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鸣和心跳振聋发聩。
你愿意和我结婚吗?
任凭沈星雨有着再天马行空的想象,也预料不到是凌熠先问出了这句话。
沈星雨也想过,他们的求婚可能会发生在毕业之后,也许是某个情人节,或者是谁的生日,又或者是纪念日,那天无意间问过那句话之后,他其实就已经在看戒指了,这一次他不想像上一世那样,把这样的承诺许得太轻,他想要郑重其事万无一失准备万全的和凌熠实现那个诺言。
他看了很久,甚至自己画了好多张设计稿,但他依然不知道戒指应该用什么材质,求婚用什么方式,地点定在什么地方,因为他的凌熠是跟他从性别到身份完全对等的存在,他们会成为彼此的丈夫,不同于有嫁娶之别的传统婚姻,他捉摸不定到底怎样做才是最合适的。
千算万算,唯独没想到,是凌熠先向他走出了这一步。
凌熠从厚重的户外羽绒服内袋里掏出来一个小而精致的戒指盒,笨重的手套和因紧张而兴奋到不停颤抖的双手,他费了好半天的劲才打开。
戒指盒里装着的是一对一摸一样的卡地亚对戒,宽窄适中的铂金指环上嵌着一颗大方却不突兀的AsscherCut钻石,璀璨透净的宝石和他们的爱情一样经久不变。
凌熠深吸一口气,他捧着打开的戒指盒郑重地又说了一遍:“做我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合法地拥有我和我的一切,沈星雨,你愿意和我结婚吗?”
在零下二十度的荒原,纯净至极的夜晚,所有的生命都在皑皑白雪里沉睡,就这一秒,安静的仿佛能听到极光舞动的声音。
白色的雾气从沈星雨的唇间泄出,冻得有点僵硬的脸庞藏在这片缥缈之后,凌熠听得出沈星雨这长疏的一口气里带着竭尽全力也没能压抑住的颤抖。
等白气散去,他对上了沈星雨幽深的眼眸,泪水聚集在他的下眼睑摇摇欲坠,那双盛不住爱意的眼睛,比今晚天上的任何一颗星星还要明亮。
“我愿意”,张开嘴沈星雨才发现自己居然没发出声音。
幸福到极致的啜泣是不受控制的。
“我愿意”,沈星雨哽咽着重复,“我愿意啊”,他将凌熠紧紧拥入怀里,“我等这一天,等了好久好久...”
从被困摩天轮时的那句有感而发,到如今极光下无比珍重的渴求。
真的已经…太久太久了。
即便能冻死人的空气在急促的呼吸中反复进|入身体,两颗炽热的心也不为所动,在四下无边无际的岑寂里,像拥有整个世界般地拥有着彼此。
“别急着抱啊!戒指!戒指还没戴呢!”
凌熠嘴上说着别急,抱得比谁都用力,明明语气是笑的,滚烫的眼泪却不停地掉在沈星雨的防水外衣上,凝结成冰,颗颗分明。
沈星雨噗嗤笑出声,热气扫过凌熠的颈侧,烧红了他的耳廓,他摘了手套,收拾好情绪,小心翼翼的取出戒指,十分正式地捧起凌熠的手。
凌熠感受着沈星雨微凉的手指在褪去他手套时轻飘飘地划过皮肤,中指上那枚物归原主的戒指毫无保留地裸|露出来,接着一个更加冰凉的硬物套上了他的左手无名指。
凌熠对着沈星雨重复了相同的动作,无需言语,心跳传达所有。
戒指很轻,轻到落入池塘也激不起几圈涟漪,但它被赋予了沉重的责任与义务,让庸俗的珠宝都变得神圣无比。
指尖纠缠在一起,像是被数不清的无形丝线混乱地缠系着。
“呼...我还有个东西要给你看”,凌熠翻转手掌露出劲瘦的白皙手腕,青绿的血管如神秘的古老图腾般从袖口蜿蜒攀出。
沈星雨喉管一紧,昨晚还白皙的皮肤此刻正泛着红,“这是…”
凌熠的手腕内侧,横向纹着纯黑的花体英文‘Shen.L’。
Shen是沈星雨的姓,L是凌熠(Lucca)的姓氏和名字。
“你早上出去,就是为了纹这个?”
“对呀,好看吗?”
沈星雨心疼到不敢触碰,“疼吗?”
凌熠将沈星雨悬而不落的手压在自己的手腕上,“不疼,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喜欢吗?”
