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名字叫吴奇。
他绝不是个平平无奇的人。自从第一天认识他起,刘星就已确信这一点。他的三寸之舌能辩倒教授;他能以巧手将一块泥巴捏成活灵活现的动物、植物,甚至眉目清晰的人;他创作的古诗令中文系学长们瞠目结舌;更神秘的是他的武功,这个貌如书生、满脑子武侠幻想的痴痴少年,据说是练下童子功的。但谁也不信,连他自己都不信。
最核心的一点,他善于学习。他简直是学习的天才,学什么都能很快掌握诀窍。围棋、钢琴、笙、国画……像最近新宠的羽毛球,只学了一个月,他便领悟到精髓在于扣球的快、准、狠。
但他并非完人,只有一个缺点:懒。
懒得思考,想不通的绝对不想,比如父母的身世;懒得行动,能不动手绝不动手,比如家务活;学什么都没恒心,因此学什么都不精,比如……太多了。
懒病如癌,足以害死一个人。
“美食屋”餐厅布置精美,装潢典雅,浑然一体的白色格调,形如兰亭的雅座,柔软的沙发椅。刘星坐在沙发椅上,双手支住下巴,手肘撑着桌面。他身高一米八五,以如此坐姿坐在这种座位上,恰似一杆被果实压弯腰的枝条。吴奇就坐在他对面。与其说“坐”,倒不如用“瘫”。他微眯着眼,整个身躯垂靠在座椅上,双臂吊在两旁,一副精疲力竭的样子。
青铜色复古时钟,齿轮转动,秒针马不停蹄地奔波,但等菜的时间总是那么漫长。
刘星就这么打量着他这位半死不活的好朋友,托着腮细细打量着。
吴奇这种外貌,远远一看,嗯,不错!高额挺鼻,淡眉杏眼,自然卷的大波浪发型,加上眼珠带些褐色,颇有异域风情。可走近一瞧,咦!什么嘛!大波浪的自来卷久未打理,如一盆倾覆了的鸟巢。高挺的鼻梁上赫然印着几块痘坑,两颊也稀疏分布着青春痘。他的气色总是很糟糕,面孔呈焦黄色。颔下偏偏又蓄着几缕青须,更平添颓败感。可惜了一张好脸!旁观者必如是说。即使他曾经也有肌肤白嫩的时候,曾经也被人说像个漂亮的小姑娘,如今充其量像个腐败了、褪色了、“满面疮痍”的老姑娘罢了。
刘星瞧着瞧着,觉得有趣了起来。他发现这张脸有种莫名的喜感,尤其在他笑的时候——招牌的假笑。他竟有些希望再次看到那副笑容。
吴奇那双没精打采的褐色瞳孔却在往别处打量。
“美食屋”作为大学里最新、最精致的餐厅,向来是少男们、少女们、成双成对的少男少女们所钟爱的闲聚之地。现在又正值初夏,健康的少年们迫不及待换上短装,向世界展露他们青春的肌体。爽朗的,愉悦的,羞涩的,抚媚的笑声,处处可闻。结实有力的大手,挽着娇嫩轻柔的小手,双双从吴奇眼前闪过。
大学,青春的世界,活力的海洋。
人人都爱青春,吴奇也不例外。只不过他的爱法太与众不同。那种充斥着力比多与攻击性的黑色的爱,既令他兴奋,又令他羞耻,令他疯狂。他情不自禁想起前日写在日记上的两句绝妙箴言:
“束缚,彰显青春的形体。折磨,激发青春的活力。”
不!滚开!吴奇狠狠咬着牙关,尽力挣脱这种想法。
转而他又自卑起来。他想到了自己丑陋的形体,镜中瘦骨嶙峋的胸膛,蜷曲的肩胛骨,长而干枯的手臂。这真是一件讽刺的事!热爱人体美的人,自己的形体却是丑陋的。是否因为自己形体的丑陋,才渴望欣赏别人美的形体?比丑陋更糟糕的是——他太弱了。一个人的健康状况如何,只有自己最清楚。放纵的性格、常年不健康的生活、过度的怪癖与幻想,以及随之而来的迷茫感、羞耻感,深深摧残了他的形体。哪怕一场羽毛球赛,已令他右臂酸痛得抬不起来。
谁能想到,方才令对手胆寒的黑马选手竟是这样一个人。
又有谁能想到,眼前这个半死不活的废人,能够在球场上如此惊艳?
怪人!
“你有没有交过女朋友?”
也不知什么神秘的力量,忽然从吴奇口中掏出这么一句话。或许是刚刚观察情侣们的一时感触吧。
刘星怔了怔,好半晌,目光中流露出淡淡的忧伤。
是不是天下所有少年,在忆起青涩的恋情时,都会升起淡淡的忧伤?
