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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浸式酒厂的摸鱼实录》

3. 第 3 章

之后几天我按时上班,办公室是我一个人的领地,在明白了确实不会有别人和我一起工作后,我对这里就有了很强的归属感,甚至想干脆不回宿舍了,因为每天早起赶公交实在太痛苦了。

离午休时间还有半小时,我已经拿到了外卖的炸鸡和可尔必思,拉上了窗帘,把座椅调整到了合适的位置,做好了在午休时看完刚刚全网上映的哆啦A梦剧场版的准备。

伴随着“东宝”画面的是一句让我毛骨悚然的日语,“原来你喜欢看这个啊。”

暂停电影、放下挨到嘴唇的炸鸡、从椅子上弹跳起来,拉开窗帘,这一串动作我只用1秒,大概。

我战战兢兢地伸出手,“你好,我是上羽薰。”

对面的女性一头银白色的长发,在脑后束成一只低马尾,两绺刘海斜在额前,最让人注意的是,她异色的双瞳,左眼是通透的蓝,右眼是无机质的灰白,五官称得上标志,不是很惊艳的类型,只是有种很温柔,让人舒适的气质。

“别这么紧张,我又不是来检查的。”她很热心握住我的手,“叫我库拉索就行了。”

库拉索?不知道这是按地名还是按酒名算呢?

“我前一阵去了日内瓦出差,所以不在,之后可能会经常见到了。”她笑着补充道。

原来是这样,我恍然大悟,克洛伊老师也说过我以后要被派去日本,看来我们公司的业务范围还挺广泛。

“下午,会有组织的高层来这里,估计是来见你的,你要做好准备哦。”她瞄了一眼我的桌面,似乎意有所指。

我心领神会地投去感激的眼神,这种打工人私底下传递领导好恶的情形,一下子拉进了我与她的距离,也有可能是我单方面这么认为的。

我也没了看电影的心情,飞速解决了午饭,打开了最近的工作记录回顾起来,是是知道老师会上课抽人回答问题而找同学对答案的感觉。

下午高层果然来了,库拉索叫他“Rum”,并叫我去了他的办公室。

我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恐惧和紧张,就像待宰的猪看见了满身是血的屠夫,我一句话也说不出,连呼吸都受限,根本不敢抬头,我怀疑即使抬头了也会因为受惊而不自觉地闭上眼睛。

上次有这种感觉,还是在……中华街吃一家东北菜,我推开店门,一个穿着围裙,手持着的砍骨刀还在滴血,肌肉膨胀地像是刚从格斗台下来,右眼上还带着纱布的男子向我看过来,简直就是恐怖血腥的案发现场,在那一刻我连刚过三位数的存款该怎么分配都想好了。

他吸了一口叼着的烟,我手里的包掉在了地上,他张口,我闭上眼睛,耳朵敏锐的捕捉到了他说的话。

“老妹,吃点啥?”

后来得知他正在处理熬汤用的大骨,眼睛戴纱布是因为得了麦粒肿。

而面前的这个男人要比那个厨师有压迫感得多,我的脑海中不断回想着刚才进门时瞥到的一幕,光头,假眼,磅礴的肌肉,压倒性的强烈气场。

我一向是个不胆小的人,看《咒怨》还可以说俊雄可爱;用《生化危机》下饭;去鬼屋也总是身先士卒走在第一个,但连多看他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额头渗出的细密汗珠凝聚在一块,滴落下来,砸在我的裙子上,我不无法感知这种沉默持续了多久。

突然凝滞的气氛像是潮水一般退去,这间办公室好像突然从异时空回到地球上,重新沐浴起阳光来,“朗姆”用轻松地语气称赞我“还不错”,希望我能好好干,不要浪费他宝贵的时间。

他走后 ,我浑浑噩噩地回到椅子上,开始重新考虑我是否应该辞职,和这种人一起工作,我恐怕会英年早逝,那赚再多的钱也只能买个贵一点棺材罢了。

库拉索看出了我的心事重重,“你用不担心,朗姆老大有自己的事,不会经常到这里来的。”

“他见你一次,就算是认可你是“我们”的人了。”

那就好,我热泪盈眶,毕竟不打卡还双休,工资还高的工作我真的不想失去。

我和库拉索相处的很和谐,她是个很优秀的前辈,且记忆力远超常人,无论是新入职的员工,还是已离职的员工全部都记得清清楚楚,给我的工作提供了不小的帮助。

而且她的性格也很好,很温柔,从来不会阴阳怪气,有话直说,和这种性格的人当同事,我真的非常幸运。

上班之后的时间快得让人来不及反应,转眼间我已经在这个公司上了三个月班了,现在就要面临另一个问题,就是毕业答辩。

我请了一周的假,用来修改论文、答辩、参加毕业典礼,然后租了一间离公司很近的公寓,搬家。

终于要离开这个上了4年的学校,其实还挺舍不得的,曾经有优秀毕业生回到学校中演讲的时候,还说过让我们珍惜大学时光,这是人生中最后的自由时间。

我很珍惜地全部用来玩游戏了,现在想想如果可以谈个恋爱,或者出去旅游的话也不错。

“走吧。”四川舍友拉住我,我们约好要去学校附近的酒吧通宵开派对,当做对大学最后一个夜晚的道别。

大门上的铃铛叮叮作响,比起最近很火的那种时尚感很足的,充满重金属和赛博朋克感的酒吧,这间酒吧要含蓄得多,桌椅很简约,也很考究,装饰着船锚、酒桶之类的饰品,木质的墙面上贴着各色海报,画的是几十年前风靡世界的四人摇滚乐队。

酒保是个很年轻的土耳其人,他动作娴熟地为我倒了一杯黑啤,绵密的泡沫浮出杯壁约2厘米,“Riley,很久没看见你了。”

我喝了一口奶油般的泡沫,也冲他笑了笑,确实很久没到这里来了。

别看我好像是个典型的重度二次元死宅,其实也是有很现充的过去的,从什么时候开始弹吉他我已经记不清,但是最近已经很久没弹了。

在刚上大学时,我对一切还保持着热情、好奇的态度,也曾在这间酒吧兼职过乐队吉他手,说实话薪酬在学生兼职中挺高的,也就是在这里我认识了一个帅气又神秘的长发男人。

我们一起在这里兼职,见过几面,他有一头黑色的长发,总是戴着一个毛线帽,墨绿色的双眼很有攻击性,而且身手非常不错,在我被醉酒的不良混混骚扰的时候,很干脆的几拳打倒了他们,相当酷。

哪个女孩没想象过英雄救美然后展开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呢,那时我已经在思考婚礼上要叫哪几个人来当伴娘,后来发现一个人也没有。

而且我之后也没再见过他。

今天是毕业的狂欢日,酒吧里客人比平时多一倍,到处都是喧嚣的热闹,我的舍友也早就跟男朋友不知道那里去了,我喝着黑麦发酵饮料,多情善感着喧闹中的孤独。

我的身边坐了一个人。

“一杯经典。”他说。

我们之间隔着小半米远,但他的声音仿佛直接在我耳边响起,醇厚又低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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