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往南走,天气越发热了起来。
待过了湘西地界后,明桃一行人基本都换上了单层的葛布纱衣,但仍然无法抵御炎炎酷暑,热浪蒸腾之下,空气都诡异地浮动起来。
明桃摘下早已被汗打湿的斗笠,皱眉掏出怀中的地图。
即使早有准备,每天都带够了足够的水,但这样的天气下,不单是人,马也显得萎靡起来,她们的进度已经远远落后了。
“真是奇怪,”明桃有些不解,“按临楚写的,八月这个时候南部应当多雨,到现在竟还没来雨么?”
江遥靠在车杆上,两手遮目抬头仰望了下天,那轮明晃晃的太阳几乎要把人的眼给照瞎:“师姐,我看悬,咱们还是不要寄希望于雨了。”
一道声音从车内懒懒传出:“现在还没下雨,你们这些中原人就偷着乐吧。”
赵启头几天还一直叫嚣着要骑马,现在倒是不叫了,又恢复了他那副贪图享乐的公子模样。
“赵启,你不会说人话就闭嘴,卖什么关子呢?”卿晗的声音响起没多久,赵启哎哟哎哟地吃痛声就紧跟着传来了。
“放开我放开我!”赵启怒吼一声,“你不放开我我怎么说!”
刚开始赶路时,他还以为卿晗这么个不会武功的姑娘应该很好拿捏,毕竟长得如此普通,他在女人中无往不利的这张脸应当很好用才对。
哪知道这才是个真刺头,每天笑眯眯地的看着人畜无害,但也是凶悍异常,动不动就揪他衣领威胁他敢有异心就把他剁成肉泥,偏偏她背后四个靠山他谁也惹不起,只能这样屈辱地和她共处一室。
赵启一把掀开车帘,对着骑马的三人道:“你们太天真了,以为下雨会变凉快吗?这里的雨可不同你们中原的雨,只会让你觉得更闷更热!这就算了,一旦下雨,你浑身上下都会被瘴气笼罩,黏腻异常,就像无数条小蛇在你的皮肤上钻来钻去,哪哪都不舒服,管你是什么金鳞卫还是银鳞卫。”
卿珩点点头:“瘴气入体的确是这么个症状。”
赵启洋洋得意起来:“就算这些你们能忍,真开始连着下雨了,不单是你们戴的斗笠,就连这架马车,还有后面你们那些箱子,甚至于你们的佩剑,统统都会生锈发霉!”
温郁儒不可思议道:“你未免太小瞧金鳞楼了,金鳞卫的武器都是稀世名品,怎会生锈?”
卿晗也跟着呛他:“你怎么还一副得意的样子,岭南这么恶劣的天难道还是什么优点不成?”
“你懂什么!”赵启愤怒地展开折扇,摇了起来,“你们中原人吃不到的瓜果,可都是我们岭南种出来的!卢橘甜瓜,你们吃过吗?杨梅龙眼,运到京城早成干尸了,还有贡园的荔枝,待本公子带你们这些没见过世面的中原人去尝尝,你们就知道岭南哪里好了!”
赵启话音刚落,天空突然响起阵阵闷雷声,天色一下暗沉起来。
几道闪电划破天际,巨大的撕裂声响彻云霄,一行六人齐齐一惊,赵启嚷嚷道:“要下雨了!”
