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现代言情 > 被我占了身体的原主回来了该怎么办? 容易不容易

17. 第 17 章

小说:

被我占了身体的原主回来了该怎么办?

作者:

容易不容易

分类:

现代言情

林清醇想了会才反应过来他口中说的沈先生指的是沈星辰。

原来他们就是沈星辰说的朋友,只是这些个朋友怎么看都像是拿刀架在人家脖子上逼来的。

“我们不是不欢迎,实在是地方太小,怕委屈了沈先生……”尤才说得很委婉。

林清醇很能理解这种希望对方赶紧走却碍于面子不好意思说的痛苦,“抱歉抱歉,房子实在不好找,本来想着星辰跟我们一起去西湖住几天,可他说不太适应水下生活。所以只能再麻烦你们几天了,放心,等找好了就马上接他回来。”

谁知当他说完住西湖底,尤才的脸色变了变,有点惊恐,用更低的声音说:“那么说,林先生您现在是跟简先生一起住?”

“是啊,还好他那有地方住,不然真要露宿街头了。”林清醇笑笑,“怎么了吗?”

“没怎么没怎么,”对方连忙说,嘴张开合上好几次,最后还是没忍住问了句“那您住得习惯吗?”

“还可以,简由和青姐挺随和的。”

尤才的嘴张得大大的,显得很惊讶。

林清醇见他没什么要说的了,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声说:“那星辰就拜托你们照顾了,我们会尽快找房子的。”

“没问题没问题。您慢慢来,不着急。”尤才说。

待林清醇走后,尤才偷偷拉过钱多说:“你知道林先生现在住哪吗?”

“住哪?”

“住那位家里。”边说边向简由那边挤挤眼。

“知道他说那位什么吗?随和……”

钱多的表情犹如被雷劈过,张了张嘴又张了张嘴,发出一声赞叹:“林先生真乃当世奇人。”

这次把他们聚起来,为的就是讨论这段时间的吞食孤魂事件。

吞食魂魄,自古以来便是重罪,违者不但要在地狱受刑千年,刑期满后还要拉到天界捆在天柱上,天雷轰个七天七夜直到魂飞魄散为止。

魂飞魄散是一瞬间的事,可受刑的千年着实不好熬,所以即便依赖他人魂魄能迅速提高自身修为,但有这个惩罚在,很少有人会这么做。

千古以来,一共就发生过两件吞食案件。第一件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亲族而迫不得已吞了一个,第二件是一个没多大见识的小妖精听人蛊惑还没吞就被发现了,一听说惩罚直接把百年道行吓散了。

而这次这个不怕死的傻缺五天之内竟然吞了七个,可见其丧心病狂的程度简直令人发指。

因为这件事,上至天庭下至地府都受了影响。

上面那老头连夜召了十方阎王说:“给你们七天时间,查不到就给我滚蛋。”

阎王又对下面像白六七沈昀这种基层员工说:“给你们五天时间,解决不了就给我滚蛋。”

林清醇听了半天说:“这件事怎么听也归地府管,跟那你们妖族有什么关系?”

钱多说:“因为这件事不知道是不是妖做的,所以我们大王大清早就召了我们主任……”

“我们主任说了,要是五天后这件事没解决,都给他卷铺盖走人。”尤才表情麻木地接了句。

林清醇:“……”看来这官家的粮也不容易吃。

“目前有什么线索?”简由问。

“我们目前所知道的只有作案时间,一般是十二点至凌晨三点,白天没有过。并且吞食的都是新死鬼,就是在我们勾魂之前魂魄已经被吞了,现场没有任何痕迹。长相不明,身份属性不明。”沈昀说。

简由又问:“那被吞食者是怎么死的,死时状态如何?”

白六七回忆了下:“一个跳楼自杀,一个被跳楼的砸到死了,两个自然死亡,三个病死。死时表情都很痛苦。”

沈星辰:“一般来说,要想吞食魂魄首先得将其从肉身里引出,与死时状态并无关系,一个两个表情痛苦就算了,个个痛苦就不寻常了。”

“难道是案犯的特殊癖好。”林清醇插了一嘴。

“有可能。”白六七赞同道。

简由:“那你们有什么计划?”

沈昀拿出一份名单,“这是今晚那个时间段要死亡的人,一共六个。”

他们打算蹲点,一人负责一个。

“那我呢?”林清醇问。

简由看着他眼睛:“你跟我。”

“行。”

众人商议完,就各自找负责的人去。简由和林清醇负责是一名叫乔轩的年轻人,年纪只有二十五岁,此刻正在跟一群朋友吃饭。

他们隐身跟在了旁边。

兴许是同病相怜,林清醇非常同情这个人,现在看起来明明这么年轻这么有活力,还有大好青春,可到了晚上就会因为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死去。

而自己只能看着,什么都做不了。

“生死有命,注定的事无需难过。”简由突然说了句。

林清醇叹了口气:“我只是觉得可惜,这个年纪刚好是最能拼也是最有希望的时候。”

简由看着他没说话。

到了晚上十一点,乔轩进了一家名叫“忘我”的酒吧。这家店面积不大,装修的很青春,跟普通酒吧一样,里面氛围感十足。简由进去的时候被那些花花绿绿的灯光闪的没看清路差点摔倒。

他捂着耳朵大声说:“这就是你们平时娱乐放松的地方。”

林清醇也捂着耳朵大声说:“是啊,这里叫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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