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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灵溪谷(一)

小说:

古板仙君怀了我的崽

作者:

水津渡

分类:

穿越架空

两百多年的狼生中,玲珑最害怕两件事被人撞见。

一为洗澡。

狼族居住的沉泽山里有一处温泉,名叫望月泉。泉水温热,可滋养灵气,狼族孩子们常三五结伴,一同来此处沐浴戏水。可小玲珑从不同行,即便有小狼邀约,她也只会抬起下巴,冷哼一声:“无聊,不去。”

若是让她在众狼面前湿了毛,她宁可去死。

说起她的毛毛,那可是绝无仅有,通体雪白,触感柔软,站在太阳下时熠熠生辉,狼族上下见了都会看直眼,惊叹一句:“哇……”

可任谁都想不到,玲珑蓬松柔软的毛毛下竟是空心的。

她的躯体很瘦,若是下了水,便从一只狼变成一条狼。

但她从前不瘦,听老狼说,她足月时便有十多斤重,体格大得惊人,满月宴那日,狼族的长老们围在她塌前,啧啧称奇:“长得真好。”

果然,她体格越长越大,仅仅五岁,便有了觉醒妖丹的趋势,她还记得那日沉泽山下了大雪,可她身体里却暖暖的,仿佛有一个火球要从她腹部长出来,那火球越变越大,越变越大,她只觉得肚子胀得厉害,几乎晕死过去。待她清醒过来后,却发觉身上盖了好几层被子,身上冷得可怕,从此也落下了病根,身子也慢慢瘦弱下去。

自那以后,再也没有狼夸赞她长得好。于是玲珑每日从各处搜罗养毛的补品,隔三差五就往身上抹亮毛油,养得一身毛毛又厚又长,油光水滑,看上去大了一圈不止。

只要下了水,狼族其他狼便会知晓她一直在虚张声势。

可总不洗澡也不行,她的毛毛会变得乱糟糟。玲珑只能等到夜深人静时,偷偷跑来望月泉泡澡。泡澡时,她的身体全部没在水中,唯独留出眼睛以上的部分浮在水面之上,耳朵也高高竖起,警惕地注意着周围的一切动静。

就如同一只正在锁定猎物的鳄鱼,偶尔才将鼻子飘在水面呼气。

咕噜咕噜,咕噜咕噜……

二是修爪子。

狼族的术法多依靠狼爪施行,若是一只狼的爪子又长又锋利,其他狼便会先入为主的觉得此狼妖法高强,不好惹,对上阵时气势也就输了大半。若是此狼爪子又短又钝,往往还没开打,便已被对面那只狼羞辱得面红耳赤。

玲珑的爪子虽然不钝,但总是长不长。其他小狼隔三差五便伸出狼爪修修磨磨,为难道:“哎,真麻烦,不知为什么我的爪子要长这么快,真羡慕那些爪子长得慢的狼,诶,玲珑,我怎么从来不见你修爪子?”

玲珑不屑一顾:“切,伸出来怕把你吓死。”

“是吗?那我倒想看看。”

“你不配。”

可无论玲珑如何小心,可总是有关于她的真实体格和爪子的消息传出。

狼族以强者为尊,一个又瘦又弱的狼崽怎能受狼尊敬?即使她是首领的孩子,在族群中也常被当做废物对待。

更可怕的是,她如今已不是狼崽,而是一只两百多岁的大狼了,可体内的妖丹却一直没有长出来的迹象,就连人形也无法化成。

因为此事,玲珑每日忧心得睡不着觉。

直到她哥给她出了个主意:“人界地杰物灵,那一个个肥嫩嫩的人便是最好的补品,说不准你吃了人,便能化形了。”

听后,玲珑一双幽黑的眸子亮晶晶的。

她怀着满满邪念,下了山。

出了沉泽山,玲珑才发觉外边竟如此好混。

人界中,人们常穿着软绵绵的衣裳,对于玲珑来说,撕碎那些衣裳就如同碾死一只蚂蚁一般容易。

更可笑的是,玲珑偷看许多人洗澡,她发觉,人脱了衣裳之后都是一长条,偶有几个胖胖的,但不管什么样的人,指甲都是短短的,比她的还短上两截。

人这种东西,对狼来说毫无杀伤力。

玲珑决定为自己挑选几个爽口的目标,不要太肥,肥肉太油,也不要太瘦,瘦的太硌牙,不要太黑的,玲珑从不吃黑色肉,她怕吃到肚子里以后,长出来的毛毛也成了黑的,最好身体要有灵气,这样有助于化形。

