五岁。

因为年纪相仿,两个人很有话聊。

沈明玉是个热心肠的人,每回做了点心,都会分给何秋香。

三月下旬的这天,春阳明媚。

沈明玉在院子里洗菜,何秋香便带着儿子登门:“明玉呀,昨儿你怎么又送来糖糕,一送还两笼。”

“咱们晖哥儿爱吃,那是给孩子的。”沈明玉笑道。

自从沈明玉嫁过来这半个月,每每做了糕点,都要给邻居送一份。

何秋香叹了口气:“你呀,就是人太好,有什么分什么,自个儿都没留多少。”

说完她便放下儿子,让其玩泥巴,也蹲下帮沈明玉一块撷菜。

阳光暖洋洋照着,两人一块在井边忙活。

沈明玉很喜欢这样宁静的早晨,有说有笑。

从前,沈明玉家是卖豆腐的,她的娘秦氏,是远近闻名的豆腐西施。

但秦氏对她却不好,从她能记事起,路刚学着走稳,就被娘拿出鞭子使唤。只要一懈怠,委屈了、忍不住哭着喊累,秦氏的鞭子便会狠厉厉落到身上。

她的手臂,都是大大小小数不尽的陈年旧疤。

秦氏会骂她,家里白养你一口闲饭啊?我瞧你是没看清自个儿的命,又不是有钱人家的娇姐儿,你不干活谁干?

老娘既生了你,就是你的大恩人,这辈子都要做牛做马,这是你欠老娘的!

这些年来,家里最重、最累的活都是她干。

天不亮,她要起来磨豆子,推两个时辰。后来掌心的茧,比干农活的妇人们还要厚。

而自从出来了,沈明玉才发觉,原来外头的日子是如此明亮。虽然她依旧穷得很,孑然一身,但却过得轻松多了。

此刻,沈明玉格外珍惜,这一寸一缕来之不易的光阴。

她始终觉得,只要人穷志不短,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阳光穿过斑驳的树叶,落进少女的笑容,柔和美好。

不知不觉中,何秋香也被这幸福感染了,却不知道她想到了什么,能笑得如此开心。

今天晌午,何秋香留下来帮沈明玉一块做饭。

“欸明玉,你丈夫呢?他中午不回来啊?”

“嗯,他在平阳县寻了个活计做,每天都要出门,不常在家呢。”

裴书悯很聪明,又通人情,村里家家户户都是土地扎出来的人,只有他读过一点书,略识得字。每每有村民拿了书信请他读,或是写契,裴书悯总是认真做好后,摆摆手,也不收钱。小郎君为人好,大家伙都很喜欢,时不时给他推些活。而裴书悯为了养家糊口,一人做着好几种。

但他并不甘于此,还想多学些本事——于是这些日子,浪迹于县城各个角落,最后找了家平阳县最大的杂货铺。

可毕竟少年初出茅庐,又不比旁人有经验。即便读过些书,掌柜也并不想收。

但他一套话下来,巧舌如簧,竟还真说得别人触动。掌柜沉思了很久,最后决定留下他,但是只能做个没有工钱的学徒。

即便如此,裴书悯依旧欣然接受。

人人都认为他怪得很,吃力不讨好,可他却觉得在这家最大的杂货铺里,识百物,学看人,得到的好处乃是实在的。

他跟在掌柜身后,两只乌溜溜眼睛一动,也留神揣摩着学下了记账、算账。

这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白云村的地理位置好,离平阳县很近,只有一个时辰的脚程,若是搭骡车就更快了。这些日子,裴书悯每天都要起个大早搭牛车进县,而沈明玉会在天未亮的时候送他出门,将干粮小心翼翼地掖进包袱里。

何秋香叹道:“怎得刚成亲就不见人了。前些年铁生也在县里跑活计呢,只因我刚嫁来白云村,人生地不熟,他便辞了店家,回来陪着我。小两口才成了亲,燕尔新婚的,你家丈夫也不知体贴人。”

阳光照暖了少女包头的蓝布,她抿了抿笑窝,却没有再吭声。

沈明玉利落洗着砧板,把碗筷都收拾好,又从木柜下拿了两颗又甜又大的桃子给晖哥儿。

何秋香忙推:“哎呀,使不得使不得,这桃昨日我赶集也瞧见了,贵的很!”

“没事,给孩子的。秋娘你都帮我忙活一中午了,家也没沾。再推,我可要生气了。”

何秋香只好让儿子收了桃,感激道:“明玉,你真好。”

“别这么说,咱们是乡邻嘛。”

送走了何秋香,沈明玉回房,看见裴书悯留在桌上的一沓纸。

昨儿深夜,裴书悯在窄小的木桌旁点了盏烛灯,低眉誊写。

沈明玉不认得字,裴书悯便跟她说,这是帮周家抄的书信。后来沈明玉熬不住睡了,也不知道裴书悯写到多晚,可即便如此,他还是天没亮就出门了。

这沓纸被裴书悯用信封装好,是今日要交给周家的。但他出门太早,来不及给,只能让沈明玉代交。

午饭过后,沈明玉便揣着这包纸敲响周家的门。

周家是整个村子里最富裕的人家,在县里有商铺。

白云村大部分人,住的都是茅草屋,只有富裕人家,才住青瓦房,修葺高墙。

听人说,村子里有两成的田,都是周家的。就连何秋香一家,也是周家的佃户。

对于周家,沈明玉唯一的印象,就是赵大娘常感慨,这家老爷可是衙门县丞的亲表舅,给整个村子都长脸,这家姑娘有多好,有多少人家想来说亲。

到了周家门口,来开门的是个高瘦男人。听说她是替裴书悯交东西,忙将人往屋里引。

堂屋内,有几个正在说话的小娘子。

她们看起来十五六岁的模样,与沈明玉年纪相仿。

这些人的打扮极为细致,面施粉黛,簪翠点缀,连身上的布缎都是柔软细密的。相比之下,蓝布包发的她,站在中间显得格格不入。

刚进来时,她们正说得火热,没有人留意到沈明玉。

然而,头一回走进这样高大的门户,见到衣衫绚烂的人坐在漆木椅上说笑,还有老婆子送来茶水与糕点。沈明玉略显紧张羞怯,只是默默站在一旁,没有出声打扰。

“我表舅爷家的赑屃石墩,是汉白玉雕的。”

“汉白玉?那可是价值连城,我见都没见过呢,不愧是县丞老爷府上,当真气派。”旁边的女子惊叹。

一屋子里,坐最前头的,是周家的女儿,旁边说话的,有家里亲戚,也有隔壁村地主家的女儿。

她们好似并没有看见她,只说着话,一边拈起盘里的点心。

周莞抚抚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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