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俏少年没有留下遗书,只留下满地烟头。
警方认定其为自尽。
俊俏少年是个平凡人,一个平凡人的死并不会改变什么。
但至少吴奇的生活发生了改变。
第一,学生活动中心的天台被封死了,他期待在天台看夜色的梦想破灭了。
第二,他取消了对“地狱中的天使”视频号的关注。他不愿让这姓感的仪式唤起内心对俊俏少年的感伤。多么美的青春生命啊!他不敢相信,那样一件美得令人感慨造物主鬼斧神工的艺术品,竟在电光火石间消逝。他庆幸在那一瞬间闭上双眼,并没有看见血肉模糊的一幕,他不敢看。至于俊俏少年为何拍那种视频,就不得而知了。吴奇不愿也不敢声张,他不愿在玷污已故者的名誉,更不敢冒着暴露自己的风险与别人谈论此事。
第三,马礼的喝茶对象换成了刘星,因为刘星要参加地理知识竞赛,需要地图专家的点拨。马礼亲切地拍着刘星的肩,说道:“终于,你来找我喝茶了。”他英俊的脸上露出迷人的微笑,可不知怎么,吴奇总觉得这笑容有些可怕。
台风过后的短暂晴朗并不长久,阴雨绵绵、潮气逼人的回南天到了。天地万物都好像笼上一层白纱,厚厚的白纱。到底有没有下雨?乍一看白茫茫一片,并没有雨落的线条,也听不见水滴坠地的声响。但当你挪开雨伞、仰起头时,又能真真切切感受到冰凉的雨水。
水,到处都是。天花板上,墙壁上,地面上,桌子上,全身上下都黏糊糊的,衣服裤子也潮乎乎的,因为根本晾不干。
吴奇深吸一口气,感觉像鼻子里灌入一桶水。他的老鼻炎又犯了,右边鼻孔塞满鼻涕,走起路来晃晃当当,十分难受。走到教室时鞋袜尽湿,他后悔没有听吴老头的话,带上鞋套和备用袜子。都怪这鬼天气!他的心情也同这天气一样糟糕,但他知道,教室里有一个人在等着他,一个永远愿意陪他说话、哄他开心而绝不会生他气的人。每每想到有这样一个人的存在,他的心情就不那么糟了。
然后他看见刘星坐在后排座位的一堆女生中间。
刘星正在向那堆女生解释潟湖的构造原理,神情十分认真。每当他认真的时候,总有一种端庄的气场。吴奇喜欢他这种气场,但讨厌他众星捧月般坐在女生中。真想不明白,那些声音尖细的生物有什么意思?
吴奇只好憋着一肚子闷火,在前排的老地方坐下。接下来的史学理论课,他半个字也没听进去。他不断安慰自己:“刘星又不只有我一个朋友,他跟其他人说说话也很正常,何况他一直渴望有个女朋友。他又不是我的男朋友,他也不可能是。即便是,我也没有限制他自由的权利。”可是他肚里的火却越烧越旺。
终于,炼狱般的一节课结束了。
吴奇七手八脚将书本塞进背包,提着包走向后排座位。刘星也正在收拾背包,笑着同女生聊天。
吴奇真是气得快要窒息,憋着满腔怨恨,尽可能用最克制、最冷静的语气说道:“去,图……图书馆?”
然而他被忽视了。
刘星背上包,在女生堆的谈笑声中走出教室,仿佛世界上从来没有吴奇这么一号人物。依稀听见他们约定中午去美食屋吃饭。
刘星假装没有看见吴奇,但他有意无意间瞟了吴奇一眼,与吴奇的眼神在半空中相遇。那是噩梦般的眼神。吴奇感到心中像被刀锋划过一道血痕。
羞耻,自卑,痛苦,疲倦,与俊俏少年的眼神一模一样!
“哈喽!”
一个甜腻的声音闯入吴奇耳中。他吃了一惊,定定神,看见一张臃肿的脸:本地妹!
“他妈的!”吴奇在心中暗骂,但脸上还是摆出招牌假笑。如果问吴奇,天底下他最不愿意同谁打招呼,答案必然是体态臃肿、气质极差,却自命大家闺秀,天天浓妆艳抹像女鬼一样的本地妹了。其实本地妹并不太胖,妆也画了不丑,不过正如素食者眼中一切肉菜都难吃,只能说各有所爱。
本地妹匆匆打完招呼,三步并作两步追上刘星。原来她也是女生中的一员。
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来了,今天的世界究竟是怎么回事?
