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仙、陆炳和弗筠三人在沉沉夜色中下了山。
月光惨淡,照亮了横七竖八倒在路旁的尸体,有土匪,也有官兵,到处都横陈着新鲜的尸首,血腥味被凛冽夜风弥散得到处都是。
三人心情各有各的低沉,一路沉默无言。
她们无车无马,又对周围环境不甚熟悉,只能暂时混入流民队伍中,跟随大部队前往东昌卫,再做下一步打算。
流民被安置在卫所营地边缘几顶空闲帐篷,夜色已深,经历了一晚跌宕起伏的流民,早已身心俱疲,便互相倚靠着进入梦乡,发出此起彼伏的沉重鼾声。
一路担忧弗筠的凌仙,劝慰了她几句后,终是扛不住身体的疲累,枕在她腿上,慢慢阖上眼皮,蜷缩着身体睡着了。
帐外北风呼啸,如同无数怨鬼在旷野中哭号。
弗筠没有丝毫睡意,她的思绪被拉回了许多年前,那个同样寒冷彻骨、风声凄厉的夜晚。
张宁儿去世的那夜,天气就像现在这般。
张宁儿是她逃亡路上遇见的第一位同伴,比凌仙还要早,凌仙甚至都没来得及认识她。
她们一个叫凝章,一个叫张宁儿,名字恰好颠倒过来,像是天造地设的缘分。
可这缘分竟是在同一个人牙子手里求生。
张宁儿遭了屠村之祸,家亲皆丧,她因躲在草垛中侥幸逃生,后来被远亲收留。当年地里收成不好,亲戚以养不起为由,将她卖给了人牙子。
她却是为了躲避追杀,主动落入人牙子手中。
当时心想,不管是卖给大户人家为奴为婢,还是沦为童养媳,抑或是最不堪的秦楼楚馆,都好过曝尸荒野。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能活下来就有翻盘的底气。
两个年纪相仿、境遇凄惨的女孩,彼此依偎取暖,甚至约定,如果运气好,能被卖到同一户人家,一定要互相照应,做一辈子的姐妹。
偏偏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总缠苦命人。
南下的路漫长而艰辛,本就身体虚弱的张宁儿,在一个阴雨连绵的傍晚染上了风寒,随即高烧不退。
人牙子起先还买了几服便宜的汤药,但宁儿喝完毫无起色。他算了算账,眼瞅着买卖要折本,不舍得再花钱给她治病,只说,能抗得过去就万事大吉,抗不过去就算他触了霉头。
她只能将浑身滚烫的宁儿搂在怀里,脱下贴身衣物,沾了冷水,循着记忆中母亲的样子,帮她一遍遍、不厌其烦地擦拭躯体。
可宁儿的身体仍然滚烫得像一块烧红的炭,热度怎么也不肯退去。后来她彻底烧糊涂了,开始断断续续地梦呓,口齿不清地叫着爹娘,吵扰得牙子睡不着,便将她们锁在了一间四面漏风的破屋里。
寒意从四处席卷而至,肆虐的北风,发出让人毛骨悚然的声音。
偏偏那夜宁儿突然抽搐起来,手脚僵直,口角溢出白沫。
她那时不过十二岁,心里害怕得很,忍不住尖叫着喊人,气得人牙子劈头盖脸给了她几个响亮的耳光。
她不敢再发出一点声音,只能将宁儿搂在怀里安抚,心中充满了无助的恐惧。
不知又过了多久,她在极度的疲惫中昏昏沉沉地睡去。
朦胧中,她感到怀里的宁儿似乎不再那么烫了,身体甚至有些发凉。
她心中一松,以为高热终于退了,然而,没过多久,她又被冻醒了。
却不是被寒风吹醒的,而是被怀里的人冻醒的。
宁儿白皙的脸变成铁青,嘴唇乌紫,眼睛半阖着,瞳孔早已涣散,浑身冰凉得像块铁,僵硬得无法动弹,任凭她如何摩擦,再也不可能暖和过来了。
张宁儿死了。
后来,她成了张宁儿。
用张宁儿的身份活着,当然也要替她背上同样的仇恨。
虽然这仇恨的真相,她五年前就已经知晓了。
但能让章舜顷为此生出亏欠之心,何乐而不为呢?
