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熙,你小子想不想出去玩?」
手机屏幕一亮——我发小,易不常。
这才刚杀青两天,这哥们不愧是剧组的人,消息够灵通啊。
「易大编剧,有啥好地方?说好啊,人多的地方我不去。」我刻意回避去任何人多的地方。怕被粉丝认出来,也怕没有粉丝认出来。
「行行行,光大演员。交给我安排你可放心吧。」
「不对啊,你现在不是在美国?」
「你来不来?你不是也打过疫苗了吗?我带你耍,你就帮我订个回去机票。你明天就来,咱们九月十号回上海。」
「害。原来是骗我机票。行,那我明天来。我要看海,交给你了。」
买完机票,给不常发了个截图。「接我啊。明天见。」
易不常是我小时候的邻居,比我大两岁。他爸妈做些外贸生意,买下我家对门的小房子只是想让孩子上个好小学。我的父母则是普通工薪,但他们对我的学习总得来说也不是太上心,做出的最大努力就是在我三岁的时候举家搬迁到这间学区房。
我也不负父母的期待,上了个普普通通的初中,考上了个普普通通的高中。然后占着上海户籍的便宜,上了个普普通通的本科。以为自己注定变成普普通通的人,有普普通通的爱好,过普普通通的人生。
不常不一样,他好像从小就知道自己想要的人生。在我刚刚知道电视剧的年纪,他就励志想要当剧本背后的人。他看很多的故事,去很多的地方,过很多的生活,经历很多的经历。
大四的某一天,不常敲了敲我家的门。「光熙,我有个本子,你想不想拍戏。」
上天给了我安分的生活,却注定没有给我安分的心。「试试呗。」
我成了最普普通通的演员。有时起早摸黑,有时一天也不下床。
但我运气不错。五年里,我从小配角演到了男主角,不温不火但也有了不少粉丝。这种感觉让我觉得很不真实,却不得不继续。被一波浪花推到浪尖,便身不由己。
好在二线小演员的私人行程还是安逸,总得来说不会太被打扰。片刻,我降落在肯尼迪机场。易不常接到我,踩着油门。「走,哥哥带你去赌城。」
我刚下飞机,脑子里全是糊糊。拉斯维加斯不是在西面么,哥,你带我去哪儿啊。不对啊,哥,咱不是去海边吗。
啊,算了,我好累,睡会儿。到了再说吧。
「死猪,醒醒。到大西洋城啦。」我被一阵疯狂的摇动叫醒。
迷迷糊糊之间,我乖乖着拿着自己的行李,跟在易不常身后,就像小时候那样。他走到前台,办好入住,挥挥手示意我继续跟着他。我懒得思考,用长途飞行之后最后一点力气,紧盯着他黑色的运动鞋,生怕跟丢。
走到一扇门前,他突然停了下来。「拿着,你房卡。一张给你,一张我拿着。不然给你睡死了我都叫不起来。也不早了,这些拿着吃点,早点睡。坐个飞机看把你累的。」
我刚杀青就被叫来玩,可不是累嘛。好多说辞从脑子里瞬间滚动过去,却没什么力气怼回去。我惺惺地接下房卡,心想着明天醒来再好好问问怎么回事。「谢。拜。」
走进房间,也没什么胃口。把食物往冰箱一放,赶紧洗漱了一下,倒头就睡。
醒来的时候也不知道是几点,只知道大脑依旧昏昏沉沉,身体却无比清醒。打开手机看了一眼,四点二十七。智能手机时代真是好啊,都不需要自己调时间,接上信号就能知道几点,人类可真厉害。
打了几个滚,发现再睡不着了。
洗漱完才发现肚子咕咕的叫。从冰箱拿出昨天不常给的食物,拉开窗帘。太阳好像还没有升起,什么也看不清,黑得过分寂静。冲了杯速溶咖啡,在落地窗边的桌子旁坐下。
只是冲杯咖啡的功夫,天际好像微微变亮。
海?我定睛一看,原来是海。突然有一点感动,不知道是来自易不常,还是来自海,或是来自海上的日出。
我坐定,打开食物袋。五块饼干。呵,放在冰箱果然是高估了易不常。感动不过五秒就被打破,所有的温情都是泡泡。
好在日出并不会因为人们的心绪而改变。饼干的味道竟也在饥饿中显得格外香甜。
我掏出手机,随手拍了张海,给易不常发去当做谢礼。随后便下了楼,去海边走走。也许因为是清晨,海边并没有什么人,只有咸咸的海风和几群白色的海鸟。这里的沙滩似乎很长——起码我一眼没有望到头——但沙不算细,沙滩也不算大片。是个普普通通的海岸。
人们在很长的沙滩边修了很长的栈道,似乎宣告了这个沙滩的平凡,平凡到并不是所有人都想要零距离接触大海。我沿着栈道走,看到一座小小的摩天轮,小到让我不知道是否仍该叫它摩天轮,毕竟摩天轮听上去是很厉害的东西。唯一特别的是,它向海上伸出去,好像特意提醒什么,又无济于事。它看上去很陈旧的样子,不知道是否还能转动,不知道是否还有人光顾。但仅仅是这副光景倒也格外别致。
我找了个长椅坐下来。看着海,海,却不看我。
不知过了多久,手机响起。
我回到房间,看见易不常已经坐在里头。「怎么样?这地方还满意?」
我耸耸肩,故作不屑地指了指窗外。「衰败。」
「衰败好啊。衰败多艺术,多人生。」
「我可没有易大编剧那么艺术。我就看看海,别跟我提艺术。」
「那你就说喜不喜欢吧。」
我从口袋里拿出刚从自动售货机里买的一听可乐。「有海,人不多。可以。可乐赏你了。」
呲——。可乐的气从易拉罐的小口跳跃出来。不常豪迈地喝了一口,像喝啤酒那样。「我分手了。」
这是不常跟女朋友,现在应该叫前女友了,第五次分手——起码据我所知。之前每一次,他都立刻哭天喊地,搅得我鸡犬不宁。我不相信什么直觉,但直觉告诉我这次好像不太一样。「还想回头吗?」
「这回想清楚了。晚上陪我喝点?」
「老样子。」
老样子,易不常带了一打啤酒。两听归我,十听归他。我实在不是什么会喝酒的人,一杯就醉,三听就倒。我们谁也不想替谁洗床单,渐渐就达成了这种默契。
我先开口。「敬……新戏?」
「你倒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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