吴奇撑着伞,踏着水花,快步走出教室,只想早点离开这鬼地方。他很久没有独自走出教室了,几乎忘了这种感觉。他就像一只无依无靠的小鹿,在神秘凶险的雨林中求生存,身边的一切仿佛都充满危险。他的眼神四处乱飘,与无数陌生的眼神交会,他发现有几个男生看他的眼神,也像极了俊俏少年与刘星。这些男生看上去很面熟,只不记得在哪儿见过。
没有刘星,生活竟如此寂寞!
难道说——他知道了?
“吱……嗡嗡嗡……咚、咚、咚……”
楼上不知谁家在装修,吵得要命。吴奇没精打采地推开家门,脱下湿透的鞋袜。空气中混杂着潮湿的霉味和脚臭味,却掩盖不住另一股美妙如歌的香气。
“我娃回来了!闻到香味了吗?今天的甜酸排骨超——级成功!”
陈君解开围裙,挺着圆鼓鼓的肚腩,挤出厨房窄小的毛玻璃门。她穿着一件俗得不能再俗的撒花长裙,鼓胀鼓胀的,像只染杂色的大气球。
热气腾腾,香气喷喷,一进门就有饭吃,世上还有比这更幸福的事吗?但吴奇毫无愉悦感,他的心很乱,一个可怕的猜想盘旋在脑海中,挥之不去。更为可怕的是,他不敢与任何人分享,哪怕最亲最近、近在咫尺的父母。
“给你!坏蛋。”陈君将一碗饭摆在吴杰面前,就像一个小胖女孩很不情愿地与朋友分享玩具。显然,他们已就奶奶在老家买房的事达成和解。
白馒头就着老火汤吃炒菜,这是吴家独有的南北混合吃法。乳鸽汤醇厚,甜酸排骨诱人,白灼菜心清新,但吴奇的目光定格在最后一道菜上,眉头渐紧,叫道:“怎么又做蒜蓉丝瓜?难吃死了!你做不好就别再做了嘛。”他的心扰乱如麻,焦烈如火,说话自然带些火星。
不料胖薯并没有生气,反而笑道:“这是你爸亲自下厨给你做的,尝尝味道怎么样?”
吴奇惊讶地扭过头,迎上吴老头满面笑容。
“你尝尝爸爸的手艺怎么样?这可是吴家不外传的秘方哦!下次你妈不在的时候,我偷偷传授给你。”老头笑得像个孩子,说起话也像个孩子,难得他今天心情这么好。
吴奇将信将疑地夹起一块蒜蓉丝瓜。
“慢点慢点,蒜末别掉下来了。把醋酱汁蘸上。”老头不失唠叨的本色。
炸蒜末,丝瓜块,醋酱汁,看上去并无异处。但三者入口即化,不知是什么神奇的化学反应,吴奇只觉自己将一筷子的满园春色放入口中,绽放出绝妙的味觉花蕾:酱香,醋的鲜,丝瓜的清爽柔顺,炸蒜末的香脆,一切都恰到好处。
“嗯呣——”
吴奇只顾着品味,没心思说话了。他简直不敢相信,这竟是胖薯如何做也做不好、自己从小到大最讨厌的蒜蓉丝瓜。更令他想不通的是:
“什么时候你的手艺这么好了?十几年都没见你做过饭,没想到你是个身怀绝技的高手!你年轻的时候是厨师吗?”
话一出口,他立刻后悔了。
吴家的历史向来是一家三口的避讳。自打能说话起,吴奇不知多少次好奇地问过爸妈:你们年轻的时候是做什么的?但他从未得到过答案,他们总说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不必再提。所以他只知道他出生后,父母一直在镜城工作,平平凡凡地生活着。他只知道他们在老家很受尊敬。
这一次,他同样没有得到答案。老头埋头吃饭,胖薯依旧保持沉默。
想不通的事就不要想,不愿提的历史就不要去问。吴奇是个懒人,这是他一向的守则。于是他安安心心吃完饭,将碗碟送到厨房,便回房间做作业去了。
“这么晚了还不出发?你说八点去学校改卷子,现在已经七点了。”
“才七点,你急什么?”
“八点就要到学校,现在堵车非常严重,没有半小时到不了。你衣服也没换,鞋也没换,这都需要时间。”
“哎呀,又不是八点必须到,晚一点去也可以。”
“改完卷子还要收拾行李,明天一大早的火车回老家。你别又拖到三更半夜才回来,叮里当啷收拾行李,吵得我们睡不好觉。”
毛玻璃门半掩着,二人的对话声夹杂洗碗的声音传入吴奇耳中。
“吱……嗡嗡嗡……咚、咚、咚……”
楼上又开始装修了。该死的噪音!
还有比今天更糟心的一天吗?
