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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莲小师叔非要和我先婚后爱》

3. 做朋友吧

成婚的衣裳第二天就送来了。

余婶端着托盘,小心翼翼地迈过门槛。

纯金打造的托盘上雕刻着栩栩如生的两只鸳鸯,大红的婚服光泽潋滟,映得满室光亮,在陈设破旧的屋内显得格格不入。

江浸月接过婚服,没有细看便草草扔到了床上。

倒是余婶躲闪的神色引起了她的注意:

“余婶,怎么这副表情?”

总是谨小慎微的小脚女人一贯爱挂着笑,可现在竟是连笑也挂不住了。

余婶心里难受,虽然她和这位江小姐不是很熟,却也觉得她总该有一点知情权的:

“这婚服和托盘,本是庄主夫人成婚时用的,如今到你这,算是第二次穿了……庄主让我帮你试试,不合身再裁改裁改。”

她说话时一直不敢抬眼看人,声量也是越来越小。

相对于能在外闯荡出一番事业的男子来说,女子的一生大多平淡乏味,能称得上是人生大事的事件屈指可数,这成婚便是其一。

毕竟是一生一次的大事,再穷困的人家,哪怕是在邻里间借布,也该想法设法做出件新衣裳来,穿人家穿过的,有二婚之寓意,不吉。

虽说子英一直对此事不满,可庄主也不该如此武断地做了决定,该好好操办婚事,何必这么急呢?

只可惜她的反对没用。

对此,江浸月倒是接受良好,她本就不想嫁人,没什么好在意的:

“庄主夫人?这么漂亮的婚服,她肯给我糟蹋?”

余婶当她是心情不好,也不知道如何安慰,只得顺着她的话解释:

“庄主夫人很久之前便去世了。”

竟把亡妻的遗物处理得如此随便。

按理说是师尊要她安顿在这里,她不该随便怀疑主人的品德。

江浸月轻轻拍了拍婚服,对余婶道:

“你先出去吧,我这就试试。”

“这……婚服不好穿,我来帮你吧。”

余婶神色复杂,像是怕她想不开拿婚服撒气似的。江浸月点了点头,也没有抗拒。

试婚服的过程倒是顺利,江浸月从小就长得比同龄人高,试之前只怕这婚服太短,穿上后才惊觉这位庄主夫人身量应该比她还高大一些。

袖子、裙摆太长,这些都好改。

她试完,余婶就拿着衣服找缝工去了。

没想到,衣服刚送出去,江浸月紧跟着就知道了自己的婚讯。

来传信的是个胖小孩,脑袋上扎了两个小啾啾,一张牙还没齐的小嘴里重复着大人教给她的音调:

“庄主让我告诉你,明日卯时成婚,要你早些起。”

说完,就磕磕绊绊地出了院子,让一个妇人热切地抱上了。

“哦哦,乖孙真棒。”

女人嘟嘟哝哝的抱着孩子快步走远了,根本没注意到跟出来的江浸月。

感情这是拿她来给孩子练胆了。

江浸月莫名觉得想笑,自从昨日来了凤巢山庄,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简直都随便得可笑。

先是知道自己要嫁的人已经有孩子了,后又发现偷听墙角又摔成跛脚的是和她差不多大的继子,这个继子或是对她于心不忍,竟拿个哄小孩的玩意儿哄她。

她待在被指定好的住处,没见过未来夫君,甚至连成婚的流程都不清楚,就匆匆忙忙要嫁人了,来通知的是个刚学会说话的小丫头。

与外面的战火纷争相比,这里的生活简直平常得滑稽。就好像要是有天大的正事落在这里的村民身上,他们也只会一脸懵懂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不过一天的时间,江浸月感觉恍如隔世。

