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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8 章 金玉良缘

小说:

不眠春潮

作者:

小涵仙

分类:

现代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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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五点半,谢浔之被生物钟准时叫醒。

冬天的京城,天色暗得快,亮得晚,此时天边刚刚泛起鱼肚白,那一排琉璃花窗透着微微亮的薄光,耳边时不时听见鸟鸣啁啾。

他就在一片毛绒绒的嘈杂中缓慢地睁开眼。

紧凑的紫檀木拔步床,挂着月白纱床帘,像一个与世隔绝的小空间。

外头的人,外头的事都进不来。

谢浔之感觉腰上略有些重,是易思龄就这样肆无忌惮地搭上来,松松垮垮勾着他的腰。

他们昨晚相拥而眠,度过了婚后的第一个夜晚。

谢浔之滚了下喉结,刻意忽略人鱼线之下,因为清晨这个尴尬的时间,而产生的不适。

因为有她在,不适到了让他难以忍受的地步。

明明昨晚才亲吻过她,又好言好语哄她踩过,让她拿他出气。

谢浔之闭了闭眼,又睁开,偏过头,对上易思龄那张睡熟的,恬静的脸,没有波澜的目光倏地柔软下去,就这样用日出一样缓慢地速度,缓缓地游弋在她的脸上。

从光洁流畅的额头,到精致的眉眼,到绯红的双颊,再到饱满柔软,被他亲过咬过的唇。

太漂亮了。

谢浔之冷静地想。

下一秒,他把头摆正回来。脑中全是那些荒诞的画面。

他居然用如此轻浮的方式亲吻她,令她失魂落魄,趁她神志不清,握她的脚,摩挲她可爱的,圆润的脚趾,哄她踩一踩。

谢浔之飞速止住发散的思绪。

不看她了,怕再多看几眼,就想把她吵醒。

在夜深人静的黑暗中,他能够纵容自己,但此时此刻,晨光熹微,他没有理由纵容自己。

谢浔之叹气,很轻,也很小心地把那只白嫩的长腿从身上挪下去,尽量不影响她的睡眠,但还是惹得她哼唧了一声。

可很快,她就换了个姿势,翻身,卷着被子,朝另一侧睡去。

谢浔之呼出一口气,迅速从起床,踱步到浴室,冲澡,洗漱,换运动服,赶在五点五十之前,踏出房间。

天空尚未大亮,是幽深而透明的蓝色,像巨大的湖泊。谢园里多种植常绿的树木品种,即使是冬天,仍旧郁郁葱葱。鸟雀、**、还有不知名的鸟儿,一声声啼叫,池塘里的锦鲤游来游去,人造的流水瀑布哗啦啦作响。

谢浔之洒了一大把鱼食,几百条锦鲤瞬间挤在一起,疯狂抢食,一时间池塘里水花激昂飞溅。

他只有在跑步时才会戴记录心率和里程的智能手表,此时,他还没开始跑,心跳居然也比平常要快。

不知为何。

谢浔之颇为意乱。明明他昨晚只睡了三个小时,为何精力还是如此充沛?

没有困意,没有疲惫,甚至连头脑都如此清醒,还会不间断地浮想联翩。

“………”

谢浔之对自己产生了怀疑。

出谢园后,沿着被环卫工人打扫得干干净净的胡同一路往南,出胡同后就看见什刹海,继续往北海公园的方向,这是他固定的路线,偶而也会往更远的天坛公园去。

耳机里播放着国外的财经新闻,英语版。

十公里的慢跑,耗时一小时。

晨跑结束,谢浔之手里拎着各种本地口碑不错,可能符合易思龄口味的小吃,打道回府。

.

谢知起六点半就起床了,伸着懒腰往主院走。

他可怕易思龄来谢园住的第一天他就睡过头,被母亲批评不礼貌,被大哥冷处理,还要被谢宁宁吐槽大懒虫,所以前天晚上就定了两个闹钟,双重保险。

在游廊上正好遇到梅叔,他眼睛一亮,快步跟上去,“梅叔!怎么提这么多吃的?大哥买的?()”

梅叔笑眯眯地问好,说:是啊,大少爷晨跑带回来的。**[(()”

谢知起看着包装袋,有好几家都是他爱吃的,大喜:“那我早上就吃八通楼枣泥酥和凤仙阁的烧卖!是我最爱的咸蛋黄梅菜口味吧?”

这两款可是招牌,大哥知道他喜欢吃,不可能不买。

梅叔继续笑眯眯,只是把手上的东西往身后拢,一个非常划清界限的动作,“大少爷说了,这些都是给少奶奶准备的,不是给别人买的。”

谢知起:“……”

他错愕,脸上的表情很精彩,从震惊到受伤,“没有我的?”