“废话!江遥停车!”明桃甩下一句,迅速翻身下马,飞奔至马车后的箱子中开始找起了蓑衣。
还没等他们把蓑衣穿好,豆大雨点已经噼里啪啦地砸了下来,雨势极大,大到明桃开始觉得这身蓑衣穿不穿都没有区别了。
大雨模糊了视线,根本无法赶路,他们只好不断在沿途找茶舍驿站休憩,待雨小了再上路。
真如赵启所说,这雨非但没有让温度降下来,还让他们从早到晚都处在湿淋淋的状态中,难受极了。更让人烦躁的是,有时太阳正高,这雨就忽地落了下来,若说从前只是身在烤炉,现在就是身在蒸笼。
唯一的好处是,沿途他们捡到了不少瓜农遗弃的爆裂西瓜,赵启说,岭南时而大雨时而暴晒的天气下,西瓜便会这样自行爆开,明桃等人都觉得很是新鲜,赶路又热又渴,捡起便吃,唯有赵启总是一脸嫌弃,一口都不尝。
阵雨连绵不断,一连几天都是如此,这样折腾下来,待他们赶到百越城外时,已经比原计划落后了三天。
百越城,又被称作岭南明珠,物产丰富,人口稠密。以百越城为分界,往南的地界属于临淮王管辖,往北的海疆城则是皇帝实际能够管辖的最远范围。
这么多年下来,百越知府早已是名存实亡,实际掌权者为临淮王第三子赵秦。据赵启所说,赵秦为人心狠手辣,玄平便是他一手训练出来的暗卫,后被献给赵雍。
赵启说起赵秦时极其咬牙切齿,明桃猜想,多半是赵秦曾经试图争抢过临淮王世子的位置。
在百越城外一处村落茶舍歇脚时,赵启细细讲了他们兄弟二人与赵秦的恩怨。其中果真是掺杂了争夺世子之位的纠纷,除此之外,据赵启所说,赵秦的亲娘,也就是临淮王侧妃,仗着自己与已故太后的关系,对舒蘅王妃极其不敬,明里暗里使了不少绊子,舒蘅王妃常年缠绵病榻,就是侧妃的手笔。
总而言之,赵秦此人平生之愿就是把赵启赵睿以及舒蘅王妃弄死,让他能够顺理成章地当上世子,因此,在赵雍面前,赵秦算是个百依百顺的孝顺儿子。
卿晗听完十分好奇:“为什么你和你大哥死了他就能当上世子了呢?你们二哥呢?还有其他四哥六弟七弟八弟等等呢?不是说赵雍十几个儿子嘛?”
“我猜是这些人的生母地位不高吧。”江遥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赵启听罢便有些沉默,江遥见状急忙解释:“那个,我不是说你母亲的意思。”
“你也没说错,”赵启又恢复了满面笑容的模样,开始摇折扇,“我娘是青楼出身,连入临淮王府的资格都没有,若不是舒蘅王妃把我抱回府里,我可能早死了。”
大家都有些沉默,虽说赵启整日犯贱的模样很讨人厌,但说到底,金鳞卫谁也不比谁出生高贵,很能体会这种感觉。
“所以,你的意思是,浑水摸鱼是不可能了,一定要搞到手令才能入百越城。”明桃喝了口茶,转了话题。
赵启点点头,拿出自己的手令展示:“我的手令和平民手令是不一样的,我的是红木,平民的一般是松木,且若是平民手令,上面会写明籍贯姓名,再加盖临淮王府与百越知府的章。”
明桃接过手令端详了一下,这块红木圆牌工艺精巧,上面的浮纹凸起隐隐连成一个启字,的确不是普通百姓能有的东西。
“这也好办,”明桃手腕一翻,将手令递了回去,弯腰自脚下的箱子中翻出了一块松木板,在手中颠了颠,“咱们自己刻一个不就好了。”
赵启简直是目瞪口呆了。
“你们还随身带木板?”他不敢相信自己的双眼。
温郁儒耸耸肩:“当然了,我们向来准备周全。”
“那你们用什么刻?”赵启仍持怀疑态度。
明桃面无表情地将腰间扶光拔出一点,“锃”的一声清响,赵启面前就是一道寒光闪过,吓得他手中折扇都忘了摇:“你你你……你们动刀动剑的能不能小心点!”
“临淮王府的章和百越知府的章呢?”卿珩提醒,“这两个若要仿雕恐怕没那么简单,一般的官府公章雕刻完成后,雕刻者都会在章面随机敲打几下,留下一些不规则的裂痕,这些裂痕看似随机,但熟悉者一眼便可辨认出来。”
明桃赞同地点点头,转头看赵启:“所以怎么办?”
