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上说不行,身体却……》
秦文斯很生气。
他把方秋当朋友,而方秋,却连同别人,准备一起陷害他。
他跟着秦兴远一起回了家,面壁思过一个小时后,给方秋打电话。
方秋没敢接他的电话。
秦兴远看他那样子,没好气道:“你这交朋友的眼光,还是要提高一点,你多跟沈南稚学学。”
听到沈南稚的名字,他没好气道:“好好地,提他干嘛?”
他们两个不对付,秦老头是知道的。
但是,秦老头非常喜欢沈南稚。
觉得他才符合他和盛女士当初生孩子时的所有幻想。
斯文,聪明。
而他,就是相反面。
一点都不斯文,聪明从不用到学习上。
“这一次要不是人家,你早就被人扒光了衣服和裤子。”
秦文斯:啊?
“是南稚,给我打电话,说你可能遇到了问题,让我去找你,你可得好好给我报答一下人家。”
秦文斯:“……”
他不说话了,一头埋在了沙发里。
丢人,太丢人了。
秦兴远看他这自闭的样子,摇摇头,回房间休息去了。
秦文斯自闭了一会儿,又拿出手机。
沈无常确实是给他打了个电话,但是应该是被人给立马挂断了。
然后他在微信上问了他,他没有回。
沈南稚这个人,狗归狗,但是今天,确实是帮了他一个大忙。
如果今天,秦老头没有及时赶到,那么他就中了仙人跳,到时候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所以,虽然丢脸,但是,该说感谢的,还是要感谢。
秦文斯给沈南稚那边敲了一个消息过去:【睡了没?】
很快,沈南稚那边回过消息来:【没。】
秦文斯有点不知道该怎么跟沈南稚说话了。
他们两个平时见面,互怼和掐架的次数远超于两个人正常说话的次数。
但是现在,沈南稚帮了他,他应该要跟沈南稚说一声谢谢的。
可是谢谢这两个字,他打出来,又删了。
然后又打出来,又删了。
没过一会儿,沈南稚回了消息过来:【这是在给我写论文?】
秦文斯:“……”
另一边,沈南稚确实是一直在等秦文斯的消息。
秦兴远把他救出来后,就给他发了消息。
他把他带回家后,还罚了他面壁一个小时。
现在,他的面壁惩罚应该是过了。
他等到了秦文斯的消息。
只不过,通过聊天框这一直不停地【对方正在输入中……】,沈南稚不用想也知道秦文斯现在是个什么心情。
他喜欢跟他作对。
但是现在,他救了他的名声,他又得跟他道谢。
所以现在,他应该是在想,该如何不丢面子的跟他道谢。
秦文斯的想法,实在是太好猜了。
【沈南稚,你今天是怎么猜到的?】
秦文斯那声“谢谢”说不出口。
他只能先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了。
沈南稚勾了勾唇:【你猜。】
秦文斯抓狂:【我不猜,这又不是做题,为什么要我猜?】
沈南稚弯唇。
自然是因为,没有人比他更了解秦文斯了。
不过这个话,他是不可能告诉秦文斯的。
不然,以他的个性,他的尾巴肯定就直接翘上天了。
【秦文斯,猜不出来不要紧,你只要记得你欠我一个人情就行了。】
秦文斯:“……”他就知道,沈南稚不可能那么好心。
【你想要怎么报答?】
秦文斯发完消息,等着沈南稚狮子大开口。
这沈南稚,好不容易抓到了他的把柄,肯定会想要狠狠地报复他。
秦文斯已经做好准备,接受被大咬一口的准备了。
【给我弹十首钢琴曲。】
秦文斯一下子就从沙发上弹了起来。
十首钢琴曲?
沈南稚不会是觉得,他以前被逼着弹钢琴,是一个痛苦的事情,所以现在想拿这个来折磨他吧?
肯定是这样想的。
但其实……
现在对他来说,早就已经是一个小问题了。
秦文斯钻进琴房,点开录音,开始录钢琴曲。
……
秦文斯的速度挺快,录完一首,就给沈南稚发过来一首。
第一首,是他最开始练钢琴时,弹得《小星星》。
比较轻快简单的节奏,时不时还夹着他家憨宝的狗叫声。
沈南稚弯了弯唇,紧绷着的神经慢慢地放松下来。
然后是第二首。
第二首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
沈南稚的脑海中浮现出十六岁的秦文斯,坐在琴房,绷着一张脸,弹奏这首钢琴曲的样子。
他刚打完篮球,身上的运动衣还没有脱下来,就来练琴了。
不过不是因为勤奋,是因为秦文斯跟他斗嘴,最后被他激的报了名去参加晚会,而且还是第一个出场。
秦文斯是个好面子的人,他都已经报了名,就不能打退堂鼓。
所以,他又把好久没练的琴给捡了起来。
琴房外的夕阳快要落山,橘红色的光芒透过窗,照射到琴房内十六岁的少年身上。
沈南稚进入了梦乡中。
…………
秦文斯的动作飞快。
很快,就完成了十首钢琴曲。
“憨宝,大哥厉不厉害?”
憨宝是一只陨石边牧,十分聪明,是秦老头和他妈盛女士养的狗。
他们说它是小儿子,那它就得喊他大哥了。
憨宝听到大哥的问题,“汪汪”了两声。
“好狗,给你来根火腿肠。”
秦文斯给憨宝剥了一根火腿肠,然后去看沈南稚的消息。
他给沈南稚发了十多首曲子,但是沈南稚都没有回消息。
睡着了?
狗东西,这大晚上的,让他给他发曲子,结果自己睡着了。
秦文斯点开自己发的钢琴曲,然后开始欣赏。
虽然他已经有好几年没有碰过钢琴了,但是他这技术还是一如当年。
那一年,他上高一。
沈南稚那狗东西,自己不想上台,就当着好多人的面夸他会弹钢琴,文艺委员求着他参加,报个节目。
最后,他被架着下不了台,然后报了个钢琴。
那个时候,他其实已经逃离钢琴的魔爪好多年了,硬生生地又重新捡了起来。
幸好他天赋异禀,每天打完球,去琴房练半个小时,在新生晚会上,万人瞩目下,他一首《致爱丽丝》,惊艳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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