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时越本身并不爱看小说,穿书前也无法理解,现实中的人为什么会如此痴迷一个虚构出的人物。
但得益于某人的死缠烂打,《重生之凤起》这本小说,算是她寥寥无几的言情小说阅读经历里,唯一读完的一本。
所以对里面的主要人物跟情节还算熟悉。
男主寻盛作为狗血复仇文里的典型代表,长相必然是属于邪魅狂狷的一挂,一出场便会是全场焦点。
除了动不动就要全天下人给女主陪葬这一点,其他硬件也算的上一个合格的男主。
女主宋寒依人如其名,是个清冷山茶花似的冰美人,尤其是哭起来的时候自带女主光环,就连眼泪都是成颗掉的。
就是脑子不太好使,明明身后有一整片“森林”眼巴巴等着光顾,非要在男主这棵树上吊死。
男女主前期算是互相利用,后面在多次纠缠中才暗生情愫。
至于这个暗生情愫的过程,里面包含各种误会、世仇、追妻等等,反正非常之狗血。
其余的男三、男四、男五,书中虽并没有特意着墨他们长相如何,但既然能被纳进主角团,大抵最差也能称得上风神俊朗。
只有男二寻清宴,他在原书中的描写不管是长相还是人设,都是一个比较突兀的存在。
怎么说呢,作者对他的某些出场情节,以及样貌描写的详细程度一度甚至超过了男主。
沈时越清楚记得,原书中曾提及过寻清宴的生母曾是东昌国国君的宠妃,初入宫时便深得圣心,生下寻清宴后更是风光无量。
十九年前,突如其来的一场大火把邀月宫烧得一干二净,里面唯二活下来的人只有当时尚在襁褓的寻清宴,和他母族安插在宫里的一名小侍卫。
后文中虽解释过这场火灾确实只是一场意外,可寻清宴这个原本极为受宠的皇子地位却自此一落千丈,十几年不闻不问的境地堪比庶人。
如若不是母族尚在朝中有一席之地,恐怕在宫里连健康活到成年都是难事。
因幼年丧母又早知人世冷暖,寻清宴虽生得一副红梅映温雪的好样貌,却素爱着一身黑衣。
右眼眉尾那颗针尖大小的血痣,更是他面上再明显不过的一个特征。
沈时越心情复杂的看着眼前浑身血淋淋的男人,怎么都没想到,自己最先碰上的主角团的人,一出手就是个王炸。
原书有一个片段是关于皇家的春季围猎,地点定在最为靠近京城地带的朝暮山。
围猎途中寻盛、寻清宴以及其他两名皇子先后遭到刺杀,其中寻清宴伤势最为严重,被弓箭射穿左肩后坠马下落不明。
男主寻盛有主角光环,自然性命无忧,就只伤了一条腿。
但因为不熟悉山中路况兜转大半日未找到出路,最后因为失血过多脱力晕了过去。
她们村子就围在朝暮山山脚下,村民平日里都是南山、西山的叫,差点就让人忘了朝暮山才是这座山的本名。
也是凑巧,如果自己没有阴差阳错从陡坡上摔下来,还不一定能碰上寻清宴。
沈时越慢吞吞起身,眼见着面前的男人出气多进气少,背起地上的背篓就走,丝毫没打算施救的意思。
自己虽说没看过什么言情虐文,但也深知一个道理。
路边的男人不要随便捡,也不要随便救,会变得不幸!
“你别怪我狠心,我就是个小喽啰,凡是跟你们这群人沾上点关系的不死也残,我救了你才是真傻子。”
为了避免自己烂圣母心回头再心软,沈时越离开时的脚步明显比来时快了两倍不止。
结果没走多远,又又碰上个昏迷在路中间的人!
很好,虽看不清脸,但金冠束发,红衣张扬,甚是眼熟。
觑了眼这人腿上明显的箭伤,她瞬间倒吸一口冷气。
今儿个究竟是什么晦气日子!
原书男一、男二怎么就这么巧,都让自己碰上了???
这次她连脚步都没敢停一下,目不斜视绕过倒在地上的人。
快步走了段距离,还是决定用跑的比较安心,直奔山脚下的村子。
开什么玩笑,这男主的破坏力比男二可强了三倍不止!
要是让他知道自己居然见死不救,说不定就要被拉去陪葬了!
