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这边管的严,好多肉狗场都迁到河北涿州去了,那边都是新起的肉狗场,我跟那边不熟,不了解情况,只能把定位发给你。”
隋塔挂了电话,拿着一串车钥匙就要跑,转头看着季陲安还呆愣在原地,焦急地拉着他的手往下冲。
“豆豆,愣着干嘛?还不快点走,开我的车去涿州。”
季陲安看着隋塔牵的他的手,也没松开,就这样和隋塔一起冲到楼下的一辆金杯面前。
要不是看着隋塔拿着钥匙开了车门,季陲安还真不敢相信面前这个看着有十多年车龄的金杯竟然是隋塔这个小姑娘的车。
“愣着干嘛,上车啊?”
季陲安看着眼前的破旧的大金杯,没忍住嫌弃地撇了撇嘴:“我还以为这种车只有四五十的中年老头才会开。”
“没办法,二手金杯性价比太高了,马力足,空间大,还便宜!”隋塔刚要拉开驾驶室的门,被季陲安一把摁下。
“你忘了,你刚才喝酒了!”
隋塔不好意思地嘿嘿笑了两声,滚去那边的副驾驶座,而季陲安刚拉开驾驶室的门,顿时感觉天又塌了。
这辆金杯车,说它破旧都算是抬举。掉漆的车身像是得了牛皮癣,一块块斑驳的铁皮露出来,在夕阳下反射着锈迹斑斑的光。驾驶座的坐垫早塌陷了,季陲安一屁股坐下去,感觉像是陷进了老式沙发里,怎么挪腾都不得劲。
方向盘也磨得锃亮,也不知道被多少双手盘过,包浆包得都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挡风玻璃上还有个拳头大的裂纹,像个歪着的蜘蛛网,隋塔用透明胶带贴了几道,勉强算是挡住了蔓延的趋势。这车,估计除了她,也没人愿意开了。
季陲安从口袋里掏出湿巾猛擦几下,这才不情不愿的打火发动车子,照着隋塔的导航开去,一路开过来都“咣当咣当”地响,不知道的还以为后面拖了个破锣。
隋塔一边抽着烟,一边饶有兴致地看着季陲安手足无措地开着她这辆自动挡大金杯,季陲安一脸严肃,一副要吐的样子。
“怎么,豆豆,你也怀了?”隋塔打趣道。
季陲安皱眉:“你这金杯里本来就一股味儿,你还抽烟,更恶心了,你能不能把烟掐了。”
隋塔故意朝着季陲安吐了口烟:“怎么,你从小到大都没抽过烟?你家里也没人抽?你娇生惯养长大的?”
季陲安开窗,朝着外面猛吸一大口新鲜空气。
“没,我家没一个人抽烟,我也不抽。”
“那你试试,”隋塔一边说,一边将自己抽了一半的烟强迫塞进季陲安嘴里,季陲安正在专心开车,没等看清是啥,惯性使他先张嘴叼了进去,一股恶心的烟味直冲大脑,他直接将那烟吐在窗外。
“你对谁都那么没边界感吗?”季陲安已经努力在愤怒了,可听来还是有一种文化人独有的斯文。
“你不也是吗?一进门就给我收拾冰箱,不是也没边界感吗?”
