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薇和方逸成了好朋友,这是陈薇来送花时告诉平静的,平静为两人的结局感到高兴。
有了陈薇输送的鲜花,平静发现解锁了“鲜花”装饰,所有菜品的好感度提升2点。
花店开业前,陈立用积蓄定做了一个摊位,把摆摊位置换在了花店门口,这样即能吸引客流量,还能帮她姐看店。
开店后,各种订单应接不暇,陈薇的收入也水涨船高,来百味楼的次数也多了起来。喝多了的时候,她拉住平静畅谈未来,说要把店铺扩大,再去郊外包上几亩花田,要把陈家花店做成金水城最大、最厉害的花店!
至于那只叫踏雪的狸花猫,短短一个月为花店招来了不少猫奴客人,是个名副其实的招财猫。
有时踏雪也会被陈薇带到百味楼,不过这猫乖的很,不乱跑不大叫,安静地站在桌子上吃石知味给它准备的水煮鸡胸肉。
百味楼的生意也不错,至少碾压对面的鸿运楼,虽然没有排队盛景,但是每天的客人络绎不绝。
一个月后,平平无奇的一天早上。
这个时间距离百味楼正式营业还有段时间,每天正式工作之前,宋姨和石知味都会把食材配料提前准备好,这样做的时候不至于手忙脚乱。
但这个工作量十分巨大,所以一般燕小六会过来帮忙。现在又有了立夏,她们的工作量平摊下来减量许多。
此时,宋姨正在水池里洗菜,燕小六在杀鸡杀鱼,石知味在教立夏翻锅。
这一个月来,立夏的刀工进步神速,虽然说还不能把土豆丝切到能穿针引线,但至少切成的土豆丝大小、厚薄均匀。
于是石知味开始教她翻锅,想要学好火功,就必须学会翻锅。
翻锅有小翻、大翻、后翻、左翻右翻等,石知味从小翻锅教起。
百味楼的铁锅是平静后来特意定制的,比普通铁锅更小更轻巧,这主要是为了顾及石知味的身体力量。
“我给你打个样,动作你自己琢磨。”,石知味隔着毛巾抓起铁锅的锅把,一滑、一送、一拉,锅里的沙子便180度翻转。
在这一个月的工作中,立夏已经看见石知味无数次做这个动作,眼前是近距离的第一次,她还是觉得惊讶。
立夏跃跃欲试,她已经迫不及待地要做一下这个她觉得十分简单的动作。
石知味看到她一副等不及的模样,于是退到一侧,把锅台让给她:“你试试。”
她们练习用的灶台是个废弃不用的小灶台,所以即便脏了也没关系。
得到准许后,立夏颠了颠了锅,发现锅的分量对她来说并不小,然后开始模仿石知味的动作抓住锅把,提起来,猛地往前一送——沙子全部从锅里滑出来了。
失败了。
立夏沮丧地放下锅,耷拉着脑袋。
果然不能眼高手低啊。
见此,石知味拍拍她的肩膀,鼓励:“再好好琢磨一下我的动作,多练。”
厨子不是那么好当的,尤其是好厨师。只有石知味自己知道,她一步步走到今天到底付出了多少心血和努力。
石知味想,立夏其实跟她有点像,身上有股不服输的野心,所以她才愿意教她。
立夏点点头,一扫颓废,眼睛里充满了斗志,开始了一遍又一遍的练习。
可是练习的时候,她的脑海里总会窜出来一些杂念。
立夏想,等今天拿到工钱,她就去给自己买口炒锅,这样就能天天在家练习了。
她还想买件衣服,身上的衣服是二手的,结实耐穿,但是不好看,她想买一套属于自己的衣服,出门逛街的时候穿。
最好再买根发簪,要最闪亮的那种,她只在别的姑娘头上见过发簪呢。她们走路的时候头顶发髻间一闪一闪、一步一摇、丁零当啷,好看又好听。
还要买双鞋,她脚上的鞋也是在成衣店图便宜买的二手的,本来鞋底就薄,加之每天在百味楼和老槐巷之间跑来跑去的,鞋子磨损得更快了。
还要买......不能再买了,剩下的钱留一部分交房租,其余的全部存起来。
她现在手头上还有4两银子,距离她买下户籍还差得远呢。
立夏的心思早就飘远了,连自己手里的动作停下来了都不知道。
石知味拍醒发呆的人:“集中注意力!”
