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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我先拉个屎

小说:

[快穿]玩家日常头秃

作者:

声声笙

分类:

现代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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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烧肉这道家常菜,我吃过很多种不同的做法,几乎每一个家庭,都不太一样。

比如李媛家做的红烧肉,烧得比较“干”,口感有些像“软哨”。会加入干笋和肉一起烧。看起来黑乎乎的,但特别有嚼劲,越嚼越香。读高中那会儿,有一阵子同学之间流行中午带盒饭,李媛的盒饭里时不时就有这道菜。一开始看到那黑不溜秋的红烧肉,我是拒绝的。自从吃过一次里面的干笋,我经常央求她再喂我一块。

肖重家的红烧肉又是另外一种做法了。他妈做的红烧肉总是切得很大一块,加水闷至软烂,肥而不腻,入口即化。对牙口不好的老人特别友好。肖重的爷爷还在世时,老爷子一周要吃三顿红烧肉,临了还不忘嘱咐,清明节烧纸的时候给他带上一碗红烧肉。

他家红烧肉里面会加土豆块和鹌鹑蛋,口味偏甜。小时候去他家吃饭,为了争夺红烧肉里面的鹌鹑蛋,我跟肖重能打起来。争完了鹌鹑蛋,为了用土豆泥甜味汤汁拌饭,我俩又要再战一场。

肖重和李媛结婚后,肖重经常说李媛家的红烧肉好好吃,特别有“嚼劲”,很适合早餐下面条。李媛也夸肖重家的红烧肉色泽漂亮,一看就让人很有食欲。

后来,李媛生了毛豆。刚出月子的某日,她忽然很想吃红烧肉,于是起了个大早,趁着毛豆睡觉的功夫去菜市场买了一大块五花肉。接着,她回到家中,孩子醒了,她去喂了个奶,再去厨房想做个红烧肉吃,却发现肖重的妈妈已经帮她把那块五花肉洗干净整块下锅煮了。

李媛家做红烧肉是不煮的,生肉切块,下锅煎出油,然后炒糖色,加入香叶、桂皮、八角、干笋,不加一滴水。炒好之后上锅蒸。而肖重妈妈做红烧肉,整块五花肉先加葱姜煮透,肉能插得进筷子,这才捞出来切块红烧。

当天晚上,肖重回到家中拿换洗衣服马上又要去医院。短暂的晚饭时间,他喜滋滋地吃着红烧肉,说,“还是老妈做的红烧肉最好吃了!”

李媛面带微笑。

饭后她一路跟着肖重去停车场,大概有话想说。肖重一副很累的模样,敷衍地亲了她一口。

“老婆,你赶紧回去吧,我得去上班了,孩子还在楼上,这个时间要给毛豆洗澡,我妈一个人搞不定的。”

李媛笑了笑说好的。

晚上,等孩子睡着了,李媛发了一条微信给肖重。

“其实,我不太喜欢吃你妈妈做的红烧肉,太腻太甜了。”

肖重说其实他也不太喜欢吃李媛家做的红烧肉,太干太硬了。不过丈母娘的马屁总是要拍的。

他以为他们只是纯粹地在讨论红烧肉。他并不知道,那几个星期里,李媛一直在手机上默默地写着一份《离婚协议书》。

第一次打开文档,她把“离婚协议”四个字打在了页面上。然后关掉了页面。第二次打开文档,她把“男方姓名”几个字打上,冒号后面的部分难以输入。后来她写到“男女双方于X年X月X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又写不下去了。

前些天我和吴越临去她家吃饭的时候,我问李媛写到哪儿了。她告诉我,写到“婚后生育一个子女”,姓名、性别她写不下去,暂且搁置吧。

毛豆的大名叫做肖恺欣。谐音“笑开心”。这名字是肖重和李媛还没结婚那会儿就已经商量好了的。“恺”是安乐的意思,“欣”代表喜悦。毫无疑问,他们希望自己的儿子这辈子都乐得跟只傻鸟一样,就像他们两个谈恋爱时一样。

“你跟肖重说过吗?”

我说起这事儿的时候,吴越临正埋头切那块已经煮透的五花肉。在做红烧肉的第一道工序上,我更认同肖重家的方式。五花肉煎得太干太硬就不是“红烧肉”,我喜欢里面的干笋。

“没说过。要是他知道李媛背着他偷偷摸摸写了份离婚协议,他肯定要炸毛。他一炸毛,只会把事情搞得更糟。以我对李媛的了解,她只是想发泄一下。这离婚协议没有三年五载她写不出来。即便写出来,她也不会轻易拿出来。这么长的缓冲时间,肖重只要不是个傻逼他就知道该怎么办。如果他还不知道,那么活该他单身。”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们之前说起‘敞亮’的时候,你才讲过,肖重就是个……”吴越临十分友善地提醒了我一句。

我叹了口气,摇摇头,“但他不能总这么傻。”

“人如果没有面对过最糟糕局面,不会一下子就变得聪明起来。”

