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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第 14 章

小说:

于小姐不嫁人

作者:

北风三百里

分类:

现代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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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于曼颐第一天上课,而后她开始每天上课。宋麒这些学生期末考试之后有两个月的暑假,全都花在了这次绍兴的扫盲课上。她开始习惯于穿学生装,习惯于坐马车,习惯于清早起来温习昨日所学的内容,她能感觉到于沈氏一直在冷冷地打量着她,但她这次参加课程是被三叔和于老爷亲口批准的,这让于沈氏迟迟找不到破绽。

此外,方千的存在也让于沈氏倍感压力。有一些较量是男人不便参与的,而方千在类似较量中长期占据上风。她很擅长在于沈氏发表一些看法时面无表情地回击,其思维之敏捷,用词之刁钻,让围观者不敢发出任何声音,唯恐被卷入战局。于曼颐敏感地察觉到,方千的家庭或许与她有一些相似之处,但她所受的教育更先进,环境更开放,得到的机会更多,因此她拥有了更大的话语权和底气。

于曼颐是一张白纸,上面曾经描画陈旧的鸳鸯花纹。她花费了许多力气才将原有的纹样洗掉,如今重归空白,只想靠近自己愿意变成的颜色,方千是个很好的学习对方。她开始在放学后长期地待在方千的屋子里,追问她白天没听懂的内容,听她讲学校里的事,也在向宋麒事无巨细地分享过自己的生活后,再度找到一个分享对象。

得知她已经订过婚时,方千脸上出现了一点惊讶,但她很快将那副表情抹去,转而问道:“那明年他就要回来了么?等他回来,你就要嫁给他了么?”

“是的,已经下过礼了。”于曼颐点点头。方千看了她一会儿,并没有对此事做出点评,那是一种武断而缺乏边界感的行为。

她只是觉得有些可惜,这种心情会抑制人的表达欲。于曼颐察觉到方千有结束对话的意思,很知趣地站起身,说自己要回房间。两个女孩推门而出,正赶上宋麒路过门前的池塘。

相比之下,宋麒此人可谓十分不知趣,不然他也不会做出把阁楼里的姨太太从游家带走等行为。这种不知趣体现在方方面面,比如他眼下明知道于曼颐要回房间,还是站到了她面前,看她往左就往左,看她往右又往右,把于曼颐的去路挡死,挡到她带着恼意抬头瞪他。

宋麒为于曼颐现在可以瞪人而倍感欣慰。他将下巴往方千的方向抬了一下,问于曼颐:“你老来打扰人家方千做什么?”

“我没有打扰她,”于曼颐说,“我来问她不懂的功课。”

“原来如此,”宋麒明了,“问英文?”

“对。”

“那么算数都懂?”

于曼颐迟疑片刻,说:“没有全懂,方千也会教我。”

宋麒抬头看向方千,方千正抱着手臂看热闹,此时恍然大悟,对二人说:“我从今日开始不懂了。”随后便将门一合,消失在阴影中。

于曼颐觉得宋麒又在招人讨厌,还连带着自己也被方千讨厌。她将他用力推开,抱着课本往房间的方向走,而宋麒在她身后抬高声音道:“好巧啊,你们两个都不懂,我懂。于曼颐,不然明日我给你讲?”

正如和他们一同前来的老师所说,宋麒此人总是在一些学业之外的事务上有不合时宜的积极,例如办报,例如救走游家的姨太太,例如给于曼颐补习。于曼颐那几日都觉得自己社交有些太多,中午要帮游小姐为识字课预习解惑,下午要听宋麒给自己补习算数,晚上吃饭时还会被方千抽查英文。她心里当然是很想学的,但累得过分,就会忍不住小声地许愿,例如希望明日下雨,可以休息一日。

她十分后悔自己许了那个愿,因为那日并未下雨,但她去不成学堂了。

得到消息的时候于曼颐还穿着她那身新裁的学生装,但下楼的时候,宋麒他们已经不在了。下人说于沈氏一早便套好马车催促他们离开,至于于曼颐,她说今日宅子里有件要紧事,于曼颐告休一日。

据说方千追问她:“只此一日?”而于沈氏竟然态度很好地和她承诺:“只今日一日。”

只此一日,但于曼颐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于沈氏并不在宅子里,她也出去了,但她不允许于曼颐出去,甚至还让下人转达她,务必脱掉学生装,换回她那件紫色的鸳鸯袄裙,等贵客。

有什么贵客是必须由她于曼颐见的呢?于家所有的贵客,应当都是来找于老爷的。

于曼颐很是忐忑地回到了房间,心中全是捕风捉影的猜测。这一猜测,她的确想起一些事来——她和于沈氏在这点上倒是有些相似,都是高兴的时候会忽略周遭细节的人。譬如前几日,三妈在吃早饭时收到了一封信,但她并未当众拆开。又譬如她那日带回家几块新裁的布匹,看颜色是给男人做衣服的。

