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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第 75 章

小说:

揽春色

作者:

云旎

分类:

穿越架空

第75章

北方入秋得早,如今太行深处,目之所见,皆为深秋颜色,不少树都成了光秃秃的枝桠,眼看着就要入冬了,气候也一天比一天凉了起来。

山下有一座草堂,名为“返璞学堂”,既是张玄清的隐居之处,也是他施教于人的地方。

学堂并不大,由三三两两个茅草屋拼凑而成,勉强能分个前后院,前院是教学之地,后院则是生活场所,张玄清打了个木匾额,用狂草写下了“归真”二字挂在院前。

沈岁宁在归真居疗养了半月,每日都能听到学子们朗朗的读书声,与山间的虫鸣鸟叫相伴,确也配得上张玄清所谓的“返璞归真”之妙。

张玄清隐世前,曾是名震天下的大才子,如今隐居山间,竟也有不少人慕名前来拜师。

可张玄清这人性情古怪,人家带了白银细软、锦衣玉器来拜师求学的,他一概不理,反而是一抱着只大公鸡来找他指点一二的稚嫩学童,他很爽快便收了人做徒弟。

沈岁宁每天和那只天不亮就嗷嗷打鸣的大公鸡大眼瞪小眼,结下了很深的仇怨,她时时想着要把这只大公鸡给炖了。

张玄清有一得意门生,名为陈最,字千澈,年方二十,生得白白净净、斯文儒雅,与邋里邋遢、行事癫狂的张玄清形成鲜明对比,一点也不像是他能教养出来的学生。

陈最每日按时打扫前后院,给公鸡喂食,顺便也盯着沈岁宁,防止她一不留神就把那大公鸡给宰了。

沈岁宁清晨便起来打坐,到晌午时半睁开眼,陈最还在扫她面前那块地,她气极,踢了一把树叶过去,讥讽开口:“这块地都让你翻了几番了,怎的?打算撒种子种稻谷啊?”

陈最时常被沈岁宁奚落,他也不恼,乖乖把树叶扫进畚斗里,不厌其烦地解释:“夫子说了,这只大公鸡过几日要还给人家的,不能炖。姑娘若想吃鸡,小生可以下山去村民家买几只过来。”

沈岁宁冷笑,“你家夫子连饭都快没得吃了,哪里来的钱去买鸡?”

陈最停下扫地的动作,托着下巴认真思考了片刻,“姑娘若要吃,自然是问姑娘讨。”

“……”沈岁宁气笑两声,刚要开口,陪同在旁的灵芮就大笑起来,“我们少主可是只铁公鸡,一毛不拔的,你还想管她讨到钱?”

陈最走到沈岁宁面前。

大概是常年养在这山里,没怎接触过旁人,二十岁的陈最看着仍旧是孩童心性,干净纯粹,他一脸严肃地看了沈岁宁片刻,突然冒出来一句:“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既是如此,这公鸡更加杀不得了。”

听了这话,灵芮都愣了一瞬,随即发出尖锐的爆笑声。

沈岁宁:“……”

半月前,沈岁宁身上的蛊虫吐出来之后,昏迷了两天两夜,醒来之后内力尽失,好在有护元丹在,她身子调养好之后,内力也在慢慢恢复当中,如今气色上佳,已如常人一般。

贺寒声和沈彦早早便离开了云州,说是要送贺长信的棺柩回京,并没有等她,沈岁宁睁开眼的时候人便已经在归真居,身边只有灵芮和张玄清在,连沈凤羽都被带回去了。

如今她身子恢复过来,便也想着尽早回京。

沈岁宁去向张玄清辞行的时候,他吃醉了酒,正和陈最争得脸红脖子粗。

这让沈岁宁颇有几分意外,她笑着上前,顺手从桌上抓了把瓜子,问:“一向陈生是最~尊敬夫子的,今儿这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陈最张了张嘴,泪眼汪汪的,强忍着委屈提醒沈岁宁:“那是种子,不是瓜子。”

“……”沈岁宁赶紧吐出来,把种子放回桌上。

张玄清喝了酒,身子正热着,与陈最争吵了一番后,下意识想解开身上破旧的衣服散散热,又想到旁边有女子在,便止了动作。

他板着脸,不由分说地告诉陈最:“我告诉你,你趁早打消了入仕的念头!否则你走出这个门,就不许再认你是我的学生!”

