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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十三 好奇

小说:

读心厨娘不简单

作者:

猫不皂

分类:

穿越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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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屋顶往下看,混乱的场面基本已经被控制住了,社学的几个杂役帮着一个少年将那几头撒手没的羊给按住,主人匆匆忙忙地跑过来,一边向周围的人道歉,一边向杂役们道谢。

金玉露则以一种担心和艳羡混杂的分裂表情仰头看向竺晨风,身体语言突然变得端庄,交握在胸前的手有根食指翘起来,偷偷摸摸、意意思思地往旁边指了指,像是在提醒她注意旁边的那个人。

竺晨风刚才被帅了个睁不开眼,没敢多看,这会儿又小心翼翼地偏过头去打量。

那青年男子一身绫罗绸缎,宝蓝色的外袍,离得近了能真切地看得见上边所绣的精致花纹,头顶发髻上戴了个银色的发扣,显然正是方才被她当成纨绔子弟的明县令本人。

难怪金玉露说他长得好,看来古今审美还是一致的,古人还更喜欢玉面小生,什么“鸢肩公子二十馀,齿编贝,唇激朱”,什么“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注)。

这位明县令目测身高至少185,身形高挑挺拔如白杨,仪态极佳,侧脸看过去,鼻梁高挺,驼峰微凸,眼窝有一点点深陷,下颌线清晰凌厉,肉眼可见是一副好骨相。

此刻他正负手而立,目光关切地看着下方情况,睫毛纤长浓密,堪比睫毛精,薄唇轻抿,喉结轻轻一晃,十足一副禁欲的霸总模样。

竺晨风心道,这不妥妥的古装美男?

不知道眼睛长什么样,那可是心灵的窗户,刚才一瞥没看仔细——

“姑娘。”古装美男突然转过身来看她,一双桃花眼潋滟多情,含着淡淡笑意,“下边已经清理好了,我带你下去,还要再冒犯一下,请见谅。”

能跟美男贴贴,竺晨风心里乐开了花,但她毕竟不算花痴,面上还是波澜不惊,轻轻点了点头。

明杨看过太多这种欲说还休又强行掩饰的表情,早就见怪不怪,长臂一伸,箍着她的腰从屋顶轻轻落下,将人放稳后便立刻退到一边。

竺晨风还得屈膝行个礼:“多谢明公子。”

明杨听她这一答话,就明白她其实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份,又顾及自己想掩盖身份,才如此称呼。

倒是个机灵聪明的女子,上次遇到这样的人,还是上次。

咳咳,就前几天,棺材里爬出来那位,给人留下的印象挺深刻。

被她这么一喊,金玉露也反应过来,把险些要喊出口的“大人”二字咽了回去,行礼道:“谢谢公子。”

长信在旁边,凑到明杨耳边轻声道:“少爷,这位姑娘是咱们社学后厨的杂役,名叫金玉露,我见过她。”

明杨没去过社学后厨,不过光凭制服也猜出了她的身份,现下一听,心中了然,点了点头,看向没有制服可穿的竺晨风:“姑娘也是社学之人?”

竺晨风刚把猪头还给摊主,闻言不卑不亢道:“是,我是后厨刚来的厨娘,名叫竺晨风。”

还没等明杨吭声,旁边的长信先激动了起来:“原来你就是那位神厨娘子啊!我昨天就听人说了!还想找个时间去蹭顿饭尝尝呢!”

明杨:“……”

“欢迎公子来试菜。”竺晨风浅笑道。

长信一脸跃跃欲试:“不用叫我公子,叫我长信就行,有空我一定去。”

竺晨风点头:“好啊,长信。”

眼前这位少年不过十六七岁,长得虎头虎脑,眼睛圆圆的很可爱,这嘴馋的模样颇像——诶,怎么这么像那天在义庄遇见的那主仆二人?!

想到这里,她不禁抬头看过去,眼前的这两人分明与那天模样不同,但隐隐有一种熟悉感,尤其这少年清脆的嗓音和天真的说话方式,着实似曾相识。

那天的少年三句不离县太爷,而这位明公子正巧又是本县县令,根本不用什么推理,答案呼之欲出。

看来那天他俩不光遮了脸,还易了容,真够小心的。竺晨风心中窃笑。

也对,堂堂县太爷偷摸进义庄找人,传出去不好解释,可不得做好防备!

