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潮未央[破镜重圆]》
周庚礼永远忘不了那一天,他第一次把戒指拿给她看,李佩央脸上的表情。
按理说,结婚戒指应该是求婚仪式上的惊喜环节,但那段时间她总是心神不定的。他知道,她完成了一篇重要的论文在等待发表,心情凝重很正常。
他拿出来是想让她开心一下,当然,他自己也等不及了。
一个不怎么正式的夜晚,刚洗过澡,她的发尾还有点湿,人就被他抱到了床上。
“看看这个。”他亲手给她打开盒子,递到眼前,“喜不喜欢?”
周庚礼看见她先是惊讶,然后迟疑,最后抬眼看向他,目光问询。
有什么好疑惑的。
戒指还能做什么?
他笑着又问了一遍,“喜不喜欢啊?”
她又低头看了一眼,没说话。
“真不喜欢?”她表现太淡定了,搞得他都紧张了。
“...不是。”
那就是喜欢,但也不算特别喜欢。
周庚礼凑到她身边,搂着她肩膀,两人靠在床头,他说:“结婚戒指还是要贵重一点。但又不是就这一个,你以后可以换别的戴。”他知道她不喜欢浮夸的。
“就一个要求,你要记着。”
她好奇:“什么?”
“别的首饰你喜欢什么买什么。戒指不行,戒指只能我买。”他坏意地用头发蹭她颈窝,她怕痒,身子蜷起来,刚好被他捞进怀里。
“以后都买一对,你戴哪个我戴哪个。”周庚礼还把戒圈里的缩写给她看,“都刻你名字。永远都是你的。”他也是。
他的美好憧憬,李佩央全程没怎么回应。他要给她试戴,她也攥起手指,想拒绝。
他霸道又孩子气地咬了一口她的拳头,软磨硬泡,“央央,你先给我看一眼。不然等你睡了,我也要看的。难道你就一点不想看?”
“...”
李佩央看着他将那枚戒指缓缓推进她的无名指,尺寸刚好。她终于明白为什么结婚要用戒指而不是别的,硌在指间的触感,连着心脏,不容忽视,会一直提醒人它的存在。
“真好看。”他说她。
她看戒指时,周庚礼一直在看她的侧脸。
一想到她会戴着他送的戒指,跟他白头到老,他觉得死亡好像都成了一件浪漫的事。
那天晚上,睡梦中,他感觉到枕边人朝他靠近,一个吻落在他的脸颊,持续了大概三
四秒。
周庚礼没睁眼,心里却在笑,果然,她还是喜欢的。
跟他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没有一个能理解为什么他会爱她爱得不能自拔。
抛开家世背景,他们也像两个世界的人。他一直是个冒险家,喜欢刺激,热爱新鲜,哪里的阳光滚烫他就奔赴哪里;而李佩央,她不爱出门,不爱运动,不参与任何对生命有威胁的活动。戴上眼镜,给她一本书,她能一整天都不动地方。
他们觉得她无趣,周庚礼也懒得和他们解释。生活方式不代表感情追求。
这段关系里,她的稳定专一,让他非常安心。
一般的低级诱惑拐不走她。要不是他真心对她,她也早走了。
她留在他身边几年,只有一个原因——就是她也喜欢他。
她的爱像一座静谧的秘密花园,只有他能感受到,比如,夜里的偷偷亲吻,白天看书时不自知的倚靠。
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李佩央的感情很少外露。
她就只爱过他一个人。天上地下,就他独有。这种私有的踏实感才真正令他着迷。
依照周庚礼往日张扬的性格,求婚一定要隆重,越多人知道越好。他都想在她毕业典礼上撒花瓣,拉横幅。
但他没那么干,因为李佩央肯定不喜欢。
再说,她那天要作为毕业生代表发言。她那么优秀,她的优秀都是用勤奋换来的,他不能抢她风头。
周庚礼唯一后悔的是,他早上忘了让她把戒指戴上。这样他就不用听后排男生在叽叽歪歪地讨论她有没有男朋友的事。
她当然有。他不就坐这了吗?
