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莉用双手托着脸,认真地说:“我知道大家对彼此都有一些防备,这很正常,我自己也还没有完全付出信任。我也很期待大家能完全相信对方的那一天。”
“慢慢来。”乔鼓励道,“了解一个人需要时间。”
“是啊。”巴莉点点头,“不过我已经从一些小事里发现了他们的性格。比如其中一个人,看起来大大咧咧,其实在帮助别人的时候挺细心的。不过他好像对自己的经济状况完全不在意。”
“周三就会把周薪花光的那种人吗?”乔笑道,“我也认识这样的人,感谢信用卡这个伟大的发明,他们才能不饿肚子。”
“我怀疑他能不能撑到周三。”巴莉摇了摇头。
她到底还是闲不住,在把餐具一一摆好之后,又将餐巾折成了扇形,端端正正地放在每个盘子上,以米其林餐厅的布置为标准自我要求。
其实巴莉知道乔和客人多半不会在意这些,但她还是认真地做了。毕竟乔很在乎这次和老同学的见面,对青年时代的追忆让他看起来年轻了十岁,她自然也跟着重视起来。
门铃响了,乔立刻摘下围裙朝门口走去,巴莉则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他后面。
一打开门,站在那里的客人就举起了手里的东西,笑着说:“我买了一打啤酒。”
两个中年男人对视着,同时发出了感慨:“乔,你一点没变。”/“约翰,你一点没变。”
巴莉站在乔身后,好奇地打量着客人:黑人中年男子,身材结实,气质却异常温和,说话时带着一种慢条斯理的从容。如果不是乔刚才提起过,很难想象他曾经是警察。那种长期在街头执勤、随时可能面对危险的职业,和他身上的平和气息有点不太相符。
乔接过约翰手里的啤酒,随手放在一旁的柜子上,然后毫不犹豫地给了对方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
巴莉看着这一幕,心里不由得冒出了一个她自己知道有点政治不正确的想法:黑人真的不显老。
眼前就是两个鲜活的例子。如果只看皮肤状态,他们看起来都比实际年龄年轻得多;真正暴露岁月的是那种沉稳的眼神,还有经历过很多事情之后才会出现的从容气质。
“这是我的女儿,巴莉,在警局做法医。”乔松开约翰,侧过身给两人介绍,“伊德瑞斯是记者,在加班,还没回来。”
巴莉立刻向前一步:“约翰叔叔,见到你真高兴。”
她语气轻快又礼貌地打趣道:“乔已经激动了一个下午了。”
约翰露出真切的愉快笑容:“那他可不是一个人。和他打过电话之后,我也很激动。”
他的目光落在巴莉身上,却没有流露出任何异样。
通常来说,那种异样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往往出现在旁人得知乔和巴莉的父女关系的那一瞬间。那是一种极其细微的、近乎本能的反应,并不带有恶意,只是人们在短时间内试图理解信息时产生的迟滞。
大多数人很快就会反应过来,用“领养”这个再合理不过的解释将一切串联起来。但在那之前,总会有一个短暂的空隙,像是目光的轻微停滞,或者来不及掩饰的若有所思表情。
但约翰没有,仿佛对他来说,这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
乔带着约翰往屋里走去,约翰打量着房子:“你的家真不错,打理得很好。”
“伊德瑞斯出生没多久,我们就搬到了这里。”乔说,“这房子有点年头了,我这些年做了不少维护工作。屋顶、管道、地板……几乎都动过手。”
约翰点点头,目光落在客厅的照片墙上。
最早的照片里,是年轻的乔和妻子,还有襁褓里的伊德瑞斯。再往后,孩子慢慢长大,照片却只剩下了父子两人。再后来,又多出了巴莉,一开始她略显拘谨,到后来笑得越来越自然。
不需要特意说明,这些照片已经足够让人隐约拼出这家人经历过什么。
乔顺着约翰的目光看过去,语气平静:“弗朗辛去世很多年了。之后我一个人带着孩子……孩子们慢慢长大。”
约翰轻声说:“听到这个我很遗憾。我知道你们俩的感情一直很好。”
乔点点头,又像想起什么似的问:“你呢?我记得你以前提过,有个叫贝拉的姑娘,你们相处得不错。”
约翰摇头:“没有结婚。我们分手很久了。”
他解释道:“我后来喜欢一个人上山徒步。但贝拉不太赞成,她觉得太危险了。”
乔说:“她的担心很常见。很多人已经习惯了现代社会的便利,没意识到随时手机信号满格带来的安全感。在一个连卫星电话都时断时续的地方,一旦遇到点麻烦,确实挺棘手。”
“确实是这样。”约翰没有反驳,“但我很难割舍这个爱好。”
乔笑了一声:“我记得你年轻的时候就这样,喜欢冒险。”
三人在餐桌边坐下后,乔很骄傲地说:“来,试试我的手艺吧。你一定会大吃一惊的。”
“光是看着它们,我就已经大吃一惊了。”约翰说,“多年不见,你竟然成了一名大厨。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顿顿吃三明治的乔吗?”