赵启想起她刚刚那把锋利的软剑,不由咽了口口水,紧张地加快了摇扇子的动作:“那个……那个,你别急,我想想。”
还没等他想出来,茶舍另一端突然传来一阵骚动。
六人立即警戒起来。
自到百越城周围后,他们便用黑布将下半张脸围了起来。此行事关重大,他们对每一丝风吹草动都格外提心吊胆。
好在那骚动并不是冲着他们来的,明桃等人混在人群中,将骚乱正中的情形瞧了个清楚——潮湿的泥地上,躺着一昏过去的年轻男子,周围几名商人打扮的中年人正围着他哭天喊地,大概意思是此男子喝着喝着茶就突然晕倒在地,将他们吓了一跳。
一旁的茶舍老板也吓坏了。他开这间过路歇脚的茶舍也有十几年了,从未遇到过这样的情形,眼下看着那昏迷的年轻男子,他也有些手足无措:“这是怎么回事啊!”
人群中有人喊了声:“还不赶紧送去医馆啊!”
只是这荒郊野岭,哪里来的医馆呢?最近的村子骑马都得一炷香才能到。卿珩听到这话,眉头一皱就要上前,只是还未等他动作,手腕就被人攥住了。
他侧头一看,明桃正握着他的手腕,轻轻对他摇头:“再观察一下。”
倒不是担心有诈,只是多年习惯使然,明桃细细看了眼周围所有人的表情,发现只有少数几个是与那茶舍老板一样慌张吃惊的,剩余许多人反倒是一副沉重的表情,仿佛见惯了这样的情形。
果然,地上那方才还昏迷的男子忽地呼吸急促起来,紧闭的眼眶下,眼球竟然开始迅速转动。与此同时,整个人也如同抽风一般开始剧烈抖动,周围几人按都按不住,着实有些吓人。
卿晗藏在郁儒和明桃身后,露出半张脸紧盯着那男子,突然发觉了一些不寻常的地方。
“他,他脖子上好像长了东西!”卿晗惊呼一声。
明桃定睛看去,那男子的脖子右侧鼓起了一块,仿佛有什么东西在里面蠕动,不多时,那块东西便顺着他的皮肤迅速爬动起来。
没错,就是爬动,明桃从未见过这样的情形,那东西移动极快,不过片刻便从他的脖子爬到了脸。
与此同时,那东西竟然开始啃噬男子的脸皮,面皮破裂的砰砰声伴随着那东西的啃噬声回荡在每个人的耳朵里,不消片刻,男子的面部就已经血肉模糊。
商人们纷纷尖叫起来,撒开了按住男子的手。
卿珩再顾不得其他,扑到男子身边,看准那东西移动的方向,迅速在男子脸上施了几针,将它死死拦住。
那东西极其亢奋,被阻了去处仍然奋力往上拱着,眼见它就要破皮而出,卿珩眼神一沉,抢先以针划破了这块皮,将内里的情形暴露出来。
这在动的,竟然是一只拇指大小的虫!
这虫通体黑色,肚腹高高隆起,虫口还残留着人血,看起来已经饱食了一顿。此时蓦地暴露在空气中,它下意识就要跳起,往男子右边完好的脸皮里钻。
还没等卿珩动作,不知何处来的一根银针便迅疾地刺穿了这只虫。丢针之人力气极大,银针直接带着整只虫子狠狠扎向了男子头边的桌腿。
一道凄厉诡异的惨叫响起,密密麻麻的虫足在空中不甘地挥舞两下后,终于还是垂了下来。
一片寂静。
卿珩猛地回头看向人群,他确信,这银针是明桃丢的,除她之外,再没有人有这样的准度和力度。
人群又躁动了起来,看热闹的人走的走散的散,商人们一半重新扑向地上的男子,一半扑来握着他的手感谢,他的视线被来来往往的人头死死挡住,耳朵也被议论声填满,根本找不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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