放着上百亿的生意不谈,他在这硬凳子上聊坐一上午,换成他亲儿子,他都未必做得到。也就是她了。
不过就这一点遗憾,李佩央都帮他补足了。
演讲的最后一个字落下,她站在台上忽然转头朝他的方向看。
掌声雷动的那几秒,她炽热的目光越过人海,专注地只看向他一个人。
就连他这样厚脸皮的人,都被她看得耳根热。
那时候,周庚礼以为她在用眼睛跟他“告白”,后来想想,她大概是在跟他...“告别”。
他当时想,不管求婚还是结婚,就他们两个人也行。最好是靠着大海,奏乐都省了。
然而,他不可救药的“浪漫幻想”还没落地实践,只持续了一个月,就被她亲手打破了。
认真算,都不到一个月。
七月初,刚好他们家的人都回京,能聚一聚。
他每个人都打了电话,让他们回家一趟。
除了老头子真忙,其他人都回来了。
饭桌上,周庚礼跟他们正式宣布,“我要订婚了,和我女朋友。”
说这话的时候,他还挺庆幸,还好他从小混蛋事没少干。比起那些,他愿意找人成个家,都算是改邪归正了。
除了他妈,和他大哥,所有人都看向了他。
“我女朋友人漂亮,又聪明,刚刚硕士毕业。今年过年,我领她回来。对了,大哥也见过她。”
他碰了碰旁边人,他大哥没说话。
周庚礼在桌子底下踢了他两脚。踢得挺狠。
他才开口,避重就轻:“嗯。那天在饭店,老三身边确实有一位女同志。”
是女朋友。在家打什么官腔。他刚想纠正,饭桌上有人放下了筷子。
“庚礼,有件东西,我差点忘了给你。”
他母亲招招手,有人把一张银行支票放到了他面前。
周庚礼看向她,什么意思。
“是你女朋友跟我要的。我最近有些忙,辛苦你转交给她了。”他母亲一边擦着手,一边当众跟他讲,“我见过她了。你眼光不错,她是个好姑娘。可惜你们不般配。”
“三百万,我也觉得有点少。但她只跟我要了这些。或许有什么缘由。当然,你们两个的事,你们自己商量着来。”她起身,其他人也站起来,除了他,“我行里还有事,今晚有别的应酬。你们坐下慢慢吃。”
那天,他母亲是第一个离开的。然后是他大嫂,她当时怀着二胎,说了句“身体不舒服”就下桌了。再然后是他二嫂,她走之前还皱着眉想跟他说什么,被他二哥拉走了。
最后是他大哥,他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正常吃完饭。走之前拍了拍他肩膀,“别执迷不悟。”
房间只剩下他,和那张三百万的支票......
具体怎么走出去的,周庚礼已经不记得了。他只记得那天他在外面游荡到很晚,又在那栋别墅前徘徊了很久。
屋里散发出暖黄色的光,给他一种“这里是家”的错觉,他站在门前,不知道该不该进去。
后来,他还是开了门。仿佛今晚不进去,他就再也看不见她了。
他进去时,她人就在沙发上看书。暖黄色的落地灯在她旁边,他站在那里看
得失神。
眼前再度聚焦,她已经转过头来,在看他。
那一刻,周庚礼就知道,他一定是鬼迷心窍了。
她什么都没说,他就已经决定,不管她说什么,他都准备好全部相信了。
可她没有解释,面对那张支票,李佩央把那枚戒指推到了桌子中央,告诉他:【我们分开吧。因为,我发现,我不爱你了。】
******
那夜走后,他一直没和她联系。
第三天,有人送来了一束新鲜的玫瑰花,李佩央主动给他打了个电话,问他做什么。
“花瓶里的玫瑰花枯萎了,我不想遥遥看见。
她沉默许久,才说:“我今天下午要出去,你可以来看她。
“好。
他们现在不适合碰面。李佩央也没想好在孩子面前,她该怎么跟他相处。
太复杂的演技她没有,演不来。最好的一次,她都贡献在七年前了。
那个下午,周庚礼陪着遥遥,跟她一起将那束玫瑰花一支一支剪好,放进花瓶。
可能是妈妈不在,她连话都比平时少了。
剪到最后一枝花的时候,遥遥忽然问他,“爸爸,你爱妈妈吗?
他看着她黑白分明的眼睛,不知道要怎么回答。
“...爱。他感到喉咙发涩,“爸爸爱你们两个。
遥遥的小脸微微鼓起,像在思考。她思考的神情都和她妈妈相似。
“你爱她,你怎么不知道她喜欢什么?她不喜欢玫瑰花,Eirik叔叔都知道。
周庚礼动作顿住,认真地问她:“那她,喜欢什么?
“我啊!遥遥眼睛一弯,指了指自己,“妈妈最爱的就是我。
他低头笑,点了点头,“嗯。爸爸也爱你。
“所以你是因为我,才和妈妈结婚的吗?
“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你爱我,我知道。你总是亲我。小遥遥一字一句地跟他说,“可你从来不亲妈妈。
“爸爸,如果你是因为我,才和妈妈结婚,她知道了会不会不开心?我这两天都看不见她笑了。
“...
