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间里的众人看看启文帝的画像又看看明宣的样子,也纷纷赞成小宋的观点。
就在小宋想要建议导演确定人选时,面试间的门突然被人从外面打开了。
一个带着金丝眼镜的西装男出现在门口,一脸歉意地开口,“不好意思,明宣给你们添乱了吧,我是他的经纪人余乐,我来带他走。”
明宣看向来人,脑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念头——经纪人似乎相当于他的御前总管。
这样就好理解多了。
明宣瞬间便明白了经纪人的含义和职责,放心地走到了余乐身边,伸出长腿便要向外走。
导演一脸肉疼地看着明宣身上还没换下来的戏服,嘴唇颤抖,犹豫着要不要开口。
这戏服可是他照着国家博物馆的样式一比一复刻的,花了他不少钱,就这么送去,实在是太让人肉疼了。
“那个……”导演终于还是鼓足勇气开了口,“明宣啊,外面太热了,穿成这样出去热不热啊,要不脱两件衣服?”
明宣冷眼瞧向导演,看着对方露着胳膊和小腿,不成体统的样子,拧眉拒绝道,“不必,心静自然凉。”
导演:……
余乐:……
好在余乐早就知道明宣人是真的蠢,赶紧训斥道,“还不快把衣服脱下来!”
明宣却看白痴似的看了他一眼,头也不回地径直走了出去。
余乐对导演道歉,说等明天穆柏来试镜的时候,会亲自把衣服送来。
导演看了看自己还红着的手背,疲惫地摆了摆手。
明宣已经进去很久了还没出来,余乐打开门的时候,候场区等着的演员们纷纷伸长脖子向门内看去。
长脸男啧啧几声,声音不算低地嘲弄道,“那个小傻子不会被导演骂哭了吧?听说这位导演的脾气可算不上好。”
话音刚落,他就看见明宣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长脸男凑上前去想幸灾乐祸几句,却被眼前的人美的晃了神。
虽然他酸明宣长得好,但他也不得不承认,现在穿着古装的明宣比他以往的样子还要美上几分。
一身浅色的古装像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般,裹在他纤长匀称的身体上,像一只蕴着古意的白瓷瓶,还是盈润光滑的釉胎制的,跟他冷白润泽的皮肤极为相近。
长脸男直愣愣地杵在了明宣身前。
明宣不欲与人多交谈,但眼前的男人挡着他身前的路许久都不让开,他皱了皱眉心,只能开口道,“借过。”
长脸男这才从出神中醒了过来,红着脸向一旁闪了闪。
围观的人群里出来几声哄笑,他的经纪人在一旁看着,嫌他丢自己的脸,无语地翻了个白眼。
正如长脸男所说的,他和明宣所属同一个公司,他们今天试镜的这栋大楼,就是明宣经纪公司的地址。
余乐一路带着他回37楼开会。
电梯里,余乐面色不虞地打量着眼前穿着古装的青年。
他手中有两个艺人,一个是公司直接塞过来让他负责的明宣,另一个则是他手把手带出道的穆柏。
一个毫无能力的空降兵,另一个却已经相处了很久,谁疏谁近自然一目了然。
明宣脑子不好,反应慢,饶是这样,公司也没少给他发放资源,这让他难以理解。
难不成就因为他长了张无可比拟的脸?