这些细节越想越多,于曼颐也越想越觉得担忧。她心中逐渐形成了一个模糊的猜测,这个猜测在下人来叫她下楼时得到了印证。她低着头往楼下走,发现自己穿多了学生装,已经不习惯于这件旧衣服了。裙子太长,盖在脚背上,下楼的时候险些将她绊倒。袖子也很累赘,沉得她胳膊都无法轻松抬起。她就这样沉重地走到了女眷们见客时才会打开的后宅,抬起眼,看到了坐在主座的三妈,和她身旁风尘仆仆的表哥。

在这一刻,于曼颐终于得知了三妈所收那封信的内容。

原来表哥的母亲前些日子生了场重病,他得知后很是担忧,因此哪怕明年此时就会毕业,还是决定趁着暑假时间长,辗转轮船火车回家中探望。在这件事上,于沈氏对他的描述倒是很准确,她一直和于老爷强调她的侄儿是一个孝顺的孩子。对于一个孝顺的孩子为了孝顺所花费的钱,于老爷拨出一些款项也是理所应当。

于曼颐已经三年没有见过表哥了,如果不是今日,他的长相大概率会就此在于曼颐脑海中淡去。她低眉顺眼地问好,又在三妈“让你表哥看看你”的提醒声中抬起了头。与她几乎算作陌生人的未来夫君对视。

于曼颐发现,哪怕她现在这样近的直视表哥,她仍然很难记住他的样貌。他长了一张很好看的脸,但也仅仅就是好看。他的五官很文雅,眉毛与眼睫的颜色也很浅。她庆幸他没有戴眼镜,圆而小的眼镜会让她想起学堂里那位曾在晚清落榜的教书先生,这是于曼颐唯一满意的地方。

三妈在和表哥寒暄,于曼颐站在他们前面,没有人让她坐下,她就只能站在这儿。她低着头,用余光打量表哥,控制不住地拿他与宋麒对比,她也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对比。她发现表哥说话的时候很礼貌,坐姿也很端正,这点不像宋麒。他个子应当和宋麒差不多高,但是他的腿没有宋麒长,于曼颐认为他的身高主要依赖于腰。不过他很识趣地(而宋麒从不识趣)穿了一件灰色的长袍,而不是像宋麒一样穿上下的学生服。后者太考验比例,而前者较为友好。

于曼颐就这么上上下下地对比了一番,因为可以比较的东西太多,所以哪怕站了很长时间,也没有觉得无聊。终于,三妈和表哥的寒暄结束了,于曼颐听到他说自己要先回去看望父母,等尽过孝道再来和于老爷汇报这三年的所学,这让于曼颐松了一口气。她不希望表哥在于家大宅久住,她觉得自己本来与方千她们没有那么大的分别,但表哥如果在的话,她们的分别就会比现在大很多了。

但三妈让表哥稍等片刻。

没有人和于曼颐说话,就像是她不存在一样,于是她只能继续在旁边看着。她看见三妈叫了两名下人出来,一名手上拿着量衣的软尺,另一个手上捧着两匹布。前一位将表哥带到屏风后,于曼颐听到他们的对话,似乎是要表哥抬起手,替他量胳膊和腿的长短。另一名则将布捧到于曼颐身前,她本能地伸手接过。

那是两匹灰色和深蓝色的布,料子比三妈之前带于曼颐看的红布还好。于曼颐茫然地抬起头,听到三妈说:“默恒在那边过得太节俭,衣服小了、旧了也不舍得买新的。这里有两匹布,你替他做两身新衣裳吧。”

默恒是表哥的名字,沈默恒,三妈不喊于曼颐都要忘了。她低下头,感觉手上那两匹布一下变得很重。表哥站在屏风后,也是这时候才听到三妈的话,于曼颐听到他提高声音说:“表姑,不必让曼颐做的,我衣服够穿,或者去找外面的裁缝做。”

“不用,你不知道,”三妈笑吟吟地看着于曼颐,眼神却很冷,“你这未来的妻子,手巧得很,一身崭新的衣服,一夜就裁出来了。”

于曼颐咬了下嘴唇。

这并不一样。她的学生服是拆的旧衣服,款式本就有几分相似,差的只是针脚。而表哥的这两身衣服,从量体开始,剪裁和缝纫都要花心思,即便是拿去外面的裁缝店,少说也得三五天,更何况于曼颐白天还要上学,更何况是两件。

“这事我和你三叔说过,买布匹的钱也是他拿的,”三妈仿佛看穿了于曼颐的想法,开口打消了她回绝的心思,“他说,女人给未来的夫婿做新衣服,也是理所应当。曼颐,若是时间实在来不及,我再去与你三叔商量,看看是否削减你上课的——”

“不要!”于曼颐蓦然抬起头。

她脸色有些白,明显是被吓着了。三妈已经很久没见过她这幅神情了,笑得愈发亲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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