季陲安哑了火,二人在车内沉默了一阵,隋塔又打破沉默继续问道。
“像你这种有洁癖的人,为什么能接受养狗啊?你应该都受不了狗掉毛吧!你那柴犬一到夏天估计跟个蒲公英一样。”
季陲安撇了眼隋塔,有些别扭地回答道:“跟前女友一起养的,后来分手了,她不想要,狗就留给我了。我虽然不怎么喜欢狗,但是既然养了就得负责。”
隋塔点点头,她最喜欢的就是这类养狗人,喜欢狗的人有不少,但是能对狗负责的人却是少之又少,太多人只看到了狗狗温暖亲人的一面,可是当真的养狗了,面对狗乱尿拆家咬人掉毛这些坏毛病的时候,更多人选择的是抛弃。
“为什么分手?”隋塔没边界感的继续问道。
季陲安是个好脾气的,饶是这种带点冒犯性的问题他也是一板一眼地继续回答隋塔:
“我今年刚毕业,没钱,她家里又催的急,所以她和北京这边的一个富二代订婚了。”
隋塔上下打量了下季陲安,他的衣服虽简约却有型,手上带着的表低调却价值不菲,谈吐温和有度,怎么看怎么不像个穷的,“你不也富二代吗?你那前女友还真没眼光。”
“什么?”季陲安愣了一下,“你从哪看出来我是富二代的?我就是个刚毕业的穷医生,一个月工资才刚七八千。”
“干生意的都得会看人,看人穿衣,看人说话,才能看人下菜碟,我现在越看越觉得你有钱,那一万块钱找狗费好像要少了……”
季陲安轻笑一声,二人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在深夜十一点多的时候到达了涿州新起的肉狗场。
一下车,隋塔便自然地挽起季陲安的胳膊,季陲安有点不喜欢肢体接触,挣扎了两下,却遭到了隋塔的制止。
“别动,从现在起,咱们两个就要假扮夫妻,你自然点,身子别那么僵直。”
季陲安点点头,心里还是紧张的不行,二人就这么朝着灯光昏暗的肉狗场走去。
刚踏进场子,一股浓烈的血腥味便扑面而来,令人作呕。屠狗人正用一把巨大的铁钳钳住一只德牧的脖子,然后狠狠地将它摔向墙壁。“砰”的一声闷响,德牧的嘴角流出一道触目惊心的血痕,却奇迹般地没有立刻死去,痛苦地抽搐着,艰难地维持着呼吸。
屠狗人似乎对这样的场景早已习以为常,他面无表情地从一旁抄起一根粗壮的铁棍,毫不犹豫地朝着德牧的头部猛击下去。一声令人牙酸的骨裂声后,德牧的头骨被生生敲碎,带着不甘和恐惧,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屠狗人正要拿起剥皮刀,却注意到隋塔和季陲安正朝他走来。他举起手电筒,刺眼的光束晃过两人,凶神恶煞地吼道:“干什么的?快滚!”
隋塔这时也看清了屠狗人的长相,他身材魁梧,壮得像头熊,头皮上隐约可见几道狰狞的疤痕。一双小眼睛里闪烁着凶狠的光芒,厚厚的嘴唇紧紧抿着,嘴角向下耷拉着,一副绝对的凶相。
“这人不好对付。”隋塔心里暗自不叫好。
“哎呀大哥,”隋塔换了幅娇滴滴的嗓子,腻的季陲安一激灵,“我这怀孕了,婆婆家说吃狗肉大补,特意给了我一千块钱来买点活狗杀来吃补孩子。”
季陲安怕自己一开口说话露馅,只能沉默地点点头,一双眼睛却在狗场乱扫,在角落里的笼子里发现了王奶奶的毛毛,他背着屠狗的戳了戳隋塔的腰,隋塔也回掐了他一下,表明自己知道了。
可是季陲安又逡巡了一圈,还是没发现自己的那只柴犬小乖。
屠狗的仔仔细细上下打量二人,眼里全都是怀疑:“你这男的瞅着像文化人,不像吃狗肉的,你俩,不会是来找狗的吧……”
“大哥这话说的,文化人难道就不吃狗不生孩子了吗?我去的医院,医生说我身子虚,有流产的风险,在孩子面前,狗命又算得了什么呢?您说是吧。”隋塔一边摸着自己的肚子一边娇滴滴的说道。
屠狗的这才放下戒心,朝着隋塔伸出手去,“叫我黑瓜就行。要多少斤的狗,我给你称。”
隋塔伸手回握黑瓜的手,刚想开口,旁边的季陲安却抢先一步说道:“狗我要我们自己挑。”
就这一句话,黑瓜刚刚放下的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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