哦,最重要的是,要长得漂亮。

她喜欢漂亮的人。

玲珑锁定的第一个目标是灵溪镇街上卖豆腐的姑娘。她肤如凝脂,面如桃花,一双手又白又嫩,被镇上的称做豆腐西施。

而且,她很香。

玲珑躲在暗处观察了她好几日,真心觉得她很不错。于是,一个深夜,玲珑偷偷溜进了她家里。

那时她本该睡觉,可那日她却醒着,穿着一身红衣,坐在镜子前哭个不停。

玲珑从未见过人界的姑娘哭,躲在隔板后看了一会儿后,她竟心软了。

玲珑天快亮的时候才出来,出来时豆腐西施眼睛红了一圈,趴在镜台前睡熟了。

镜台上,多了一只死兔子。

若不是夜里林子里的动物都睡着了,她玲珑至少能捕获一只小鹿。

离开后,玲珑骂了自己一路,这样只会哭哭啼啼的弱者,就应当化作她这种强者养分,她怎么能忘记自己如今是一头吃人的大白狼?

若是下次再叫她遇见这样的人,她……

……她还真遇见了这样的人。

就在这条路上,是一个骑着白马的少年,眉清目秀,手里抱着一个黑匣子,哭哭啼啼:“俺的娘诶,儿好不容易考上了秀才,你怎么就先走了呜呜呜呜……”

玲珑潜伏在小路旁,只听马蹄哒哒哒,便将这哭泣不停的少年送进了狼嘴。

少年被她扑下马时,眼中惊恐无比,手里却牢牢抱着那黑匣子。玲珑咬住了他的脖子,欲一招致命,可那少年却突然尖叫起来,四肢也拼命扭动着:“俺的娘,俺的娘,有狼啊……有狼……”

然后,玲珑嗅到了一阵骚味。

顿时,玲珑兴致全无,放他跑了。

呸,好生晦气。

不过几日后,她便找到了第三个目标。

那人住在灵溪谷内,是个杀猪仔。

可他却一般的杀猪仔不同,他很白净,看着也挺高大,隔着老远,玲珑便能嗅到一种隐隐的香味,勾引玲珑将他吃掉。更妙的是,他会些小法术,玲珑想,这就是最合适的猎物。

可令狼失望的是,她打不过他,反倒还被这杀猪仔教训了几顿。

玲珑本想另寻目标,可谷中不知何时多了个结界,她竟出不去了。

在山谷里多住了几日,竟让玲珑发现了一个了不得的事。

这个杀猪仔竟想圈养她!

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这并非无依无据。

她从前见过豆腐西施家里的小狗,她发觉,豆腐西施对那狗做的事,正是这杀猪仔对她做的事。

豆腐西施每日喂狗吃两顿饭,杀猪仔更甚,喂她三次。喂的都是他后院养的小猪,说起杀猪,就不得不提他杀猪用的刀——一把长剑。那剑很锋利,只需在小猪身上划拉几下,小猪便会成为一块一块的,杀猪仔将其放进锅里,拿着一把小铁锹扒拉两下,出来时竟香喷喷的。

杀猪仔总是能发现躲在暗处偷看的她,他冷着一张脸,端着盘子走到某个犄角旮旯前,目光透过黑暗,居高临下地盯着她:“出来,吃饭。”

还有,豆腐西施给狗洗澡,给狗剪爪子,杀猪仔也是。

这恰巧是玲珑最不愿被别人撞见的两件事,可那杀猪仔却将她狼狈的模样看光了。不但如此,他还剪光了她的爪子,此举无异于毁了剑修的剑,砸了琴修的琴,这事落在一只独在外乡的狼身上,是多么可怕。

“敢泼我水?你完蛋了!”

“你今晚睡觉最好别闭眼!”

“我告诉你,剪狼的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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