沈星雨捏着凌熠的手腕,拇指轻柔地抚摸着新鲜的仿佛稍微用力就能按出血的纹身,纤细弯曲的‘S’正压在凌熠手腕奋力跳动的脉搏上面。
这感觉十分微妙,就好像生命真的突破了肉|体的限制,融在了一起,“好看,怎么会不喜欢?”
“这是每天我能看见次数最多的身体部位,我不能保证自己一定不会再做傻事,但我能保证你的名字,会在下一次,下下一次,以后的每一次,阻止我,拯救我。”
“那你要说到做到,要永远舍不得我。”
“嗯,我说到做到,我永远舍不得你!”
我的救命草,我用你的姓氏做契约,把所有的愿望都变为现实,这一次我们要永远永远在一起。
沈星雨捧着凌熠的手贴着脸颊亲昵地蹭了蹭,然后在他的手心烙下一枚滚烫的吻,绚烂的极光在沈星雨的眼里都变得暗淡无比,那双深邃澄澈的眼睛里,除了凌熠再也装不下任何其他。
他抬头,靠近,泪珠落在了凌熠的颧骨上,他向那双冰凉的唇瓣献上一枚不含情|欲,完全虔诚的吻。
“我爱你,即使生命走到尽头,我的骨灰依然爱你。”
在北欧过了圣诞,凌熠和沈星雨赶在新年之前回了伦敦。
砰!砰!
开门后迎接两人的不是空荡的房间,而是两声出乎意料的礼炮和欢呼的人声。
被吓到的沈星雨和凌熠在纷纷扬扬洒落的彩纸里面面相觑。
洛雯和凌书安推着蛋糕点着蜡烛异口同声到:“Surprise!”
凌熠:“爸?妈?你们怎么来了?”
凌书安笑着说:“你都告诉我们你求婚了,我们还能在家待得住吗?”
沈星雨礼貌地打招呼:“叔叔阿姨,新年好。”
洛雯:“嗯?还叫叔叔阿姨呢?”
凌熠:“妈!你别这么着急啊,你倒是给他点时间适应啊。”
凌书安在一旁帮腔到:“哪急啦?都求婚了,该改口啦!”
洛雯疯狂点头,“对啊对啊!”
“爸。”
“妈。”
在凌书安和洛雯满怀期待的星星眼中,沈星雨说出了这两个字。
再平常不过的两个字,有些人却需要足够的运气才能拥有。
凌书安和洛雯齐声应到:“诶~”
这是沈星雨第一次对着会回应他的个体用了这两个称呼,生涩且陌生,但更多的是心里的某块缺失似乎被柔暖填补。
凌书安:“真好,现在,你也是我们的宝贝儿子啦!”
洛雯拉起沈星雨的手,他们了解沈星雨的身世,也都清楚这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沈星雨,现在你已经正式成为我们的家庭成员了,欢迎回家,这次,是真正的欢迎回家!”
沈星雨有些局促地说:“谢谢叔…爸妈。”
洛雯:“好啦好啦,外面冷快进屋吧,快让我看看你们的戒指,照片上就很好看了,实物得有多惊艳啊!”
凌熠藏不住炫耀,“怎么样?我挑的,还不错吧?”
洛雯:“不错不错,某人的眼光可比不上自己儿子哦!”
凌书安:“我送的也不小吧!”
洛雯:“哼~小是不小,就是一点设计感也没有,光秃秃一颗钻石也太普通了!”
凌书安抓了抓耳朵转移话题,“哦,对了!婚礼呢?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办婚礼?”
洛雯:“对哦,什么时候办婚礼啊?”
凌熠,沈星雨:“哈?”
洛雯:“你们不会没想过吧?”
“没有…啊”,凌熠和沈星雨根本没想过婚礼这件事,就连求婚本身都算是计划之外的事。
洛雯激动的仿佛结婚的是自己,当即拍桌,“那不如,就今年夏天吧!我表妹有座庄园,虽然不是很大,但很漂亮,是个老古董,最适合办婚礼了。”
洛雯的表妹是中英混血,庄园是她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
凌熠也没料到对话的走向怎么突然就从戒指变成了婚礼,“啊哈?要这么快吗?”
洛雯:“哎呀!不快啦,正好那时候你们就毕业了,婚礼也是水到渠成的事嘛!”
凌熠:“水到渠成…是这么用的吗?”
洛雯:“不重要!星雨觉得呢?”
还处于局促中没适应新身份的沈星雨突然被点名,像个电量告急的机器人,“啊,挺好的。”
洛雯:“你看,他都没意见哦。”
凌熠:“他都傻了…”
洛雯根本没在听,“嗯!场地流程服装这些乱七八糟的就交给我,你们更喜欢私密的婚礼吗?”
