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了太傅大人一口后(双重生)》
久雨初晴,天光大亮,莺啼燕鸣,好不热闹。
与岑澈告别后,书越筝在湖边稍作休整,掬一把水净面。
她看到了自己在水中的倒影,发丝被粗布发带高高束着,发丝有些凌乱。眉眼之间隐约有些稚嫩,但还是依稀可见几分凌厉神色。
从重返这个世界到现在始终意外频生,现在终于有了片刻喘息之机。书越筝看着自己如今这副模样,这套衣衫……简直与十五岁时一模一样。
她抬手抚上自己的胸口,却没有任何痛意传来。被人背叛杀害的剧烈痛感就像是宿醉后的噩梦一场。
怔愣片刻,书越筝突然弯起了唇角,那是一个很浅的笑,片刻后就弥漫上眉梢眼角,她甚至有些想放声大笑。
她居然真的活过来了。
老天怜我啊,这不正是十五岁的我吗?
给我重来一世的机会,我一定不会让前世的一切再次发生。
最后被人一箭穿心的画面又一次涌上脑海,书越筝抬手拧干被晕湿的袖口,恢复了理智。
“宁皓……”她轻声呢喃着这个名字。
上一世跟在她身边整整二十年,是她最得意的左膀右臂。当年在她羽翼渐丰时遇到了狼狈的他,正因为他是在九死一生之时被自己救回来的人,近乎孑然一身地跟在她身边,他的一切都是她亲自教导的,所以她对他几乎从不设防。
她根本没想过宁皓有机会跟外人勾结甚至会背叛自己。
但这件事却依旧发生了。
若她没猜错,当她成为书漾后不久,她就要去往书漾母亲的封地受封,再过不久就会遇到他。
也就是说,再有三年,她就会遇到宁皓。
替家人报仇、受封夺权、杀宁皓、登上高位……她一个都不会落下。
心中暗自盘算着未来的计划,书越筝下意识摩挲指节,她的视线也不自觉落在了食指处。她看着那被岑澈仔细包扎过的伤口,虽然已经过了这么久,但那丝帕却依然裹得整整齐齐,这伤口包得倒真有几分岑澈的感觉,认真、严谨、温柔且一丝不苟。
书越筝的嘴角缓慢扬起一抹她自己都未曾察觉的微笑。
她喜欢岑澈,从上辈子开始就很喜欢了。
匆忙逃窜时尚且对他试图换命救苏枝筱的事情耿耿于怀,如今想来,却觉得毫无必要,他喜欢谁那都是他的事情。
人心本就易变,他如今不喜欢她也无法强求,但她对他的心意也是板上钉钉,绝不可能轻易更改。
前世尽管在他身边的日子最长,他教了她许久。但她受尽嗟磨一心复仇,情爱一窍像是被十几岁那场大火尽数焚去那般,就连爱慕这样的心绪也是后知后觉。
待到二人分别后,她去到了据京城几百里外的燕地。
后来的书越筝常常会觉得,燕地离洛阳怎么会那么远?远到哪怕给他传封信谈谈近况都要等小半个月才能送到。
可洛阳离燕地又怎么会那样近?近到她才在这里站稳脚跟准备施展拳脚时,他的喜讯就随之而来。
岑家请旨后被赐婚的消息却来得那样快,快到她将将意识到自己对他的情感时,甚至没能将这份心意坦白就再无可能。
听说那要嫁他的姑娘是京中簪缨世家苏家的嫡幼女,相貌出众又温婉至极;听说是岑家亲自请求赐婚,只是纳征的聘礼珍宝玉器与黄金丝帛便摆了苏家整整一院,好不气派;听说这桩婚事一经传出便引得京中纷纷议论,说二人郎才女貌甚为般配。
可那时书越筝却只觉得心底空荡荡的,像是心头一半被人生生剜去,闷闷地疼。她有些分不清自己的情感,他教会她自爱修身的立身之本,中和万物的参赞之法及仁德爱民的治世之要。却从未教过她,在这种时候她应该如何应对才好。
那时她才明白,她原来是那样地喜欢他。
究竟是什么样的感情,竟要用失去来印证。
而后种种,她有心避开。那时候恰逢燕地与匈奴摩擦,她沉了心想要解决问题,下意识忽略了情爱伤痛一事。
婚宴前,她思来想去还是回了趟洛阳城,赶在婚期前一日抵达京中。
二人不约而同在旧地重逢。
他问她为何要来?