“好了,既然是一家人,那便改日得空再聊。”明杨对竺晨风和金玉露微微颔首,笑容温和,“告辞。”

面对他,金玉露一直是小迷妹星星眼状态,等人走远了才拉起竺晨风的手,兴奋地问:“被明大人抱着什么感觉?!他身上是不是特别香?听说他每天都会用熏香熏衣服!是什么味道的香,能闻出来吗?快跟我说说!”

“能有什么感觉,我都还没反应过来一切就结束了。”竺晨风无奈地说,“怀里还抱着个猪头,全是血腥味,只怕大人嫌我臭!”她一转眼,看见有人去到猪肉摊子指着猪头问价钱,立刻一个箭步冲过去,冲人笑笑,“不好意思,这个猪头我要了。”

前边走远的明杨和长信也在进行亲切友好的交流,长信已经絮絮叨叨地把昨天听来的故事说了一遍:“我听杂役们说,这位竺姑娘就是前来解救他们的观世音菩萨,让他们从此不用再吃姜老三做的猪食,他们身份虽然低贱,但罪不至此!”

“有这么夸张?”明杨哑然失笑。

姜老三做饭难吃他是知道的,但周管事没提说要换厨子,尽管他是县令,不好越俎代庖替对方做决定,便没有多管闲事。

长信撇了撇嘴:“听说以前还行,今年越来越难吃了,好像他心思不在做饭上。孩子们念书辛苦,杂役们干活辛苦,唯一指望就是一天这三顿,要是吃不好,真是让人觉得人生无望。现在就好啦,有神厨娘子在,大家都不用受苦了。”

“这竺姑娘是哪里人?”明杨却琢磨起了另一件事,“听口音有点怪,但又怪得有点熟悉。”

长信摇摇头:“不知道啊,我没问那么多,管事肯定要来跟你报备的,到时你问他吧。”

明杨沉吟,说话和举止不似本地人,擅长做饭,又是刚来,会不会那么巧……

“少爷,视察得差不多,又快到饭点儿了,咱们往回走吧!”长信突然道。

明杨多少有点无语:“这才刚过巳时中没多久,怎么就到饭点儿了?”

长信嘿嘿直乐,满怀憧憬地说:“昨天街口那家客栈突然出了一道新菜,大家都说好吃,中午人试得还不多,下午就人满为患了,我想去尝尝!”

“哪家客栈?什么菜?”

“归园客栈,菜名好像叫……黄金鸡?”

“他家饭食不是出了名的难吃么?”明杨连连摇头,“我不去!”

长信拉着他的胳膊,迫不及待道:“说是有高人传授了几道菜,属这黄金鸡最好吃。少爷,咱们去试试吧,晚了就得排座了!”

明杨从小吃饭挑剔,来到这儿之后就没吃过什么合心意的饭菜,每天吃饭如同吃药,眼下已经不求美味,只求填饱肚子。

起初家里还说要送个厨子和他一起过来,方便伺候餐饭,但他新官刚上任,怕被人说太娇贵,便没有带人来,吃了半年多无味的饭菜,感觉舌头都已经死了。

馆子也不好总下,打牙祭的时候便让长信帮他买回来吃,整个蓬云县的好馆子他都尝了个遍,就算口碑最好的醉兴楼,他也觉得不过尔尔,早就死了寻找美食的心。

他不情不愿地被长信拖着走:“你吃什么都说好吃,我信不过你。”

“信不过就亲自去尝尝呗!”长信兴致勃勃,“冷烟昨晚溜去吃了一顿,回来说不错,可把我馋坏了!”

这下明杨来了些兴趣:“连她也说好?看来确实有尝尝的必要,那走吧。”

归园客栈正是竺晨风此前下榻的那家,她写下菜谱的第二天,厨子就按捺不住地复制出来,作为推广菜品到路上随机拉人试吃,接着一炮而红,下午很多人便闻讯而来。

“整盘精炒,只用鸡腿骨切块的,五十文;混合有其他部位的,三十五文;半份十八文,肉少配菜多的十文,没有肉、只给肉汤泡饭的,五文。”

午饭时间还没到,店里人不多,明杨和长信寻了大堂一角的位置坐下,店小二立刻就迎过来,兴致勃勃地报价。

看他们两人衣着华丽,他便推荐道:“最贵的肯定最好吃,二位客官不妨尝尝精炒,还有醋溜白菜和豆角烧茄子,现在也是本店的招牌。”

“这两道招牌,也是那位高人指点过的?”明杨睨着他问。

店小二面露得意:“正是!别看只是素菜,味道好得很,保您二位各下三碗饭!”

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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