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夏第一王,从深山打猎开始》
李家村。
“咚咚锵,咚咚锵!”
喧闹的锣鼓声响成一片,村里的男女老少夹道相迎。
所有人露出了开心的笑容,都在迎接李家村的大功臣,李阳的衣锦还乡!
一车车的粮食如流水般送到村里,连村里的仓房都已经装不下,开始往各家各户分流。
宁王言而有信,按照斩杀土匪的数目,折合成粮食,一股脑送到村里。
赏的那一百两黄金却是额外的,命县里的衙役敲锣打鼓,郑重其事地送到李阳家门前。
“老天爷呀…这是金子吗?这一大盘得多少啊!”
“真羡慕老李家,出了李阳这么个有出息的娃,后半辈子都有指望了!”
李阳骑在高头大马上,接受着乡亲们潮水般的欢呼,心里也是感慨万千。
回想当时刚穿越来的时候,穷的是家徒四壁,连家人都没有丝毫的温情。
只有蜷缩在身边,像是只小猫一样温顺可怜的媳妇林初雪。
而今骑白马,跨**,威名远扬,衣锦还乡!
遥想当日真是犹如做梦一般。
“夫君!”
“李阳哥哥!”
喊声把李阳从思绪中拽了回来,抬头一看,正是两个媳妇向这边挤过来。
当即飞身下马,分开人群,把两个媳妇儿一手一个搂在怀中。
林初雪脸色绯红,说道:“夫君,你果然言而有信,是天底下最有能耐的人!”
“老村长知道我识文断字,让我帮着清点粮食数目,按现在的存粮,全村人过冬绰绰有余!”
“还是我媳妇聪明,亲一个!”李阳笑着说道。
两人说着话,刘彩云却在李阳身上捏来捏去。
羡慕地说道:“李阳哥哥,你身上穿的这就是绫罗绸缎吧?好滑呀…”
李阳心里不由得一酸,看来自己媳妇儿从来也没接触过绸缎,这才如此好奇。
便说道:“你们两个肌肤娇嫩,穿着麻葛衣服太难受了,我在县里买了几匹绸缎,很快就有人送来。”
“以后你们两个就穿绸裹缎,再也不用穿粗麻衣服了,对了,宁王还给了我些木棉,这可是好东西!”
“等做成了棉袄,你们两个穿上,那绝对是又轻便又暖和。”
在大夏朝还没有棉花这种植物,但是达官显贵却能通过通商贸易,从南方诸国进口一些木棉。
这东西类似于棉花,虽然纤维较短,保暖性也差一些,可在大夏这个国家,也只有达官显贵才能拥有。
宁王还送了不少好东西,光箱子就抬了十几口,一股脑地送进了小院。
可是房子实在是太过狭小,十几口箱子一堆,屋里都几乎装不下。
这个负责的小吏是个极有眼力见的,对李阳说道:“这院子实在太小,配不上您的身份。”
“这次回去一定禀告县尉大人,给您盖一座正经的大院子,不知建在什么位置合适?”
李阳瞅了瞅自家小院,也实在是小了一些。
这个院子实际上是李家院子隔出来的,空间狭小,住着也不是很方便。
便说道:“我不想离爹妈太远,就在这李家正门对面盖几间房子吧,也不用太过铺张。”
那个小吏连连点头,来到李家院子对面,仔细丈量完土地,用白灰在地上把宅基地的范围圈好。
这一切,都被便宜爷爷和恶老太太看在眼里,简直把肺都要气炸了!
斗了这么长时间,不但没有把人逼死,李阳反倒成为村里最有钱有势的人!
外面的欢呼声就像是锥子,狠狠扎入这两个老帮菜的心里,疼得钻心入肺!
“这满库去了一天一夜,怎么还不回来?不会出啥事儿了吧?”恶老太太担心地问道。
“那倒不会,满库识文断字,是咱家最有出息的,告个状还能告不明白?”便宜爷爷说道。
“我把家里剩下那点钱都给了他,这小子从小贪吃懒做,估计是在县城吃酒耍钱去了!”
“你也别担心,等会儿街上人少了,我也去趟县城,把老二给揪回来!”
李家村的喧闹声渐渐平息,便宜爷爷收拾好了行囊,悄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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