凌熠放弃挣扎,“嗯,只请亲近的人就好。”
洛雯:“我也觉得你们会喜欢这样的,啊对了!结婚之前你们要去给沈教授扫墓,要很正式地告诉他这件事,开学了你们也就没时间了,不如下周跟我们一起回去吧,正好你们也好久没回过家了。”
凌熠偷偷握了握沈星雨的手,感受到了对方加重力气的回应,沈星雨在告诉他自己没事不用担心。
沈星雨点点头,“是应该告诉外公的,也的确好久没回过家了。”
凌熠:“那说好了,下周一起回去吧。”
沈星雨:“好。”
凌书安:“哎哟,雯雯,你怎么哭了?”
洛雯抹了把眼泪,“看到他们两个这么幸福,我太高兴了,小熠真是长大了。”
凌书安:“嗯,我们把小熠养得很好,不仅如此,我们还多了一个好孩子。”
“是啊是啊”,洛雯在凌书安胸膛捶了一下,呜咽着说:“别说了,越说越想哭!明天我眼睛要是肿了都怪你!”
沈星雨不是第一天见识凌熠家的温馨,但这一次他不再是旁观者,而是真正的被牵扯进了这片幸福里。
飞机轰鸣着落地,久违的鹭市,两年多没有踏上过这片故土了,熟悉的温度,熟悉的味道,熟悉的街道,和离开的时候没有什么两样,沙子般在海底沉睡了很久的记忆里的一幕幕,在飞机带动的气流里被迫搅动上浮。
凌熠沈星雨叶琛谭思乐有个聊天讨论组,几个人有事没事就在里面鬼扯,叶琛和谭思乐都在A市上大学,经常一起出去玩,回家和返校也会结伴而行,刚好赶上寒假,两个人都在鹭市。
凌熠发了个定位在群里,果不其然,手机狂震。
谭思乐:「??」
谭思乐:「我靠!」
谭思乐:「你回国了!」
谭思乐:「你对象呢??」
谭思乐:「我同桌呢??」
谭思乐:「我那么大个同桌呢??」
谭思乐:「他跟你一起回来了吗?」
凌熠:「在我旁边呢」
谭思乐:「@叶琛」
谭思乐:「狗男男回来了」
叶琛:「哟,终于舍得回来了,这两天有空吗?出来聚聚,我请客」
谭思乐:「好耶!」
凌熠问沈星雨:“你想哪天啊?”
沈星雨:“明天要去墓园,后天吧。”
凌熠:「后天你们可以吗?」
叶琛:「我可以」
谭思乐:「我也可以!我同桌呢?」
谭思乐:「@沈星雨」
凌熠:「笑哭.jpg,他当然也可以啊」
谭思乐:「…狗男男」
叶琛:「到时候给你们发地址」
凌熠:「OK」
谭思乐:「好嘞!」
沈星雨不是传统的人,他觉得逝去的人记在心里比形式更重要,所以没有每年都要回来扫墓的习惯,专门雇了人照看,虽然很久没来了,但三个墓碑前都是干干净净的,花也是定时换新的。
沈星雨把新带来的花束放好,他已经可以完全平静地面对和外公的离别了,“好久不见了,外公,新年快乐”,他牵起凌熠的手说:“您还记得凌熠吗?我们认识很久了,也在一起很久了,很快...很快我们就要结婚了,您离开之后,是他给了我一个家,让我有了归处,我很爱他,他也很爱我,这几年,我坚持了自己喜欢做的事,也没有放弃一直喜欢的人,我过得很好,也很想念您。”
凌熠:“沈教授,您放心吧,我爱星雨胜过一切,我会永远对他好的。”
沈星雨:“为什么还是教授?”
凌熠:“不知道他能不能接受我和我的性别,所以就不改称呼了吧,我尊重他。”
很玄妙的,两个人带来的花束里开得最完美的一朵黄色香雪兰像是被外力折断了般落在了凌熠的脚边,沈星雨弯腰捡起那朵花递到凌熠手里,“看来他接受了,你这么好,他一定会很喜欢你的。”
凌熠看着躺在手心香雪兰,“裱起来带回英国吧。”
沈星雨看着凌熠,嘴角勾起了带着笑意的弧度:“好。”
一条鹅卵石铺就的蜿蜒曲折的小路劈开了映入眼帘的青绿,小径两旁有两汪清池隐藏在人工栽种的竹林里,中式复古的小院是叶少爷家众多产业中某个不起眼的私厨。
这份平静被惊鸟振翅和一句高调的惊呼暴力地打破了。
“结婚???”叶琛和谭思乐坐在桌子的另一侧双双惊掉了筷子。
沈星雨:“没错。”
叶琛:“这么快。”
谭思乐:“我恨啊!我的好朋友都要结婚了我还在母胎solo,我恨啊!凭什么啊!!!比起自己的失败,别人的成功更让我难以接受!”