她只说了句因为想见所以来了。
那夜月色凄清,不知是何人忽而放了焰火。他的表情有几分寂寥,书越筝一度觉得,那似乎只是她的错觉。
那以后她也没能再喜欢上什么旁的人。左右再能遇到的人,都不及他对她半分好。
回忆点到即止。
如今书越筝却觉得,喜欢的东西当然不能轻易拱手让人。
君子有成人之美此话不假,但她又不做君子,她偏要成己。
且不论他今生尚未娶妻,一切终局未定。就只说她喜欢他,哪怕是师父,是她的先生又有什么关系,她才不在意这些。
喜欢就是要紧紧攥在自己手里才好。
书越筝默默在自己的计划中添了一项:尽早与岑澈重逢。
如今据她复活已经过了整整两日,她从山洞逃了出来,书越筝总觉过不了多久书毓桢就会来找她。
听到身后深深浅浅的马蹄声时,书越筝转眸看向来者。
书毓桢比她设想的时间晚了一些,一人一马面色冷峻,书越筝在湖边缄默地对上书毓桢的视线,面色平静寂然。
“你在躲我?”书毓桢翻身下马,面色中带了些试探,“你知道我是谁。”
不是疑问,而是肯定。
书越筝拍了拍衣衫,行至书毓桢面前,忽略他的试探,面色如常开口:“阁下昨日险些害我殒命,我躲着你不应该吗?”
书毓桢听她这样开口,眉头一挑,面前这小姑娘虽面色如常话中却夹枪带棒,他猜测面前这姓岳的小姑娘恐怕并非好相与之人。
除此之外,她竟对他的到来毫无惊讶之色,足见其心思深沉。他本来准备的那套说辞在她面前定然是站不住脚的,敛眉思索片刻,书毓桢将马系在一旁,认真开口道:“我有一桩买卖要和你谈。”
书越筝看着面前这个长她十岁有余的男子,他常年征战沙场,不怒自威,外加他那到眉梢处长约一指的刀疤,让他整个人看上去都格外凶悍。
“阁下做买卖未必太没有诚意,竟连自我介绍也不做吗?”书越筝嗤笑一声,向他走了几步。
但即使他再过凶悍,此刻也是他有求于她,不得不向她低头。除此之外,昨天他搭弓射箭还险些给她伤到了,她当然不会给他什么好颜色。
果不其然书毓桢又向她靠近几步,正欲开口时,却见书越筝骤然从怀中掏出一把匕首,拔刀出鞘。书越筝忽而将他向前一推,书毓桢猛地踉跄几步,匕首擦着他的侧脸而过,她的速度极快,那把匕首竟是直直刺向了在他耳侧的树干上。
他只要稍稍转头,那匕首就会划伤他的侧脸。
书越筝将他抵在树旁,动作中满是侵略性,没有一丝一毫的收敛,眼中怒火未加掩饰。
那时她与阿大阿二的交换,便是要向二人索要了一把匕首。阿大阿二开始定然是不愿意的,她一个被抓的向劫匪索要匕首岂不荒谬?
而她则拿出了自己最擅长的那套伪装之术,说自己一介手无缚鸡之力的娇弱公主,若是同他们去往敌营受辱,她宁可去死。
这样的话放在平日她不屑一顾,可在这群高傲又自大的男人面前,有时候装乖示弱反而更能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在这样的话前他们鲜少思考,因为他们根本不会把女人放在眼里,娇弱才是他们印象中女人的本性。
书越筝也乐得利用这种让她作呕的印象,最终她如愿以偿地获得了那把匕首。
湖边溪水潺潺,有清风拂过。
四目相对,书毓桢眼底泛起波澜。书越筝精准地捕捉到他眸色中的变化,只瞬息之后,她便将匕首收了回来,还刀归鞘,后撤几步。
“哎呀……”书越筝抿唇微微蹙眉,俏声道,“瞧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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