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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第 64 章

小说:

我为鱼饵

作者:

添禾

分类:

穿越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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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暗了下来,桌上的饭菜冷了好一会儿了。何明瑟两颊绯红,推了推覆在自己身上的沈猷。

沈猷抬起头来,捏了捏她饱满的脸蛋,伸手帮她整理了身前凌乱的衣衫,仰面躺在了床里面,让身体渐渐冷静下来。

“你说过日后会像我对你一般对我,你能不能做到?”片刻,沈猷翻了个身,看着何明瑟。

她发髻微乱,嘴唇红的似是一颗熟透了的樱桃,刚刚沈猷不由分说的将她按倒在床上,亲吻了她足足有一刻钟。她此时有些后悔刚刚跑出去给他认错了,他分明就是故意装作生气的。

“嗯?沈大人,我哪里又惹到你了?”

何明瑟不想理他,起身坐到镜旁拿起梳子,慢慢梳理凌乱的鬓发。

沈猷从床上一跃而下,站到她的身后,“今日的玩笑不能再开了。”

何明瑟看着镜子中那个颀长的身子,不由得发笑:“咱们俩在一起,你更像个得了相思病的媳妇。”

沈猷俯下身子,在她脸上啄了一下,“那又如何?”

……

一路上顺风顺水,十日之后,商船抵达金陵龙江关码头。

船尚未靠岸,甲板上已经站满了瞭望码头的人,都在寻找自家来接的人在哪个方向。码头上更是人多得不胜数,大部分都是被派来接人的家仆,有的手中还举着写着人名的大纸。

李偏头掐算着沈猷一行到达的时间,从前日起他便每日带人在码头据守,以防错过了自家大人的到来。

前几日他已经带着沈猷的信去找过了于缙,于缙知道沈猷要来金陵,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当即留了李偏头在家里喝茶。自打沈猷去辽东,二人已经有四年未曾相见了。

对于给沈猷寻宅子之事,于缙也是十分卖力。昨日他亲自来驿站找李偏头并带他去看了给沈猷租赁的宅子。

下了船,李偏头径直带了沈猷和何明瑟去往城内的里仁胡同,此处与皇宫只隔了三条街,也离于缙的府邸不远。之前租住在这里的是户部的一个主事,前几日刚刚致仕,要回松江府老家养老,于缙得了这个消息,辗转找到了房东,得益于房主惫懒,此时尚未向外张贴租赁的消息。

自打京师被雍王占领以来,金陵的房子日复一日的紧俏,好多空宅基本是第一天贴出向外租赁的消息,不消第二天便已经被下家租了去。若是没有这个机缘,沈猷怕是要在驿站住上些时日了。

这是一个二进的宅子,内部小巧而精致,家具等一应陈设都是房主留下的,东西并不多,只有一些日常所用的桌椅、矮柜等。他们尚不知要在金陵居住多久,若是临时落脚,这个宅子也是够用了。

沈猷看罢觉得非常满意,他问何明瑟的意思,她也说不错,这里离闹事不远,但是闹中取静,正是理想的居所。

待东西收拾的差不多了,沈猷让金葵备马,他要亲自到于缙府上登门感谢,也要与这个几年不见的老友叙叙旧。

没想到刚出了门,还未上马,便见巷子那头一人骑着头灰褐色的小毛驴往这边过来。

见了这番熟悉的情景,一阵亲切之感袭来,沈猷朝那人挥手致意,待示意侍卫将马牵回马厩里去,便大步朝那人迎了过去。

于缙,字定贞,无论刮风下雨,无论上朝还是去郊游,代步工具都是一只小毛驴。

于缙原来在京师之时,大部分同僚的都是坐马车去衙门,晴天遮阳,雨天挡雨,再不济也是骑马,但求个速度快。只有他骑的是一头既不遮风挡雨,速度也不快的倔驴。有好多同僚以此来调侃他,堂而皇之的叫他“骑驴于郎”。

于缙听罢只是笑笑,对于大家的取笑,似乎浑不在意。

“于定贞,我刚要去你府中拜访,没想到,你就来了。”

于缙见沈猷过来,似是并未即刻认出,待他下了小毛驴,盯着沈猷上下打量了一番,才笑道:“继之,四年未见,你黑了不少,但倒是愈发的俊朗了,真是颇有几分武将之风,跟四年前那个细皮嫩肉的小子,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啊,我差点都不敢认你了!”

于缙虽是沈猷同年中进士,但是年纪要长沈猷六七岁,现在已经年近三十,脸颊上已经蓄起了寸长的胡须,颇有一副成熟稳重的样子。

他这话不假,四年前,沈猷出任辽东都司都指挥使之时,只有十九岁,尚且稚嫩,如今在战场上历练了几年,已经褪尽了一身的书卷之气,身量也放宽了。

“你倒是除了这把胡子,其他没什么变化。”沈猷笑着意有所指,不仅是相貌,还有他对小毛驴的执着。

沈猷附身细细打量了一番于缙的这头驴,“这驴我看着怎么倒像是原来你在京师骑的那只。”

于缙疼惜的眼神拂过小毛驴,伸手摸了摸它顺滑的皮毛道:“好眼力,骑了几年舍不得了,从京师跟我一道回的金陵。为了带它啊,我在路上多耗费了十几日呢。”

于缙目光从毛驴身上收回,又望向沈猷,叹了口气,“令尊和令堂的事情我都听说了,我没看错人,就知道你不会变节。”

沈猷苦笑着摇了摇头,满是无奈,“今日高兴,且不说这个。快进院,我介绍个人给你认识。”

到了门口,沈猷让金葵将于缙的小毛驴带到马棚里喂草料。

“这房子要多谢你,小弟家眷很是喜欢。”沈猷撩袍迈入了院中,虽是感谢的话,但他勾嘴朝于缙得意一笑。

于缙挑眉看着沈猷,一下就听出了这句话的重点。他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呦!长进了,以前一直以为你这方面没开窍,魏都南的千金都入不了你的法眼,我今天倒要看看弟妹是个怎样的神仙人物!”

沈猷摆了摆手,笑着道:“现在称弟妹还为时过早,我俩尚未成婚。”

于缙在院中顿了一下,沈猷之前是多书卷气的一个人,没想到去了辽东几年,愈发有武将作风了,行事如此不拘小节,未成婚就将一女子拐带在身边,也不怕落人口实。于缙眼里向来揉不得沙子,没想到沈猷居然能给他这么大个惊喜。

一惊诧不要紧,于缙嗓门提高了几度,皱眉指着沈猷笑骂道:“人家姑娘尚未成婚就被你拐来了?几年没见,你愈发了不得了,辽东都司没白去,女贞没白打,倒是学了些蛮夷风气!”

于缙说话向来嗓门大且口无遮拦,如今一点没变。沈猷虽然见怪不怪,只是这话要是被何明瑟听到,定是又要吵着让他立即再租一处房子和他分开住了。

沈猷压低了声音,凑近于缙耳边道:“何宗宪大人之女,何大人临终嘱托我好好照顾。我本想着等过了孝期,成婚以后再将她接过来的,可如今她无所依靠,把她留在武昌我是一万个不放心,所以只能让她跟着我一同来金陵。”

于缙听罢叹息道:“原来如此,是何大人的爱女,何大人是忠烈之人啊,你可得好好对人家。”

沈猷笑着点头,进屋招呼何明瑟出来见一见于缙。

何明瑟在船上之时已经听沈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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