梅叔为难:“……大少爷没说有您的份。这些都是少奶奶的。您若是想吃,明早让大少爷给您买。”

谢知起咽了咽,“算了。”

他不看那些好吃的,仰起头四十五度看向天空,“反正我是别人。他心里只有那个女人,已经没有我了。”

“………”

梅叔无语,这咋的还矫情起来了?大少爷心里只有少奶奶,不是很正常吗?

心里五味杂陈的谢知起从月亮门进去,跨进主院的台阶,进花厅,走到小餐厅。

家里成员都到齐了,围着一方隆重而奢华的红木方桌,各有各的座位。谢园餐厅多,但家里人吃饭都会在这里。招待客人才会去正儿八经的东院的餐厅。

谢明穗看见谢知起后,真是惊讶,“今天又没训练,起这么早啊?”

谢知起拉开座椅,“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我以后要自己照顾自己。”

杨姝桦不懂他一大早抽什么疯,瞥他一眼。谢温宁也摸不着头脑,发笑:“小哥,你都二十二了,难道还要别人照顾你不成?”

“反正我们都是别人呗。”谢知起看向对面的谢浔之,“再也吃不到大哥买的早饭咯。”

谢温宁算是听出来,谢知起在阴阳怪气什么。原来是大哥一大早买了不少好吃的回来,但都是跟嫂子留的,没他的份。

他嫉妒得眼睛在滴血。

谢浔之蹙眉,平静地说:“小起,你这样的大好青年,为什么一大早要像个怨夫?”

谢知

() 起:“………”()

温宁和明穗都忍不住笑出声,谢知起脸都红了,把头低下去,喝起了山药海鲜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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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姝桦好笑地摇摇头,只问谢浔之:“思龄大概几点起来,有没有说早上想吃什么?”

谢浔之:“大概要睡到十二点,别去吵她。”

满桌人都顿了下,齐刷刷的目光朝谢浔之盯过去。谢浔之喝着粥,扫过这一圈奇怪的目光,“怎么了?”

杨姝桦神情复杂,盯着自己的大儿子看了好几秒,最后狠狠抡了他一下。

就知道防不住,人家姑娘来家里第一天就迫不及待干那事。

洞房花烛夜都没到,就这样****躁躁,急吼吼。

谢浔之挨了一巴掌,迟疑了几秒,恍然大悟,这才发现自己刚刚那句话能引起多大的歧义。

“不是…”

他握拳,抵住唇,假装咳了咳,开始飞快地胡编乱诌:“她的体质和我们有些不一样。就……要睡够十小时以上才能有精神,不然,嗯,会生病。”

“和我没关系。”他此地无银三百两,又补充一句。

不是他把她弄得起不来床。

不是。

谢浔之冷静地为自己开脱。

众人都听得一愣一愣,不懂这是什么神奇的体质。

杨姝桦心里存疑,但想着谢浔之不是会撒谎的人,也许昨晚老老实实的,没做什么坏事?

谢知起嗤笑:“这不就是爱睡懒觉吗!”他看向谢温宁,“你这下知道了吧,懒虫可不是我。咱们大嫂才是最大的懒虫!”

谢温宁不满地瞪他一眼:“少来。你又不是不知道大哥是短睡眠者,睡四五个小时就能精力充沛,一大早五点半起床都要比你十点钟起来精神。有短睡眠者,那就有长睡眠者啊。这有什么不好理解,反正你才是懒虫,大嫂是没办法。”

谢知起无语。对对对,他睡到九点十点就是懒虫,易思龄睡到大中午就是没办法。

偏偏谢浔之还一本正经,牵强附会:“宁宁说的没错,思龄是长睡眠者,不睡够时间的话身体各方面都会受影响。小起,你纯粹是犯懒。”

谢知起:“!!”

谢浔之:“妈,以后让佣人都别上午去吵她。”

杨姝桦含笑说好,心想,难怪慧星大师说这两人是天作之合,连睡觉都如此互补。

谢明穗挑挑眉,对什么短睡眠长睡眠持观望态度,只是朝大哥投去微妙的笑容。持证上岗第一天,表现就这样好,以后,大嫂可不得爱上?

谢温宁对长睡眠这件事坚信不疑。

谢知起想到在港岛那日,他因为睡懒觉而被大哥批评,说什么谢家不养懒虫,整个人就气得肝也疼心也疼。

关于易思龄要睡到中午这件事,体面解决,也不会让她丢面子。

上班去的路上,谢浔之跟易思龄发过去消息:【早上买了一些本地小吃给你,你起来了找梅叔。还有什么想吃想玩的,晚上下班后带你

() 去。】

【下午拍婚纱照的团队负责人会过来跟你商量细节,是宁宁强烈推荐的团队。拍照我是外行,只能劳烦太太多费心。】

谢浔之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和情绪都如常一些,保持一贯沉稳严肃的作风。

就怕她醒来后,想到昨晚的事,认定他是不正经的人。

这就不妥了。

.