四月十五日,周日,阴
我选择宣泄。保密柜里的视频,姓感的仪式,永远是最好的宣泄方式。
整个过程是无忧无虑的,欢快愉悦的,但一时欢愉过后是更大的空虚。“举杯消愁愁更愁”,如果用这句诗形容我此时的情感,是否侮辱了“酒”这一潇洒的意象?诗是雅的,酒是雅是俗?我所做的事,所欣赏的艺术,又是雅是俗?
今夜的仪式过后,我并未得到疲倦中的昏睡,而是清醒的失眠!这是一种不常出现、一旦出现就极讨厌的情况。
起夜,开灯,一看手表,凌晨三点。眼睛酸得睁不开来,眼角生疼,越揉越疼。意识上反复对自己说:“上床睡吧,睡吧。”生理上却无比清醒,手中握着笔胡乱写着。因为心里有一个解不开的死结。
刘星很可能知道了,知道我是怎样一个人。他是个传统的人,他一定把我当成精神病、疯子、变态。他再也不敢接近我,因为他见到我就感到恶心。
写到此处,吴奇搁笔,闭着眼起身,一步一拖走进厕所。家里的一砖一瓦他再熟悉不过,即便黑暗中也能行走自如。一阵凉风吹过,鼻中奇痒,“阿嚏”打了个喷嚏。鼻腔里又装满鼻涕,胀得眼睛也难受。
转过身,借着窗外的路灯光,自己的躯体在洗漱台的方镜中一览无余。他看见一副垂死的空壳,被榨干的灵魂。焦土般满是疮夷的脸,蜷曲的脊背,瘦骨嶙峋的胸膛,枯枝般的手臂接着鸡爪般的手,有气无力地撑在大理石台上。他扭了扭脖子,全身像放鞭炮一样噼里啪啦的响。
他笑了。镜中人也对着他笑,露出一口米白色的牙。他感到莫名的滑稽可笑。
“你看上去就像一坨屎。”
镜中人用英语悠悠说道。说话时,嘴部肌肉夸张地收缩。
阳光,教室,马礼在讲课,叽里咕噜的英语,不知在讲些什么。
肩头被人一拍。转身,俊俏少年注视着他。噩梦般的眼神。他的嘴唇在动:
“是你!是你!”
吴奇猛一睁眼,心脏突突跳着,大口喘息着,胸背尽被冷汗浸湿。原来是一场梦。昨晚他是怎么回到床上入睡的?已经记不清了。
依旧是潮湿的阴天,窗外麻雀喳喳叫着。
紧接着是麻雀叫声似的唠叨声:“快起床了!七点了!再不起就迟到了!把衣服穿好,短袖上衣,进空调房加的外衣,薄长裤,都放进你床头了。记得把擦汗毛巾装到包里。”
吴奇迷迷糊糊起床梳洗完,吃过早饭,坐上车来到学校。一进教室,便发现前排的老地方有张纸条,上面工工整整写着一行字:
“潟湖边,晚上六点,带上酒,告诉你一件事。”
阴雨歇,雾未散。天地依旧白茫茫一片,在黄昏中渐渐暗淡。
潟湖水位高涨,漫过沙洲,此刻平静如镜。
世界仿佛静止在白茫茫的雾气中,吴奇也静止在这世界中,一动不动,褐色的瞳孔紧盯着刘星的手。
修长的手指,匀称、饱满,此刻正死死抓着一只酒瓶,指节因用力而发白。淡黄色的酒,伴随喉结一阵咯咯作响,灌水似的灌入刘星口中。
酒是好酒,是吴奇在学校超市里买的杰克丹尼。他不懂酒,但江南佬懂。他曾听江南佬说,学校超市卖的酒,就这一种是能喝的——同时也是最贵的。但此时此刻,好酒如刘星这般滥饮,简直是牛嚼牡丹,大大的浪费。
当吴奇看见纸条时,他的心中五味杂陈:首先,他放下一颗悬着的心。“告诉你一件事”,而非“我知道了”,说明刘星并不知道他的秘密。但同时,他也感到疑虑、担忧:究竟是什么事让刘星表现得如此异常?他从来不喝酒,为什么今天让我带酒来?
他们在地下垫着塑料袋,对坐在潮湿的草坪上。自始至终,刘星只说了半句话:
“我最近常做一个怪梦。”
什么梦?怎么怪?为什么常做同一个梦?一个梦而已,有什么大不了?
可是刘星说了半句就说不下去了,开始喝酒。一瓶酒下肚,他脸色潮红得像狒狒——这是酒量差的表现。然后他又打开第二瓶。吴奇就像傻子一样呆坐着瞧他喝酒。
终于,这个潜质极差的酒场新人坚持不住,大声咳嗽起来,酒洒得满身,散发出馥郁奇香。吴奇忙掏出纸巾递给他,却被他推开了。他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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