叶琛:“婚礼是什么时候?”
凌熠:“夏至,刚好赶上端午假期,其实我们想让你们两个当伴郎,不知道方不方便,当然机票和住宿不用你们担心。”
谭思乐和叶琛既是共同好友又算得上是最亲近的朋友了。
谭思乐勾搭着叶琛的肩膀:“我靠!伴郎!我还没当过伴郎呢!我要哭了,你们两个的婚礼我们怎么可能缺席,是吧少爷?”
“别的不一定,但是去给你们当伴郎一定是风雨无阻的好吧”,叶琛在谭思乐的压迫下艰难地撑这身对他说:“我是说走就走了,你还要办签证呢。”
谭思乐:“办办办,多大点事,我还从来没去过欧洲呢。”
沈星雨偏头一笑:“谢谢你们愿意那么远跑一趟。”
谭思乐:“靠,你别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你…”,叶琛显然也不习惯沈星雨柔软的语气,他想找个合适的词来描述,想了半天,蹦出了句:“变得…生动了。”
沈星雨:“哈?”
凌熠:“噗。”
谭思乐:“话说~我一直很好奇,你们两个谁是1谁是0啊?”
沈星雨:“你猜。”
“啊哈哈,猜不到,主要是我脑补不了你们任何一个人...嗯...的样子”,谭思乐丢出了他的招牌坏笑,“不说算了,婚礼的时候就知道了。”
转眼就六月了,凌熠和沈星雨都顺利地拿到了一等学位,至于婚礼他们倒是不用准备什么,洛雯乐此不疲地操办了一切。
婚礼前夜,洛雯秉持着新人不能见面的规矩,把两个人分配去了两家不同的酒店,自从沈星雨和凌熠搬到一起之后,就没有这样分开过,而且第二天就是婚礼了,两个人毫不意外的都失眠了。
正在玩手机打发时间的沈星雨看到凌熠半夜给喜欢的歌手官宣演唱会的ins点了赞,发微信问:「睡不着吗?」
「睡不着,太兴奋了,要是你在的话说不定我还睡得着」
沈星雨拨了语音通话,“那我陪你说话,要是困了就睡会。”
“听得到见不到更睡不着了。”
“今天下午为什么不开心?”
下午凌熠在看了邮件之后脸上一闪而过的不快没逃过沈星雨一直偏向他的视线。
“是IC的拒信,本来不想今天说的,会扫兴。”
凌熠这段时间收到过拒信,也收到过offer,他还想再等等,等到最心仪的学校给答复,虽然本来没有对IC抱很大希望,因为研究方向不是很符合,但是收到来自母校的拒信还是会觉得心里不舒服。
“没关系的,好事多磨,最心仪的offer会有的。”
“算了,今天不想这些,我真的好期待啊。”
“我也是,不停地在想明天会是什么样。”
“也不知道现场是什么样,爸妈保密工作做的也太好了,他们今天带着叶琛和谭思乐去看场地,都不带我们去。”
“宝宝”,沈星雨的声音从期待变成了严肃。
“嗯?”
“我其实见你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你了,只是一直没意识到那种感觉就是喜欢一个人,只是觉得很想和你待在一起,高一元宵那天晚上大概是因为你突然出现,我的脑子彻底乱了,你从来都不知道我那时候许了什么愿,除了第一次,之后的每一个愿望都是想和你永远在一起,只有第一个愿望是希望无论什么时候什么身份,只要你需要,我都想成为你的退路,成为那个你可以毫无顾忌地说出‘我需要你’的人。”
凌熠的眼睫颤了颤,水汽蒙了上来,“愿望…成真了。”
沈星雨的声音很轻,有点哑,“凌熠,我真的,真的很爱你,说了无数次还是觉得不够,该怎么形容呢?以前不认识你的时候,我就好像是在拉着遮光窗帘的房间里睡醒午觉,觉得眼前的一切都恍如隔世,而你就好像是在我觉得自己被时间和世界抛弃的时候,用饱含爱意的温柔对我说‘你醒了?天还没黑,一起晒晒太阳吧’,你让我的人生变得吵闹拥挤,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大概会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里活着,是只能从生物学上定义的那种活着。”
凌熠的喉咙堵得难受,“对不起...我曾经…推开你放弃你,差点就让你变成这样了...”
