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他插翅难逃》
苦行僧季鹤洲从浴室一出来,就能看见林率从衣柜里扒拉出了一堆外套,正挨个儿比划,看哪一件穿着精神好看。
一瞧就是没把刚才他们的对话放心上的。
都说了相亲哪里有真爱呢?
哦,看样子是不要真爱,就爱打工是吧。不如跟他这里打工?
只是这话在在季鹤洲嘴里转了一圈,又吞回去,张口是简单一句:“你穿那身休闲的褂子好看。”
“哪件?”小林律师这会儿正穿着浅蓝色的绸缎睡衣,空调开在适宜的温度,卧室床头开着小小的加湿器,灯光昏黄温暖。
林率拿出一件季鹤洲给他选的白色针织毛线开衫,和一件深蓝色牛仔外套,眼睛圆溜溜的盯着季鹤洲,说:“哪家啊?”
季鹤洲懒洋洋地靠在门框边儿上,双手抱臂,有那么一瞬像是玩洋娃娃换装游戏一般的感觉,声音低低地:“白色的。”
“白色的吗?”林率把衣服比在自己身上,低头看了看,总觉得也太休闲了一点,“要不还是机车风吧?我有一件皮衣来着。”
季鹤洲忍不住笑道:“你可别机车风了,你再去烫个头?到时候戴个墨镜,谁都不爱?”
小林律师也哈哈笑着,把自己的皮衣丢季鹤洲头上,自个儿往床上一倒,软绵绵的像是没有骨头,整个人瞬间陷入柔软的席梦思中,睡衣则撩起一角衣角,露出一小节又细又白的腰,连带那小巧竖着的肚脐都暴露出来。
那是季鹤洲刚刚好能一手握住的腰。
手感极好,温热,紧致,白得像是牛奶巧克力,真是纵享丝滑。
季鹤洲拿着林率的皮衣丢到一旁的摇摇沙发上,坐到林率的床边,右手极度自然地干脆把林率的睡衣撩得更开一些,慢慢地,露出一点点因为躺下而有点明显的肋骨,最后是左胸上心口的一小片胎记。
那是一片淡红色的胎记,不大,一个沙糖桔那样大,远看就是个淡淡的红团,近看便依稀像是一个花苞。
尤其是当林率运动过后,或者激动的时候,胎记瞧着便像是浇灌了谁人的鲜血,娇艳欲滴。
林率曾说,他家里有个老光棍大爷,从小学道,无二无女无父无母,一直跟着他们家过,隔三岔五还会有其他村子的红白喜事请大爷过去做法、看相、算命什么的,反正小有名气。
林率出生的时候,大爷特意看了一下,说胸口的胎记是有些说法的,大约是什么前世情缘今生要再续的意思。
又说什么面相贵不可言,日后定然锦衣玉食、入钟鸣鼎食之家,主母命。
说完就被林率爷爷打了一顿,说这货学艺不精,天天在外面招摇撞骗,现在连家里人都胡说八道,明明小孙子长着个小雀呢。
这小故事,林率是当作个玩笑说给季鹤洲听的。
听完季鹤洲就有些魔怔,当天夜里在自己身上寻找和林率胎记有关联的东西。
奈何季鹤洲身上一点儿胎记都没有,只掌心有颗红色的痣,很深,自小就有。
既然都是红色,那也算是有联系了。
季鹤洲这会儿用右手碰了碰那花骨朵,搞得林率莫名其妙,他自觉撩着衣服给人家看,还问说:“怎么就这么喜欢看这个胎记?你也开始学道了?以后怕不是要尊称您一声季半仙?”
