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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流浪狗

小说:

夏夜潮热

作者:

梨可可

分类:

现代言情

女友的反应,令陈书彦意外。

沈家两个孩子,从小被夸懂事。在陈书彦面前,沈幼卿也习惯懂事。

他与张曼的事,跟她解释后,就再没过问 。

“卿卿?”以为她不高兴,陈书彦语调平静:“我只过去看看,你在这等我。”

“没事。”沈幼卿将杆放回包,小心整理,朝他温和地笑了笑:“张曼万一伤得不轻,你一个人也不方便。”

陈书彦深知张曼只是作。

但想到万一,也就点头,将她手里的杆接过来,单肩背到背上。

休息日,他只着简单的白T、黑裤,少年感十足。

有那么一瞬间,沈幼卿见到了刚上大学,让她刹然心动的矜骄少年。

打车到恒世。

周末,公司人少,大厅空旷冷清,脚步声尤其醒耳。

沈幼卿跟陈书彦刚进来,立马听见哼哼唧唧的哀疼声,声调婉转,听一耳朵,就知是故意。

往声源方向看去,张曼穿着工作服,正坐在沙发上,弯腰摸着左脚踝,姿势凹得我见犹怜。

沈幼卿跟在陈书彦身后。

张曼先瞥见陈书彦,当即眉开眼笑要起身迎接,一瘸一拐。

身残志坚的热情,让沈幼卿颇为感动。

等瞧见沈幼卿,张曼表情凝固,硬邦邦地说:“你怎么也来了?”

沈幼卿说:“听你伤得重,跟阿彦过来关心一下。”

客客气气,挑不出毛病。

张曼被堵得没话说。

奇了怪,以前这姑娘,端大小姐气度,从来不介怀她跟陈书彦的关系。

今天怎么就起性了?

“坐回去。”陈书彦神色清明,堪堪往张曼受伤的脚踝扫一眼:“怎么回事?”

张曼乖乖坐回,仍旧弯腰摸脚,她抬起睫毛,眼神是做作的委屈:“阿彦,真的好痛啊。”

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都似精心设计。

“呀,”沈幼卿跟着往下看,一本正经地:“真的挺严重呀,脚都红了。”

不青不肿,仅发红。

那点红,估计还是天热,被她捂的。

“就是,都——”张曼得意到一半,才反应过来她在嘲讽自己,惊异看她。

陈书彦看了:“行了,没事就回去工作。”

明显,语气更冷淡。

“可是我真的很痛嘛!”张曼恼了。

故意从沙发上站起来,刚走半步,脚一崴,又猛地跌回去。

这回倒不像演。

张曼懵了下,两秒后,“啊”地捂脚,痛声连连。

她哭着指控陈书彦:“你忘了你小时候为了保护我,还跟人打架,现在有女朋友就不管我了,叔叔走的时候还说让你——”

“行了。”陈书彦打断她。

然后回头跟沈幼卿道歉,让她打车回学校,他带张曼去医院。

沈幼卿看着他:“好。”

她原地未动。

目送张曼由自己男友搀扶,慢步往外。

听见张曼故意提高的声音:“叔叔阿姨经常开玩笑让我嫁给你当媳妇儿呢。”

陈书彦没说话。

疼痛堵不住张曼嘴,继续叭叭:“我之前还觉得我俩知根知底的,随了他们的愿也不错。”

“别说了。”陈书彦冷冷说:“长辈的玩笑话而已。”

说这话时,他没有回头。

不知是不是沈幼卿往常的大度,让他笃定她不会在意,还是他根本没放在心上。

不知过多久,沈幼卿才从大厅出来,漫无目的走。

恒世大厦前,有小段私道,周末车少,她大胆行于路中间。

中途手机振动,沈幼卿停下脚步。

是吴教练:[幼卿啊,跟你爸爸谈过没有?他怎么说?]