他耸了耸肩,似乎并不赞成李媛处理问题的方式。

他说前阵子,他让肖重主刀一个二级手术。头一次,他没打里面坐着。总觉得心里不踏实,想了想还是溜达到手术室外,贴着玻璃门伸长了脖子往里瞅。然后他一回头,看见肖主任悄无声息地站在他身后,也伸长了脖子,把他给吓一跳。

我哈哈大笑,说,这真是父爱如山。他说是啊,一个二级手术,两位主任门口候着,他以前就没这么好的待遇。

我背着手站在一旁看他切肉。我以为他会先测量计算一下,没想到他落刀都不带犹豫的。三两下就切完了。

我拿了双筷子,翻了翻肉块,想数一数,吴越临让我别数了。他刚才先估摸着单独切下一小块,剩下的部分横着四刀竖着五刀,正好三十块,再把单独那块切成四块就行了。没那么复杂。

“原来如此……”

我恍然大悟地点点头,然后踮起脚飞快地在他脸上亲一口,“真聪明!”

接着我起锅下肉,小火煎出些油脂,把肉铲起来,放少许黄晶冰糖炒出糖色,再倒入五花肉和板栗,放盐,加入半片香叶、半颗八角、一小块橙皮可两颗山楂,翻炒一会儿,加水没过肉,盖上锅盖小火收汁。

“所以你家做红烧肉放橙皮和山楂?”

我告诉他,不是“我家”,只是“我”。

“我爸只会炒蛋炒饭、煮面条、炖排骨。我妈根本就不下厨。她是家里的“幺女”她年轻时在家,我外婆煮好早餐端上桌她才起床。”

我一边说一边继续做其他的菜。我买了一截冬瓜,一块火腿、还有一包瑶柱。想做个冬瓜汤喝。

“我感觉在医院上班的人,回到家都不太爱动弹。肖重就不说了,他本来就懒。我妈病退之前,在医院属于劳模吧。单位上她挺勤快的,从早到晚不停歇,人人称赞。回到家,大多数时间,她总是在睡觉。”

小时候,家里请保姆阿姨之前,我的三餐饮食,基本上都是外婆给做。老人家年纪大了,也不爱做花里胡哨的东西,都是最平常的菜肴。简单的炒时蔬、小炒肉。怎么方便怎么来。而我奶奶,也属于养尊处优大小姐似的人。十指不沾阳春水。都是我伯娘他们做饭给她吃,她还会挑三拣四。

我父母虽然都不怎么做饭,却总有地方吃饭。今天去张家明天去王家,经常带着我四处蹭饭。那时候我嘴特别馋,不论走到哪,都是一副没吃饱饭的样子。别人家的饭菜,怎么吃都香。

我真正开始学着烧菜……其实还是在大学之后。

在B市那段日子,我的厨艺突飞猛进。忽然就会烧菜了,而且集各家所长,没有定式。

“你家红烧肉是怎么做的?”我问吴越临。

他说,他家的红烧肉里面会放腐竹。他家那地方,腐竹非常出名。但具体怎么做的他不知道,因为他妈从来就不让他进厨房。吃完饭,碗筷就摆放在餐桌上。连拿进厨房都不让,更别说洗碗。他妈会跟他说,“你好好学习就行了,这些事妈会做,不用你操心。”后来,每年过年回家,他妈还是一样,但说话的语气里面会透着一股骄傲和自豪。“外科医生的手,不要碰厨房里的东西,伤到就不好了。”

“难怪你连方便面都不会煮。”我不屑地撇了他一眼。

他洗了西红柿,放在菜板上,手里拿着刀,抬眸望着我,似乎想问我要切成什么样。我笑着冲他挥挥手,阴阳道,“外科医生的手,不要碰厨房里的东西,伤到了就不好了!”

他埋头笑了笑,“我会。”

“嗯?”

“之前你煮面条,我不是只看一次就会了吗?”

我也埋头笑笑,“那你就一边儿看着吧。不是你生日嘛?”

他说他还是乐意打打下手的,因为时间不早了,他想早一点开饭。

我们是7点钟开的饭,西红柿鸡蛋面、板栗红烧肉、冬瓜汤。我估计他也是饿坏了,埋头一声不吭地吃菜、嗦面。然后干了三碗冬瓜汤才问我,这汤怎么这么好喝。

瑶柱、火腿、冬瓜,那汤又鲜又解腻,能不好喝吗?

我吃饱之后,挺着肚子靠在沙发上打嗝,顺带找到了他家电视遥控器,用手机投屏了一部电视剧,《沉默的真相》。

之前听公司的同事推荐,说这部剧特别好看,但不能一个人自己看,因为太压抑了。

我开始看剧的时候,吴越临还坐在那儿吃冬瓜,这让我感到十分欣慰。

懂的都懂,人做了饭,吃饱了,美滋滋,很自然就不愿意动弹,不想去收拾餐桌洗碗。但今天是他的生日……让寿星公去洗碗,似乎不太好。我正纠结着呢。吴越临的手机又响了。这一次并不是电话铃声,而是微信铃声。我看他举着手机的动作,忽然意识到,这是一个视频电话。我原本舒展着的四肢,连忙收了起来,接着我就听到了久违的J市方言。

虽然,我在J市读了几年大学。但J市的方言对我来说就跟外语一样。J市方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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