……
碧穗炊烟当树直,绿纹溪水趁桥湾。
平岁镇虽算不得上什么富庶之地,但不得不称得上一句山好景好,难得的是在这繁华京城周边闹中取静。
临近晌午,田间许多农户已经扛着农具回了家。
因为下山路上接连碰到男一男二,沈时越比预计时间回村的要晚些。
待推开篱笆门进院子的时候,两个老人都已经把午饭做好了。
“阿婆,我临走前不是说了,如果回来的晚你跟阿公就先吃些糕点,午饭我回来做吗?”
“只是烧个火,哪里就能累着了?再说还有你阿公帮着呢,怎么着也能让我们家越越回来吃上口热乎饭。”
沈阿婆今年五十有六,是个体型干瘦甚至有些佝偻的老妇人。
但一头花白发总是梳得很整齐,身上打着补丁的衣服也总是干干净净,笑起来慈眉善目。
两个老人是真心在疼原主这个外孙女。
虽然年事已高,身体也不怎么好,却一直做着力所能及的事,好让外孙女少操劳些。
沈时越卸下背上的背篓放在厨房角落里,伸手替沈阿婆接了盛饭的活。
米饭是刚蒸出来的,还冒着热气,配菜是两样简单的炒时蔬。
清清淡淡,却已是这个家里难得的美味。
沈阿公喂完后棚里的小兔子也进了厨房,见外孙女回了家,脸上的笑就没断过。
“越越回来了,隔壁李家媳妇说你一大早就进西山了,那边儿树多山路也不好走,有没有受伤?”
“没有,就是没找到野甘草。”
沈时越也笑着把老人拉到小餐桌前坐下,“但是西山那边的蒲公英挺多,等下午我处理干净了,晚上给你和阿婆拌了凉菜再煮个汤,阿公你夜间老是咳嗽,要多喝一些。对了,我还挖了两颗灵芝,抓了只野鸡呢,野鸡的话今天就太晚了,等我处理干净,明天再做成鸡汤。”
“你这丫头!那山里的野鸡凶得很,你一个姑娘家的要是被抓伤了怎么办!?你、你怎么还敢去抓它啊!?”
沈阿婆原先都已经坐下准备吃饭了,一听沈时越说抓了野鸡,瞬间又气又急。
“你跟阿婆说实话,是真没伤到?”
“真的没伤到,您别担心,我是跟李叔学过法子才敢去抓野鸡的,不会让自己伤到。”
沈时越知道她是在关心自己,耐着性子解释了一番。
可话是这样说没错,沈阿婆还是有些觉得她是怕自己担心没肯透漏实话,直到把人拉到房间胳膊、腿都检查了一遍,才彻底放心。
午饭用完,沈时越在院子里处理上午从山间采到的草药,两个老人家揽了洗碗的活,留在厨房里擦擦涮涮。
沈阿婆隔着厨房窗户,看了院子里忙碌的身影一眼,回想起这段时间发生的种种,越来越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
“老头子,你说咱们越越自从两个多月前摔了脑袋后,怎么性子变的越发不像从前了?”
“哪变了?”
沈阿公年轻时是个木匠,做什么活都细致,如今虽两鬓雪白已却依旧改不了这个习性。
他慢悠悠把灶前散开的干柴整理了一遍,又起身去擦早就擦的光亮的木头饭桌,晃晃悠悠没一刻让自己闲着。
看得出来,不怎么想接老伴儿的话。
但沈阿婆显然没想就此打住,絮絮叨叨的一一列举着外孙女这段时间的不寻常。
“越越以前性子多软啊,别人骂她两句,她能急得半天都接不上来。但一个月前村里的李无赖隔着篱笆对她说了两句浑话,她直接拎着砍柴刀就追了出去,那刀就差一寸就砍到李无赖脖子上了!”
“还有前几天下暴雨,咱家围院子的篱笆被风吹倒了,她当时不仅冒着雨把篱笆扶了起来,甚至还给地基加了牢,那可是纯竹木的篱笆啊,少说也有几十斤重,咱们家越越以前力气有这么大吗?”
“越越以前见了肉甭说是什么动物的,只要能吃的就没有下不去嘴的,但前几天她不是逮了窝野兔子吗,那母兔子都让水冲死了她都不敢下手剥皮,最后还是你来的……”
“还有,还有今天,越越以前明明最怕进山里,结果她今天一个人不声不响就进了西山,还去抓野鸡!老头子,我这心里怎么想都觉得不踏实……”
“有什么不踏实的,越越身上胎记跟痣的位置你最清楚,之前不是已经看过了吗?”
沈阿公慢悠悠出声接了沈阿婆的话,拎着小木扎坐到了厨房门口。
今天的天气实在好,临到下午日头还金灿灿的散着余热。
寒冬过去了,接下来一年的日子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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