回神的立夏意识到自己刚才走神了,脸色一红,又开始练习。
宋姨虽然在洗菜,但也分了一部分注意力在立夏身上。经过这一个月的相处,她是越发喜欢这个聪明伶俐的姑娘了,恨不得认她做自己的干女儿。
也不知道她上辈子做了什么好事,这辈子虽然没有女儿,但是身边的这几个女孩个顶个的优秀,而且还都特别孝敬她。
只有立夏不太亲近她,宋姨发现,其实立夏不亲近任何人。可能是因为她过去的悲惨经历原因,她对所有人都保持疏远的距离。
宋姨心疼这个孩子,也知道自己没资格管她。但是谁叫她遇见了呢?那就尽自己所能对她好一点吧。
想到这里,笑容慢慢爬上宋姨的脸颊,她今天给立夏准备了一个惊喜。
希望她能喜欢。
晚上,距离领工钱还有一个时辰。
立夏越想越激动,脑子里也不住地幻想着明天的休息日去买买买呢,然后听到宋姨叫住了她。
这个点,宋姨该下班了。
“小秋,你过来一下,我有东西要给你!”宋姨一只手背在身后,另一只向立夏挥手。
闻言,立夏擦干净双手,小跑过去,心里思考着这大姐要给她什么东西。
她工作以来,宋青青对她照顾挺多的,她挺喜欢这个大姐,也不讨厌其他人,但她们的关系也就止步于此。
她不想和百味楼的其他人有过多牵扯,她清楚自己的目标和定位,她只是这里的员工而已,挣钱就是她唯一的目的。
立夏站到宋青青面前,十分好奇地问她:“宋姨,你要给我什么呀?”
话音未落,宋姨神神秘秘地从背后掏出一个东西递给立夏:“你试试合不合适。”
她手里拿的,是一双粉色锻锦绣花鞋。锦缎上闪着反光,鞋尖像荷角似的翘起,鞋面上绣着盛开的白色荷花,荷花与青绿的荷叶互相映衬,显得更为可爱。
立夏呆住了,脑子像宕机似的停止转动。
她不理解。
为什么要送给她绣花鞋?
这时,惊蛰看到了两人,也看到了那双绣花鞋,惊讶地跑了过去。
“哎呀!这绣鞋可真漂亮,宋姨,你的手可真巧!”
宋姨被夸乐了,笑得眉目慈祥:“你也喜欢,那我给你做一双?”
惊蛰抑制住了自己想要的冲动:“不了不了,做绣鞋可麻烦了,又是绣面又是纳底,费时又费力。你平时做工已经够累了,我可不想再给你添麻烦。更何况我现在的鞋也够穿,多了反倒是浪费了。”
见人发愣,惊蛰催促立夏:“怎么?高兴地呆住了,宋姨就是这么热心肠,你快穿上试一试。”
宋姨笑着点头,动作又递进一分:“你别介意啊,其实这双鞋是给我自己做的,结果做完之后才发现鞋底小了。我看你脚小,就想着拿来让你试试,如果合适的话就送给你,省得浪费不是。”
其实这鞋就是宋姨特地给立夏做的,她早就发现立夏的鞋又大又破,并且鞋底儿都快磨穿了。
要是她家闺女遭这罪,那她不得心疼死。立夏家里又没大人,所以她就自作主张做了这双鞋。
她这么说,只是怕立夏敏感、心里不舒服,她反而不想要这双鞋了。
这双绣花鞋可真漂亮啊。
立夏在乞讨的时候看到过很多女人穿着这么好看的绣花鞋在她面前晃来晃去。那些鞋子有红的白的、有花草牡丹的,也有镶金串珠的。
每每看到那些鞋子的时候,她都会不自觉地藏起自己脚上的草鞋,心里想着自己什么时候也能穿上这样的鞋子。
现在有人说,要把这样的鞋子送给她。
要收下吗?
立夏很纠结。
这双绣花鞋真的很好,她也很需要一双新鞋。
而且,如果这双鞋合适的话,那她就不用再花钱买新的了,相当于省了一笔费用。
如果不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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