漂亮的人说揶揄的话都让人讨厌不起来。
季鹤洲抑制住自己想要去亲亲那花骨朵胎记的冲动,一把将林率的衣服给拉下来,干脆也躺在人家旁边,右手搂着林率肩膀,让林率躺在他的胳膊上,说:“只是好奇,怎么胎记这么会长,看许多次都觉得神奇。”
“我倒觉得一般,你大腿上那个痣才长得好,我小时候偷看我大爷的书,看见过,股上有痣的,还长在你那个位置的,主富贵,再加上你命格好,整个儿一神佛金光笼罩着,天生的霸业在身,顺风顺水,只要不做丧良心的事儿,绝对寿终正寝,子孙满堂。”
捕捉到子孙满堂这个词的季鹤洲嗤笑一声。
“我觉得你看得不准。”季大少爷扭头看林率,顺手也捏着林率的脑袋,让人看着自己。
两人顿时对视起来,距离进得呼吸都交织着,整个儿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分享空气。
然而小林律师依旧不觉得他们两个这样的举动有多不对劲,反而起了较真的心,也不找相亲要穿的衣服了,干脆道:“何出此言呢?书上说的难道有错?”
“有错。”季大少爷幽幽道,“说我子孙满堂?我连老婆都不找,怎么会来的子孙满堂?”
“这个……你现在不找,不代表以后不找哇。”小林手撑着季鹤洲的胸肌,盘腿坐在床上。
由于姿势的变化,林率一不小心坐在了季鹤洲的手掌上,他坐得不舒服,拉着季鹤洲的手腕,把人家手给扒拉出来。
季大少爷的手便和死了似的,半晌才又爬上林率的腰,扶着。
“我以后也不会找,你再说你是对的,我明天就去做结扎手术,你肯定错了。”
“哇塞大哥,要不要玩这么大啊?”小林律师只是顺口说一下自己记忆里的算命知识,又不是真的算命先生,季鹤洲非要跟他杠上干什么?
“反正我这辈子不会有孩子,这是绝对的。”
“你讨厌小孩?”小林只能从这方面思考了。
“倒也不是。”季鹤洲笑着,眉眼都是一片温和,漆黑的眸子里满满盛着一个林率,深情隐隐流露,“我家人口多,表弟表妹什么的一大堆,每次看见小孩也觉得可爱,经常抱着逗着玩。”
林率没注意季鹤洲眼里的自己,他捏着自己的下巴,思考的时候,习惯性用牙齿咬着下唇,艳红的舌尖一闪而过,贝齿都漂亮得像是工艺品,模样霎时间笼着一层性感的光辉,却又让人只敢远观不敢亵玩。
季鹤洲眸色越发的深。
他并没有喝酒,此刻却像是醉了。
“我有个表弟,之前推荐给你做家教过,记得吗?”季大少爷对着这样的林率,声音都无法大声一点点,声线变得磁性喑哑。
“记得。”小林没明白怎么说起这个小子了,当年给那位季小朋友季蛟龙补习物理和历史时,气得他好几天晚上都吃不下饭,当着人家妈妈的面,他还要违心夸一句‘此子乃大器晚成,等以后肯定开窍’。
好在补习了一个学期,季鹤洲就又给他找了另一个表妹来补习英语,这活瞬间轻松百倍。
人家小姑娘完全属于天才选手,不仅热爱自学,且学习中全神贯注、举一反三,教导这种小朋友,简直是种享受。
“小龙比我小八岁,我当时还抱过襁褓里的他。那会儿二婶吃得营养好,生出来时小龙足足有十斤,人家小婴儿出生都皱巴巴的,就他出来那叫一个浑圆,皮肤全都展开了。”季鹤洲缓缓说着,“周六就是去他家挑狗。狗子也随他,几个小崽子出生全是大胖狗。”
林率闻言忍俊不禁,也忘了和季鹤洲说的上个话题了,询问有没有狗狗的照片。
季鹤洲手臂往旁边桌子一够,手机拿了过来,翻了一会儿,递给林率看:“诺,有大狗有小狗的,你喜欢哪个?”
“哇!”小林律师连忙又躺回好哥们臂弯里,他想跟哥们一块儿选,“我比较喜欢小狗,可网上都说男的最好养大狗……”
“你管网上说什么,喜欢什么就养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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