乔因为被揭短而哼了一声,语气里带上了点不好意思:“其实在孩子们小的时候,我很少有时间做需要耗费太多工夫的饭。不过我还是尽量让他们觉得,这个家和别的家庭没什么不同。”
“乔,我们家是不同的——比许多家庭更好。”巴莉俏皮地说,“我来倒红酒吧。”
接下来,餐桌上的话题自然而然地转向了两个男人在过去几十年的经历。当约翰说到自己从警局辞职的时候,像是预料到了乔会因此而感到担心,他主动补充了一句:“局里的人都不错,我也没遇到什么麻烦。我只是想换个工作方式。”
“受够了那些繁琐的官僚程序?”乔果然悄悄松了口气,也有心思开玩笑了,“说实话,如果我哪天决定提前退休,一定是因为我对文书工作忍无可忍了。”
“侦探的行事规则的确更灵活。”约翰笑了一下,“很多时候,我不用再考虑证据是否能被法庭采纳。你知道人们常说的,如果检察官不能把证据用在法庭上,那警察的工作就算没做好。”
巴莉自以为明白了约翰的意思:“约翰叔叔,你是指‘私人搜查原则’吗?但你作为前警官,会不会被视为‘政府代理人’?”
作为警局的一员,尽管她的工作是在实验室里检验从现场采集的证据,但耳濡目染之下,她对于一些基本的证据法原则也有所了解。
宪法第四修正案禁止警方进行不合理的搜查与扣押,不过,美国最高法院通过判例为这一原则确立了若干例外,其中之一就是所谓的“私人搜查原则”。如果某个私人已经——无论是合法还是非法地——发现了某样东西,警方可以在不取得搜查令的情况下,对这一发现进行重复确认。前提是,警方的行为不能超出私人最初已经看到或接触到的范围。
当然,这一例外本身也并非没有限制。后来的判例又对它做出了进一步界定:如果某个人实际上是在替警方行动,那么即使他名义上是私人,其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政府行为。这样一来,他取得的证据就会被视为警方的取证,从而重新受到第四修正案的约束。
“正因为我是前警官,才更清楚该如何规划行动,避开这些法律风险。”约翰不紧不慢地解释道,“而且,也不是所有证据最终都会走到刑事法庭那一步。有时候是用在民事程序里,也有一些客户在拿到证据之后,目的并不是起诉,而是谈判。在这些场景下,对证据来源的要求通常要宽松得多。”
巴莉自以为听懂了,有点天真地说:“是商业竞争吗?比如公司之间互相调查、拿到把柄之类的?”
约翰露出一个微妙的表情,瞥了乔一眼。
“呃……我想约翰指的是出轨的伴侣。”乔清了清嗓子。
“哦。”巴莉下意识地回应了一声,顿了一下之后,又说了一遍,“哦。”
约翰和乔交换了一个无奈又好笑的表情,为了避免巴莉过于尴尬,很默契地换了话题。
乔问:“你会在中心城待几天?住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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