直到午后,易思龄才醒来,透过柔软朦胧的月白色床帘,看见那一排彩色的海棠琉璃花窗被曦光照得发亮。

地上,墙上,都是窗户上海棠花的斜影,紫绿相映。不远处的花几上多了一盆开得正好的弗洛伊德玫瑰。

并非切花,而是有根,有芽,有叶,有刺,能年复一年盛开的花,不知用了什么方法,在这寒冬腊月里开得郁郁葱葱。

易思龄从床上坐

起来,大脑还没醒神。她尚未完全适应这里,骤然看见拔步床上精美的雕花,还恍惚自己是穿越了。

这里不是易公馆,而是谢园。

是老古板的家,挂牌的文物,夜晚时安静又阴森的奢华大宅院。

白日的谢园,丝毫没有阴森的气息,只有诗情画意的柔和与宁静,每一处景致都美得让人惊叹。

易思龄呼一口气,抬手抹掉额头上的汗水。暖气太热了。

被褥掀开,目光划过那两条腿,以及一对纤巧、精致、弧度流畅的脚,易思龄心里咯噔一下。

“……?”

易思龄就这样沉默地看着自己的脚,眨了眨眼睛,数秒之后,忽然抬手,将被褥重新盖上。

脸上火辣辣,发烫。

脑中闪过一段又一段画面,在夜色包裹之下看不清细节,但声音和感觉都如此清晰。

谢浔之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人,说好了,会让她高兴,就全心全意让她高兴,亲得很温柔。

她高兴到眼泪都滚落下来,脖子上覆着一层腻腻的薄汗,就这样不清醒,漂亮的指甲抓住他的胳膊,瓮声瓮气地撒娇:

“......谢浔之那你怎么办呀.....”

易思龄倒抽一口凉气,不敢相信昨晚自己居然说了这种话。

管他做咩?她管这么宽啊?

他冷静地抓住她的脚踝,声线很沙哑,轻微强势的语气。

“踩我。”

“就像你平时那样。”

黑暗中,她看不清谢浔之面上的神情,只知道他背脊挺直,视线居高临下地投射过来,他很高,这样半跪着,头顶几乎快触到拔步床的架子,强烈的危险和压迫感席卷她。

他宛如广阔的草原上,俊美而威严的雄狮。这只狮子,拎着一只茫然的小猫咪,来到他从不对外展露的老巢。

她呆愣,脚被他握着,脚心发烫,一点点,踏在实处。

其实难以想象,他这样斯文清贵的人,会携带如此不雅之物,会如此叛经离道。

那瞬间,寂静的空间里交织两道声。

微(),茫然。低低?(),餍足。

她朦朦胧胧听见黑暗中,他那一句沙哑的低声,“昭昭,好乖.......”

“啊!!!”

易思龄尖叫。

“谢浔之你这个老东西!!老变态!”声音太大,惊扰了窗外枝头的鸟。

她的脚丫子脏了!脏了!这男人居然敢在她不清醒的时候作奸犯科!

港岛一圈小姐少爷私底下玩得开不是秘密,她身在其中,听过的私密八卦都不知道有多少,谁谁有怎样奇怪的爱好,她都知道一些,但绝对没有想到,谢浔之也是个深藏不露的!

他看上去太过端正,清介,古板,正经。甚至是有那么一丝不食人间香火的味道。

如何能想到?

他是个演技高超的骗子,是**人心的高手。

易思龄又联想到前几次,她穿着高跟鞋踩他的皮鞋,而他一动不动,毫不介意,任由她踩,甚至是把鞋伸过来,主动哄她踩着出气。她当时只觉得好笑,心里还讽他老实,被她欺负还上赶着,生出一些不值钱的心疼。

现在看来,老实的是她易思龄,他这人,喜欢被踩,他是变态!她聪明伶俐了二十四年,第一次掉进这样的深渊巨坑,脸都丢尽。

易思龄翻身下床,跑去浴室洗脚,总觉得脚心不舒服,黏糊。其实是她反应过激了,昨晚,谢浔之为她的脚仔仔细细清理了三遍,最后又亲了亲。

只是她已经睡过去了,不知道。

洗完脚,易思龄又打开吹龙头,将冷冷的流水浇在脸上,滚烫退去,镜子里的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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