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曼挑着大箩筐,一路走走停停到了家,叶国华夫妻见他们回来,急忙把龙凤胎从筐里抱起,笑着点点孩子们的小额头。
“姑姑这么累,你们两个咋不自己走路?”
“小捣蛋,赶紧去给姑姑倒凉茶。”
“好呀。”龙凤胎一直在打瞌睡,此时晕晕乎乎朝左走,发现不是厨房,转身朝右走。
叶小曼将孩子们的情况说了,叶奶奶表示家里的鸡蛋先不卖,紧着两个重孙吃。
叶国华夫妻心暖,不停地和叶小曼道谢。
几套衣服,从大布袋子里抽出来,叶小曼一一递过去。于小菊摸着柔滑的布料,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这是给我的?”
大队上每年发的布票,家里没钱,叶奶奶都拿去换针线布头、调料这些生活必需品。
“小妹!”叶国华笑着摇头,“你咋把我的也做了,你一个姑娘家,该好好打扮自己才对。”
“对对对,我也不要,你自己拿去穿。”姑嫂身材相当,于小菊想退回去,但叶小曼没接收。
于小菊的手都在颤抖,这些年穿的都是从娘家找的一些二手衣服,旧得不像样才会被淘汰下来,没有哪一处没补丁。
“嫂子,我专程找裁缝做给你的,你可不能还给我,浪费我一片心意。”叶小曼笑道。
“可是,你到了快要谈对象的年纪……”于小菊突然得到从来不敢奢望的东西,心中感动,一时眼里竟泛起了水光。
“不要推来推去。”叶奶奶蹙眉,“小菊,咱们家,去年还清了欠大队的债,以后生活会越过越好。”
“我……”上个月饭都吃不饱,这个月吃饱了饭,还有新衣服,于小菊感觉自己轻飘飘的,如同踩在云端。
“嫂子,穿吧,随便穿!”叶小曼鼓励道。
叶奶奶眯着眼睛,想用挑剔的眼光看线头,发现用缝纫机踩的线,比一些人用手缝的要齐整。
“做工还行,”叶奶奶对孙女道。
老人家很欣慰,自家孙女能干,有她当年的风彩,手上有钱,有胆量,做事不畏缩,她很满意。
于小菊悄悄抹眼泪,“对,奶奶女工也不错。”
“瞧你那点出息!”叶奶奶笑着训斥,“哭什么哭,别杵在这里,赶紧回屋试试,如果不合身,让小曼拿去改一改。”
叶国华夫妻有些不好意思,最近苦尽甘来,他们心情激动,想掏钱给叶小曼。
“不要钱。”
“我们出了一身汗,别糟蹋了好东西,晚上洗澡后再换吧。”
“没关系,还得洗。”叶小曼笑着催促,“看看合适不合适,我明早要去一趟县城送桔子,顺道拿去改大小。”
一家子如同过年一样喜庆。
叶国华是梦寐已久的中山装,他不停地摸料子,是棉的,对于干庄稼活的人来说,穿着很舒服比较吸汗。
叶小曼走过去看看,“不错,大哥精气神都提起来了。”
“嘿嘿。”叶国华憨憨地笑着。
大嫂给龙凤胎换了衣裳出来,两个小娃娃长得精致,像观音坐下的童子,叶小曼不住地夸赞。
叶奶奶老神在在,“你们两口子精神了不少。”她凑过去看,“哟,这领子怪好看的。”
于小菊摸着白白的荷叶边,脸上的喜悦几乎快要溢出来,拿着镜子照了又照,下次穿上回娘家,家里的几个弟媳妇绝对要高看一眼,不会再嘲笑她。
“嫂子,你喜欢吗?”叶小曼问。
于小菊声音哽咽,“喜欢,太喜欢了,小曼,谢谢你。”
“嫂子。”叶小曼轻拍着她安抚,“我去县里读高中,每个星期拿家里的粮食,你从来没说过埋怨的话,咱们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好,我不说。”于小菊转过身去,偷偷抹掉眼泪。
叶国华眼中也有一丝氤氲,轻拍妻子的肩膀,“委屈你了,咱们的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嗯。”于小菊语音沙哑,用力点头。
一家人都有点舍不得脱下来,叶小曼是按照他们的尺寸做的,所以也没有什么需要改动的地方。
晚上家里奢侈了一回,点煤油灯做饭。
见叶小曼和龙凤胎迟迟没回来,刚才都在等他们,这次是于小菊掌勺,她做的菜,舍不得放油,清汤寡水,只能算个原汁原味,但家里人吃得很开心。
……
叶小曼累了一整天,洗漱后,正在擦头发,要去睡觉,听到后屋有响动,侧耳过去,门外传来带着三分笑意的嗓音。
“同学,开门。”
叶小曼打开后门,借着月光,抬头好半天才看清脸,“你这是?”