望着女儿,周庚礼怔了片刻。
他沉默地想好措辞,才再看向她:“遥遥,如果以后,我们不能经常见面,你会不会...责怪爸爸?
遥遥歪着头,小眉毛皱起,不能理解,“我们为什么不能经常见面?
“因为你要上学爸爸要上班。我们会隔很远。”
“那我放假的时候我们能见面吗?”
“当然。爸爸有空就会去见你。”
遥遥满意地点点头又问他:“不见面的时候你会想我吗?”
“会的。”他笑着握住女儿的手跟她保证“爸爸每一天、每一秒都会想你和妈妈。”
“我们也会想你的!”遥遥学他的样子用两只小手握住他的大手
“不用说谢谢。”眼底温热周庚礼把她抱过来在怀里他轻柔地亲吻她额头:“你才是爸爸的命。”
“你和妈妈。都是。”
***
这次出门是学院的院长找她她导师也在。
他们想在她走之前邀请她作为杰出校友在学院内作个报告。
李佩央坦白跟他们讲鼓舞人心的激励型演讲她不擅长如果作报告她只能根据现有的研究作偏学术型的报告。
他们也同意了。
知道她要离开了为了配合她的时间地点就订了十天后的小礼堂。
走之前她陪老师、师母吃了个便饭。
胡教授从关师哥那里知道她和周庚礼结婚的事还问她她走了那小周怎么办?是不是跟她一起走?
李佩央只说他在这面还有工作。她没告诉他们二老离婚的事不然他们又要为她操心。
她还记得当初在学院楼下胡教授第一次撞见他俩约会眼镜差点震惊掉脱口而出“小周”。
那一次李佩央才知道他和他导师早就认识。他母亲和李师母是本家。
后来胡教授还把她单独叫到办公室跟她说要是感情方面有问题不方便跟他说的可以去找师母聊。他们老两口研究到半夜觉得她一个小姑娘孤苦伶仃的太容易吃亏了。他俩给她当个“靠山”以后受委屈他们还能给她做主。
虽然知道自己不会真麻烦他们但李佩央当时还是很感激他们二人。
她最开始了解挪威也是从师母那里她当时研一去参加师母给本科生上的英语课。在课上她师母讲语言是工具就像人的拐杖健康能走的时候觉得不重要等真用到就知道瘸腿走路不好受了。
万幸她把这话听进去了。
下课之后李佩
央跟她说,想再学一门语言。
【可以啊,想学什么?】
【想学冷门一点的。】他会的很多,她想学个他不会的。
她师母笑了,说冷一点,北欧就很冷。挪威语吧,她最近在读易卜生的作品,她们可以一起研究。
【好。】她知道那个地方。1969年的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奥德·哈塞尔,是挪威奥斯陆大学的。
真说起来,能通过申请,李佩央觉得语言的确帮了她的忙。她当时的研究成果不算显著,也许是在国际竞赛中的成绩比较亮眼,外加语言技能,才让她收到了那封回信邮件。
那是她人生中,少有的幸运。
所以,最多再半个月。李佩央给徐助打电话,让他转告那个人,她最多只能给他十几天时间。她给学院作完报告,就得准备启程了。
徐助在电话里干笑,问她能不能见一面。主要是他老婆,特意给遥遥买了点书,非让他带给她。
她的行李已经很多了。盛情难却,李佩央同意了。
***
徐助找她,李佩央以为他只是简单地把东西交给她。
但他又说:“佩央小姐,我能不能请你喝杯咖啡,以我个人名义。
李佩央眨了眨眼,“行。咖啡就不必了,已经下午了,我就喝水吧。
也行。徐助领她去了附近一家肯德基。他去旁边超市给她买了瓶水,他自己点了杯可乐,外加一份鸡米花。
实在是下午茶时间到了,他有点饿了。
在快餐店的角落位置,徐助跟她坦言,“佩央小姐,老板几个月前,让我调...了解,了解你的现状时,我看了你这几年的简历,还真把我吓一跳。
他说:“我都跟我女儿讲,让她把你当榜样的。
李佩央低头笑了,否认,“那些没什么的。她自己都不敢说能做女儿的榜样。她不是“无暇的。
“您谦虚了。徐助想说,换个身份和场合,在国外,他恐怕得称呼她一声“Scientist了。而且不是随便哪个scientist都能被挂到学校宣传页的。
他感慨:“佩央小姐,你这几年过得真挺好的。我现在有点理解你当年出国的决定了。
李佩央垂眸握着手里的水瓶,抿起唇角,直言:“徐助,我们也算是熟人了。你有想说的话,可以直接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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