沈幼卿深深呼吸,继续往前。

前面路边停有辆车,她低着头,不看前路,及时刹住脚,才避免了与那辆车的亲密接触。

这里是恒世私路,谁的车会停这里?

她抬头,瞧清车的长相。

哦,领导的啊。

难怪。

看得出,车主有洁癖。车身异常干净,阴天里,黑色漆皮也反着光,店里新车都不定有如此洁净。

具有防窥功能的车窗,清晰映出人影。

齐腰长发柔软,被风吹乱,鹅蛋脸小,眉如远黛。

岁月静好一个美人,此刻满脸克制的烦,沉沉郁郁,算不得温柔。

春天尾巴里,黄角树嫩叶抽枝,芽衣脱落,由闷热的风托着,从人车之间打着转旋落。

摸了摸自己的脸,沈幼卿凑近些,仔细瞧,莫名觉得这人有些陌生。

不像是自己。

她在做些什么呀……

父母的严苛教育,能力培养,不是让她长大后,用来与另一个女人争抢男人的。

妈妈的话,再次跃然于脑中——

“你那男朋友,交往得有些久了。”

的确久,久到快丢失自我。

或许如今,沈幼卿也并非真我,叛逆被深深封印,小恶魔奋力挣扎,她勉强维持着懂事从容的乖乖女。

但绝非此时此刻。

“汪!汪汪!”

寂静空路,凭空两声小狗叫,将沈幼卿的自省打断。

注意力顿时被转移,叫声断续,听起来像警惕流浪狗。

她寻着声音,绕过宾利车尾。

沈幼卿从小就喜欢这类毛绒绒的小动物,但父母不让养,认为会影响她,玩物丧志。

担心狗狗被人欺负,她眼神急切,仔细将周围扫过,一边往前。

私道旁,是内属恒世大厦的广场,景观错落,绿意盎然。

绕过喷泉池,沈幼卿诧异停下,如何也想不到,会在此般情况,碰见他。

男人身姿高大,平直宽肩,黑色西装整洁,背影严肃、沉静,仿佛刚结束一个国际会议。

沈幼卿却觉,有点僵硬。

一双手宽大、骨节分明,稳稳端着一个……装着狗粮的玻璃碗。

与他这身正式,略有违和。

旁侧西装革履的助理,臂下夹文件。

他们前面,是郁郁葱葱的绿植。

“汪!”一只黄毛小狗从里探出一颗狗头,眼睛圆溜溜望他们,有种对全世界“两脚兽”都不信任的警惕。

看得出,三方都很紧张。

片刻后,

男人将碗递给助理,冷玉质感的声线,没有情绪起伏:“你去。”

打工人的本能,让助理下意识接。

等看清手里是什么东西后,他面如生吃苦瓜:“时总,我也……怕狗。”

时宴礼侧眸,看了他一眼:“出息。”

助理不敢怒,也不敢言,端着碗,更不敢喂狗。

心说,您不也怕狗么。

也是没出息嘛。

但顶头上司让喂狗,不敢也得上。

助理小心翼翼往前,正要弯腰,小狗突然“汪汪汪”猛叫,伴随炸毛低吼,身子还往绿植外冲出一点。

“啊!”

他惊恐后退,脸色如染坊般纠结,再不敢去。

丁点大的炸毛奶狗,跟被吓到的高大两脚兽,对比十分鲜明,喜感。

时宴礼抬手,看起来像捏了捏眉心。

高大背影透出‘我怎么有这种助理’的意思。

即将下雨,天色渐暗,风越来越大,黄角树芽衣扑簌簌落。

小黄狗再不吃顿饱饭、挪个窝,待会儿就要成落汤狗了。

但三方僵持,谁也不主动。

片刻,助理犹豫:“时总,那现在怎么办?”

时宴礼面无表情盯着呲牙咧嘴的狗,平静地说:“让它饿死。”

助理:“……”

沈幼卿“噗嗤”笑出声,后又克制,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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