赵谷阳的肩上扛着两头死去的小野猪,他笔直的立在门口,野猪的血,染红肩头,借着外面幽暗的月色,他如同沐血奋战回来的英勇战士。
“让我进去。”赵谷阳没有停下来。
叶小曼从震惊中回神,侧开身子让他进屋,“你这野猪是哪里来的?”
“说来话长,还是不说了吧。”
“请你长话短说!”磨牙声响起。
“好吧。”赵谷阳把肩上的两只小野猪放进大木盆,冲她露出一口大白牙,“前几天,我在老地主的荒山挖了几个洞,做了陷阱,今天就收获了小野猪。”
叶小曼皱着眉头,记忆里,他并不喜欢吃野猪,说味道重,要用很重的佐料去掩盖膻味才能做好吃。
“我听马队长说,最近半年,野猪泛滥成灾,前面冯家湾大队的不少孩子被吓到,如果你要为乡民除害,也要记得保护自己的安全。”
赵谷阳摸着下巴,“同学,你似乎对我挺了解。”他觉得有趣,一点点靠近叶小曼,她营养不良,撑死一米六,对上一米八五的他,只能仰头看。
靠得太近,她紧张。他洁白的衬衫上面,全是暗红色的血渍,就连他脸上也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沾上了一点血,平添了几分痞痞的味道,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香皂味和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强势袭来,让她心惊胆颤。
“……我对你不了解,只是听别人说过你的事。”叶小曼支支吾吾解释。
赵谷阳将她抵在墙壁上,“想不到同学对我这么关注,真是令我感动,呵呵。”
叶小曼没看到什么感动,相反,还觉得他脸上带着一股高深莫测,叶小曼后退,“你身上的血腥味太浓,蚊子会飞过来吸血。”
啪——
叶小曼在他的胳膊上,用力拍一掌,一只吸血蚊子被打死。
赵谷阳没在意蚊子,肚子咕噜咕噜响,他饿得失去力气,像被放气的娃娃把下巴搁到了叶小曼的肩膀上,“同学,我没吃晚饭。”
叶小曼彻底的石化,他的这一个动作,令她面红耳赤,“赵谷阳,你站直说话,否则就给我滚!”
“累啊。”赵谷阳被推开,撞到墙上也不觉得疼,他是真的脱力,在荒山上扛着两头小猪,遇到一头出来觅食的大野猪,那猪足足追了他一里地,最后掉进他设下的陷阱里,被他用石头砸了一会儿,过几天再去看看,如果死了,他就拖出来,如果跑了,反正野猪身上有伤,也活不了多久。
土房子不经撞,墙壁上的土颗粒扑簌簌地往下掉,他皱着眉头看四周,又瞟一眼她,“你的这个家,要不要修一修?”
“……我在攒钱,打算盖砖房。”叶小曼不自在地道。
说完一阵懊恼,干嘛跟他汇报这事?这男人单纯的询问,只不过是为了满足好奇心而已!心烦气躁,叶小曼只能去后院摘葱,给他准备葱油拌面。
“家里没什么食材,你将就着吃点吧。”她一边咕哝,一边擀面。
炸好葱油盛出来,再在锅里放老抽、白糖、猪油、放清水调成一个酱汁,用小火熬三分钟酱汁,最后把葱油和酱汁混合在一起。
将煮好过凉水的面条捞出来,淋上葱油酱汁,拌匀后,递给赵谷阳。
赵谷阳大口吃面,差不多四两面,搭配着剩下的一点卤肉,风卷残云大口吞噬,但又不觉得怪异,依旧像个家教良好有气质的青年。
“这么简单的食材也能做好吃,同学,你真厉害。”
手工面条包裹着金黄色的葱油,搭配着炸得恰到好处的葱,一口下去,满口爽滑,葱香四溢,又带着咸咸的酱香,饥渴难耐的胃瞬间得到了久违的满足。
赵谷阳吃完面,肚子只有六分饱,还有些遗憾,“你学过厨?”
“自己瞎琢磨的。”叶小曼警惕地道。
前世她开过小饭馆、当过清洁工、做过小摊贩、只要能挣钱,什么小行当都干过。她收拾碗筷,把厨房整理干净。
屋里头已经休息的叶国华听到动静,来查看情况,瞧见木盆里的小野猪,他不断咽口水,好半天没能从喉咙里挤出一个字。
小妹说没肉票了,过几天得吃素,没想到晚上就多了两头小野猪。
“赵知青,这一对野猪有百来斤吧?”本来是想问哪来的,到嘴的话却变成了这句。
“大哥晚上好!”赵谷阳满足地站起来,露出如沐春风的笑,“对,就这么重,本来还有一只,但我的陷阱不够大,让那头小野猪跑了。”
“那个,你想怎么处理?” 叶国华忽略了他改口的称呼,有些跃跃欲试。
赵谷阳不喜欢身上的血,那会让他脑海涌出一些不好的记忆片段,低头时,又是满脸笑,“野猪随便你们怎么处置,但我有一点要求,留我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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