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仲戌从未告诉过别人,自己的本名并不叫风仲戌。
风铃村路绝人稀,村民大多横僿不文,取不出什么像样的名字,最常见的,无非是阿虎,阿牛,阿狗,阿猫一类。
而他的名字就叫二狗。
真是太可笑了,在这个鬼地方,连人都得和畜生同名。
风仲戌,或者说,当时的二狗,他觉得这个名字配不上自己,就如同这整个风铃村也不配留住他。
他想要到外面的世界去看一看,想要为自己争取一个像样的名字。
可是风铃村的人已经在这个地方生活了数百年,没有人真正地走出去过,即使常年遭受暴雨山洪,他们也没有生出过离开这里的心思。
风铃村是他们赖以生长的根,也是他们画地为牢的枷锁
直到有一年,风铃村中来了一位年轻的云游僧人,他一身衲衣芒鞋,风尘仆仆,但一双眼睛却像是太阳下的山泉水,纯粹明亮。
他是完完全全来自于新世界的人,拥有一双见识过山外美景的眼睛。
村民们对这位僧人很是尊敬,特意为他找出一间干净的小院居住;而孩子们却对他感到新奇,每日都会隔着破烂的篱笆偷偷张望他。
僧人说,村民之善行必得善报,而为了报答村民们照顾,他便在自己居住的院内开设一间小学堂。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僧人认为,想要改变风铃村的现状,必须得将希望的种子埋在这些孩子们心中。
小学堂很快便开办起来,几乎全村的孩子都会去僧人的院子学习。
一开始,孩子们还兴致勃勃,津津乐道,但时间一久,小孩子顽劣叛逆的天性,便显露无遗。
大部分人很快便厌倦了这些枯燥乏味的书卷知识,开始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僧人也不强求即使自己学生一天比一天少,他也依然会每日辰时打开院门,按时上课。
再坚持了两个月之后,二狗也快坚持不住了,他认为凭自己两个月的持之以恒,已经足见他的非同寻常。
要知道,其他孩子们,一个月前,就几乎跑光了。
他撑着脑袋坐在院子里,屁股下的藤椅硌得他生疼,像是在催促他离开。
僧人博学,除却佛典佛论,讲课内容还常常涉及,经史子集,诗词歌赋。
甚至还包括一些更加虚无缥缈,玄之又玄的东西,什么心法,什么内丹,什么修行,他似乎是真的想要将毕生所学留在这个小山村里。
只不过二狗现在一个字也听不进去,他神情恹恹,两眼四处乱瞟。
果然,院子里已经没剩什么人了,有那么一两个索性趴在木桌上睡了起来,看来大家都一样,自己已经算是这群人当中的佼佼者
这时,他目光一顿,落到了最前面的女孩身上。
他记得她,村子里无父无母的阿莺,瘦瘦小小的一个,坐在最前排,粗糙的藤椅好像对她没有任何影响,手中捧着一卷皱巴巴的书,心无旁骛地听僧人讲课。
二狗心中一惊,因为他发现阿莺的眼睛发生了变化。
那个无父无母,靠着村民们的接济才勉强活下来的小东西,眼睛居然也变得那么亮,就同那个僧人的眼睛一样。
这是巧合吧,这一定是巧合吧,她怎么可能不一样,她连活一口气都费劲,怎么可能会先他一步开始蜕变。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他在下学之后,堵住了阿莺。
小姑娘睁着一双亮得惊人的眼,抬头看他:“二狗哥哥,有什么事吗?”
他皱了皱眉,他讨厌这个名字,这些日子他认了字,早就给自己想好了一个不为人知的新名字。
二狗二话没说,抢过她怀里的书册,一个破破烂烂的手抄本,泛黄的麻纸上滴着蜡油,字迹毛毛糙糙的,一蹭便是一块乌黑。
二狗仔细一看,辨认出一句话。
“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古得一以盈,人得一以长生。”①
“长生?”二狗不屑地看着她。
其实他压根读不懂这句话的意思,但他确实有些小聪明,抓住这唯一的两个字猜出了阿莺的想法。
“你不会是想修仙?想长生不老吧?”二狗毫不客气嘲笑她,“就你这样的,能修仙?你能多活一天,靠的都是我们的施舍,你还想长生不老?不知天高地厚的死丫头!”