男子的亏欠之心或许廉价,或许善变,但说不定某个时候就能派上用场。
……
弗筠从记忆里回过神来,突然瞥见一道长长的影子将她笼罩了起来,像是被帐篷外的灯火映出来的,显得颀长而虚弱。
像是原本就生在那里的一棵树,牢牢地长在地上,只有衣摆发丝被狂风吹得摇摇晃晃,树干却岿然不动。
她愣愣看了许久,慢慢阖上了双眼。
-
次日醒来,流民仍在卫所等待安置,
她们一行人却没理由滞留,便用身上所剩不多的银钱雇了辆简陋的驴车,踏上了去济南府的路。
陆炳驱车,弗筠和凌仙则倒坐在木架子上,看着一路风景慢悠悠地倒驰而过。
弗筠不似寻常那般话多,凌仙有意要宽解她,只好一人说着两人的话,一路嘴皮子都不带歇,搅扰得陆炳耳朵嗡嗡生鸣。
他忍不住道,“你不渴么?”
凌仙愣了一下,下意识摸摸腰间的水囊,“我刚才喝过水了,不渴啊。”
陆炳淡淡道,“说这么多话,嘴不干么?”
凌仙这才反应过来他是在嫌自己话多,顿时羞恼地瞪大眼,“你说话怎么跟那个章……”她意识到失言,猛地刹住口,慌忙去瞄弗筠的脸色。
弗筠依旧望着远处,侧脸平静。
倒是陆炳语气不掩烦躁道,“别提他了。晦气。”
弗筠少见陆炳这般真情流露的孩子气一面,不由失笑。
凌仙见她脸上阴霾终于荡清,神色也松缓了些。
她往弗筠身边凑了凑,挽住她的胳膊,“弗筠,你要不就跟我们在济南府待着吧,咱们仨就赁间小屋一起住着,别去那个什么钦天监了,那些当官的心眼子一个赛一个的多,天天给他们打交道那不得累死,一个不小心就掉了脑袋,还不如安安生生过平头百姓的日子呢。”
弗筠轻轻摇了摇头,神色坚定道,“我是一定要去钦天监的。”
凌仙失望地“啊”了一声,重重叹了口气。
弗筠有意要敲打她,便瞥她问道,“陆大哥日后要去镖局谋生,你可想好自己要做什么了?”
凌仙面上一片茫然,显然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前头陆炳听了这话,忙插话道,“你倒是也不用去外头做活计,我还能养得起你。”
弗筠语调轻扬道,“这怎么能行?要是陆大哥日后娶了妻,摊上性子刁钻的嫂嫂,未必能容得下吃白食的小姑子呢,凌仙当然要早早为自己打算才是。”
陆炳不说话了。
凌仙娇嗔地瞪了弗筠一眼,心里却在认真地考虑这个问题。
她不似弗筠这般有一技之长,在晓花苑时倒是学了些歌舞乐器,可那都是娱人的本事。
如今好不容易逃离风月之地,总不能再去勾栏瓦舍里摆摊献艺吧,保不准隔三差五地就被地痞流氓骚扰欺凌。
世间可供女子立足的正当营生本就不多,她挑挑拣拣一番竟找不到自己的用武之地,不由气馁道,“我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弗筠沉思片刻,目光落在她一丝不苟的发髻上,笑道,“你平时不是最好梳妆打扮么,不如去当个梳头娘?”
凌仙原本是懒懒地半倚在麻袋上,听了弗筠的话,立刻兴奋地坐起身来,连驴车木架都被她带得晃了晃。
她雀跃不已,“好主意!我怎么没想到呢!”
仿佛迷途之人一下子找到了方向,她顿时充满干劲儿。
从东昌府到济南府有两三日的路程,这一路上,她都在捯饬弗筠的头发练手,拆了又梳,梳了又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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