吴奇笑了。眯着眼,呲着牙,露出招牌假笑。
刘星也笑了,爽朗的笑。至少他得到了他所期待的招牌假笑。他发现这个笑容的精髓正在于那放着光芒的褐色眼瞳,那狡黠中带着智慧、疲惫中透露灵性,却有些令人看不透的光芒。
午餐上桌了,两份叉烧饭。
温柔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撒向桌面,将窗外绿草坪的颜色映入窗中。
两人扫荡着可口的饭菜,刘星忽然凑近前,神秘兮兮地道:“唉,说到女朋友,我想到一件事。你记不记得咱专业那个江苏来的……”
“江南佬!”
刘星微微苦笑,续道:“对。听说那个传播系挺漂亮的本地姑娘看上他了。”
“哦?”
刘星又凑近了些,道:“昨天的史学理论课后,我看见她在门口等他。他俩聊着天,一块儿走出去的。”
“哼!”吴奇放下筷子,将一口饭咽下去,皱眉道:“有什么了不起!我看那本地妹没什么漂亮的。一天到晚穿个露脐装,生怕别人瞧不见她肚子里的油水!五官嘛,还过得去。就是太胖!不,是臃肿!”
刘星给他一顿抢白,竟不知说什么好。
吴奇还不罢休,似乎要将自己心中的无名业火尽数发泄在这对小情侣身上:“那江南佬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多读几本书吗?何必一天到晚摆出文绉绉的样子!还有他那口头禅,什么‘笑死’,就像现代人说文言文一样。笑死,笑死,嗨!真是叫人笑死。”
刘星噗嗤一声笑出来,险些喷饭。
吴奇忽然眉头一挑,捏了捏那撮小胡子,肃容道:“对哟——”
“嗯?”
“嗯……”
刘星歪过脑袋,用看马戏团猴子般的眼光看着他。
吴奇微微一笑,道:“我看本地妹还配不上江南佬。他俩没缘分!”
“怎么讲?”
“要是真有人得嫁给他,也应当是咱们!”
“咱……们?”刘星的眼睛瞪得圆圆的。
“因为咱们跟他有缘分!若是没有缘分,上周怎么会偶遇他十几次?”
“唉咦!晦气,真是晦气!走哪儿都撞见他。”
“你说,”吴奇摆出一副严肃的神情,“那个江南佬是不是被派来监视咱们的间谍?”
刘星一愣,转而拍桌子叫道:“哦——很有可能。”
“是啊是啊,你想,教学楼前一次,图书馆一楼两次,三楼一次,四楼是两次还是三次,厕所还有一次!走到哪儿都能见到他。哎,咱们可得小声点,没准他就在哪一桌坐着,偷看咱们呢。”
“没准就在对面那栋楼顶,拿天文望远镜看着呢。”
“下次可不敢坐窗边了。”
“对。”
“还得离那台自动贩卖机远一点,没准那儿有个摄像头藏在里面。”
“售卖机的操作面板是个微型计算机。”
两人相对大笑,就像两个吃到棒棒糖的孩子。
难以置信的是,上述对白居然出自十九岁少年之口。
午后的校道,是一卷徐徐展开的诗。
镜城大学依海岸而建,南北狭长延伸,一条柏油大道贯穿其中。吴奇和刘星喜欢沿着校道散步,尤其是在这四月的午后。这时天气还不太热,阳光并不毒辣,洒在身上暖烘烘的,是一场天然艾灸。学校的建筑物都仿照罗马风格,圆顶、石柱、拱门,坚实而宽大,此时也似伏在阳光中睡着了。吴奇曾对此做过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海豹趴在石头上晒太阳。
校道两侧是清一色的木棉树,此时花已落尽,枯干光秃秃的,但仍有一番趣味。大麻雀,小麻雀,不大不小的麻雀,三三两两栖在枝头,还有一些叫不出名字的怪鸟混杂其中。乍一看,他们就像从树枝上长出来似的。这时只听一只白头怪鸟引颈高歌道:
“唔咻……唔咻……唔咻……”
吴奇也吹起口哨:“唔咻……唔咻……唔咻……”声音几乎是一模一样。
可惜怪鸟不买他的账,拖着长长的尾巴,振翅飞走了。
刘星张大了嘴,又惊奇又佩服。他这个好友身上总是充满了惊喜。
“你什么时候变成一只鸟了?连鸟叫都学会了。”
吴奇叹了口气,道:“那有什么用,我还是不能变成一只鸟。”顿了顿,反问道:“你知道那叫声是什么含义吗?”
刘星摇摇头。
吴奇道:“那是求偶的信号。所以当我发出同样的声音时,那鸟看了我一眼,见我不是只鸟,而是个人,就被吓跑了。”
他俩又不说话了,各想着各的心事。
吴奇又想到刚才刘星问的问题,为什么输掉比赛?如果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刘星,刘星能理解吗?还是说,像那只怪鸟一样振翅飞走?他知道,像他这种人,放眼世界都可以算是小众中的小众、怪胎中的怪胎,甚至被当做变态处置。他曾试探过,刘星有没有可能是同类。他对那场对白记忆犹新:
“你有没有什么怪癖?”
“怪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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