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枝》
暮色像一砚打翻的松烟墨,将淮安城外的林府后宅浸染成深浅不一的灰。
等到沈忘尘的轮椅碾过积雪时,廊下铜盆里的火焰已经窜得比人还高。
白栖枝立在火盆后,一席华贵大红喜服被热浪掀得猎猎翻飞,正在将几张信纸投入火中,最上面那张皱巴巴的、盖着林家私印的,正是捆住她与林听澜的那张婚契。
先是婚契,然后是林家给白家的欠条,最后再是她当年为借笔墨给林听澜画的那张小像。
火舌卷过信纸上工整的簪花小楷,那些记录了他们之间孽缘的字样在焦黑边缘蜷曲。
白栖枝一点点地俯视着那些信纸被火舌卷成灰白色,随即,突然开始撕扯身上朱红婚服。
先是大袖衫,然后是鞠衣、霞帔、马面裙……
直到她身上仅剩下贴身的衣物,直到身上再无婚服可扒她才止住疯狂地动作,白栖枝才垂眸失神地在看着那盆熊熊燃烧的火——那沾了公鸡粪便的、用金线绣着百子千孙图的大袖衫在烧灼声里寸寸崩断,火光舔舐着那袭华美嫁衣的瞬间,金线刺绣的鸾凤先是被映得通红,继而蜷曲成焦黑的枯枝。丝绸在高温中发出细微的爆裂声,石榴裙摆的百褶在火舌缠绕中渐渐透明,露出织金云纹里暗藏的并蒂莲纹样。
——“青线拴住千岁寿,红线牵来万世缘。”
——“赤金锁尽三生愿,虾须缠来一世安。”
——“鎏金纳尽三春晖,百子承开九世昌。”
白栖枝本以为烧掉有关这场婚事的一切她就可以不想起了,可随着盆中火熊熊燃烧,那些喜庆的吉利话还在白栖枝耳畔回荡,不但没有被烧灼声打断,反而越发清晰可闻,响亮到就算她捂住耳朵,它们还是会像流水一样无孔不入地流进她的耳朵。
不够!
不够!!
还有!
还有!!!
白栖枝抬脚脱去脚上绣鞋,一只一只地、如同抛弃污秽物一样将它们扔进火海。
缠枝莲纹的软缎鞋面沾了雪泥,在烈焰中发出轻微的爆响,白栖枝赤足踏在雪地上,十个脚趾冻得发紫,却将背脊挺得笔直如新竹。她还想拔取头上的簪花发饰,但那毕竟是金子,虽说真金不怕火炼,但她还是舍不得。
好好笑啊,真的好好笑啊。白栖枝想,她明明已经恨成这个样子了,却还是因为钱而有所忌惮——她当真是个好主母!她当真是个有骨气的!!
“枝枝……”看见白栖枝这幅失魂落魄的模样,沈忘尘开口想要唤回她的魂魄,可呼唤被北风绞碎在喉间,传不到那人耳畔。
猩红的火星在夜色里浮沉,火舌如同蛇信子一样不住地向上撺掇舔舐着夜空,火星子从里头迸出,溅上白栖枝散开的青丝,燎焦的发尾在暮色中扬起细碎的金芒。
直到所有东西都在这盆烈火里化为灰烬,白栖枝才像舒服了一样,脸上微微露出一抹笑:“哈——”
有白雾从她口中喷出钻入火中不见了踪影。
沈忘尘就见着她抬头,目光穿过被火光扭曲的湿衣,里缓缓向他垂眸。
白栖枝眼底都是火光,火光里藏着的都是恨。
两人四目相对,沈忘尘本以为她想对自己说什么,可白栖枝什么也没说。她收敛了神情,默默吸了吸冻得通红的鼻尖,什么都没说地离开了。
沈忘尘看着她的背影默然半晌,良久,忽地一笑,轻声道:
“——疯了。”
是夜。
下了一天的雪就这样恰巧地将将止住,天上不再洒下碎琼乱玉,反而凭空露出半轮月亮来,映得一地皎洁。
虽然今天是白栖枝的大婚之日,她却换了衣裳走去书房,整理林家年节时手中各大商铺要备下的贽礼数量以及所需要的金银。
她像一个木偶一样不知疲倦地赶着手中的活计,试图让自己忙起来就不会再想起自己在堂前那副狼狈又耻辱的模样。
可偏偏有人不想遂她的愿。
“咚咚咚——”
“咚咚咚!”
敲门声越发激烈,白栖枝被这声音砸得头疼,语气有些不耐烦:“进。”
雕花门被推开,冷风卷着细雪扑进书房。
来者是个眼生的小厮,身上带着一身外头风雪中的冷风味。
甫一进门,他就朝白栖枝规规矩矩地行上一礼,恭敬道:“主母,沈公子寻您。”
说完,就垂首站在那儿保持行礼的姿势站着,神情恭顺,一句废话都没有。
白栖枝倒是很满意他的态度和语气。
毕竟眼下那些林家长老还在,她这个“主母”之名虽不至于名存实亡,却也是个半被架空的角色,如今大婚之夜,她不去洞房反倒在这里算账,这小厮见了没有嘲讽、没有多嘴,反倒举手投足间都格外知趣动力,反倒成了这府内不可多得的好奴仆。
可饶是如此,白栖枝没有抬头看他,狼毫笔尖悬在“柒佰两”的“柒”字上,默默心算一番,又落下“五千五百三十七两白银”十个小字,这才开口冷声道:“不去。”
“可是主母,”小厮开口,“沈公子方才在院子里受了风,此时正烧的厉害,非要小的来找您,小的也是实在没有办法。”
白栖枝:“既然他生了风寒,怎么不叫芍药来找我,而是派了你来?我记得你不是服侍在他身边的人吧?”
小厮抬头答道:“是,小的并不是沈公子身边的人,只是方才洒扫时路过梧桐院时方巧碰见芍药出来,说沈公子这次烧得厉害,她要去药坊抓药,见了我,便要我暂且前去照顾沈公子。只是沈公子一直在病中说要见您,小的安慰半晌也不见有效,甚至害得沈公子差点发病,无奈之下这才来叨扰主母您。小的……”
白栖枝抬手做了个“止”的手势,小厮立即噤声,又垂下头去,恭候白栖枝的吩咐。
白栖枝也是被他这一大长段话绕的头疼,她算完手中最后一笔,这才将将抬头,用眼风扫了眼垂在那儿的小厮,收了笔墨,又吹干账簿上的墨渍,用笔杆当做书签,一夹,这才起身披好斗篷。
临出门的时候,她还看了一眼仍站在门口的小厮,顿住步子,仔细打量着他,见他神情无异,顿了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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