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啦——”
破旧的二手摩托发出刺耳的噪音,扬起一片尘土,惹得行人纷纷皱眉疾步避开。
摩托上的男人长腿一跨,稳稳当当地站在地面上。
男人模样长得英俊,一头半长的头发刚好垂到肩上,因为没戴头盔被风吹得乱成一团鸡窝。他也没多在意头发,只是随意伸出手往自己头上扒拉两下算是完事儿了,再把插在摩托车上的钥匙一拔,拎起一个破破烂烂的长型背包往身后一背,也不管停在马路边上会不会被城管拖走,就这么大喇喇转着钥匙圈进了旁边的一家酒吧。
别看背包那么大,其实就装了四样东西:一瓶水、几包压缩饼干、几件换洗衣物还有一把吉他。
路过的行人只用瞄一眼:哦,又是背包客。
近年来自从云镇被评为国家5A级景区后,来这旅游的人是越来越多了,各形各色的人都有,至于背包客?那就更没那么稀奇了,即使没被评上5A级景区前,云镇也是那些背包客的必选之地。
因为便宜。
在这里住一晚只要300块钱,很多景区还不收门票,虽然近年来因为被评为国家5A级景区地位水涨船高,但基础房价还是没涨多少的。
小屋是云镇一间普普通通的酒吧,不起眼,连排面都做的不那么吸引人,只在橱窗内挂了一副小黑板——上面写着小屋二字,还是东倒西歪的。
这个酒吧的老板也是奇人,每天都会随机设置一个不同的主题,一周不带重样的,比如可能昨天还是假面舞会,今天就变成了爱丽丝梦游仙境,吸引了不少猎奇心理的人前来消费。
今天的主题是摇滚。
键盘、贝斯、架子鼓。
男人染了黄毛、白毛各色毛,女人打扮得浓妆艳抹,穿着垮垮的牛仔服,瘦瘦的膝盖处还戳了几个破洞的牛仔裤,戴着夸张的骨架耳环。
他们疯狂地敲击乐器,撕心裂肺地怒吼大喊,他们唱着“爱情不过是生活的屁,折磨着我也折磨着你”,仿佛这样就能把所有生活的不如意的事情全部都扔掉。
底下一群观众也跟着大喊大叫,空气中酒味、汗臭味混合在一起,明明酒吧里空调开的很足,冷气从脚底心窜到天灵盖上,却热得满头大汗。
男人轻轻“啧”了一声,穿过密密麻麻挤在一起的人群朝吧台走去。
“先生,请问您想点什么?”
“有烧刀子酒吗?”
两道声音重叠在一起。
年轻的调酒师微微一顿:“……有。”
这也亏得是在小屋,若是在别的酒吧,怕是能让人以为是来找茬的,立刻被轰出去。
等酒的时候,男人一手微微支着下巴,一手指节轻轻敲击台面,给人的感觉就是懒洋洋的,没什么精神。
音乐骤停,灯光突然暗了下来,没过多久,一个男孩儿背着吉他从后台走出来。
灯光大亮。
男孩儿面若好女,极高极瘦,他微微低着头拨动琴弦,昏暗的灯光投射下来,映出一只美丽高傲的黑天鹅。
“fall out boy,Don't panic,no not yet,I know I'm the one you forget……”
男人抬起眼皮子,视线落在舞台中央坐在高脚凳上抱着吉他边弹边唱的男孩儿:“他是谁?”
调酒师翻了半天终于将不知被挤到哪个旮旯沟里的瓶身上满是灰尘的烧刀子翻了出来,闻言顺着客人的目光看过去:“哦,他啊,其实就是一个在我们酒吧打工的……因为嗓子好,老板就让他坐台上唱歌。”说完又犹豫了一下,然后神神秘秘地凑近接着说道,“这小孩儿挺苦的,他妈是红灯区的一个非常有名的会所里面的小姐,据说是因为年纪轻轻的时候被一个男人卖了,你也知道那个年龄的小姑娘最容易受一些男人的蛊惑,尤其是那些长得有点小帅的又惯会口花花的男人……哎,我说兄弟,你这长相其实……”
“咳咳。”
刚还在絮絮叨叨八卦个没完的调酒师猛地失了音,僵硬地转过头,果不其然见到老板正站在离他不过一米远的地方笑眯眯地看着他,立刻哭丧着脸认错:“老板,我错了。”
老板仍是笑眯眯的样子,闻言一挑眉,故作诧异道“你错哪了?”
“我不该上班期间在背后嚼人口舌……”
“我说小何啊……”戈农叹了口气,拍拍何武的肩:“你这人哪里都好,做事认真,也有天赋,就有一点,太八卦了……你说你一个二十好几的大男人,怎么比那些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还八卦?”
最先引起话题的男人坐直身子,拎起放在吧台上的已经被何武擦干净了的烧刀子酒,指了指一处空着的沙发:“老戈,我先过去坐坐。”
戈农的手还搭在何武肩上,微微偏过头去看男人指的方向,果然,还是那个老位子:“行了,你先去,我待会儿就来。”
“老板,你朋友啊?”何武死性不改,又贱兮兮地问了一句。
“你小子。”戈农没好气地吼道:“给我赶紧干活去!”
“嘭——”
雁行用开瓶器轻轻一翘,浓烈醇正的酒味立刻飘了出来。
他四下看了看,没找着盛酒的容器。
“我可先说好,这里没有破碗给你装酒喝。”戈农一屁股坐在雁行旁边,取过两个酒杯,用开水润烫过后再倒满酒递过去:“四年不见,你还是喜欢坐在这个地方。”
“我是俗人,不是雅人。”雁行停顿了一下:“这里环境好。”
是挺好。他当初装修的时候特地在这个偏远的角落也放了个位子,前面还放了盆绿植挡着。
戈农掏出烟,一根自己点上,一根递给友人。
“呦。”雁行凑近闻了闻,“中华。”
“狗鼻子。”戈农深深吸了口气,缓缓吐出烟圈:“你要是开个几年酒吧你也能从俗人变成雅人。”
“屁,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你哪是雅人,分明是商人。”
两个年龄加起来有五六十岁的大男人跟个小学生一样争执了半天,最后戈农举起双手作投降状:“算了算了,说不过你。”
雁行叼着烟,捅捅戈农的腰:“哎我说,几年没见胆子越来越大了?”
戈农一把拍开那只手:“什么?”
“别装傻。”嘴上叼着烟说话含含糊糊的:“胆子挺大的么居然还敢雇童工。”
“屁的童工。”戈农愣了一怔立刻反应过来,翻个白眼:“满十八了,长得显小而已。”
雁行轻笑,背部往后靠去:“是挺小的,还是个小孩儿。”
“啧。”戈农乜他一眼,故意掐着嗓音尖声尖气地喊他:“怪叔叔。”
“我只是觉得这个小孩儿挺有天赋的。”
“行吧。”戈农说,“下周我打算定个民谣主题的,来不来?”
雁行狠狠吸了口烟:“不来。”
“为什么?”戈农说,“个人演唱会,高逼格、高流量,绝对符合你的身份。”
雁行笑他蠢:“我什么身份?还高逼格、高流量,现在哪还有人听民谣?”
“怎么没有?”戈农不服气:“要把你名号打出去……”触到雁行的目光,他立刻改口:“嗯……就算其他人不爱听了但还有我呢,我永远是你最忠实的观众。”
雁行把剩下的半截烟拧灭在烟灰缸里,“得了吧,这话跟你老婆说去……嫂子最近怎么样?”
“整天就知道捣鼓她那些画。”戈农说,“你要不唱也行,但一定要来。”
雁行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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