反而是自己更欣赏的穆柏,公司却向来不闻不问,几乎是放养的状态。
为了这点他自以为的不公平,余乐自作主张把许多明宣的资源都塞给了穆柏。
原来的明宣就是个小傻子,根本不知道自己完全信任的两个人联合起来骗自己。
明宣忙着观察这个陌生的世界,丝毫不知道自己的经纪人对自己竟有这么大的怨念。
他只觉得自己先是进了一个会上下移动的金属盒子,出来后,又看到了一个完全透明的房间。
但他现在顾不上欣赏两千年后社会的巨大进步,因为他忽然发现从刚才开始,自己手中便一直握着一本书。
视线扫向书的封皮,明宣发现上面写着两行竖排的大字——
“的、日、日、夜、夜;与、顶、流、隐、婚”
封皮上的字虽与大启的通用字不甚相同,但他勉强能理解每个字代表的意思。
可这些字组合在一起,明宣便看不懂了。
这本书的封皮上还画着两个抱在一起的男人,看起来样貌不凡,封皮的右下角写着两个人的名字
——秦逸×明可俞。
直觉告诉他,自己之所以能穿越过来,和这本书应该脱不了干系。
余乐让他坐在休息室的沙发上,等着人齐了再去开会。
明宣便安心坐下,仔细地研究手中的书。
就在这时,一行人推门而入,为首的是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身高大概有一米八五,肩宽腿长,裁剪挺括的西装包裹着精壮的肌肉,头发全都梳到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看起来颇为器宇不凡。
明宣发现,来人和书上画着的其中一个男人长得一模一样。
想来他就是其中那个叫秦逸的男人。
一进门,秦逸的视线便被明宣这身令人惊艳的古装扮相吸引了过去。
但他还没来得及赞叹,下一刻就注意到了明宣手中拿着的书。
看清上面的字后,秦逸勾起一抹玩味的笑,“怎么,单恋我还不够,还要当我的面看我的同人小说?”
明宣自动屏蔽了听不懂的话,拿起手中的书问秦逸,“汝知晓此书写的是什么?”
秦逸觉得明宣的措辞似乎透着几分古怪,但他没在意,毕竟这个小傻子做什么都不奇怪,“书上不是写着呢,《与顶流隐婚的日日夜夜》,主角是我和明可俞。”
听了秦逸的解释,明宣明白了,原来是自己搞错了方向,这个世界的文章都是从右向左读的。
怪不得他无论如何也看不懂这本书。
秦逸看着今天主动了不少的明宣来了兴致。
以前这个小傻子看见他就脸红,碰到他就躲,虽然知道他喜欢自己,但是他还真没和自己主动说过几句话。
秦逸起了逗弄的心思,他指了指明宣手中的那本书,好奇问道,“看这个不会吃醋吗,你不是喜欢我吗?”
明宣听不懂这人说的所有话,除了最后那句大言不惭地说自己喜欢他。
他面色一黑,一个眼刀冷冷地朝这个玩世不恭的孟浪子甩过去,冷酷否定道,“朕,绝不可能喜欢你。”
秦逸:……
“你!”秦逸被他的回答气得头上冒火,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就这么打自己的脸?
凌美大厦是秦氏集团的产业之一,一个月前,秦逸刚被派过来负责娱乐板块,目前正是树立威望的时候,现在却被明宣当着众人狠狠打脸。
秦逸觉得自己丢脸极了,他相信自己的感觉肯定不会出错,这个小傻子怎么可能不喜欢自己呢?
秦逸咬牙切齿,“我再问你一遍,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这次,明宣干脆连头也没抬。
他以前在王城里见多了秦逸这种仗着能挥霍祖上的基业便玩世不恭的纨绔子弟,懒得多给他一个眼神。
“很好,明宣,你别后悔!”秦逸咬紧后牙,对明宣下了最后通牒,“你如果想用这种方式引起我的注意的话,别怪我没警告你,你会输得很惨。”
明宣:……
“小秦爷,会议要开始了。”秦逸的助理怕他继续发疯,连忙出声打断,又在他耳边小声提醒了一句,“秦爷的人就在您身后看着呢。”
秦逸这才冷静下来,秦家的产业现在全在他小叔叔秦无修手中,自己能不能留下来全在对方的一念之间,在外人面前,自己还不能太过火。
一旁的明宣看见了秦逸这样的纨绔子弟,又开始担心他大启朝的国事。
启朝的世族太过庞大,根系众多,世族子弟及冠后便可子承父位,而世族子弟多的是尸位素餐之辈,这样下去,完全是消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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