陈最急眼了,跪下来抱着张玄清的腿道:“夫子都说了,读书人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要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您一身才华在这深山中无人问津,日日饮酒买醉,那读再多的圣贤书又有何意义?”

张玄清怒了,连字带姓地喊他:“陈千澈!”

“等等等等,先别生气,”沈岁宁赶紧出面解围,她横在二人之间,安抚张玄清道:“陈生年轻嘛,有理想是好事。难不成非得您教出来的学生们一个个安于现状苟且度日,您才高兴吗?”

“大侄女,你不明白!”

张玄清站起身推开沈岁宁,踉跄两步,喷出一口酒气。

“读书人要入仕治国,前提是能有幸辅佐一位明君!可如今的君王是个什么东西?他猜忌纯臣、残害忠良!连自己的手足姊妹都不放过!这样的君王有什么值得辅佐的?周培兄、衍之兄、谢昶兄,还有靖川和庆国侯,这些人哪一个不是能人志士?哪一个当年不是抱着为万世开太平的理想入朝为官?可结果呢?死去的尸骨无存,活着的也万念俱灰,再无报国之望!这样的世道,你一个黄毛小儿跟我谈入仕治国?好啊,你去啊!你今儿进朝做官,明天就不晓得躺在哪个深井山沟里,连尸骨都不剩!”

陈最轻咬嘴唇,白净的小脸涨得通红,似乎还想出口反驳,沈岁宁赶紧叫了灵芮:“先把他带走!”

“是。”灵芮连拉带拽地把陈最带了出去。

张玄清轻吐了一口气,酒劲顿时上来,头痛欲裂,他扶着额头瘫坐在地上,眼睛不知看向何处,长长地叹息一声。

沈岁宁看着掉在地上的酒葫芦,她俯身把它捡起来,突然轻声问了句:“其实现在的陈生就跟当年的您一样,对吧?”

张玄清眼睛发直,一动未动的,“为什么这么问?”

“猜的,”沈岁宁笑了笑,起身把酒葫芦放在张玄清旁边,“听陈生说他三岁发蒙,四岁便跟着您读书认字,是您一手带到现在的。您的衣服破成这样也不舍得买件新的,却把他养得白白净净,岂非是在他身上看到了当年的自己?”

听了这话,张玄清突然大笑两声,没承认也没否认。

他拿起旁边的酒葫芦,却没喝,只将葫芦里的酒倒于掌中,酒水顺着他指缝溢出,他淡然开口:“我五岁开蒙念书,跟着夫子在学堂习功课的时候,村子里家家户户的人都知道我,他们都道,我是个天才,开蒙得比旁人早,字识得比旁人快,别人还在牙牙学语的时候,我已经能将三字经倒背如流。那时,前朝已是强弩之末,我与千澈一样,与夫子为读书人当出世还是入世的问题争得面红耳赤。我二十三岁那年,各地诸侯纷纷揭竿而起,我抛妻弃子,孤身一人去华都参加科考,却名落孙山。等我回到家乡的时候,我的妻儿已经变成了战争当中的一副残躯,和数以万计的黎民百姓一起,以天为盖,赤裸地倒在黑泱泱的土地上,遍寻不到。”

“我找了三天三夜,终于找到了我那还不到一岁的儿子,他的头几乎被人勒断,脖子上挂着的长命锁还被他母亲死死攥在手里,手指少了两根。我为他们操办好后事后,跟着当年的同窗老友四处投奔,渴望遇上一个能结束这乱世的人,可他们无一例外,都只想着如何让自己掠夺的财物、占领的城池多一点,根本不管百姓死活。”

“我不甘心。又参加了两次科考,年近而立之年,才终于榜上有名。那一年我结识了衍之和靖川,他俩比我小了快十岁,虽然都落了榜,但看起来仍旧一副雄心壮志的样子,不像我,明明心愿了了,却提不起精神来。可在我刚要入朝做官的时候,京城就被攻破了,整个朝廷支离破碎,连皇帝都卷铺盖逃亡去了,那时候衍之找到我,说让我跟他一起,加入李家的阵营。”

沈岁宁顿时哑然失笑,“如此说来,倒是我爹识人不明了。”

“不,不是谁识人不明,”张玄清扯了扯嘴角,“是我们所有人,都被那个狼心狗肺的东西给骗了!你说他要是骗我们久一点也就罢了,可偏偏,偏偏才不到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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