小姑娘眨了眨眼,眼中既没有生气,也没有难过:“二狗哥哥,请把书还给我。”
她伸出手,掌心很干净,但指甲缝里却能看见一点炭渍。
他又听到了那个让他感到愤怒的名字,更让他愤怒的是,她一点都不生气?她居然完全无视了他的嘲讽?
她怎么敢?她怎么敢?
二狗愤恨极了:“你这个没人要的死丫头!还想成仙?想都别想!”
他当着她的面,将那卷用炭笔誊抄出来的书撕了粉碎,临走之时,还恶劣地将愣在原地的女孩推到在地。
自那日之后,二狗很久都没有去学堂。他不知道在顾忌什么,也许是担心自己的霸凌被人公之于众。
但更重要的是,他不想再看见那双无畏无惧无源无恨的眼睛。
一直到一个月之后,僧人告诉村民们,他打算离开,并且僧人还说他想带一个孩子离开风铃村,去看更广阔的天地。
而更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僧人选中的那个孩子,不是其他人,居然就是他。
临行之日,他牵着僧人衣袍接受所有人钦羡的眼光,他目光一扫,就看到人群中的那个女孩。
这是时隔一个月之后,他再一次见到阿莺。
然而令他的失望的是,她的眼神依然坚毅如常,无可撼动。她甚至在对他微笑,在人们送别的时候,诚恳地送上祝福。
他又一次感到惊讶而愤怒,但是很快他又冷静下来,即使他再不同寻常又能如何?她最敬爱的老师选中的人可是自己,是他先她一步走出了群山,是他先她一步离开这个逼仄的天地。
他跟着僧人跋山涉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繁华的城镇。
僧人带着他在城中住了数日,在这期间,僧人几乎对他百依百顺,无论他想吃什么,玩什么,喝什么,僧人都会答应。
二狗,不,现在他已经换上了他的新名字,风仲戌。
风仲戌想,僧人一定是将自己当作了真正的弟子,所以才会这么迁就他。
直到有一天晚上,他从梦中惊醒,看到房间里放着一箱金光灿灿的黄金,而比黄金更耀眼的是那个衣衫破旧的僧人。
他的外表,什么变化都没发生,可就是有极为强悍的光芒从他的身体里迸射而出。
僧人道:“你若愿随我修行,便要忘却凡尘,遁迹空门;你若是想继续流连红尘,那么这箱黄金便赠与你,你我从此不再相见。”
他一时没反应过来:“师,师父,你,你要抛下我吗?”
僧人欣慰地笑了笑:“阿弥陀佛,小友既叫唤我一声师父,你我便可再续师徒缘分。”
僧人袖手一挥,房间立刻黯淡下来,那一箱黄金转瞬即逝,而僧人身上的光芒也随之匿迹。
“不,不不,”他几乎是立刻扑了过去,“我的黄金,我的黄金,你把我的黄金还给我!快还给我!
僧人沉默地看着风仲戌在黄金消失地方,近乎癫狂地翻找,默默地叹了口气。
下一刻,风仲戌眼前一亮,满箱黄金失而复得,而他再一回头,身后空空荡荡,像是从未有人到访。
僧人消失了,风仲戌一夜未眠,迷茫与不解充斥着他的脑海。
可等到太阳升起时,晨光透过窗扉照在金灿灿的黄金上。
他茅塞顿开。
黄金比太阳还重要,太阳可以照亮人间,可黄金却能照亮他的人生。
原来这就是希望,是属于他的希望。
只不过金山银山终有尽时,财富的挥霍比他想象的还要快。
他很快便变得身无分文,流落街头。
然而,上天似乎还没有放弃他,走投无路之际,一间药铺的掌柜收留了他。
他成为了药铺的学徒,没了荣华富贵,只有粗茶淡饭。
凭借自己的小聪明,他很快获得了掌柜的青睐。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风铃村的生活,像是前世的记忆一样,离他越来越遥远。
他感觉到庆幸,果真是苍天不负有心人,幸好自己一直没有放过离开村子的念头,才能成就他现在的生活。
直到某一天,他居然在别人口中听到了风铃村这个名字。
风铃村出了位仙人!风铃村的仙人显灵了!这可是真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啊!
他心头一震,不知怀着怎样的心情又回到了风铃村。
这里果然变得不一样了,从他离开时的山穷水恶,到如今的山清水秀。
更重要的是,他真的见到了传闻中的那个仙人。
站在村民们亲手塑造的神像,风仲戌一眼就认出了她。
是阿莺,四十年前,那个骨瘦如柴的小姑娘,现在穿上了华丽的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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