她大步走出院子,收获了一些好奇的目光,但人们大多还是干着自己的事,没有闲心盯着她。

村里的男人们去后山的地里忙活了,只有少数几个在晾晒被子,女人们在家里忙得可就更多了。

有便草篮、草鞋的,有绣东西的,也有忙活洗涤晾晒的,抱着一木桶刚浆洗好的衣裳从她身边路过,清凉的水汽裹挟着花草的清香就这么钻进了江浸月的鼻子里。

她们浆洗衣服的那条小溪或江河一定水质清澈。

耳边是嘈杂的嬉笑,她想象着那样的画面,蓦地感觉一股活力冲进身体,将体内的浊气涤荡个干净。

这里的人无一例外的都很热爱当下的生活。

江浸月走出村口,望着远处山坡下的碧草蓝天,突然觉得生活中没有过不去的坎,一点也不为自己即将要面对的丈夫发愁了。

来了兴致,就要玩尽兴。

整整一天,江浸月都在凤巢山庄外闲逛,她趴在高高的草丛底下,看路过的野牛群吃草,遇到一片水塘,透过芦苇看来往的水鸟。

直到夕阳将近,她浑身沾着泥,抱了一堆茭白回来。

茭白是闲逛时发现的,想起小时候师尊总爱做素炒茭白,至今她已经很久没吃过了,一时起意便拔了几根带回来。

余婶送完衣服回来,发现屋子里没人了,她生怕江浸月一个姑娘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走丢了,想找人又不知从何找起,只能一个人来来回回干着急。

偏偏白华也不在,她四处打听也无果,最后还是他自己回来了。

“那个江小姐不见了,你快去找找她。”

白华刚猎了两只兔子,心情正好,听到余婶的话,摸鹰的手顿了顿。

“她逃婚了?也好,这儿本不是她该待的地方。”

余婶一听他的话更急了,推搡着把白华往外赶。

“这说的是什么话?就算她没看上你,也不能让人自个儿走啊,她一个姑娘有危险怎么办?你一个大男人了,不要这么小心眼。”

白华被噎了一口,什么叫她没看上他?

他需要被她看上吗?

他素日里都打扮得干净仔细,一张脸横看竖看都称得上一句玉树临风,品行呢,他也自认不错,看上他的姑娘多得是,他需要被她看上,呵,可笑!

那江小姐虽然不想嫁人,但要是知道和她成婚的是自己,就怕到时候甩都甩不掉。

这么想着,白华嘴上也只是敷衍:

“江小姐是修仙者,不会出事的,这灵谧境里都是些小小的豺狼虎豹,连二等的灵兽都没有,她来去自如,余婶你就放心吧。”

余婶听到“豺狼虎豹”时,浑身都打了哆嗦。

她知道修仙者的存在,也知道白华也是修仙者。

十八年前,她三十岁,被少年模样的白华救下带到山庄,十八年后,白华容颜不变,自己却逐渐苍老。

她知道修仙者都有着一身本领,甚至长生不老,可就是没法理解他们的云淡风轻,就像虽然知道白华的真实年龄比自己还大,她也仍把他当孩子对待一样。

“行了行了,我去看看。”

到底是相伴许久,如家人一般,与其和她讲什么道理,不如安她的心,去外面走一趟,更是方便。

白华这么想着,还没走出门,就碰到了回来的江浸月。

余婶见状,连忙把身前的小子推开,拽起了姑娘的胳膊,帮她清理身上的淤泥。

“江姑娘!你这是怎么了。”

江浸月还沉浸在一日游的兴奋中,整个人如换新了般,一扫阴霾,光是从神态上看都叫人觉得她明媚开朗了许多。

“啊,我出去逛了逛,可能趴在地上时沾的,喏,我还带回些新鲜的茭白。”

余婶知道自己虚惊一场,松了口气的同时满是欣喜:

“江姑娘这么厉害,这茭白近处都找不到呢。”

“没什么厉害的,我碰上就顺手带回来了。”

看到江浸月平安回来,白华就转身处理兔子去了,他挽着袖子,几下就把兔皮剥了,刀艺精湛,剥下来的兔皮十分完整。

听她被夸,嘴里忍不住阴阳怪气:

“茭白难得啊,不像兔子,遍野都是,余婶你看看——”

“好啦好啦,你们都辛苦了,去休息吧,我来下厨。”

白华本还想呛江浸月两句,江浸月也挑了挑眉,一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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