“我没敢想过会有人喜欢和我待在一起,可是你那么好却那么喜欢我,就算我们经历过那么多,我到现在也还会偶尔觉得不真实。”
“不要这样想,你不知道从我的角度看你,你有多完美,你教会了我如何接受自己,让我知道犯错和偏差一点也不可怕,让我不再如履薄冰,我因为你才真正成为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你的出现真是太好了,以至于我现在回想一下曾经那些习以为常的没有你的生活都会觉得害怕和恐惧。”
“宝贝啊,不要对我说谢谢和对不起,以前其实我觉得能够不被人烦安静地活着就已经很好了,但遇到你之后我尝到了甜头,我开始变得贪心,我想要爱,想要很多很多的爱,宝贝,我真的好爱你。”
凌熠抱着被子贴着手机,好像这样就能抱到沈星雨似的,“贪心就贪心吧,没关系,反正我会给你很多很多的爱,我拥有的一切我都愿意给你,我也好爱好爱你。”
凌熠给了沈星雨爱,给了沈星雨家,给了沈星雨他本没有的完整人生。
听着对面的呼吸声渐渐放缓,变轻变平稳,沈星雨小声说:“晚安宝宝。”
藏在森林后的庄园被装饰成了洛可可风,花园里栽满了代表圣洁和爱情的鲜花,是洛雯一束一束把四季种在了这里,玫瑰,绣球,鸢尾,薰衣草…她人工打造了满园的浪漫。
维纳斯雕塑的喷泉咏唱着清甜的初夏曲调,只有最亲近的宾客被邀请出席婚礼,与喷泉相对的另一端尽头屹立着一个柱形拱顶的镂空白色凉亭,只有纯白蔷薇做装饰,证婚人Steve站在中心等待见证这场盛大的婚礼。
乐队奏着不同的婚礼小调,叶琛和谭思乐站在庭外,拿着凌熠和沈星雨的婚戒,那是凌熠的爷爷在和奶奶结婚时用了自己的全部积蓄买下的纯金戒指,后来改了指维传给了凌书安和洛雯,现在马上又要有新的主人了。
正午的钟声敲响,现场逐渐安静,婚礼即将开始。
谭思乐怼了怼叶琛,问:“??新郎呢?”
是啊,新郎不应该跟他们站在一起等着另一半被交到自己手里吗?但是现在这里只有两个伴郎,搞得好像结婚的是他们一样。
“嘘”,叶琛虚挡了一下谭思乐的嘴,示意他看对面。
谭思乐小声嘀咕,“那我不是没法知道谁上谁下了吗??”
凌熠的头发比较软,弄发型耽误了好久,后来洛雯亲自上阵,她出来的时候,沈星雨已经在外面等着了。
洛雯:“哎哟,星雨今天真帅!”
沈星雨:“谢谢妈,小熠呢?”
洛雯笑他:“才这么一会就等不及啦?他马上就出来了,你们两个今天啊,都特别好看!”
这时凌熠朝他们走了过来,沈星雨呆滞着盯着他,连洛雯的话都忘了回。
洛雯拍了拍愣神的沈星雨,说:“别傻站着了呀,快去!今天你们两个是主角,我就不在这抢风头了,先去入座了~”
丢了魂的沈星雨含糊应了,“嗯…好…”
他径直走到凌熠面前,眼神黏在凌熠身上一秒都不舍得离开,生怕弄乱凌熠,他只是用手轻轻碰了一下凌熠的脸颊,本能地又一次说出了那句:“宝宝,你这个样子,真好看。”
那场早春的阴差阳错在付出了血泪与生死的代价后终于回到正轨,抵达了原本的结局。
这句话是凌熠曾经的心病,他下意识到:“对不起...”
对不起前世那段荒诞的故事,对不起我们蹉跎过的漫长离别。
“乖,不说对不起,这一次,我是真的不会放开你了。”
“我也不会再以为你好的名义推开你了,我要一直一直陪在你身边。”
“嗯,我们都会说到做到的”,沈星雨深吸一口气压下去想哭的冲动,把手递到凌熠面前,“宝宝,手给我。”
没有谁被交给谁,凌熠和沈星雨并肩站在一起,走向证婚人的这段路,他们要十指相扣携手同行。
这段路很短,但他们走了十五年。
两个人身着纯黑西装,料子是最好的羊绒,用了不同的暗纹,每一身都独一无二,洛雯亲手做的。
深灰马甲勾勒出腰身十分挺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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