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现代言情 > 快穿说好的囤货,怎么还要营业? 坑爷

88.第 88 章

落日镇的中心广场,原本洋溢着美食香气与欢声笑语的空气,在卫兵队长那一脚之下,瞬间凝固。

被踢翻的“赫斯提亚美食之家”招牌在地上滚了两圈,发出沉闷的响声,像是一记重锤,敲在了每个人的心上。原本还在排队的人群噤若寒蝉,纷纷后退,眼神中充满了对卫兵的畏惧和对这群外来摊贩的同情。

巴克斯化身脸上那招牌式的,能让少女心动的骚包笑容僵住了。他看着地上的招牌,又看了看那个满脸横肉的卫兵队长,眼神中的轻松惬意瞬间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丝属于酒神的,被凡人冒犯的不悦冷意。

“朋友,”他的声音依旧带着笑,但那笑意却不达眼底,“我们似乎并没有招惹你。这块木板,可是我们美丽的织女小姐亲手做的,你这么对待一件艺术品,是不是太粗鲁了些?”

远在漂流雾岛,巴克斯的本体差点捏碎了手中的酒杯。区区一个凡人卫兵,也敢在他酒神巴克斯的场子里撒野?若不是现在用的是这不经打的泥人化身,他早就让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尝尝在自己的呕吐物里游泳是什么滋味了!

卫兵队长显然没把巴克斯的“警告”放在眼里。他用手中的长矛柄,不耐烦地敲了敲地面,发出一连串“笃笃”的声响。

“艺术品?我管你是什么品!”他粗声粗气地吼道,“在落日镇,无论你们有什么本事,都得按照我们的规矩来!你们这群来路不明的家伙,想在这里做生意,就得先问过我!现在,立刻,马上,把你们今天赚的钱,全部交出来!不然,就别怪我把你们这破锅给砸了!”

“你敢!”

一声怒吼,如同铁锤砸在钢锭上,充满了金属的质感和炽热的怒意。

赫淮的泥人化身一步踏出,他那魁梧的身躯如同一座小山,挡在了摊位前。虽然现在用的躯体是在云绯的帮助下用泥土构成,但那股属于锻造之神的刚猛气势,依旧让在场的卫兵们感到了巨大的压迫力。他那只独眼中,燃烧着熊熊的怒火,仿佛下一秒就要把眼前的卫兵队长,当成一块烧红的铁坯,狠狠地砸上几锤。

在雾岛的神殿里,赫淮的本体已经握住了他那柄闪耀着七彩琉璃光辉的战锤,神力激荡,让整个熔炉洞窟都嗡嗡作响。

【冷静!赫淮!冷静!】系统急得在赫淮周围大叫,【这是化身!泥做的!神力一碰就碎!你冲上去就是送人头!我们的‘多功能工具臂’是用来搞生产的,不是用来打架的啊!】

眼看冲突一触即发,广场上的气氛紧张到了极点。

就在这时,一个平和、清朗,却又带着不容置疑的权威感的声音,从人群外传来。

“都住手。”

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入了在场每个人的耳中,这声音里仿佛带着一种能让喧嚣沉寂,让怒火平息的力量。

人群自动分开了一条道路。

只见一个身穿朴素白色亚麻长袍,胸口用金线绣着一架天平徽记的年轻男子,缓步走了进来。来人看起来二十五六岁的年纪,面容俊朗,金色的短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一双蔚蓝色的眼眸,如同落日镇上空最纯净的天空,不带一丝杂质,却有着绝对的平静与理智。

从他的穿着看来,他并不是卫兵,也不是贵族,可他一出现,之前那个嚣张跋扈的卫兵队长,就像老鼠见了猫,整个人瞬间蔫巴了。

“安……安德烈大人!”卫兵队长连忙收起长矛,对着年轻男子恭敬地行了一个礼,脸上的横肉硬是挤出一丝谄媚的笑容,“您……您怎么来这了?您日理万机的,现在就这样一点小事,是谁敢擅自劳烦您大驾?”

被称作安德烈的年轻牧师,并没有理会卫兵队长,他那平静的目光,扫过被踢翻的招牌,扫过剑拔弩张的赫淮和巴克斯,最后,落在了厨房中那个从始至终都一言不发,只是默默擦拭着厨具的黑发少女——云绯的化身身上。

他的眼神,在看到云绯那清冷如山水画般的容颜时,微微停顿了一瞬,但很快就恢复了古井无波。

“我是落日镇上秩序神殿的牧师,安德烈。”他对着云绯等人,微微颔首,自我介绍道,语气礼貌而疏离,“你们,是第一次来落日镇?”

“是又如何?”巴克斯依旧带着警惕。他能感觉到,眼前这个牧师身上,散发着与“裁量之尺”梅特隆同源,但又有所不同的秩序之力。那种力量,冷静、公正,但也同样冰冷,让他本能地感到不喜。

安德烈没有在意巴克斯的态度,他指了指地上的招牌,又指了指周围的镇民,用一种陈述事实的口吻说道:“你们的食物,很受欢迎。你们提供的服务,也给镇民带来了快乐。从结果来看,这是好事。”

众神一愣。

他们预想中的斥责、驱逐,甚至直接动手,都没有发生。对方一上来,居然先是……肯定了他们的工作?

“但是,”安德烈话锋一转,那双蔚蓝的眼眸平静地注视着他们,“任何商业行为,都必须在规则的框架内进行。你们在这里设立摊位,有向镇政厅申请,并获得经营许可证吗?”

“……许可证?”巴克斯愣住了。这是个什么玩意儿?他们这些神明,别说在凡间摆个摊,就算是在神界开宴会,那也是看心情,哪需要什么“许可”?

“看来是没有了。”安德烈点了点头,似乎对这个答案毫不意外。

他转向那个卫兵队长,声音依旧平静,但内容却让对方瞬间面如土色。

“科林队长,你身为小镇的治安官,职责是维护秩序,执行律法。面对违规经营者,你应该做的是,依照《洛林公国城镇管理法》第三章第七条,对其进行劝导,并指引其前往镇政厅补办手续。而不是像个地痞流氓一样,索要所谓的‘保护费’。”

“你的行为,滥用了公权力,破坏了秩序的公信力,已经构成了渎职与敲诈。现在,带着你的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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